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医务人员奖励:对在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表扬信、奖金、荣誉称号等。
2. 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对在医院科研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的科研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科研经费、荣誉称号等。
3. 优秀贡献奖励:对在医院行政、后勤、计划、人事等方面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二、惩罚措施:
1. 违纪惩罚:对违反医院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临时停职、降级、开除等惩罚。
2. 工作失职惩罚:对工作中失职的职工进行纪律处分,包括降级、清退等。
3. 违反职业道德惩罚:对违反医务职业道德的医务人员进行处罚,包括停职、开除等。
三、实施机制:
1. 奖励评选机制:医院将设立奖励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代表职工的组织人员组成,负责评选和决定奖励的发放。
2. 惩罚决定机制:医院将设立纪律处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决定违纪职工的处分措施。
3. 公正公平原则:医院将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奖惩制度的实施不偏袒任何一方,对职工的奖励和惩罚都要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
四、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医院将加强对奖惩制度的内部监督,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公平执行。
2. 外部监督:医院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以上为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的良好发展。
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细则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医生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突出的医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2. 优秀护士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本月表现出色的护士,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3. 先进团队奖励: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医疗团队,奖励现金奖励和荣誉证书。
4. 创新科研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在科研工作中有显著成果的医护人员,奖励现金奖励和科研经费支持。
5. 养老金发放:对退休医院职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定期发放。
二、惩罚措施
1. 违纪行为处罚:对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离岗位、不服从安排等行为的医务人员,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
2. 违纪行为行政处罚: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职、解职等处罚。
三、奖惩实施步骤
1. 提名推荐:医院对表现出色的医务人员进行提名推荐。
2. 评选审定:医院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审定,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确定获奖人员。
3. 奖励发放:根据评选结果,及时向获奖人员发放奖励,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4. 违纪处罚:对发生违纪行为的医务人员,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是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的实施细则,医院将按照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奖惩,以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023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3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医院职工积极向上、优质服务,同时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医院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本奖惩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全日制、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职工应本人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及职业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章,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医院将设立以下奖励措施:1. 个人奖根据职工个人工作表现,医院将评选出一批个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2. 团队奖根据某一团队的工作表现,医院将评选出一批团队奖励,包括优秀团队、卓越团队等,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3. 创新奖对于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的职工,医院将评选出一批创新奖,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4. 专项奖针对某一特定工作岗位的职工,医院将设立专项奖,以激励职工在该岗位上的杰出表现,并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第三章惩罚第五条根据职工工作表现及违纪情况,医院将设立以下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医院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作为对职工的惩罚措施。
2. 记过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医院将记录在档案中,作为对职工的惩罚措施,并限制其一定时间的晋升及薪酬调整。
3. 降职对于严重失职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降职处理,并作出相应薪酬调整。
4. 开除对于涉及违法行为、职业道德严重败坏或严重失职的职工,医院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实施第六条医院将设立奖惩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奖惩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工作以及奖惩结果的公示等工作。
第七条职工奖惩的评选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作业绩: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表现。
2. 职业道德:包括职业操守、职业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3. 创新能力:包括创新思维、创新实践、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4. 团队合作:包括团队合作精神、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实施细则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本奖惩办法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在职人员。
第三条本奖惩办法实施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职工的奖惩政策公平、合理、有效。
第四条医院职工的奖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奖励:表彰先进、褒奖优秀;(二)惩戒:责令改正、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五条本奖惩办法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六条医院将定期评选优秀职工,对其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优秀职工的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作业绩突出;(二)积极履行职责;(三)主动提出创新和改进意见;(四)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五)为病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八条优秀职工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奖金和津贴;(二)荣誉证书和奖牌;(三)晋升职位或调整职务;(四)提供培训、学习机会;(五)集体旅游等福利活动。
第九条医院将及时公示评选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条医院将建立奖励档案,记录职工的获奖情况和奖励措施。
第三章惩戒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将对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惩戒。
第十二条惩戒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二)严重损害医院利益;(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四)故意泄露病患隐私;(五)违规收受回扣;(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
第十三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六)辞退。
第十四条医院将根据职工的违纪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惩戒措施的执行时间。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医院将不断完善奖惩办法,提高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促进医院的发展和和谐稳定。
2023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2023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职业行为,激励职工敬业奉献,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
第三条奖惩政策依据职工岗位特点、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公平公正,适用于全体职工。
医院将积极营造奖优罚恶的氛围,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条奖惩内容包括奖励和处罚。
奖励目的是鼓励和表扬职工的优秀表现和贡献,以激励其发挥潜力和提高工作绩效;处罚目的是惩戒违纪违法行为,保护职工权益和医院声誉。
第五条本办法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监督。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员工奖励分为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
第七条日常奖励主要包括:1. 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队;2. 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技术进步和科研成果;3. 行为表现突出的职工,如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帮助病人、团队合作等。
第八条年度奖励主要包括:1.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标准包括绩效考核、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等;2. 年度突出团队:评选标准包括团队工作表现、项目成果等;3. 年度突出贡献:评选标准包括技术进步、科研成果、医疗质量提升等;4. 年度创新奖:评选标准包括工作方法、方案优化、服务提升等。
第九条奖励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采取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职位、学习进修和培训机会等方式予以体现。
第三章处罚第十条处罚依法依规进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声誉。
第十一条违纪处罚主要包括:1. 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如擅自泄露患者隐私、挪用公共财物、违反安全规定等;2. 违反廉洁纪律,如贪污受贿、贿赂行为等;3. 违反管理制度,如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第十二条违法处罚主要包括: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如故意重伤病人、涉嫌职务犯罪等;2. 违反医疗行业规范、标准的行为,如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
第十三条处罚的方式包括诫勉谈话、记警告、记过、降级、停职、解聘等,并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处罚程序公开、公正,依法保护职工陈述申辩权利,充分听取职工的解释和申辩意见。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工作秩序,鼓励优秀职工,惩戒不良行为,制定本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
第三条奖惩力度根据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轻重和性质确定。
第四条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并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奖励和处罚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奖励的种类:(一)荣誉称号:如优秀职工、先进工作者等。
(二)物质奖励:如奖金、商品。
(三)晋升提拔:如职级提升、岗位晋升。
第七条奖励条件:(一)工作成绩突出,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医院有重大贡献。
(三)努力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四)积极参与医院活动。
(五)遵守职业行为准则。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职工被提名为奖励对象。
(二)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职工被确定为奖励对象,并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的种类:(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罚款。
(四)降级处分。
(五)辞退。
第十条处罚条件:(一)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
(二)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质量差。
(三)对医院造成损失。
(四)不遵守工作纪律。
(五)有损医院形象。
第十一条处罚程序:(一)职工违纪违规。
(二)经过调查核实。
(三)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罚。
(四)处罚决定通知职工,并执行处罚。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十二条职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职工申诉程序:(一)职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
(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受理申诉,并组织调查。
(三)调查结果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议。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复议结果作出决定,并通知职工。
第十四条职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
第十五条职工申诉和复议期间,奖惩决定暂停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的修改和废止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23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工作行为,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奖惩措施应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制定和执行,注重综合考量。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奖惩制度的宣传教育机制,让全体职工了解奖惩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增强奖惩制度约束的自觉性和理解度。
第二章奖励办法第五条医院职工的奖励包括以下形式:(一)表彰证书或奖杯(二)荣誉称号(三)奖金或津贴(四)晋升或晋级(五)其他相应的奖励方式第六条医院的奖励应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医院根据工作职责和突出贡献的不同做出相应的奖励安排。
第七条个人奖励的评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工作表现: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
(二)业绩贡献:医疗技术、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突出贡献。
(三)学术研究和医学教育方面的成果。
(四)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表现。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奖励评选委员会,负责奖励的评选、发放和监督,并公示奖励结果。
第九条医院奖励的发放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及时发放相应的奖励。
个人奖励可以与薪酬发放同时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该加强对奖励的宣传和表彰仪式的组织,提高职工对奖励的认同和价值感。
第三章处分办法第十一条医院职工的处分包括以下形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解聘第十二条医院的处分应分为警告处分和重大处分,医院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第十三条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违反法律法规,犯罪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给患者带来重大伤害或损失。
(三)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
(四)徇私舞弊,损害医院或他人利益。
第十四条医院处分的决定应有事实依据和程序依据,应当详细说明处分的事实和依据,并寻求相关证据。
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职工的管理,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院的综合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职工包括全体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职工的奖惩原则是公正、公平、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第四条医院职工的奖惩对象是基于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确定。
第五条医院职工的奖励方式主要有奖金、荣誉称号和晋升等形式。
第六条医院职工的惩罚方式主要有警告、降职、停职和解聘等形式。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医院职工在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八条医院职工奖励的程序为:申报、评审、公示、决策和公布。
第九条医院职工奖励的标准和金额由医院按照考核结果和经济能力确定。
第十条医院职工奖励的荣誉称号由医院按照职工的工作实绩和岗位要求进行评定。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医院职工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惩罚的程序为:调查、听证、审议、决定和执行。
第十三条医院职工惩罚的种类和程度由医院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职工惩罚的决定要依法依纪依规,确保程序公正、公平。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
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2024年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激励工作积极性,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职工的评定、奖励、惩处等工作。
第三条奖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尊重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工作权益。
第四条医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实际表现,合理设定奖励和惩处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五条医院职工奖励和惩处工作的主管部门为人事部门和党工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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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篇一: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永川煤矿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重庆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一、奖励的种类: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500元不等。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元,在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的,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被评为医院优秀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三)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
(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
(五)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100元。
(六)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
(七)学术论文著书等专业文章和政研论文在国家、省、市、县级的发表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
(八)担任行政、财务、药政、疾控、妇幼、医保、安全等工作获部门表彰的每人奖50元,已评为医院先进的不再奖励。
(九)门诊部、住院部在全年12个月中,获“卫生红旗”累计达到7次以上的科室年终奖励400元。
全年无差错科室奖金500元。
(十)月累计无迟到、早退、溜岗、事假、病假、旷工等情况的(含会议)。
给予全勤奖金50元。
(十一)举报他人有损医院形象,有损医院利益,如“生、冷、硬、顶、推” “吃、拿、卡、要”,兜售药品,私自收费等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惩处细则一、惩处的种类: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经济处罚、停业待岗(每月发放基本工资)。
二、惩罚的内容:(一)每日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第一次处罚金5元,第二次处罚金10元,以此类推,取消本月全勤奖。
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工处罚计式按应得工资÷30天×旷工天数×3倍计算扣除。
(二)无故离岗、早退超过10-20分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每次处罚金30元。
离岗、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工处罚计式按应得工资÷30天×旷工天数×3倍计算扣除。
(三)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50元绩效。
(四)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50-100元绩效。
(五)对服务对象有“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100-300元绩效。
(六)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出售费用10倍进行处罚,二次违反规定给予待岗。
(七)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处罚金300元,二次违反给予待岗。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处罚金300元,二次违反给予待岗。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现场查证或经举报后查证),给予实际费用10倍进行处罚,二次违反给予待岗。
(十)没有团队精神,没有主人翁精神,无理无实出现举报他人或者医院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待岗,并扣除12个月工资+奖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单位有权追诉名誉损害权。
(十一)不服从领导安排及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第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100元,以此类推。
五次次违反给予待岗。
(十二)在临床医务工作中,为科室或个人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办法》之规定,导致在临床救治过程中出现用药不规范,治疗不规范、程序不规范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处罚金1000元,二次违反给予待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轻者给予处罚金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待岗处理。
(十四)医院公共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不力,检查不合格,第一次给予处罚金20元,第二次30元,以此类推,累教不改者给予辞退。
全院集体清洁大扫除无故未参加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每次给予处罚金50元。
(十五)在医院范围内,凡出现职工吵架的,不论原因各处罚金50元,出现与被服务对象吵架、打架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处罚金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待岗处理。
(十六)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坚持医疗原则,手术患者必须邀请院领导行术前讨论,获批后方可进行,如不按操作规程就医等发生的医疗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分别按以下处罚: 1. 发生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分别处罚扣除6个月,5个月,4个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福利津贴。
视情节给予待岗。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生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分别处 2.3. 罚扣除4个月,3个月,2个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福利津贴。
视情节给予待岗。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分别处罚扣除3个月,2个月,1个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福利津贴。
视情节给予待岗。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其它按医院各科室制度细则执行。
执行机构:医院行政办公室机构组成人员:组长:杨萍副组长:向晓辉赵虎魏东海成员:张艳郭仁锡段琳李晓勇张民愚执行办法: 1.院值班领导负责对医院各科室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2.院办公室每月底将当月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公布,并报备案。
3.院办每月将奖惩情况造册报院长审批后交财会。
4.每周星期一将环境卫生检查结果在医院公示栏公示。
5.财会每月将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罚金额在工资中扣除。
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从发布起生效,本制度引发的所有纠纷及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医院有追索当事人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永川煤矿职工医院 2015年7月10日篇二: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 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 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