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管理制度(通用)
大型商场超市商户管理制度(模板)

大型商场超市商户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商户管理,维护商场秩序,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型商场超市内的商户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商场管理方应依法合规经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四条商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维护商场秩序。
第二章商户入驻管理第五条商户入驻商场,应向商场管理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第六条商场管理方对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或《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商户在入驻过程中,应按照商场的要求进行店铺装修,确保店铺形象和质量符合商场的整体要求。
第八条商户在入驻后,如需变更经营范围、转让店铺或其他重大事项,应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经营行为管理第九条商户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抵押店铺。
第十条商户应合法合规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欺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二条商户应维护商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十三条商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店铺内使用明火、电热设备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卫生和环境管理第十四条商户应保持店铺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第十五条商户应按照商场的要求,妥善处理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第十六条商户应合理使用商场内的公共设施,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第五章沟通协调与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商户与商场管理方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如有问题或困难,应及时沟通解决。
第十八条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商户应积极解决,如有需要,可向商场管理方寻求帮助。
商户服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规范商户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经营活动的商户。
第三条商户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四)创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商户准入与退出第四条商户申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设施;(五)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商户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撤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一)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吊销营业执照;(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商户退出经营,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服务规范:(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二)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三)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四)不得擅自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五)不得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六)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规范。
第九条商户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应当告知消费者相关信息;(二)按照承诺履行商品或者服务义务;(三)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消费者;(四)妥善保管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五)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条商户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物业商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商户的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商户,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衣店、维修店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商户的管理工作,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商户准入与退出第五条商户申请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四)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五)环境卫生合格证明;(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商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商户签订《物业管理商户租赁合同》。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商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商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终止与商户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商户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一)未按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的;(三)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四)其他损害业主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终止与商户的租赁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商户,并给予商户合理的搬迁期限。
第三章物业管理与服务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商户提供以下服务:(一)协助商户办理相关手续;(二)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三)协助商户解决经营中的问题;(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五)其他必要的服务。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户档案,对商户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违约情况等进行登记和保管。
街区商户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街区商户管理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区商户管理,规范商户经营行为,维护街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商户和街区管理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区内的所有商户。
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街区管理方的规定,合法经营,诚信服务。
第三条街区管理方应当履行管理职责,维护街区经营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街区商业发展。
第二章商户经营管理第四条商户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证照,亮证经营。
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商户应当遵守街区内的经营时间规定,按时开业和歇业。
第六条商户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三)乱收费、强制服务;(四)污染环境,影响街区卫生;(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街区管理的行为。
第七条商户应当维护街区内的设施设备完好,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第八条商户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商户服务与管理第九条街区管理方应当为商户提供必要的服务与管理支持,包括:(一)提供经营场地;(二)提供公共设施设备;(三)提供安全保障;(四)提供商户培训;(五)提供其他服务。
第十条街区管理方应当定期对商户进行考核,对遵守本制度的商户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商户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街区管理方应当建立商户信息档案,及时更新商户信息。
第四章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街区管理方与商户之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商户违反本制度的,街区管理方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街区管理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可以要求商户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商户违反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街区管理方所有。
第十七条街区管理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本制度。
商场商铺管理制度

商场商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商场商铺的管理,提升商场整体形象,供应良好的消费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场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全部商铺(以下简称“商户”)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且适用于商场管理部门对商户的监督和服务。
第二条基本原则1.法律合规:商户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场相关规定,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
2.公平竞争:商场商铺之间应保持公平竞争,禁止采取侵害他人权益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3.共享资源:商户应合理利用商场供应的公共设施和资源,共同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和公共秩序。
第二章申请与入驻第三条商场入驻资格1.商场仅向合法注册并具备相应业务经验的企业或个人开放商铺。
2.商场保存审核入驻申请的权利,审核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类型、品牌形象、经营本领等。
3.入驻申请通过后,商户需缴纳入场费和押金,并签订商场租赁协议。
第四条商铺装修和经营准备1.商场将供应指定的装修单位和施工标准,商户应依照要求进行商铺装修。
2.商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程,并通知商场进行验收。
3.商户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经营所需的设备、货品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照。
第五条商户的经营权益与义务1.商户享有在商铺内经营的权益,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商场规定。
2.商户应依照商场规定的经营时间经营,并保持商铺每日开放。
3.商户应定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商场有权依据合同停止租赁合同。
4.商户不得擅自将商铺转租或出租,以及擅自转变商铺用途。
第三章商户管理第六条商户日常经营行为1.商户应保持商铺内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搭配商场的环境卫生检查。
2.商户应确保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供应不良服务。
3.商户不得变相涨价、哄抬价格或以次充好,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第七条商场促销活动1.商场将定期组织促销活动,商户可选择参加,但需要提前向商场提交参加申请。
2.商户应依据商场促销活动的要求,自动参加并搭配商场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商户管理制度

商户管理制度商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商户管理行为,优化商户服务水平,保障企业利益,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入驻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经营监督、违规处理等相关事项。
三、制度制定程序由企业管理人员组成制度制定小组,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讨论及修改,最终通过公司领导的审批后发布实施。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解释规定2. 《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 《行政管理法》4.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五、制度内容1. 商户资质审核制度目的:对商户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商户入驻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内容:(1)商户入驻资料审核;(2)商户经营许可及证照审核;(3)商户从业人员资格审核。
责任主体:商务部门执行程序:(1)商户提交入驻申请及相关证照资料;(2)商务部门审核商户资质及证照;(3)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商户可正式入驻。
责任追究:商务部门责任人2. 商户合同签订制度目的:规定商户与企业合作双方所需遵守的合同法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内容:(1)商户合同签订及内容审核;(2)商户合同执行监督。
责任主体:合同管理部门执行程序:(1)商户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内容;(2)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合同生效后,监督商户按合同执行。
责任追究:合同管理部门责任人3. 商户经营监督制度目的:确保商户维护客户基础服务品质,积极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同时杜绝商户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企业形象。
内容:(1)商户经营质量监测及分析;(2)商户经营活动支持及服务提供;(3)商户违规行为处理。
责任主体:经营管理部门执行程序:(1)经营管理部门对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与分析;(2)对经营不规范的商户,提供指导,并协助其改善;(3)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商户,依据合同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经营管理部门责任人4. 商户服务投诉处理制度目的:及时处理商户从业人员的服务投诉,保障客户权益,提升客户满意度。
商户管理制度规定

商户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商户的管理,促进商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户,包括实体商户、网店商户等。
第三条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商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依法经营,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商户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有效证照,依法纳税,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商户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第六条商户应当保证商品与标示相符,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故意隐瞒商品质量、性能等信息。
第七条商户应当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进行欺诈销售,不得串通涨价。
第八条商户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商品退换货的义务。
第九条商户应当保证交易环境的整洁、安全,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商户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保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得有不文明习惯和不当行为。
第三章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洁,不得存在卫生死角,确保卫生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定期对商品和包装进行清洁及灭菌处理,做到储存有序、干净卫生。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合理储存和处理食品原料和产品,不得使用过期食品,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生产制作过程卫生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商户应当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要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防护措施,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
第十七条商户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法规定,不得有逃税行为。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不得侵犯他人商业权益。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九条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商业街管理制度及商户管理制度初稿

商业街管理制度及商户管理制度初稿一、商业街管理制度(一)商业街整体规划与布局1、商业街的规划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周边环境和交通状况,确保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2、定期对商业街的整体布局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
(二)商业街公共设施管理1、对商业街的公共设施(如路灯、垃圾桶、休息椅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建立公共设施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时间、费用和维修人员等信息。
(三)商业街环境卫生管理1、制定商业街环境卫生标准,明确清洁工作的时间、频率和质量要求。
2、安排专人负责商业街的日常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保持街道整洁。
3、督促商户做好各自店铺门前的卫生清洁工作,对不遵守规定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四)商业街安全管理1、安装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对商业街进行实时监控。
2、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对商业街内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通行顺畅和安全。
(五)商业街营销与推广1、制定商业街的营销推广计划,组织各类促销活动和文化活动,提升商业街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2、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强对商业街的宣传推广。
二、商户管理制度(一)商户入驻管理1、明确商户入驻的条件和流程,包括资质审核、租赁合同签订等。
2、对新入驻商户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商业街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二)商户经营管理1、要求商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街的各项管理制度,诚信经营。
2、监督商户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鼓励商户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提升竞争力。
(三)商户租金与费用管理1、明确商户的租金标准和缴费方式,按时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对商户的欠费行为进行催缴,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商户装修管理1、制定商户装修的规范和流程,包括装修申请、审批、施工监督等。
2、要求商户在装修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不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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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管理制度考勤、开门率规范制度一、商户开门考勤时间为9:00-17:00。
二、考勤设置种类:1. 迟到,比预定开门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关门时间早走。
4. 请假,需提前填写申请表格审批完毕5. 关门,当日未开门营业三、开门率统计及评价现场主管负责每日巡视填写考勤统计表,按月累计评定考勤。
四、开门率计分办法1.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 关门,关门一次扣20分。
4.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五、商城依据商户开门率成绩决定商户的考勤补助、处罚。
请假制度:巡视制度1、现场主管应当坚守岗位,不得在楼层间窜班、窜岗,遇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
2、现场主管在巡检中发现应当由物业部、保卫部等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相应的处理结果登记在巡检单中。
并及时通过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向物业部、市场部报告,并监督检查最终维修情况。
遇有紧急情况时,除应及时告知各部门相关人员外,同时还应及时向市场部经理、主管,物业部经理报告。
另外,各楼层的饮水机,空调,电梯,滚梯,卫生间、广告等市场硬件设施都应在巡检范围之内,如遇有存在不能使用、无法使用或有故障的,应及时汇报。
市场巡检内容:巡检内容主要为商户或导购人员是否有违反《市场管理规范》或公司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的行为,具体为:(1)在营业时间有迟到、早退行为的统计,考核;(2)私自发布广告的及私自在摊位内悬挂、张贴纸片或其他材质宣传品的(写有转让、转租等相关内容);(3)不按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标准悬挂营业执照、商标授权书、摊位号、工商局禁售公告、店铺牌匾等情况的;(4)商户及导购人员在市场内有衣冠不整、袒胸露背、脚着拖鞋(时装凉拖鞋除外)等行为的(5)存在强拉顾客、揽客(在本摊位招揽他人摊位的顾客)行为的;(6)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恶意杀价或贬低其他竞争对手而达成交易的行为;(7)强行向消费者出售商品的;(8)违反业态规定,超范围经营;(9)空摊经营(即摊位内没有商品或商品摆放不足摊位面积1/2)的;(10)辱骂、威胁、恐吓顾客及向顾客发脾气、耍态度、恶语相向的;楼层经理一经发现的罚款50元;(11)使用市场禁止用语或与禁止用语相近似的其他不文明用语的;(12)纸盒箱、鞋盒、编织袋、纸板、塑料袋等可回收垃圾未压扁后整齐投放于市场指定位置的;(13)在市场内乱扔瓜皮、果屑、纸头、包装弃物等各式废弃物的;(14)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及甩洒污物;(15)毁坏市场卫生设施,私自拿用公共卫生用具;(16)商户在市场内吸烟;(17)在市场内酗酒、打牌、赌博;(18)毁坏公共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及圈占消防设施;(19)私自动用灭火消防栓;(20)私拉电线和私搭临时线;(21)遮盖、移动监控探头或手动报警器;(22)偷拿市场公共用品及市场内商户物品;(23)经营、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24)未经批准私自进行装修或虽经申请审批同意但未按申请事由、装修方案所载内容实施;(25)未经批准私自在墙面、地面或大厦其他区域打眼;以上违规事项,可根据违反力度划分等级商户问题申报处理流程1接到投诉后必须带离经营现场2带至办公室后填写申报登记表3可以直接解决的,解决完后并输入电脑存档4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的,带至市场部办公室5市场部领导进行解决,现场主管予以协助6解决完毕后填写投诉登记表并输入电脑存档商场应急处理办法:一、突发治安案件的处理原则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2、坚持严格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3、坚持依法解决、正当防卫的原则;4、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成立突发治安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负责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工作职责: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指挥有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成员工作职责: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知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4、负责涉案人员监控工作;5、负责将事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门;6、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
三、做好日常治安防范工作1、加强员工的治安危机意识,提高员工的治安责任感,做到每天晨会和交接班都要提到治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加强商家及其雇员的治安防范意识,坚持做到每天开市后到商铺去履行告知义务。
3、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与商家及其雇员的沟通,把治安被盗案件中的一些特征、手段和共性及时告知商家及其雇员,提高防范能力。
(1)、每天开市后到商铺去履行“提醒防盗”告知义务时,由基层管理员把近期发生的比较典型案例的一些特征、手段和共性讲解给商家及其雇员听取,以免其他人员蒙受损失。
(2)、每天进行治安巡视时,不管是哪位员工看见商家及其雇员或是顾客将随身携带的物品随意放置时要及时做出提醒,以免被盗,提高了商家及其雇员或是顾客的防范能力。
4、加强广播,每隔一个小时广播防盗提示,在人流量很大的时候增加播放次数。
同时在各出入口及公共通道上张贴比较明显的温馨防盗提示标识。
5、加强员工的治安巡查力度,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加入到治安巡视工作中去,发现可疑人物可进行明示动作,让可疑人物自动离场。
四、商场发生治安案件的应急处理(一)、如果某个商铺发生了治安被盗案件,商家及其雇员当场未抓到小偷的,该商铺的经营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及时报案,或者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报告内容要准确和详细,包括人数、年纪、面貌特征、服装颜色以及被盗窃的物品的形状、颜色、数量等等。
1、接到商家或者其雇员的报告,接案人员迅速用对讲机告知商场内的现场工作人员,收到信息的人员要及时与其他人进行口头传达。
2、接到通报后,案发商铺所在区域基层工作人员迅速到该区域的各个出入口进行控制。
靠近出入口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该出入口,并用对讲机告知区域的其他人员到位情况,便于其他人员去别的出入口或去排查。
3、其他人员(包括物业部、保安等)从通道两端进行合拢排查。
4、消防监控中心要认真观察通道及出入口的情况,有可疑人物要立即通报。
5、排查注意事项:(1)根据商场发生财物被盗案例特点来看,主要是进行团伙盗窃,所以在排查中要注意人身安全。
(2)、排查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对怀疑对象进行询问时要文明,有礼貌,不要因为误会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3)、排查要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商铺里面的人员要多加注意,因为很多行窃人员在得手后都会装成顾客躲进商铺逃避追查。
(4)、发现可疑人后,要进行跟踪,控制好局面,及时报警。
(二)、如果某个商铺发生了治安被盗案件,商家及其雇员当场抓到小偷的,商场各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接案人员要及时用对讲机呼叫区域的其他工作人员增援,同时控制好现场,安抚双方当事人。
根据小偷的具体情况(如:性别、年龄、情绪、籍贯等)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1、如果小偷是女性或是未成年男性,情绪也较稳定的,有两个人员并在确保自身安全和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可以实施抓捕送到就近的办公室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报警或进行相关处理;2、如果小偷是成年男性,情绪较激动的,表情却是镇定的,有可能是团伙作案的,在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服务态度好,千万不要激化小偷的情绪,不要急于揭露其偷盗事实,谨防狗急跳墙行凶伤人,做好安抚工作尽可能的想办法麻痹对方,让他感到你无怀疑的意思,以拖延时间,等待机会捉拿或退出报警;如果小偷实在是不配合工作的,明示其将物品归还失主,然后让其离开商场(可进行跟踪报警处理);3、如果小偷是成年男性,情绪较稳定的,表情是慌乱的,可能不是团伙作案的,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实施抓捕(注意:抓捕时必须有两位工作人员,要迅速搜身,确定是否携带有凶器?)送到就近的办公室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报警处理;4、如果小偷是新疆籍人员,千万不要激化小偷的情绪,明示其将物品归还失主,然后离开商场。
如小偷不归还物品,也明示其离开商场后进行跟踪报警处理。
(三)、当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闯入商场时的应对处理方法。
1、各工作人员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保护顾客及商家的财产人身安全;2、有计划,有目的的疏导人群,不要慌张以免惊动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造成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失控而伤及无辜。
3、控制好局面,尽快报警。
(四)、从商场外偷东西,被人追赶跑过商场的小偷的应对处理方法。
1、在商场人流量较大时不宜协助追赶或抓捕,以免伤及无辜。
2、确认追赶的对象后再采取行动:(1)、如果追赶的对象可以确认是便衣警察且商场人流较少的情况下,可以协助便衣警察进行追捕,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2)、如果追赶的对象无法确认是便衣警察而且商场人流量又较多的情况下,不提倡进行追捕,更不允许一人往商场外追捕。
(五)、在处理治安事故时,发生嫌疑人打骂工作人员时的应对处理方法。
1、发生任何事情,工作人员都必须沉着冷静,注意自身的服务态度,语气要委婉,礼貌服务,千万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因为嫌疑人的愤怒或是恶人先告状而被卷入漩涡,正中嫌疑人的圈套。
2、做好自身的工作但对方仍然咄咄逼人甚至出手打人的,可以采取正当防卫,但不提倡过当防卫。
(六)、商场人员拥挤的应急处理1、在商场人员密集的情况下,要启动限客措施,避免发生混乱而引起群死群伤的安全事件。
2、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巡视,及时掌握商场内各区域的顾客的密集程度和客流动态。
3、准备好限客的温馨提示牌,在各个出入口放置好,便于及时出示提示顾客暂缓进入,在限客的同时,要安排人员在出入口做好解释工作。
4、安排好工作人员在出入口处进行人员的疏导,防止滞留,引起恐慌或踩踏。
5、各当班班组要在营业前做好人员工作的安排和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6、重点监控区域为沿街,北区11号,西区1号、2号、3号出入口。
(七)、发现不明物品的应急处理1、加强对不明物品的检查和控制,避免发生爆炸事件,造成人员的伤亡。
2、要及时报告,对不明物品只能实行监控,千万不要擅自移动,更不能打开,避免发生意外;3、发现不明物品或者接到经营商家的信息报告,工作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对不明物品进行监控,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拨打110报警或者通知辖区主管的派出所,请他们到现场处理,同时,马上通知其他工作人员到现场疏散人群,建立隔离区;4、警察到现场进行处理后,方可解除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