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劳动者的权利
公民的劳动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民的劳动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为公民提供了就业、报酬、休息和保护等方面的保障。
以下是对公民劳动权利与义务的概述:
劳动权利:
1. 平等就业权:公民享有平等地寻找工作、接受面试和被录用的权利,不受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任何因素的歧视。
2. 选择职业权:公民有权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并有权在职业发展方面做出自己的决定。
3.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民完成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4. 休息和休假权:公民有权在工作期间合理地休息和休假,以保持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5.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公民有权在工作场所获得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确保个人安全和健康。
6.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公民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
7.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民有权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8.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公民有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劳动义务:
1. 依法纳税的义务:公民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支持国家的发展和建设。
2.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义务: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3. 保护工作场所安全的义务:公民有义务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防止事故发生。
4.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公民有义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5. 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公民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劳动中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在现代社会,劳动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劳动中,既有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也有他们应承担的义务。
本文将就劳动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了解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的权利1. 享有公平工资劳动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公平的工资报酬。
这意味着雇主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质量合理支付工资,并确保工资水平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2. 获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者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雇主不得超过法定的劳动时间限制,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工作时间过长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因此保障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劳动者有权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中从事工作。
雇主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获得平等的机会和对待劳动者有权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对待,不受任何歧视。
无论性别、年龄、种族、宗教或残疾状况,劳动者在就业和职业发展中应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和评估。
5. 参与劳动协商和集体谈判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协商和集体谈判机制,参与决定劳动条件、工资水平以及其他劳动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这样劳动者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劳动者的义务1. 守纪律、遵守规定劳动者应遵守雇主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定,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完成雇主交代的工作任务。
2. 提升工作技能和能力劳动者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技能和能力,不仅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打下基础,也能更好地为雇主提供优质的劳动力。
3. 保护公司的利益和机密作为劳动者,应该保护雇主公司的利益和商业机密,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利用其在工作中获取的信息谋取个人利益。
4. 尊重他人和团队合作劳动者应尊重他人,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参与团队合作。
相互之间合作共赢,推动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的提升。
高一政治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

(新教材教案)第三课:产业发展和劳动就业第三节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第一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初步了解《劳动法》规定的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懂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与探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劳动者权利,懂得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等是劳动者应尽的基本义务。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增强学生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正义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价值取向以及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态度。
二.教学准备教师准备:(1)搜集、整理关于《劳动法》资料和相关案例(2)了解学生现有的《劳动法》知识(3)准备教学提纲学生准备:(1)搜集资料(生活中的关于《劳动法》的实例)(2)尝试用已有的《劳动法》知识分析自己搜集到的实例(3)依据教学提纲进行自习三、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师:每个人所从事的职业不同、岗位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劳动者。
劳动者以不同的方式为社会创造财富,就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案例呈现】张洪,湖南人,19岁。
2003年9月9日进入惠州某鞋厂。
厂方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安全培训,便安排他操作冲床。
还规定一天工作11小时,一周工作7天。
9月29日,机器发生故障,轧伤张洪右手。
虽经救治,食指和中指却永久失去了功能。
厂方拖欠4000多元医疗费。
张洪的父亲多次到惠州劳动局,工作人员答应督促厂方。
张洪手指发炎,日渐肿胀,也不见厂方到医院交钱。
其父母多次去工厂催促,始终没见到老板。
一位办公室人员在电话中“接见”了二老,说张洪是在工作中睡觉而被轧伤的。
厂方本不应负责,医疗费只承担一半。
还说,“厂方不会赔钱了,你有本事就去告我们。
”师:你觉得在这个案例中,张洪受到哪些方面的侵害?学生讨论:(略)学生回答:发言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保障方面,如工伤补偿、工作时间过长等方面。
)教师结合案例归纳、分类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板书)(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结合案例,强调建立劳动合同的保障作用。
1.2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专题一劳动最光荣第2课时劳动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导入新课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具体说就是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得每个劳动者都成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都处在了主人翁的地位。
在我国,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标签,而是有着实实在在的内容,它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是通过现实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体现出来的。
下面我们就来学习本课第二节的内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讲授新课第二节劳动者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板书)一、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板书)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板书)(1)什么是劳动者的权利(板书)劳动者的权利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
(教师在帮助学生认识和掌握劳动者的权利这一概念时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劳动者行使的权利和享受的利益是由我国劳动法规定的。
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本框题第1自然段的内容,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我国的劳动法是哪一年颁布的?它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着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我国的劳动法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它是一部全面规定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保障各行各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长期缺乏基本法的落后状态从此结束,并开始逐步走向完整的劳动法体系的新局面。
第三,劳动者的权利包括劳动者依照劳动法行使的权力和依照劳动法享受的利益这两个方面。
这里的“行使的权力”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法定的范围内可以支配的力量,也就是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获得的各种有利因素。
第三“权利”两字,一方面是指劳动者依法“行使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是指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利益”,它是与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相对应的。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板书)请同学们阅读教材本框题的第2自然段的内容,思考并回答:在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主要权利?什么权利是公民享有的各英权利的基础?为什么?(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的权利(板书)这是劳动者依照劳动法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
第1部分-劳动法基础理论知识

第一部分劳动法基础理论知识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一)圈地运动:雇主和雇员形成的前提(二)身份解放:实质平等的需求(三)工业革命:社会关系的转变(四)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劳动法的产生二、劳动关系——劳动法的调整对象3.报酬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往往表现为一种持续性、定期性的工资支付。
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取得的报酬是其所提供的劳务商品的价格,通常采用一次性、即时清结的支付方式。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等。
劳务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一般只能获得劳务报酬,没有保险、福利等待遇,更不用说参与单位的相关管理。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年龄主要受劳动者生理条件和受教育程度影响最低16周岁。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年龄有上限吗①我国60、55。
返聘---发挥余热-—社保?②国际上通行65周岁。
有的高达69周岁。
(2)劳动者的义务✓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服从与保密(三)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认定范围1.《劳动法》2.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劳动合同法》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四、在校大学生是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6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高一政治必修一必背知识点

高一政治必修一必背知识点政治是社会交往不断发展的产物,是社会交往不断趋于规模化、标准化、程序化、清晰化、精确化和条文化的结果。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高一政治必修一必背知识点,接下来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高一政治必修一必背知识点【1】1、企业的含义: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它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
在我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其中,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2、企业组织形式:(1)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2)公司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和科学管理结构等优点。
(3)在我国,除公司外,还存在大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3、(1)公司,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共同出资,并由股份形式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股东不得少于两人)(2)两种法定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共同特征:“有限”:指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清偿责任。
在付出各自的股金后,他们就不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合股”:由若干人共同集资来建立一个公司,这笔资金被分成股份。
拥有股份的人叫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
(4)不同点:课本P41表格4、公司的组织机构(1)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及选出的董事会,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执行机构(总经理及助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2)这些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5、公司经营如何才能取得发展(公司能否经营成功,取决于什么因素)(1)公司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2)公司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3)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良好形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三项”义务八项权利:1·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紧急避险权: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以后厂里作业场所;5·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6·赔偿权:有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赔偿的权利;7·劳保用品: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8·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项义务: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危险报告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劳动者依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平等就业的权利,即符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的权利;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具备有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4、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用人单位不得剥夺劳动者合法的休息休假权;5、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安排工作的时候需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问题得到保障;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可以说是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基础;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劳动保护知识100问及相关知识
劳动保护知识100问1 、什么是劳动保护?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答:劳动保护科学由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三个部份组成。
3、什么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答:"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是指从立法和组织管理措施的角度来研究如何处理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关系,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
4、什么是"职业卫生"?答:"职业卫生"(又称劳动卫生、工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防治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在技术上、设备上、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5、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答: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建立和发展、停顿和倒退、恢复和提高三个阶段。
6、当前我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
7、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答: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8、什么是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答:"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9、什么叫"三同时"?答:凡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含引进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使用。
10、为什么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答: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一项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有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大事。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在 我国,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义务有 ( )
⑴ 完成劳动任务 ⑶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⑵ 提高劳动技能 ⑷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 工人的主力军。
满脸灰尘的水泥厂民工, 脸上流露出悲切和无奈。
一民工爬上塔 顶欲寻短见
一民工在高楼 顶悲痛欲绝
2002年5月4日山西省运城富 源煤矿发生透水瓦斯事故, 矿长隐瞒事故迟迟不予上报, 二十一人至今生死不明。
2003年04月16日湖南七一煤矿 透水事故,现在关键是救人。 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排水
为官的要有“官德”:恪尽职守、公正廉洁、 忠诚积极、不谋私利、为人民服务。 含义 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特定的劳动中 行医的要有“医德”:不分对象、服务病人、 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精心医治、救死扶伤。 经商的要有“商德”:服务热情、百问不厌、 核心 为人民服务。 买卖公平、货真价实。 教书的要有“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基本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 热爱学生、忠诚教育。 要求 …… 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意义 遵守职业道德是每个劳动者基本的道德准则, 讨论题:请指出社会上违背职业道德的一些现象? 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②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的比较来看 : 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处于受雇佣受压迫的地位,劳动 者不可能真正享有权利,因此劳动者不可能实现权利和 义务的统一.而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劳 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这一点上得到了统一.
人教版高三政治必修一知识点
【导语】奋⽃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努⼒。
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学习中也是需要的。
看到了⼀道有意思的题,就不惜⼀切代价攻克它。
为了学习,废寝忘⾷⼀点也不是难事,只要你做到了有兴趣。
⾼三频道给⼤家整理的《⼈教版⾼三政治必修⼀知识点》供⼤家参考,欢迎阅读!【篇⼀】 ⼀、国际社会的成员: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 1、国际社会的构成 (1)主权国家 (2)未被国际社会承认主权的地区 (3)国际组织 2、主权国家 ①主权国家的含义: 对内具有管辖权,对外具有独⽴权的国际社会成员。
②主权国家的分类: A.按国家性质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 B.按经济发展程度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 ③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 A.构成要素:⼈⼝、领⼟、政权和主权 B.主权是最重要的国家构成要素:主权是⼀个国家不可分割的权⼒,是⼀个国家的⽣命和灵魂。
④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A.主权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 a独⽴权。
主权国家有按照⾃已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不受他国⼲涉的权利。
b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律平等。
c⾃卫权。
主权国家拥有保卫⾃⼰的⽣存和独⽴的权利。
d管辖权。
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切⼈和物都具有管辖的权利。
B.主权国家承担的义务: a不侵犯别国。
b不⼲涉他国的内政。
c以和平⽅式解决国际争端。
3、国际组织 (1)国际组织的含义: 国际组织是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式,建⽴有⼀定规章制度的团体。
(2)国际组织的分类和作⽤: ①分类: 依据不同标准,国际组织有不同类型。
有政府、⾮政府国际组织,有世界性的、区域性的国际组织。
②国际组织的作⽤: A.对国际组织的作⽤要做具体分析。
B.许多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重要的作⽤: a促进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b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 c调节国际争端,缓和国家之间的⽭盾,维护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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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来理解。第一部分, 是双方当事人自己规定的条件,它包括必要劳动条件和补 充条件。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这是必要 劳动条件,有了必要劳动条件,合同才能成立。而解决子 女入托、上学及住房等问题则是补充条件。以上这些内容 只要不与国家规定相抵触,完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第 二部分,是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的条件。在这里需要说明 两点:其一,双方按法律、法规执行的条件没有必要再写 进劳动合同,因为这是法定内容,双方当事人必须无条件 坚决执行。因为,这些条件对于高速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强制性。
4. 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 签订劳动合同书 所谓签订,就是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表示对条约或合同 负责。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 形式订立”。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 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 我国劳动法还未普及,人们的劳动法制观念还不强,口头合同没 有文字的依据,不便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又空口 无凭,难以处理。因此,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 立,这样做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 各项内容得到全面履行,避免发生劳动纠纷。即使发生劳动争议, 也有可靠的文字依据,易于解决。
·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双方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下列 三项原则来进行签订。
· 平等自愿的原则 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 等的,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不依附于对方;自愿,即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 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核心原则。 · 协商一致的原则 协商一致,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具体 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特别是在出现意见分歧时,要通过 协商办法解决,使双方的意见达到一致,而不能使用强加 于人的和欺骗等手段。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密切相关和 不可分割的,平等是自愿的基础,自愿是平等的体现,协 商一致则是平等自愿的唯一表达形式。可见,协商一致原 则是平等自愿原则的延伸和结果。
劳动合同制度是一种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的新型劳动制度,它出现于80年代,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 围内推行。1995年我国颁布,《劳动法》又将劳动合同以 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并加以规范。到1996年底,我国的绝 大部分地区已基本上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 适用于下更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劳 动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制企 业、外交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类型的 企业。另外,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 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 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都息息相关,它是每一个劳动者在 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必须签署的协议。
2
劳动合同制度
1. 劳动合同制的基本含义 (1)什么是劳动合同 所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 动关系并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换句话说, 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劳动权 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理解劳动合同的性质。首先,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的 性质。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 实现劳动权利和招用人员的法律形式。我国《劳动法》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庆当签订劳动合同”。可见,劳动合同是有 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权利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因此, 它具有法律意义的性质。同时,劳动合同还具有社会性质。 因为,劳动合同不仅是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 一种法律形式,同时,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 用劳动力的手段,其社会经济地位在不同性质的国家也是有 区别的。
3、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1)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书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指合 同当事人双方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的那些条款。换 句话说,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 责任、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依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 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双方 当事人名称(姓名)和地址、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职务 (工种、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 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政治待遇、教育与培训、劳动 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如住 房问题、特殊困难)、纠纷处理(劳动争议)。
可见,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 单位,他们为确立劳动关系和为明确在劳动过程中相互 间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既具有 法律性质,也具有社会性质。劳动合同的特征是;劳动 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行政方面);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一般都约 适用期;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 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定程序订立。
从社会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用 劳动力的手段,不仅资本主义国家可以采用,社会主义国家 也可以采用。但在不同性质的国家里采用,具有不同的社会 性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 所以劳动者与资本家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力买卖契约, 它反映的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下,由于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从而铲除了产生剥削的经济基础。所以,在现代企业 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方之间不存在剥削 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而是平等互助的合作关系。这是我国 劳动合同与资本主义雇佣合同的本质区别。
从法律性质来看,劳动合同作为以订立合同形式确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手段,具有合同法规定 的性质: 1)劳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只 要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 力; 2)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劳动合同是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提供劳动 的义务,另一方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都相应地享有平 等的权利和义务。
(1)什么是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2) 什么是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依法履行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3)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怎样体现出来的?
在我国,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得每个劳动者 都成了国家的主人,都处在了主人翁的地位。而劳动者主人 翁地位的个体内容,又是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 基本义务构成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又是怎样被体现出来的呢?我们说它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 位确立的劳动合同体现出来的。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劳 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法定 程序是什么?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 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组 织社会劳动、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促 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劳动者必须成 为用人单位一员,遵守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完成生 产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条 件、支付劳动报酬及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
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有关劳动问题所订 立的合 同。它与一般合同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必 须是劳动者本人。如果合同双方都是用单位蔌双方都是劳动者个人 签订的合同,就不能叫做劳动合同。另外,这一特征也表明,参与 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只能是该单位的行政方面,而不是该单 位的党、团或工会组织。 2)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 等;但从组织管理上看,又具有身份上的录属关系。这就是说,劳 动合同一经签订,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去成为对方的一员, 并在用人单位内离开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服从用人单 位的领导和工作安排。这一特征也决定了劳动者个体在同一时期只 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能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除规定合同期 限的有效时间外,一般还应明确规定一定的试用期限,一般为3至6 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则 合同继续有效。4)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 利益关系。劳动合同不但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权、利, 而且还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医疗等问题;职工因 病、工伤、残废、生育、年老或死亡等原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 力时,用人单位应及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2)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内容的目的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契约,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这宰 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所达成 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经过 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责任、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签订 劳动合同具体内容目的就在于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 责任、权利和义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用劳动合同的 有关规定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 益都能依法得到切实保障。
5. 劳动动合同制度的意义 ·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以固定工为主的 劳动胀制度。这种固定工的特点是:国家对劳动者的招收分配,统 得过死,包得过宽,劳动力需求单位没有录用职工的自主权,只有 按国家规定的指标安置职工的义务,就业者也无权选择最适合自己 条件的就业岗位,“一次分配定终身”。 长期实行这种固定工制度,使用人单位不可能根据生产的情况与市 场的变化调配劳动力数量,也使劳动者个人不能做到人尽其才,造 成劳动力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导致经济效益差,而实行劳动合 同制度,能够消除旧的用工制度的这种弊端,使用人单位真正行使 了劳动用人自主权,它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企业发展的需要,选择 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签订有限期的劳动合同,灵活地变动职工 的数量和结构;同时使劳动者也有了选择职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 市场需求情况与自身条件选择事业,从而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 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起基 础性作用。这就是说,实现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培育和发展劳 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流动和交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