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律文书
关于社区矫正保证书三篇

关于社区矫正保证书三篇社区矫正保证书篇1本人__X,系犯罪嫌疑人__X的__,我同意__X接受社区矫正,假如其被判缓刑,本人愿意作为其监管人对其进行监管教育,保证其:一、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好好改过,好好做人;二、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三、根据法律的规定按时报到,接受思想教育和改造决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之事。
保证人:__X____年__月__日社区矫正保证书篇2本人自接到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后,保证做到: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2、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3、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教协议书;4、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5、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6、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7、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保证人:__XX月__日社区矫正保证书篇3本人在社区矫正期间保证服从矫正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学习、劳动等,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有关会客规定。
4、离开所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规定。
保证人:__X____年__月__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布日期】2020.06.18•【文号】司发通〔2020〕59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区矫正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2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2012年1月10日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20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向社区矫正委员会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提请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二)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和撤销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意见;(三)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四)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五)指导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六)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七)协调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社区矫正法律文书

社区矫正法律文书1、责令书No_____责令书_____: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你自接到假释裁定书、释放证明书之日起7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户籍与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准)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_____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盖章)年月日[此责令书一式三份,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所、被责令人各一份]2、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No_____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回到社区后,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保证做到:1、按时到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3、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4、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努力适应社会生活,做守法公民。
保证人:_____年月日[此责令书一式三份,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3、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宣告书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 期间由_________社区矫正机构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公章):宣告日期:社区矫正对象(签名):4、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你因_____于___年__月__日接受社区矫正。
现已期满,特向你宣告。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公章):矫正期满宣告日:社区矫正对象(签名):5、社区矫正对象奖励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奖励通知书: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因你具有的良好表现,经审核同意,决定给予奖励。
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公章)二○○年月日6、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因你具有的违纪行为,经审核同意,决定予以一次。
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实例

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实例1、责令书No 3321225责令书刘新平: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你自接到假释裁定书、释放证明书之日起7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户籍与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准)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省第一监狱(盖章)二○○七年三月五日[此责令书一式三份,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所、被责令人各一份]2、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No_3321225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本人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回到社区后,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保证做到:1、按时到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3、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4、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努力适应社会生活,做守法公民。
保证人:_刘新平_二○○七年三月五日[此责令书一式三份,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3、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准假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准假通知书张平平:经研究,同意你外出_3_天,到××市地方,时间从 3 月 4 日至 3 月 6 日,请你在外出期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回来后及时销假。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盖章)二○○七年三月三日4、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张××: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因你具有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拒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违纪行为,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决定予以警告处分一次。
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公章)二○○七年八月十二日。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试行)1.调查评估意见书2.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登记表3.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报到通报函4.社区矫正宣告记录5.矫正责任书6.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8.社区矫正人员申请外出审批表9.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审批表10.警告决定书11.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12.警告、治安管理处罚审批(核)表13.撤销缓刑建议书14.撤销假释建议书15.收监执行建议书16.减刑建议书17.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建议审核表18.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19.解除社区矫正宣告记录20.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21.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22.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文书格式内容与填写说明1.《调查评估意见书》(文书1)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第4条设计。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其他委托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后,形成评估意见,送委托机关。
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的,评估意见书应当主意保密,除办案机关外,不对外公开。
2.《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登记表》(文书2)根据《实施办法》第5条、第6条内容设计。
此表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填写,一式两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3.《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报到通报函》(文书3)根据《实施办法》第6条设计。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监狱押送罪犯至罪犯居住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由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其他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均由人民法院裁判。
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报到,由县级司法局向原作出裁判、决定的人民法院通报。
同时为了加强工作衔接,应抄送居住地人民检察院。
对假释类罪犯,还应增加抄送原服刑看守所、监狱。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内容有: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6、《社区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
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
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一、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目录
、调查评估意见书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责任书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
、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撤销缓刑建议书
、撤销假释建议书
、收监执行建议书
、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
、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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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文书
调查评估意见书
()字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
受你单位委托,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告人(罪犯)进行了调查评估。
有关情况如下:
综合以上情况,评估意见为
(公章)
年月日
2 / 39
文书
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单位:编号:填表日期:
3 / 39
注:此表抄报居住地公安(分)局。
4 / 39。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34条

任务一:制作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
目标:通过学习,学生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制作的格式及内容。 目标示范
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
张×× :
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因你具有 违反 社区矫正规定,不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拒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 违 纪行为,经 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同意,决定予以 警告 处分 一次。
县(市、区) 司法所(公章)
二○○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制作准备
一、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 社区矫正对象惩处通知书是社区矫正机构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出现的 违法、违规和违纪的行为进行惩处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依据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第 34 条规定:“司法所应当建立对社区服刑人 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于表现良
好的给予表扬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减刑。对违反法律、法 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但尚未构成重新犯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提请有关部门 给予警告、记过、治安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收监执行。”
二、行政(司法)处罚及其执行 (一)警告 1、警告处罚的条件 (1)日常考核量化处罚条件 依据日常考核结果,社区矫正对象当月累计扣 10 分以上或连续 3 个月月度考核评价等 级为差、或半年度累计扣分 30 分以上、或本年度内累计扣分 50 分以上的,可给予警告处分 一次。 (2)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处罚条件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撤销假释 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拒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情节严重的; ●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拒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 ●私自离开规定范围活动或逃避监督管理的; ●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警告处罚的审批程序 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分,应当由司法所承担举证职责,提供处罚证据材料。并填 报《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审批表》,提出处罚意见,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 (二)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1、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处罚条件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撤销假释收监执行、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1)拒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情节严重的; (2)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拒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 (3)私自离开规定范围活动或逃避监督管理的;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有余、漏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审批程序 (1)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因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需要收监执行,或者违 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有收监必要的,应当由司法所商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 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依法定程序办理。 (2)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有必要撤销缓刑、假 释的,由司法所商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市、 区)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县(市、 区)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后,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提请有关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或假释后,由公安机关送原 关押监狱(看守所)执行。 三、行政(司法)奖惩的救济程序 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司法)奖惩结果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公开。社区矫正对象对奖惩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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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律文书
篇一:社区矫正法律文书
社区矫正法律文书
1、责令书
no_____
责令书
_____: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你自接到假释裁定书、释放证明书之日起7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户籍与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准)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_____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盖章)
年月日
[此责令书一式三份,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所、被责令人各一份]
2、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no_____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本人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回到社区后,将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保证做到:1、按时到乡镇(街道)司法所报到并办
理登记手续;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3、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教育;4、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努力适应社会生活,做守法公民。
保证人:_____
年月日
[此责令书一式三份,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
3、社区矫正宣告书
社区矫正宣告书
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期间由_________社区矫正机构实施社区矫正。
矫正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公章):
宣告日期:
社区矫正对象(签名):
4、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
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
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你因_____于___年__月__日接受社区矫正。
现已期满,特向你宣告。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公章):
矫正期满宣告日:社区矫正对象(签名):
5、社区矫正对象奖励通知书
社区矫正对象奖励通知书
:
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因你具有的良好表现,经审核同意,决定给予奖励。
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公章)
二○○年月日
篇二: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
司法部关于印发和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正确施行,在认真总结社区矫正执法经验的基础上,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意见,司法部制定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现予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重要性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是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衡量执法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执法过程的重要证据,同时也是确保社区矫正执法活动顺利开展、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保证。
社区矫正试点、试行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本区域内的执法工作文书,对促进本地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统一
全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流程、统一全国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条件成熟,势在必行。
本次下发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共20种文书,在内容上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执法工作环节设置,涵盖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登记、确定矫正小组、社区矫正宣告、进入特定场所审批、外出与居住地变更审批、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提请减刑、解除社区矫正等执法管理节点,立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执法工作需要,满足按照规定程序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机关抄送、通知有关法律文书等工作要求。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力求种类精练,内容简洁,便于基层掌握,便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矫正深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掌握《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制作使用要求
《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文字格式样本和电子文档格式同时下发。
在具体工作中,应以电子文档格式制作文书为主,尽量减少成批印刷,节约行政成本。
文书中“”或带有“()”处,可根据不同的内容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每个文书中需要增加同一项目内容的,可按照电子文档表格操作模式添加。
文书需要抄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机关的,在样本文书底部都注有说明,使用中应规范制作,按规定做好抄报、抄送。
文书填写制作应注意内容表述简明精炼,引用法律准确规范,语言文字严谨清楚。
文书印刷格式和纸张使用,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
格式》(GB/T9704—1999)的要求执行,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对于一式多份且需要加盖骑缝章的文件,采用a3型或a3拼接型,左侧装订。
文件标题字体一般用2号小标宋,正文字体一般用3号仿宋。
栏目较多的表格式文书,填写时可用小四号仿宋。
三、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使用的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把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正确掌握和使用作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重要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
要对原来制定的执法文书进行清理,原有文书与本次下发文书格式不一致的,应停止使用原文书。
要组织好对《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的学习培训,准确掌握文书制作和使用要求,尤其要将文书样本录入社区矫正信息系统信息库,按照信息化标准使用要求,组织专题讲解说明,确保基层一线干警在工作中准确使用。
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档案的管理,文书制作和使用完毕
后,应及时分类装订,按要求归入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
在今后的执法检查中,要将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使用、文书归档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考核。
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目录与样本
1、调查评估意见书
2、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3、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
4、社区矫正宣告书
5、社区矫正责任书
6、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区域(场所)审批表
7、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表
8、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9、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
10、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11、撤销缓刑建议书
12、撤销假释建议书
13、收监执行建议书
14、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建议书
15、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审核表
16、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17、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
18、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19、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20、社区矫正人员死亡通知书
附件二文书内容与填写说明
1、调查评估意见书(文书1)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第4条设计。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
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委托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送委托机关。
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的,评估意见书应当注意保密,除办案机关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对外公开。
2、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文书2)
根据《实施办法》第5条、第6条内容设计。
此表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填写,一式三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各存档一份,抄送居住地公安机关一份。
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后,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重新填写此表,并抄送新居住地公安机关。
3、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文书3)
根据《实施办法》第6条设计。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监狱押送至罪犯居住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其他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均由人民法院裁判或决定。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已在规定时限报到、超出规定时限报到、未在规定时限报到并下落不明的情况,及时填写,一式五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存档一份,通知原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同时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对假释类社区矫正人员,还应抄送原服刑监狱、看守所。
4、社区矫正宣告书(文书4)
根据《实施办法》第7条设计。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组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