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全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条例一、目的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条例适用于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聘用、借用、实习等人员(以下统称“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2.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部门的工作时间,但需保证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4. 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加班时间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员工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5. 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日需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签到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纸质签到表、电子签到系统或其他科技手段。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管理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08:30-09:00下午:14:00-14:30(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立即补签。
补签需注明外出事由和时间,经上级确认后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经上级核实后,可在当天内进行补签。
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超出部分按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监督考勤工作的执行,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编、劳务和临时工作人员。
3.所有工作人员须按照本制度进行考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考勤方式1.人员考勤采用电子刷卡/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进行。
2.每名员工需在每天上班前使用自己的刷卡/指纹/人脸等方式完成考勤打卡。
3.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指纹/人脸信息,避免被他人冒用。
三、考勤时间1.员工应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并完成考勤打卡。
3.迟到、早退、旷工的具体扣除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并告知全体员工。
四、迟到和早退1.迟到的定义为在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才到达工作岗位。
2.早退的定义为在下班时间前5分钟离开工作岗位。
3.每名员工每月累计迟到和早退时长大于等于30分钟的,将按照单位设定的考勤规定进行扣除工资。
五、请假制度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请假需提前一天申报,特殊情况可向上级领导请假,但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3.请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将按照单位制定的考勤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班制度1.员工如需加班,应事先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申请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加班。
3.加班工资和补贴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本单位规定执行。
七、考勤纪律1.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
2.违反考勤纪律的员工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扣除工资、扣分、降职等。
八、考勤记录和统计1.单位将建立员工考勤记录和统计制度,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和统计分析,并留存备查。
2.对于有一定迟到、早退和旷工情况的员工,上级领导将进行个别谈话,并提醒该员工注意工作纪律。
九、违反制度的处理1.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将按照本单位有关纪律条例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甚至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五篇)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1.“中心”实行每周____天工作日、每日____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10:00—13:30中午休息时间:13:30—15:30下午工作时间:15:30—19: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1.迟到:职工应在上班时间____分钟内准时到岗,超过____分钟一律按照迟到计算。
每月迟到超过____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月工资百分之一计算。
2.早退: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____分钟以上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每次扣除月工资的百分之一。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
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____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____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____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1.事假: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____小时至半天以内的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____天以上(含____天)事假报原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并将假条提交“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考勤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考勤管理职责,规范员工考勤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考勤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合同制、试用人员(以下统称“员工”),以及临时工、实习生等非正式员工。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需提前一周发布,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需向直接上级请示并获批准。
4. 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此类员工考勤管理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按时签到,签到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系统、纸质签到表等方式。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情况的重要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
(3)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补签时,需注明外出原因、时间及地点,由直接上级确认并在签到记录上签字。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
(2)经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予以补签,但需在签到记录上注明“忘记签到”字样。
(3)忘记签到次数超过三次的,将视为违反考勤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勤内容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
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三、请消假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加班、请假、出差等考勤管理。
第三章考勤时间与工作时间第五条事业单位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六条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第七条午休时间:中午11:30至12:30。
第四章考勤打卡与签到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实行打卡签到制度。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佩戴工牌,按时到岗打卡。
迟到、早退或未打卡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者,应在上班后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章迟到、早退与旷工第十一条迟到: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超过5分钟为迟到。
第十二条早退:下班时间未按时离岗,提前离岗超过5分钟为早退。
第十三条旷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请假未到岗,视为旷工。
第十四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1.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2. 旷工者,每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3. 连续旷工三天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第六章请假与出差第十五条请假: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六条出差: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七条请假与出差的处理:1. 请假:请假期间工资照发;2. 出差:出差期间工资照发,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七章考勤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事业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
第二十条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考勤管理部门有权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理。
2023年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

2023年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2023年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一第一章入职指引第一节考勤管理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
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8:30 为工作时间,12 : 00 - 14 : 00 为午餐休息。
二、考勤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午上班、中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共四次。
如遇指纹打卡有故障及时与人事部联系。
2、迟到/早退、旷工、满勤(1)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扣10元,6分钟-15分钟扣30元,16分钟-30分钟扣50元,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满勤奖及当天工资。
有特殊情况需打电话请假,事后需补请假条。
当月累计超过3次(包含3次)者,扣罚满勤奖;当月累计超过7次(包含7次)者,按照相关绩效考核处理,扣除半个月工资;当月累计超过10次(包含10次)者,按制度扣罚,扣除当月工资,并责令劝退,特殊情况除外。
(2) 旷工:无故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及满勤奖。
无故、恶意旷工2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工作时间内除上洗手间外,不可无故离岗,一天内无故离岗2次以上(包含2次)或累计超过三十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3) 满勤奖:每个月员工实行全勤奖200元,整月出勤达到应出勤天数记满勤奖,没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给予全勤奖。
3、漏打卡(1) 早上上班/晚上下班漏打卡,按迟到/早退10分钟处理。
(2) 中午上下班漏打卡一次扣10元钱,3次以上扣除满勤奖。
(3) 当天没有打卡,也没有请假条的,以旷工处理。
4、病假(1) 病假1日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备案。
(2) 病假1日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报行政部备案。
(3) 病假必须有病假条,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病假需提交医生病例证明,因工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全额发放,非因工病假,按基本岗位工资的65%支付,但绩效薪点按缺勤比例扣除。
事业编考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考勤分为出勤、请假、加班、休假等。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病、事等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审批单》。
第八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等。
第九条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天,累计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病假: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时间根据病情确定。
第十一条婚假: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第十二条丧假: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第十三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
第十四条陪产假:男职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五条护理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可享受20天护理假。
第十六条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七条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工作人员考勤档案,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加班等情况。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每月底汇总考勤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部门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下班,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请假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二)擅自离岗、串岗;(三)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四)伪造、涂改考勤记录;(五)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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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
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
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
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
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
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
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
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
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
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
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
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
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
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
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期间如有国家相关
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