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2019年度)
医院购置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购置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购置活动。
第三条医院药品购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购置工作;2. 安全有效:确保所购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3. 透明公开:药品购置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经济合理:合理控制药品购置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药品购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药品购置管理制度;2. 审核药品购置计划;3. 监督药品购置过程;4. 处理药品购置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药剂科负责药品购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1. 编制药品购置计划;2. 组织药品招标采购;3. 审核药品质量;4. 监督药品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第三章药品购置程序第七条药品购置计划编制: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库存量等因素,编制药品购置计划;2. 药品购置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第八条药品招标采购:1. 药剂科根据批准的药品购置计划,组织药品招标采购;2. 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3. 招标采购结束后,药剂科将中标结果报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药品质量审核:1. 药剂科对中标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 药剂科对不合格药品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药品验收、入库、储存:1.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符合要求;2. 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由专人负责储存管理;3. 药剂科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药品购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购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外购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外购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2. 设立药剂科药品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药品采购工作。
3. 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审核、新品种的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等工作。
三、采购原则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目录及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的药品。
3. 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供货单位。
4.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采购政策法规。
四、采购流程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2. 药剂科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组织招标或询价,选择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
3. 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4. 药剂科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药品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5. 药剂科将采购药品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库存管理等工作。
五、药品质量监督1. 严格执行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对入库药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药品质量。
2. 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及时退回供货单位,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定期对供货单位进行质量评估,对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暂停或终止合作。
六、信息管理1. 药剂科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对采购计划、合同、验收记录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2. 定期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汇报。
七、监督检查1. 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外购药品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人民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医院外购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外购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调配、退回、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外购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二)合理采购,优化资源配置;(三)严格验收,确保药品安全;(四)规范储存,延长药品有效期;(五)合理使用,提高药品利用效率。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和我院药品采购计划,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建立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临床需求。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其供货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八条药品到货后,验收部门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外观、包装、标签等。
第九条验收部门应建立药品验收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并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进行退回。
第十条验收部门应定期对验收过程进行自查,确保验收质量。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部门应按照药品性质、储存条件要求,合理划分药品储存区域。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部门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规范。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部门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处方要求使用药品。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药品使用合理、安全。
第六章调配管理第十七条药房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药房应建立药品调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调配情况。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外购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指出:
1. 对于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医院所能供应的,一律不准患者私白
2. 不在医院应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需经医院有关程序同意后,方
可由患者白行购买。
所有外购药品的批准,必须按医院的外购药品批准程序进行
3. 对患者提出的外购药品,主管医生认为适合患者使用并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可同意患者使用该药品,同时必须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4. 征得主管医生的同意后,患者应填写〈〈医院住院病人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并按〈〈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明,以保证药品质量。
5. 患者填写完〈〈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审核,在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并在药剂科备案,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患者方能外购药品。
6. 患者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后,将发票原件交于药剂科审核,审核
合格后,将发票复印件交经治医生,由主管医生将发票复印件贴在〈〈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背面附于病历中。
7. 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病人白己保管。
对于由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
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签订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外购药管理的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关于加强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管理的规定(暂行)为了确保规范用药和医疗安全,保护广大病患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廉洁行医。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作出以下规定:第一条:临床医生应在医院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药物,做到合理用药。
第二条:药剂科要时刻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院基本用药的齐备,足量,以满足临床需要。
第三条:如确因病情需要医师认为必须使用但本院没有且无同类替代品种,经科主任同意签字上报医务科审批,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后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必须使用者,填写外购药品审批表后,临床医师可开具处方让病人到院外自行购买,外购药品不得指定患者及家属到指定到某药店购买或临床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告知患者外购药品必须从正规医疗机构或正规的药品经销企业购买,提醒患者索要禾保存有效的购销凭证,临床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由护士执行医嘱,病人不得自行执行或由临床医师代为执行医嘱,否则一切医疗纠纷由医生承担。
第四条:严禁医生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开单提成,严禁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收受回扣,提成。
如医务人员未经审批擅自介绍病人去院外购药,引起病人投诉或纠纷经查实者,第一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2000元、警告处分、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出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资格。
两次以上(含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5000元、在院内通报批评并经院务会研究给以行政记过、待岗、停职半年处理。
岗位恢复在停岗半年后本人申请院委会研究后决定。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东区2018-6-1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介绍病人到院外购买药品审批表。
院外购药管理制度

院外购药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院外购药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同时适用于药品采购部门及供应商。
三、职责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院外购药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药学部门负责审核、采购和管理院外购药,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3.医务部门负责对院外购药申请进行审核,并对临床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财务部门负责对院外购药的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
5.采购部门及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四、院外购药流程1.申请: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出院外购药申请,填写《院外购药申请单》,经本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药学部门。
2.审核:药学部门接到《院外购药申请单》后,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进行审核,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3.采购:药学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采购部门及供应商进行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药品的相关资料,包括药品质量合格证明、进口药品检验报告等。
4.验收:采购的药品到货后,药学部门应组织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是否与采购要求一致,确保药品质量。
5.使用: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院外购药,并在《院外购药使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6.结算:财务部门对院外购药的费用进行审核和结算,确保药品费用合理。
五、院外购药注意事项1.临床科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按照诊疗规范使用院外购药。
2.临床科室应优先选择医院现有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确需使用院外购药的,应充分评估药品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及价格等因素。
3.院外购药申请应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用药信息等,并提交书面申请,经本科室主任审核后报药学部门。
4.药学部门应对院外购药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进行核对,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5.采购部门及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提供合法、合规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患者在接受医院治疗过程中,有时候会选择外购药品进行补充治疗或者自行服用。
然而,外购药品的质量和使用方式可能存在风险,为了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治疗效果,很多医院都有相应的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讨论。
一、患者外购药品的范围和管理原则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外购药品,一般是指那些医院未提供或供应不足的药品。
患者购买的药品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并且要求患者在购买药品时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规格、用法用量等。
在管理原则上,医院应当对患者外购药品进行登记,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和跟踪。
二、医院对外购药品的审核和指导医院在接收患者外购药品时,应当对药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医院可以要求患者提供购药小票或者包装盒,以确保药品来源和质量。
医院还应当对患者外购药品的使用进行指导,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药品作用等方面的解释,提醒患者注意药品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副作用。
三、患者购药后的监测和反馈医院在收到患者外购药品后,应当建立监测和反馈机制。
医院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者线下复诊等方式,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疗效,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对于效果不佳或者存在风险的外购药品,医院可以建议患者停止使用或者替换其他药品。
四、外购药品管理相关责任医院应当明确外购药品管理的相关责任人。
这些责任人应当具有相关的药品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对外购药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医院应当建立外购药品管理的考核机制,对外购药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在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医院应当充分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患者的意见和决定。
同时,医院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信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权益。
总之,患者外购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购药品的审核、指导和监测,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医院采购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组织协调药品采购工作。
2.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储存、供应和使用等环节,对药品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验收记录等进行审核。
3.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配、验收等工作。
4. 采购员负责具体实施药品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联系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验收药品等。
三、采购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2. 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及临床急需药品。
3. 采购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货及时,服务周到。
4. 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严禁商业贿赂。
5.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严禁采购假药、劣药。
四、采购程序1. 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结合库存情况,编制药品采购计划。
2.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
3. 采购员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4.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
5. 药剂科组织验收药品,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6. 药剂科将验收合格的药品入库,并进行账务处理。
五、监督管理1. 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药品质量验收情况等。
2. 药剂科定期向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报告药品采购工作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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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区级)医院外购药品管理制度
(2019年度)
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患者诊疗安全和临床诊疗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在开展诊疗工作中,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在本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中选择;如因急(抢)救,特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需使用某种必须的药物,而本院药品目录无法提供及集中采购、备案采购均不能采购时;可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向患者提出外购建议。
2.取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具备外购药物处方权资格。
3.在临床中确需外购药物,医师在告知时,不得向患者及家属指定外购药的经销企业、其他医疗机构或医师联系药品代理商送至医院,并应告知患者外购药物必须从正规药品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提醒患者索要和留存有效购销凭证。
4.医师开具外购处方前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该药物使用范围、用途及注意事项,经患者或其授权人同意并签署《外购药物使用知情同意书》,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5.外购药品需在本院使用时,医师对外购药品必须下达医嘱(注明“外购药物”字样),由护士进行核对后执行医嘱。
6.外购药品的保管,原则上由患方自行保管,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药品,在患者的要求下,可由科室代为保管,但应对药品名称、规格、药品说明书、厂家、数量、剂量、生产批号、有效期进行确认,医患双方在《外购药物交接本》签名后,科室保管相关资料。
7.患者在使用外购药品期间,主管医师应严密观察病情,一旦发现可能由外购药引起的不良发应,应立即停止使用,保证用药安全。
8.医务科、药剂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对外购处方进行监控,将外购处方纳入处方审核、点评及阳光用药监管范围。
药剂科每季度通报外购处方涉及的药品通用名、剂型、品规、数量、处方医师、审方药师等点评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的绩效考核。
9.申请流程:
(1)主管医生填写《外购药品申请书》后,由主管医师上交科主任签名同意后,再由科室上交医务科审核、药剂科审批并备案;通过审批后,主管医生方可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
(2)患方按同意书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文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