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2-8: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是在我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从事的建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工程竣工验收后,除发包人与承包人另有约定的外,承包人应当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的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真实的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竣工结算文件的种类和内容,依照国家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执行。

2

3

承包人4

5

1%,

1

2

不得超过

3

1

2

1

2

3

4

5

6

7、其他结算资料。

结算申请书

致:

由我司承包的合同(合同编号:),已按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并已通过竣工验收,具备结算条件,特申请结算。

申请结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请填写工程造价,不是余款)。

现我司作如下承诺:

1、结算资料完全按合同要求报送,我司已对资料进行全面核实,所提报资料无遗漏内容,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自本次资料报送后,我司承诺绝不补报结算资料,所报资料如有错漏我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我司在上述提报资料中少报、漏报、或者错报的工程量应计算的工程价款及其他全部费用,我司承诺全部放

弃,不再要求贵司支付。对于恶意漏报减项内容的资料,我司同意按照漏报减项造价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2、若我司报送的结算价高出一审结算审定价5%,我司将按超出部分的7%支付违约金予贵司,该款在结算中扣除。若根据贵司要求,本工程经一审审定后需送至贵司集团复审,若一审审定后送审价高出复审审定价1%,我司

将按照超出部分的7%支付违约金予贵司,该款在结算中扣除。

附结算资料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