药店药品养护程序
药品储存养护操作规程

药品储存养护操作规程
《药品储存养护操作规程》
一、药品库房管理
1. 药品库房应位于通风、干燥、无污染、光线适宜的场所。
2. 库房内应配备恰当的温湿度检测设备,并定时检测温湿度,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3. 药品库房内应有明显的货架标识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种类的药品互不混淆。
4. 库房内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无尘、无蛆、无霉。
二、药品储存管理
1. 所有药品应有清晰的标识、标签,包装完整,未过保质期。
2. 药品在储存时应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3. 药品库房内应根据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使用储存设备和容器,例如普通药品和易碎药品应分开储存。
4. 药品库房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药品及其他有害药品。
三、药品养护管理
1. 库房内的药品应定期检查、清点和清理,确保药品包装完好、无渗漏、无损坏。
2. 定期组织对药品进行整理、搬运,避免长期放置导致变质。
3. 药品库房内应保持干燥,避免受潮和受潮变质。
4. 库房内发现问题药品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其他药品。
综上所述,《药品储存养护操作规程》对药品储存和养护给出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药品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只有遵守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才能够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品养护计划

药品养护计划
按照GSP的要求和根据药店养护制度及工作程序,为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做此计划。
1.对上柜三个月的药品根据药店制度规定的三三四原则按季进行循环检查。
(即第一个月检查30%,第
二个月检查30%,第三个月检查40%),以确保在药店的质量。
2.指导营业员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
每日配合营业员定时对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其临近规定范围
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控,并做好记录。
3.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近效期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
长时间储存的药品应作为重点养护品种。
每月应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悬挂黄牌,通知营业员暂停销售,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
查通知单》(一式二份),上交质量管理员复查、对确认为合格的药品,应解除黄牌,通知营业员恢复销售,对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在接到质量管理员的《药品停售通知单》后,督促营业员将不合格药品放入不合格药品箱中。
5.每季度汇总、分析养护中出现质量问题、重点养护品种的信息,上报药品养护质量报表。
养护员
Xxxx年xx月xx日。
药品养护计划

药店药品养护工作计划
根据药店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养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养护计划:
1、协同保管员对近效期药品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上报质量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
2、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及在库药品质量。
3、按季度定期汇总分析、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
4、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5、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包括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发生过质量问题)。
具体品种按年度制定及调整,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养护品种确定后,报质管部审核后实施。
6、由于在库药品较少,根据实际安排,每月对药品进行全部养护。
每月对库存品种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主营品种、首营品种、质量性状不稳定的品种、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储存时间较长的品种、近期发生过质量问题、药监局重点监控品种进行重点养护,并建立养护档案。
7、检查色标和药品储存是否符合规定。
8、库房的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记录,要每日备份,以备查询。
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9、检查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规定,工作场所保持干净卫生,无积灰、无积水、无鼠害、无虫及其他杂物。
10、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保证正常运转,并做好检查、使用记录。
养护员: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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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养护管理程序范文

药店药品养护管理程序范文
1. 目的
为规范药品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药品的质量管理。
3. 内容
3.1门店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员应具有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2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陈列药品养护工
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
3.3养护员应做好药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每天上、下午
各一次记录药房温湿度,根据药房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等措施。
3.4按月进行陈列环境检查,并做好记录,记录应保存至超过
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3.5对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填写近效期药品报表,对效期不
足三个月的药品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7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
3.8定期汇总养护工作信息,并上报质量管理部。
药店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药店药品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所有药品的储存、养护、检查、处理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药店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药品养护员负责具体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工作,包括以下职责:1. 负责药品的入库、储存、养护、检查、处理等工作;2. 监测仓库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3.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4. 负责药品养护记录的填写和保管。
第五条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入库、出库、储存等工作,并配合养护员做好药品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六条药品储存:1. 药品应按照温湿度要求储存,常温药品存放于0-30℃环境中,阴凉药品存放于不高于20℃环境中,冷藏药品存放于2-10℃环境中;2. 药品应按照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陈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等应分开存放;3. 拆零药品应单独存放于拆零区,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使用完为止;4. 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七条药品养护:1. 养护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进行重点检查;2. 对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隔离处理,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3. 养护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将记录保存备查。
**第四章药品检查与处理**第八条药品检查:1. 养护员每月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对陈列的药品每季度进行检查;2.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外观、包装、有效期、批号等;3. 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隔离处理,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第九条药品处理:1. 对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2. 质量管理人员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3. 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记录应保存备查。
2024年中药房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2024年中药房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药房药品的养护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药品存储、运输和销售过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药房,包括药店、医院药房等。
第三条中药房应当依法依规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药品管理。
第四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依法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药品存储第五条中药房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存储区域,保证药品容易识别、分类和定位。
第六条药品存储区域应当具备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虫等功能。
第七条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存放。
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别存放,避免混放。
第八条药品存储区域应当经常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整洁明亮。
第三章药品运输第九条药品运输时应注意冷链、避光、防潮等要求,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药品运输中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包括货品名称、数量、运输车辆等信息。
第十一条药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查并修整药品包装,确保包装完好。
第十二条药品运输中如发现药品包装破损、变质等情况,应当及时处理,确保药品质量不受损害。
第四章药品销售第十三条药品销售时应当按照购买者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药品。
不得销售过期或者疑似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时应当保留相关销售数据,包括购买者信息、购买时间、药品种类、数量等。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应当出具合规的销售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第十六条药品销售目录应当保持与药品保管目录一致,确保销售时的药品都是合格的。
第五章药品养护第十七条中药房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养护记录制度,及时记录药品养护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药品养护应当按时进行,包括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湿气、是否有异味等。
第十九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药品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药品养护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条发现养护不良的药品应当及时处置,包括更换包装、调整温湿度等。
第六章异常情况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药品过期、变质、疑似假冒伪劣等情况,中药房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药店药品养护程序

药店药品养护程序主题内容:规范药品养护程序。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药品的养护。
职责:质量管理部、药品养护员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内容:1、药品养护以预防药品变质为主,采用现代技术进行监测的控制药品变质,进行科学有序的操作。
2、对于陈列药品,应在公司养护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存放:2.1门店温湿度管理:每天进行温、湿度监控,上午9:00-9:30,下午2:30-3:00各进行一次温、湿度监测,填写记录,按药品储存要求作出相应的温、湿度调整,保证温、湿度符合规定的条件。
2.2质量检查技术指导:2.2.1每月进行一次抽查,主要是对重点养护品种的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2.2.2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季度巡查,作好巡查记录。
每半年做一次养护质量信息分析。
2.2.3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作出全年在库药品质量总汇,作好记录,交质量管理部及公司领导批示。
2.2.4养护检查主要指标有:(1)外观检查项目:包装、有无发霉、变质、潮解、析出、麻面、龟裂、残缺、渗漏、异响等。
(2)溶液的澄明度检查。
(3)溶液的颜色变化。
(4)其它检查。
3、质量复查:对药品应进行质量复查,尤其对陈列时间长、近效期的药品应进行重点复查。
3.1对易变质的药品应进行重点复查。
3.2已经发现不合格品种的相邻批号品种应进行重点抽查。
3.3储存两年以上的品种应拆包进行检查,首先查看有无外观性状的变化。
3.4近失效期和厂方负责期的药品应进行重点复查,通知有关部门加快销售或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作出处理决定。
3.5其它需另行复查的品种及时复查。
3.6凡是发现有疑问的品种,应下柜暂停销售,入待验柜。
3.7检查合格的品种,可继续发货。
检查不合格品种转入不合格柜并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等待处理。
4、主要剂型的养护检查要求如下:5、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5.1掌握适当的温湿度,避免生虫,发霉。
5.2采用撞刷法,淘洗、晾晒等方法。
药品陈列与养护操作程序范本

药品陈列与养护操作程序范本1. 操作前的准备在进行药品陈列和养护操作之前,必须确保以下工作已经完成:-检查药品陈列区域的清洁度,包括展示柜和货架等陈列设施的清洁;-检查陈列区域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核对药品陈列计划和陈列布局,确保药品陈列的有序和合理性;-确认所需的陈列工具和辅助设备是否齐备。
2. 药品陈列操作2.1 将所有药品从库房或仓库搬运到陈列区域。
2.2 根据药品分类和陈列计划,在陈列设施上进行逐个区域的摆放。
2.3 根据药品大小和形状,选择合适的陈列方式,例如:横列式、竖列式或堆叠式。
2.4 对于易损易碎的药品,应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例如:使用泡沫垫或保护罩。
2.5 对于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从陈列区域中移除,并进行记录和报废处理。
2.6 定时检查药品的陈列状态,确保药品排列整齐、无错位。
2.7 关注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即将过期的药品,并进行记录。
2.8 根据季节和销售情况,及时调整陈列方式和布局,以提高药品的展示效果。
3. 药品养护操作3.1 定期检查陈列设施的稳定性和结构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2 定期清洁陈列区域,包括展示柜、货架和陈列设施的表面和内部。
3.3 定期消毒陈列区域,特别是接触药品的表面和设施。
3.4 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如有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更换或下架。
3.5 定期整理和调整陈列区域,确保药品排列的有序和整齐。
3.6 做好陈列区域的温湿度和光照控制,防止药品受潮或受热。
3.7 定期清理陈列区域周围的杂物和垃圾,保持整洁和安全。
3.8 关注药品销量和库存情况,及时调整陈列面积和陈列方式。
4. 库存管理与补货4.1 定期盘点库存,确保药品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
4.2 根据销售情况和药品有效期,制定合理的补货计划。
4.3 下单采购前,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要求。
4.4 在采购时优先选择有效期较长的药品,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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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养护程序
1、目的:建立药品养护程序,规范养护工作,避免造成损失,实现科学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稳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在库和陈列药品的质量养护工作。
4、职责:仓储部门的养护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养护品种的分类:
5.1.1重点养护品种至少包括:
(1)易变质的药品;
(2)储存时间长的药品;
(3)的效期的药品;
(4)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产品批号的药品;
(5)首营品种。
5.1.2一般养护品种包括除重点养护品种之外的其他在库和特殊的品种。
5.2药品养护的方法:
5.2.1药品养护人员根据在库药品的流动情况,制定养护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循环质量检查;
5.2.2每三个月为一个循环周期,在一个循环同期内,在库的药
品均应进行质量检查;
5.2.3在质量养护检查中,应根据在库药品的外观质量变化情况和验收养护室的设备条件,抽样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5.3养护检查的内容:
5.3.1检查在库药品的外观质量是否发生变化或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5.3.2检查在库重点养护品种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质量标准规定;
5.3.3检查库房温湿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所有在库药品的储存是否符合其质量标准中贮藏的规定;
5.3.4检查养护用设备、仪器、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要求;
5.4药品养护记录:
5.4.1养护检查工作应有记录,包括养护检查记录、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养护仪器的使用记录以及养护仪器的检查、维修、保养、计量检定记录。
5.4.2养护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库房名称、药品货位、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药品入库时间、生产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与处理、检查人员等。
5.4.3当需要抽取样品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应建立药品外观质量检查记录,其内容与药品验收时外观质量检查记录相同。
5.4.4凡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时,均应同时做好养护仪器的使用记录;
5.4.5养护仪器在检查、维修、保养及计量检定时,应做好相应记录。
5.5药品养护档案:
5.5.1在库药品均应建立药品养护档案,主要应建立重点养护品种的档案;
5.5.2药品养护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生产企业、供货单位、生产日期、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人等。
5.6养护检查中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
5.6.1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异常时,应放置“暂停发货”的黄色标志牌于货位上,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查处理。
5.7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分析、每季度汇总并向质量管理部门上报药品养护检查情况和重点养护品种的质量信息。
5.8药品养护人员应每天对库房的货品的摆放,仓储的条件和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鸟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9药品养护人员应每月填报效期药品催销表,报质量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