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药品各类管理制度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5篇)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药店管理制度有哪些?下面是药店药品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为大家提供参考。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____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
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药店各类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
1.药品分类与储存:
- 药品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分类,例如西药、中药、保健品等。
- 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避免与有毒物质进行接触。
- 药品应按照有效期限进行排列储存,过期药品应及时淘汰。
2.药品销售与处方管理:
- 售药时应核对顾客的身份证明并记录相关信息。
- 处方药品的销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要求顾客提供有效处方。
- 严禁销售过期、伪劣、假药等不合格药品。
3.库存管理与进货:
- 药品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记录相符。
- 药品进货应从合法渠道购买,并保留相关采购记录和票据。
- 严禁私自采购、销售或使用过期药品。
4.药品质量管理:
- 药店应从正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药品,并保留相关质量检验报告。
- 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 药品的质量跟踪与回溯管理应做到及时、准确。
5.卫生与安全管理:
- 药店应保持店面干净整洁,卫生条件良好。
- 药品应妥善保存,避免受潮、高温或暴晒。
- 特殊要求的药品,如易燃、易爆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保管。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保证药店各类药品的管理与质量安全,确保药店经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障顾客的用药安全。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一、管理范围二、药品进货管理1.药品进货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进行。
2.进货人员应核对进货药品的货号、批号、有效期和规格与相关文件的要求是否一致。
3.进货时应留存进货药品的标本,并将标本及时送至药监部门进行核验。
4.进货的药品应立即入库,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积压、贴码和存储。
三、药品销售管理1.药店销售药品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
2.药店销售的药品应依法标注药品名称、性状、用途、生产批号、有效期限等信息,并保证药品包装完好。
3.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专人负责核实处方合法性,并做好处方的登记备案工作。
4.药店销售的非处方药品应加强宣传和教育,鼓励顾客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四、药品库房管理1.药品库房应硬件设施完备,包括温度、湿度控制设备,防火、防盗设备等。
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药品库房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储,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标明存储位置和有效期。
3.库存药品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数量相符,并做好盘点记录。
4.过期药品应及时处理,严禁继续销售和使用,并按照规定安全销毁。
五、药品质量控制1.药店药品进货应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进货的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药品注册要求。
3.合格药品应标注合格标志,并保留相关检验证明和药检分析数据。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停止销售,并按照规定进行退货和索赔。
5.对于发生药品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的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并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药店合规经营1.药店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2.药店应配备专业人员,并保证员工具备相关药品知识和业务能力。
3.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4.药店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7篇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7篇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篇1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
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
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
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药店药品进销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进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店药品进销管理,保障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药店。
第三条药店药品进销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第四条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进销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药店应根据经营范围和实际需求,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
第六条药店采购药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二)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购进药品;(三)从信誉好、质量优、服务好的供应商购进药品;(四)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目录和军队医疗保健目录内的药品。
第七条药店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批号、有效期等要素。
第八条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如实记录药品采购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应商等,并保存相关票据。
第三章药品验收第九条药店收到药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药品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二)检查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完整、清晰;(三)检查药品外观、性状、气味等是否正常;(四)检查药品随货同行单(票)是否齐全;(五)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检查是否符合储存条件。
第十一条药品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退货或依法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第十二条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合理设置储存区域和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药店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药品过期、变质、损坏。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前言药店作为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药品采购、存储、销售以及药品过期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药店药品管理的合法、安全和规范。
二、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2. 药品采购应通过多个渠道进行比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 药品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的资质证件,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 药品采购人员应记录每次采购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三、药品存储管理1.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2. 药品存储区域应保持整洁,防止灰尘、虫害等污染。
3.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标准进行分区存放,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混存。
4. 药品存储区域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5. 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避免药品过期损失。
四、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医药知识和销售培训证书,不能进行虚假宣传。
2. 药品销售应核查购买者的身份信息,确保售药安全并防止非法交易。
3. 针对处方药销售,销售人员应核查处方的真实性,遵守处方药的相关管理规定。
4. 药品销售应明确告知购买者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5. 药品销售应登记相关销售信息,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购买者信息等。
五、药品过期处理1. 药店应建立药品过期处理制度,定期进行药品过期检查。
2. 过期药品应分类存放,并及时进行报废或退还给供应商。
3. 过期药品处理记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六、附则1. 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台账,包括采购记录、销售记录、过期处理记录等。
2. 药店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药店应配备专业的药品管理人员,确保药品管理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以上为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药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逐步完善与细化,以确保药店药品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药店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药店药品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店药品经营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药店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四条药店经营者应当履行推行质量管理的义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章药品选购和进货第五条药店应当认真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选择正规、合法的经营单位采购药品。
第六条药店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办理药品采购凭证,并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各类单据和证照保持一致。
第七条药店应当严格进行药品验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评价采购药品供应商。
第八条药店在采购药品时,不得采用低价竞争的方式降低药品质量。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九条药店建筑和装修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药品储藏室应当设置单独的区域。
第十条药店药品储藏室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储藏环境符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对进货的药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分类储存,确保管理有序。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严格落实药品保质期的管理,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章药品销售第十三条药店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业药师对患者提供药品服务和答疑解惑。
第十四条药店销售药品应当认真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条款,杜绝假劣药品和侵权行为。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保证销售药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药品回收和处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落实药品储存、保管和销售质量追溯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第十七条药店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药品包装回收、化学药品废弃物管理、医疗废弃药品处置不影响环境和人体健康。
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负责安全环保处理药品包装物和药品废弃物。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药监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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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
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
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
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
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
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
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
(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四)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
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
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
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