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6京6排放法规
国六排放标准介绍

NIRCO系统
NOVC OVC
进入高温行驶前电池电荷状态 全周期低速中速高速高速,电量保持 车外充电至电池电荷最高水平 全周期低速中速高速高速,电量保持 全周期低速中速高速高速,电量保持
V型试验耐久性里程要求
1、生产企业可以在底盘测功机上或试验场进行耐久性试 验,其中6a阶段耐久里程160000km,6b阶段耐久里程 200000km(2023年7月1日前,耐久里程可为160000km); 2、生产企业也可按附录G.3所述的发动机台架老化试验 方法进行耐久试验;
蒸发排放的来源
美国蒸发排放的测试程序
2/3-days
2/3-days
ORVR
3-days
IV蒸发排放试验要求
2昼夜损失+热浸试验
车辆
第一类车
I 第二
II 类车
III
试验质量 TM(kg) 全部
TM≤1305 1305<TM≤1760
TM>1760
蒸发排放限值,g/test 0.70 0.70 0.90 1.20
Ⅰ型阻力加载
国五车辆预热:无明确规定 国六车辆预热:1个WLTC循环
国五阻力拟合计算方法:迭代法 国六阻力拟合计算方法:迭代法和固定运转法
固定运转法:连续进行4次滑行,通过目标阻力和最后三次滑行的平均内阻 之差得到转毂施加阻力。 迭代法:采用最小二乘法计算两次连续滑行结果,偏差应在±10N内。
国6标准定位
延续
欧盟排放标准
协调
全球技术法规
融合
美国排放标准
创新
国六排放标准
国6标准概要
实施日期: 2020-7-1(6a)
2023-7-1(6b)
适用范围:GVW≤3500kgM1,M2,N1,N2
北京对国三标准的要求

北京对国三标准的要求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对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有着特别重视。
为了改善空气
质量,北京市政府对车辆排放标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对国三标准的要求。
首先,北京市对国三标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机动车的限行政策上。
根据北京
市政府的规定,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以及特定的重点区域内是不允许通行的。
这一举措有效地减少了国三标准车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促进了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其次,北京市政府还对国三标准车辆的使用给予了一定的补贴政策。
对于拥有
国三标准车辆的车主,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购车补贴或者车辆更新的补贴政策,这一举措鼓励了车主更新车辆,减少了国三标准车辆的使用量,从而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
除此之外,北京市政府还对国三标准车辆的限行范围进行了不断扩大和调整,
以适应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限行政策,有效地减少了国三标准车辆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国三标准的要求体现了政府对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改善的
高度重视。
通过限行政策、补贴政策和不断完善的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国三标准车辆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建设宜居城市、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希望未来北京市能够继续加大对车辆排放标准的管理力度,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健康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2017年国家环保新政策要求

2017年国家环保新政策要求环保行业发生了很多大事,雾霾的加剧,引发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关注。
关于环保问题大家都很重视。
国家对于环保的政策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国家环保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环保新政策“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这也是新《环保法》通过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
该法案明确提出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把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提升到同等重要的水平。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取消了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罚款50万元上限额度的规定,变为按倍数计罚,并提出按日计罚。
专家表示,这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巨大的震慑作用。
修订施行8年的《水污染防治法》2016年6月12日,环保部网站发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这是《水污染防治法》施行8年以来的较大规模修订。
修订主要内容有:加强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定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动协调机制,组织评价,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制度的衔接,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并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强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工业废水、地下水污染、农业和农村水污染、船舶污染防治方面,分别实施针对性的措施;未监测工业废水最高可罚20万。
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消减行动计划》2016年7月8日,工信部、财政部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根据《计划》,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消减330万吨以上,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DMF)等溶剂、助利使用量20%以上,低(无)VOCs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黏剂和轮胎产品比例分别达到70%、60%、70%、85%和40%以上。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

汇总 | 2018年发布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汇总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正)》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二、行业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年7月1日起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2019年3月1日起实施)6.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1-2018);《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7.《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三、国家标准1.《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四、行业标准1.《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2—2018)2.《制糖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3-2018);《陶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4-2018);《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5-2018);《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3.《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943-2018)4.《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8-2018)《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179-2018)《氨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 2001-2018)5.《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6-2018)《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7-2018)《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8-2018)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7.《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HJ860.3-2018)8.《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860.2-2018)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12.《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钢铁工业》(HJ885-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86-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浆造纸》(HJ887-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14.《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制造》(HJ98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HJ98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98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冶炼》(HJ98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HJ984-2018)15.《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纺织印染工业》(HJ 99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 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药工业》(HJ 992-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 993-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化肥工业》(HJ 99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制革工业》(HJ 995-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制糖工业》(HJ 996.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工业》(HJ 996.2-2018);16.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HJ 94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镀工业》(HJ985-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HJ987-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HJ988-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HJ989-2018);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19.《民用建筑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渗透系数调查技术规范》(HJ 949—2018)五、地方标准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5.《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6.《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7.《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 37/ 3416.3—2018)9.《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10.《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18)1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指南》(DB37/T3394-2018)1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DB37/T3393-2018)13.《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2374—2018)六、环评相关文件规定1.《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号)2.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7号)3.《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9号)4.《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5.《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6.《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8.《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第9号)10. 《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1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12.《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废水排放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38号)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14.《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48号)15.《关于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129号)1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18〕124号)17.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第〔2〕号)18.《关于铝用炭素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复函》(鲁环办科技函〔2018〕119号)19.《关于深化市级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12条工作措施》(济环字[2018]166号)20.《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 号)21. 《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淄环发[2018]88号)七、污染治理规划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4.《关于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环环监[2018]48号)5.《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6.《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节〔2018〕136号八、部长信箱回复1.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征税的回复2.关于环保税征收疑问的答复3.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回复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6.对请教GB36600在环评中适用问题的回复7.关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8.关于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实际监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回复意见9.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疑问的回复10.执行GB3097问题的回复11.GB5468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回复12.关于搬迁项目环评类别咨询的回复13.关于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咨询的回复14.关于咨询改装车的项目性质的回复15.关于《环评分类名录》第51条"砖瓦制造”咨询的回复16.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咨询回复17.关于水源地问题疑问的回复18.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19.关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存在规模化养殖场的回复20.关于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疑惑的回复21.关于明确通信基站与住宅等建筑距离建议的回复22.关于危险废物烟气净化系统湿法静电除尘器请示的回复23.关于布商标印刷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判定咨询的回复24.废油、废电池仓储项目环评项目类别审批咨询的回复25.关于废旧塑料回收破碎清洗环评类别疑惑的回复26.关于连铸机技改应该执行何种环评手续的回复27.关于晾晒池工艺的一些问题的回复28.关于废气监测中测定下限及检出限折算问题的回复29.关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使用何种检测方法的回复30.关于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是否可以批的回复31.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有关问题的咨询32.关于合成树脂排放标准中废气排放量疑问的回复33.关于农田土壤监测45项因子评价标准怎么选的回复34.关于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疑问的回复35.关于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排污许可证问题的回复36.关于大气法第72条的适用情况的回复37.关于《条例》中法定规划如何理解的回复38.关于咨询土壤导则里两个问题的回复39.关于‘环土壤[2018]22号’疑问的回复40.关于新建加工硫酸铵颗粒肥项目是否必须进园入区的回复41.关于3095修改单疑问的回复42.关于无工业园区就不能新建涉VOCs工业企业的回复43.关于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污水排放问题44.请教土壤中六价铬的测定方法的回复45.关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46.关于进口货物是否是固体废物的再次鉴定咨询的回复47.恳请确认油气田开发项目废水排放去向和标准的回复九、其他管理要求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环办法规[2018]46号)2.《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公告78号)3.《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公告 2018年第5号)4.《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8年第7号)5.《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8年第8号)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7.《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的函》(环办政法函[2018]67号)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10. 环境保护部2018年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1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1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13.《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1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15.《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部令第2号)16.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7.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8.《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发通[2018]54号)19.《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环办土壤函[2018]884号)20.《关于排污申报有关问题的复函》(环环监函[2018]102号)21.《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环办环监[2018]28号)22.《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环办转发函[2018]6号23.《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1168号)24.《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58号)25.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6.《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70号)27.《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2018年)(公告2018年第76号)word格式.. 28.《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公告2018年第66号)29. 《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18-2019年本)》(公告2018年第29号)30.《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公告 2018年第26号)31.《十二部门关于持续加强稀土行业秩序整顿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8〕265号)32.《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
载货车国六尾气处理技术

SCR又叫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转化器的 催化作用具有很强的选择性,氮氧化物 的还原反应被加速。
二、轻型载货车用柴油机技术发展
国五技术路线 国V两种技术路线对比
国五后处理 解决方案
优点
缺点
EGR+DOC+DPF系统
DOC+SCR系统
可升级到EU6
进气系统简单(无需EGR&节气 门)
国六技术路线
✓颗粒个数限值的新要求导致壁流式DPF成为满足欧六要求的必需装置 ✓NOx下降幅度又要求EGR和SCR技术的采用 ✓因此EGR+SCR +DPF是达到欧6阶段排放要求的主流技术(部分N1类轻型发 动机采用EGR+DOC+DPF能够满足排放要求)
N2类ESC/ETC排放限值
N2类WHSC/WHTC欧六排放限值
② 电控单体泵技术
燃油喷射由各自的独立喷射单元来完成。控制喷油正时和喷油量,从而达到 提升柴油机排放性能的目的。
③ 电控VE泵
通过转速和油门位置信号,调整喷油正时从而达到排放控制目的。
④ EGR技术
废气再循环装置(EGR)是将排气的一部分返回进气系统,减缓燃烧速率、降低 燃烧最高温度从而抑制NOx生成的装置。 为了将更大量的废气回流到进气系统中,我公司采用了高性能的EGR冷却器来冷 却废气,使得混合后的进气温度和燃烧温度进一步降低,再通过标定推迟喷油正 时,并适当增加EGR率,大幅降低NOx,使4A/4B发动机达到欧IV排放工程目标
二轻型载货车用柴油机技术发展国五技术路线国五后处理解决方案egrdocdpf系统docscr系统优点可升级到eu6进气系统简单无需egr节气门适合京五使用成本较dpf低47包括燃料尿素消耗布置空间小标定难度小发动机冷却能力无需改变缺点进气系统复杂egr节气门满足京五eu6需要增加dpf对燃油硫含量敏感需要有较大的整车布置空间高比油耗尿素加液站的基础建设标定难度大发动机冷却能力需加强尤其是egr冷却能力国v两种技术路线对比二轻型载货车用柴油机技术发展国五技术路线国六技术路线颗粒个数限值的新要求导致壁流式dpf成为满足欧六要求的必需装置nox下降幅度又要求egr和scr技术的采用因此egrscrdpf是达到欧6阶段排放要求的主流技术部分n1类轻型发动机采用egrdocdpf能够满足排放要求n2类escetc排放限值n2类whscwhtc欧六排放限值二轻型载货车用柴油机技术发展采用技术
2部门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

背景及主要内容作了如下解读 :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旅客携带和托运物品管理,切实保障旅客乘车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
2021.07《商用汽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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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EXPRESS
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17 号 )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在总结铁 路、水路、民航等领域经验做法基础上,充分结合道路客 运特点、旅客出行需求和地方实践,按照“安全第一、兼 顾方便,疏堵结合、分类施策,有效衔接、易于执行”等 原则,制定了《目录》。
( 二 ) 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是指旅客具有出
行携带或托运需求,但当数量超过一定限值时会影响旅客 人身和车辆运行安全的物品。包括 24 度至 75 度的酒精 及酒类饮品,指甲油、去光剂,自喷压力容器物品,安全 火柴、打火机,锂电池、充电宝等 5 类和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明确了各类物品的 限量要求。
欧6排放法规分析

4)需要进行实车路试,避免错报、误报,投入的人力物力将更大。
五、欧洲应对欧6的技术路线 5.1 GDI
tered 图7-GDI电喷系统 is 优点:
后处理系统的临界条件要求更加苛刻。即使有电喷+三元催化器,超过 50%的排放物在发动 机起动后 100 秒之内已经生成! 大量的排放物在催化器起燃生效前已经生成。结论:对于欧 6 项目,单纯依靠改进配方降低排放的效果有它的极限,快速起燃和催化器耐久转化效率提
高将非常重要。
4.2、IUPR
图 5-NEDC 循环污染物增长
染物排放 染 物 排 放耐久性
放
相同
相同
8 万公里,排放
按 NEDC 循环
相同
相同
16 万公里,排放
按 NEDC 循环
表 3-欧 6 试验方法
●
●
●
●
低 温 冷 启 OBD 试验 动排放
NEDC-1 部 NEDC-1 部
NEDC 循环,催化器 仅监测 HC NEDC 循环,催化器 监测 NMHC 和 NOX
d (b) 超过 50%的汽车的 IUPRM 值等于或高于适用于监测器的最低值。 e 二、中国排放法规发展趋势 r 2.1、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对安全、环保、节能等社会公众
te 利益的关注,政府将逐步发布更多更严格的汽车技术法规,以应对环境变化、能源紧缺。我
国现有汽车技术法规绝大部分也是参考欧盟汽车技术法规进行制定。目前我国准备发布新的
d limit ,test oil of EURO 6. Analysis the difficulty of EURO 6 and the European technology. And give e some suggest to prepare technology for EURO 6. r Key words EURO 6 emission standard te 一、欧洲排放法规发展趋势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一、质量相关法律法规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0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会审核通过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施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6.《气瓶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8月25日修订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第三十六条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前,检验机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有效期满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十四条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第四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二是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53号,2017年6月1日实施。
二、环境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9年10月2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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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工况按照FTP75进行,监测NMHC和CO,降低排放限值。
问题: 有没有针对性开发方案的OBDII的相关要求,同时明确,在失火、氧传感器、催化器诊断外,增 加燃油蒸发系统泄漏功能诊断。 问题: 相对于国5的项目开发,需要评估一下增加哪些工作量、开发周期、费用以及资源 。现有ECU平台的硬件和软件能否满足以上功能,有没有开发经验可以借鉴。
问题: 从ECU标定方面,目前有没有针对京6或国6排放法规的开发方案?如果按照
以上时间节点实施,吉利的项目什么时候开始启动,满足新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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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况循环
京六排放工况: 按照美国FTP75工况循环,排放限值按照ULEVEL70的规定。 国六排放工况: 按照全球通用的WLTC循环,后续司机再增加RDE的实际驾驶工况(中国特色的工 况),排放限值按照欧6限值下降30%。
问题: 有没有对TP75和WLTC工况进行针对的开发方案,相对于国5的项目开发,需
要评估一下增加哪些工作量、开发周期、费用以及资源。现有ECU平台的硬件和 软件能否满足以上功能,有没有开发经验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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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排放
国6法规: 运行工况按照WLTC进行,同时监测THC、CO和NOX。同时,排放限值可能降
法规实施时间
根据与中国汽车技术中心交流,国6与京6法规实施进展如下:
• 2015.12.30 完成国6、京6排放法规的征求意见稿;
• 2016.12.30 完成国6、京6排放法规的审批发放过程;
• 2017年?
北京计划先实施京6排放法规;
• 2020.1.1(or 2019.1.1.) 国6排放法规全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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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VR
国6和京6都明确要增加ORVR功能。同时需要对ORVR进行OBD监测。 问题: 需要评估一下增加哪些工作量、开发周期、费用以及资源。现有ECU平台的硬件 和软件能否满足以上功能,有没有开发经验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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