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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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要求、决策程序、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2. 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3. 注重投资效益,合理控制风险;4. 保证信息透明,维护投资者利益。

二、组织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

该机构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投资决策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同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筛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筛选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

2. 可行性分析: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3. 决策审批:将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机构,由其审议并作出投资决策。

4. 实施执行:按照决策机构的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活动。

5. 监督管理: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

四、风险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项目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

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如分散投资、风险准备金设置等,以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保证对外投资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进展及收益情况等。

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取必要的信息,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纪律处分,以及必要时的法律追责。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有权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投资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一条公司宗旨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为XX公司。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独立法人企业,依法注册成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成员为董事,负责公司决策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成员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和财务状况。

3. 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包括各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业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从事投资领域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私募股权、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第六条投资原则1. 风险控制:投资项目需进行充分尽职调查,谨慎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 合规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3. 诚信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合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内部管理1. 岗位设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各部门,确保业务流畅开展。

2. 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保工作任务明确。

3.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收支和报账。

2.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监事会审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第九条公司文化建设1. 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倡导团队合作、创新进取、诚信守法的精神。

2. 员工关怀:关心员工成长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3.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

综上所述,XX投资公司将严格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投资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运营管理制度
目的
公司投资是一项重要的运营活动,为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投资活动,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理财。

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准备阶段:确定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资金筹措、流程安排等;
2. 投资执行阶段:实施投资计划、管理流程、风险控制等;
3. 投资监督阶段: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投资管理职责
1. 投资委员会:设立投资委员会制度,负责审核和决策投资计划、监督投资进展情况;
2. 投资经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风险控制等;
3. 审计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风险控制
1. 风险识别:识别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3. 风险控制:加强对高风险项目的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投资业绩评估
1. 投资绩效评估:对投资回报进行评估,包括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2. 投资过程评估:对投资过程中运作流程进行评估,探究问题根源并优化流程。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投资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会进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投资决策权等职务。

以上制度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不得违反。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发布《2020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指导》

发布《2020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指导》

发布《2020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指导》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2020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指导》的发布情况及主要内容。

发布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决定,于2020年发布了修订版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指导。

主要内容
修订版指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限制和要求,包括资金用途、投资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细说明上市公司应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3. 募集资金报告披露:规定了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报告披露方面的要求,包括报告内容、披露时限等方面的规定。

4. 违规处理和监管措施:明确了上市公司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和监管机制,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结论
《2020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指导》的发布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应认真遵守指导文件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有效运作。

2020年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020年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2020年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0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5)第三章责任追究范围 (8)第四章资产损失认定 (14)第五章责任认定 (15)第六章责任追究处理 (17)第七章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22)第八章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26)第九章附则 (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和《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37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应依照本办法建立相应制度;各参股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公司参照本办法向参股公司股东会提请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工作。

前款所称“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等。

前款所称“未履行职责”,是指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正当合理期限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不作为、拒绝履行职责、拖延履行职责等。

“未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未按规定以及岗位职责要求,不适当或不完全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一般包括未按程序行使职权、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

前款所称“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是指除造成公司资产损失外,对公司、行业、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性较大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竞争优势丧失或者严重弱化;(2)公司商誉严重受损;(3)公司受到责令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等;(4)使公司所处行业或产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5)对社会公共产品或服务造成较大危害;(6)造成较大的负面国际影响等。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津国资法规〔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津国资法规〔2020〕31号各监管企业:市国资委对《天津市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17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17版)》同时废止。

市国资委2020年11月20日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说明一、《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梳理汇总并以清单形式列出了现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等十九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目的旨在督促企业严守行为红线,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未能列出的其他国资监管禁止性规定、以及《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新出台的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禁止性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三、《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导致有关禁止性规定发生变化的, 企业应当遵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四、《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涉及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该等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3.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效率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投资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3.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并形成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3. 详细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收益预测等。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5. 执行监督:项目获批准后,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风险管理1.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建立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对外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修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20修正)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06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08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净资本、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表、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计算表等监管报表(以下统称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要求。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计算要求,以及某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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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风险投资审批权限和程序 (3)
第三章职责分工 (5)
第四章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 (6)
第五章风险投资的处置流程 (6)
第六章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 (7)
第七章其他 (8)
第八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必须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各部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四条上市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第五条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第六条公司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公司风险投资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审批权限:
(一)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须提交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
(二)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0 万元以上的除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应
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提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处于持续督导期的公司,保荐机构应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事项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和信托公司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 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议净资产5%以上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参照本制度关于风险投资的一般规定执行。

公司风险投资应当以各类风险投资的发生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项目处置的权限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九条风险投资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项目时,需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并在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论证之后形成可行性报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参与。

(二)可行性报告形成后应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议,董事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管理人员进行集体论证并决策;
(三)董事会根据相关权限对风险投资项目履行审批程序,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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