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
公司经营中定价问题研究.doc

企业经营中定价问题研究一、企业经营管理中不道德行为概述现代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要求市场活动主体诚信、公平地追逐自己的利益。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指的是正当或者可信赖。
所谓公平就是规则公正不偏,机会结果平等,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平等互惠。
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经济,商场与战场的心态会助长在经营者市场是不需要诚信这种意识。
竞争激烈的环境和利润的驱动会引起公司从事不法、不道德行为。
二、欺诈消费者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是企业不道德行为的一种表现,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三、价格欺诈与误导性定价1.定义。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以不正当的价格手段,欺骗购买者并使其经济利益受损的行为。
误导性标价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时,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价格产生误解的所有表示或者说法。
价格欺诈与误导性定价无疑是一种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妨碍交易的公平公正性,也无视了企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
迄今为止,价格欺诈与误导性定价还没有一个完全明确的分界,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二者的区别也不是非常明显。
2.分类。
总体来说,价格欺诈和误导性定价包括: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的价格标示。
2.1虚构原价。
在超市、百货公司、家具市场等销售场所中每天都可以看见“促销价”、“清仓价”、“优惠价”等字眼,诚然,促销价是最容易吸引消费者注意的一种销售方式,同时也是最常见的误导性定价形式。
但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了解其中的猫腻。
经营者惯用的方式是先给商品定一个很高的价格,但仅仅维持很短的时间,之后便在这个虚构原件的基础上进行打折、促销,此时的价格变成了消费者眼中的“促销价”、“清仓价”、“优惠价”。
对比之前很高的定价之后消费者以为自己得到了实惠,便果断买下商品,熟不知真正受益的是经营者。
大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新)

大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要求一、毕业论文的内容和组成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按其内容与逻辑顺序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封面2.论文题目3.摘要4.关键词5.正文6.参考文献二、毕业论文各部分撰写的规范要求论文定稿必须是打印稿,A4纸,1.5倍行距,其中:1.封面:使用大理学院统一设定的封面格式。
2.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字。
论文主标题3号黑体居中,副标题4号黑体居中。
3.摘要:一般不超过400字,“摘要”二字用黑体、小四号;摘要内容用宋体5号。
4.关键词:“关键词”三字用黑体、小四号,关键词内容宋体5号。
5.正文:论文正文包括绪论(或前言、序言)、论文主体及结论。
正文内容用宋体小4号,正文标题用黑体四号,注释用宋体5号。
6.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四字用黑体、小四号,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5号。
7.序号使用参照“论文格式示例”。
附:论文格式示例(背面)论文格式示例:浅析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空一行)[摘要]赋予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落实经营者自主经营权,树立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关键词]自主定价;倾销行为;暴利行为;不正当竞争(空一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就《价格法》的执行情况来看,总的来讲是好的,但也有一些经营者为了谋取高额利润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置《价格法》之规定于不顾,滥用自主定价权,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对此,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打击。
否则,我国的价格体制改革将前功尽弃。
一、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再认识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指经营者按照《价格法》的规定自主确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权利,是其自主经营权的重要内容。
(一)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范围根据《价格法》第11条的规定,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经营者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1]这种价格最容易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直接影响。
推荐:企业经营者权利的规定:调节价格的权利

企业经营者权利的规定:调节价格的权利
经营者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权利。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又是价格,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引导实现的,为充分发挥价格在合理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就必须确认经营者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的定价主体地位,赋予他们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定价原则和依据,自由议订价格,依法自主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和自由转移经济利益的权利,这对于促进经营者自主决策、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经营者转换机制、增强经营者活力的需要。
为此,价格法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极少数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这就是说,除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其余的绝大多数适宜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所享有的正是对这部分商品和服务自主制定价格的权利。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利用定价自主权筹划

利用定价自主权筹划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拥有定价自主权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权力。
通过巧妙运用定价自主权,企业可以有效筹划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本文将探讨如何优化利用定价自主权,以实现有效的筹划。
首先,企业可以利用定价自主权制定灵活的价格策略。
价格策略是企业在市场中不同条件下采取的定价方式。
通过灵活的价格策略,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竞争对手等因素,适时地调整产品价格,实现供需平衡,提高盈利能力。
其次,企业可以利用定价自主权开展差异化定价。
差异化定价是指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产品特性,向不同的消费者群体制定不同的价格。
通过差异化定价,企业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并为不同价格区间的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此外,企业可以利用定价自主权制定折扣政策,以促进产品销售。
折扣政策是一种常用的市场促销手段,通过降价或提供额外优惠,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
企业可以结合市场需求、销售季节性等因素,制定有吸引力的折扣政策,提高产品销售量,增加市场份额。
另外,企业可以利用定价自主权进行动态定价。
动态定价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随时调整产品价格。
企业可以通过监测市场变化、分析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灵活调整产品价格,实时应对市场变化,获得更高的利润。
除了以上策略,企业还可以利用定价自主权进行价格差异化管理。
价格差异化管理是指根据产品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
在产品刚上市时,可以采取较高的价格,以获取较高的利润。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可以适时调整价格,以保持竞争力,在市场中稳定立足。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定价自主权开展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是企业在市场中明确自身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的差异性,并向目标消费者传达这种差异性的过程。
企业可以通过定价策略,确定自身产品的定位,传达产品的特点和价值,吸引目标消费者。
最后,企业应合理、合法地利用定价自主权。
合理的利用定价自主权需要企业深入了解市场需求、竞争对手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决策。
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分析

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分析在竞争激烈的药品市场,自主定价药品如何获得一席之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的定价策略。
基于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分别根据自主定价药品在四个不同生命周期的特点,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
标签:自主定价药品;生命周期理论;定价策略1引言我国药品的定价形式分为三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企业自主定价。
政府对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数特殊药品(包括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计划生育等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管理形式。
除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药品,其他药品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生产经营企业自主定价。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药品市场,如何选择定价策略是决定自主定价产品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雷蒙德·弗农(RaymondVernon)1966年在其《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中首次提出的。
产品生命周期(product life cycle)简称PLC,是产品的市场寿命,即一种新产品从开始进入市场到被市场淘汰的整个过程。
典型的产品生命周期一般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引入期是指产品从设计到投入市场阶段;成长期是指产品通过试销效果良好,购买者逐渐接受该产品,产品在市场上站住脚并且打开了销路;成熟期是指产品走入大批量生产并稳定地进入市场销售;衰退期是指产品进入了淘汰阶段。
2自主定价药品各生命周期特点2.1引入期的特点药品市场作为商品市场的一种,有着普通商品在引入期的特点,即引入期顾客对产品还不了解,销售量很少,销售额呈缓慢增长趋势,销售增长率一般在10%以内。
但药品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健康,又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
2.1.1研发成本高,风险大根据福布斯最新的研究报告,药物从最初的实验室研究到最终摆放到药柜销售平均需要花费12年的时间。
进行临床前试验的5000种化合物中只有5种能进入到后续的临床试验,而仅其中的1种化合物可以得到最终的上市批准。
企业根据自我情况自主报价

企业根据自我情况自主报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是指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等因素,自主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自主报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还会对市场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
在制定报价策略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市场规模、竞争对手、产品特性以及目标市场等因素,才能制定出有效的报价策略。
首先,企业在制定自主报价时需要考虑产品的成本。
成本是企业制定价格的基础,产品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等;间接成本主要包括管理成本、研发成本和营销成本等。
通过准确计算产品的成本,企业可以确保价格能够覆盖成本,实现盈利。
其次,企业在制定自主报价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
市场需求是报价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需要了解目标市场的消费者需求和购买能力,以便确定适宜的价格水平。
同时,企业还需要了解竞争对手的报价策略,分析其竞争优势和定价策略,以便制定相应的报价策略,与竞争对手展开竞争。
此外,企业在自主报价时还需要考虑产品的附加值和差异化。
附加值是指产品除了基本功能外所提供的附加服务或特点,如售后服务、品牌效应和技术支持等。
差异化是指企业产品相对于竞争对手产品的独特特点或竞争优势。
通过提供独特的附加值和差异化特点,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从而有更大的自主定价权限。
最后,企业在制定自主报价时还需要考虑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群体。
企业需要明确其产品或服务的定位,确定目标客户群体,进而确定相应的报价策略。
不同的客户群体对价格的敏感度和支付能力不同,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群体制定不同的报价策略,实现利益最大化。
总之,企业在制定自主报价时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产品附加值和差异化特点以及目标客户群体等因素,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报价策略。
通过正确的报价策略,企业可以获得竞争优势,实现盈利最大化。
同时,企业还需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竞争对手的动态,及时调整自主报价策略,以适应市场需求和保持竞争力。
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分析

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分析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引言•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相关理论•国内外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现状及分析•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制定及实施•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对企业和社会的的影响•结论和建议01引言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价格水平波动大,需要采取合理的定价策略来保证企业的利润和市场竞争力。
药品价格市场现状国家对于药品价格的管理和调控越来越严格,实行自主定价的企业需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定价策略来适应政策环境的变化。
政策环境背景介绍理论意义通过对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的研究,可以丰富医药行业定价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定价策略提供参考。
现实意义通过对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的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
研究内容研究内容包括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以及针对具体药品案例进行定价策略的分析和制定。
研究方法与内容概述02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相关理论1药品定价影响因素23药品研发、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成本是影响药品定价的主要因素之一。
药品成本市场竞争程度对药品定价产生影响,企业通常会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进行定价。
市场竞争政府对药品定价的政策法规也是影响药品定价的因素之一,如最高零售价的限制等。
政策法规根据药品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等因素来制定药品价格。
药品定价策略类型基于成本的定价根据市场竞争状况、消费者需求等因素来制定药品价格。
基于市场的定价根据药品疗效、质量等因素来制定药品价格。
基于价值的定价03低价药品定价策略对于低价药品,可以采用基于成本和市场的低价策略,以扩大市场份额并满足消费者需求。
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选择01高品质药品定价策略对于高品质药品,可以采用基于价值的高定价策略,以体现药品的独特性和价值。
自主定价药品定价策略分析

自主定价权概述
自主定价权是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自主决定药 品销售价格的权利。
在符合国家药品定价政策和市场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企业 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药品价格,以实现 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02
药品定价策略分析
基于成本导向的定价策略
成本加成定价
在这种定价方法中,制药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成本加上一定的利润率来制定价格。优点是简单易行,但忽略了市 场需求和竞争因素。
04
自主定价权行使的风险管理
价格过度上涨的风险管理
价格控制
为防止药品价格过度上涨,政 府可以设置最高限价或通过其 他价格控制措施来限制药企自
主定价的涨幅。
定期评估与调整
药企应定期对药品成本进行全面评 估,并按照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或调整药品价格,以避免价格过度 上涨。
公众监督
通过公开药品成本信息,提高公众 对药品定价的认知度,引导消费者 对药品价格进行监督,抑制价格过 度上涨。
政策法规不适应
政策法规的变动可能不适应药企的实际情况,导致药企面临风险 。
调整策略不及时
药企可能无法及时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动调整定价策略,从而面临风 险。
加强沟通与协调
药企应密切关注政策法规的动态,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制定 应对措施,降低因政策法规变动带来的风险。
05
自主定价权行使的未来趋势
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定价策略
总结词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药品市场需求、竞争状况、价格敏 感度等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制定精细化、差异化的药 品价格。
详细描述
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进行细分,识别 出不同群体的价格敏感度和购买意愿,从而制定针对 不同群体的精准价格。此外,还可以通过对药品市场 需求、生产成本、竞争状况等信息的深度挖掘,制定 符合市场供求关系的药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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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摘要现在,商品是离不开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生活,那么商品的定价是怎么规范的呢?目前商品的定价权是由经营者所决定的,赋予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落实经营者自主经营权,树立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依据,全面论述了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范围、定价依据和基本要求,并分析了经营者滥用自主价权的行为。
本文着重指出,经营者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主定价权。
关键词自主权定价倾梢行为暴利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赋予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落实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确立企业独立法人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求。
为此,我国于1997年12月29 日制定了《价格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并对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原则和依据以及经营者在自主定价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作了详细的规定。
就《价格法》的执行情况来看,总的来讲是好的,但也有一些经营者为了谋取高额利润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置《价格法》之规定于不顾,滥用自定价权,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对此,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打击。
否则,我国的价格体制改革将前功尽弃。
一、对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再认识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是指经营者按照《价格法》的规定自主确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权利,是其自主经营权的重要内容。
(一)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范围根据《价格法》第条的规定,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经营者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这种价格最容易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直接影响。
同时,市场节价还极易受到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供应品种的影响,价格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
其主要表现是“同一时间、同一产品、同一地区、不同交易场所的价格不同同一交易场所、同一产品、不同的经营者出售的商品价格不同。
”因此,只有由直接的商品生产者或商品经营者来定市场调节价才能真实、客观、全面、直接地反映商品的客观供求关系。
正是基于此,在我国,经营者可以自主定价的范围是指未列人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围并适合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具体包括商品和服务比较丰富,不属于资源稀缺的范围,商品服务不具有自然垄断性,是可以由多个经营者同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品种商品和服务不属于关系国家计民生的特别重要的品种。
2、经营者有权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指对于某些商品和服务,由政府制定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在政府规定的幅度内制定销售价格。
”我国《价格法》第18条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政府指导价是一种重要的价格形式。
3、经营者有权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的新产品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新产品一般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生产过或销售过的产品,也指在原理、用途、性能、材质等方面新改进的产品。
试销价格是工业品试制阶段的销售价格。
“由于新产品一般尚未定型,质量和效用也不稳定,试制成本可变性大,且没有同类产品可供比较,因此,合理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对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对政府将来制定正式价格具有重要意义。
”正是基于此,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有权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新产品的试销价格。
(二)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并不是说经营者就可以毫无约束地为所欲为,脱离经济规律、市场现实和法律规定随意定价。
相反,价格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和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贯彻“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原则。
因而经营者在定价时就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要努力改进技术及管理方法,进行内部的挖潜与改革,千方百计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经营中获取合法利润。
只有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8 条的规定,经营者确定市场调节价的基本依据有两个:一是生产经营成本,二是市场供求状况。
1、生产经营成本。
任何生产经营都需要成本,成本是构成价格的主要成份,是制定商品价格的最基本的依据,是确定商品价格的最低经济界限。
价格往往高于成本,同时受市场关系的影响发生波动,如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则生产者往往会亏本,但是为了把同类产品生产者排挤出市场,一些生产经营者往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暂时销售。
具体来讲,成本与价格的关系由三个方面构成成本是构成商品价格的重要成份。
商品价格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物质消耗费用、职工工资、税金与合理利润构成的。
其中,物质消耗费用和职工工资就是成本的货币表现形式。
成本与该商品价格成正比例关系,价格随着成本的增加而提高,反之降低,二者是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
成本是制定价格的最基本依据。
价格的制定是以社会成本为依据的,从而可以使同一商品的劳动消耗按同一尺度计算和补偿。
企业经营得好,劳动效率高,其产出的产品价值就低于社会价值,出售该产品的收人会超过生产该产品的其他同类生产者,而获得利润也就比较高。
反之,如果出售商品的所得低于生产该商品的各种支出,就将会使企业亏损、倒闭、破产。
成本是确定价格的最低经济界限。
商品成本存在必要性,是由经营者以自己经营收入补偿自主产销开支的客观必然性所决定的。
商品出售价格的最低界限只能是商品成本。
如果商品低于成本出售,生产中已消耗的那部分就不能全部由出售价格得以补偿,长此以往,企业就不能维持下去,走上亏损甚至破产的道路。
2、市场供求状况。
市场供求状况是影响价格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对于市场价格高低有着重要影响。
市场供求关系与价格的关系一般表现为三种情况:当商品供求基本平衡时,价格就会相对稳定。
当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就会上涨。
当商品供过于求时,价格就会下跌。
因此,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定价时,必须考虑供求关系,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二、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的行为分析(一)倾销行为对倾销可以界定为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在一定范围的市场上和一定时期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某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与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相比较,倾销具有如下几个明显的法律特征行为的主体是处于卖方地位的经营者。
该行为中的卖方,可能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也可能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
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而不是以一般较低的、微利的、保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是该行为的实质。
经营者在进行销售时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行为人在从事削价倾销时,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如果是过失,或者是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减少经济损失等均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的行为客观上侵犯了同业竞争对手的公平交易权利和社会的正常竞争秩序。
以低于价格销售商品,对于经营者来讲,实际上是一种高损性经营。
这种异常的价格选择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它以自身的暂时经济利益为代价,最终损害竞争对手的经济利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暴利行为暴利行为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有偿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不正当手段、以高于市场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合理幅度的价格谋取巨额利润的行为。
暴利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法律特征暴利行为产生范围的特定性。
任何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都必然产生一定的活动,有其范围界限。
暴利行为也有其产生的范围。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2条明确限定了暴利行为产生的范围。
暴利行为的实施主体是生产经营者。
暴利行的实施主体在《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中作了明确规定,即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有偿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暴利行为。
从其具体手段来讲均现为不正当暴利行为。
从其具体手段来看均表现为不正当或者说是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种:(1)、不按照规定明确标价或者在明确标价之外索要高价(2)谎称削价让利或者以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以及其他虚假的价格信息,进行价格欺诈(3)生产经营者之间或者行业组织之间相互串通,哄抬物价违反公平、自愿原则,强迫交易对方接受高价采取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暴利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润。
生产经营者实施暴利行为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获取高额利润,而不是在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内获取合理利润。
暴利往往是合理利润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高,是一种典型的、严重的价格掠夺行为。
暴利行为是以多种形式表现的。
但是,关于暴利行为的分类,目前学术界的认识还不统一。
有的同志认为暴利行为可分为“价格欺诈与价格垄断行为”,有的同志认为暴利行为应分为“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与超幅度定价三种。
”还有的同志认为价格强力行为、价格寻租行为、价格投机行为是暴利行为的主要表现。
我们倾向于把暴利行为分为价格强力行为、价格寻租行为和价格投机行为的观点。
三、不正当价格行为除了倾销行为和暴利行为之外,《价格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种经营者滥用定价自主权的行为,我们把这些行为统一地归为不正当价格行为。
这主要是为了使我们的研究与现行的、广义的价格法对滥用定价权规制的模式保持一致。
关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我们认为应包含以下几种形式。
1、操纵价格行为。
操纵价格行为也可称为价格操纵行为或价格垄断行为,具体来讲是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或勾结,控制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合法权益的行为。
实施这种行为的经营者往往具有市场经营优势,同时他们又处于同一市场地位,具有共同的经济利益。
因此,他们往往彼此配合,联手操作,垄断市场,过高或过低地确定市场价格,从而获取超额利润或阻止其他经营者进人市场参与竞争。
操纵价格行为违法的本质在于它限制了市场正常的价格竞争,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
2、哄抬价格行为。
哄抬价格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时,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涨价信息,可能会引起商品价格上涨,影响一定区域甚至是全国的客观价格形势,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引起消费者恐慌,进而危及经济和社的稳定。
3、价格欺诈行为。
价格欺诈行为主要是指对消费者的欺诈。
在提供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经营者通过提供虚假价格信息的手段诱使消费者进行商品的购买或接受服务,从而获取非法利润,这种行为便是价格欺诈。
谎称削价让利或者提供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等是价格欺诈的主要表现。
4、价格歧视行为。
价格歧视是指某一经营者在同一时间对同一商品和服务实行两种或两种以上价格的行为。
价格歧视的主体是经营者,价格歧视的对象可能是经营者,也可能是消费者,但《价格法》所指的价格歧视仅限于针对经营者的价格歧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