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第六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引言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来参与投资的金融产品。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规范和透明,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基金管理人是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者,其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1.基金运作和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制定和实施基金的运作计划和投资决策,并向投资者公布相关信息。
2.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人应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和其他非公开信息谋取私利。
基金管理人应在投资者交易时提供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不得故意操纵市场。
3.基金财产保管: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财产与自身财产分开管理,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基金管理人应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工作。
4.信息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与基金有关的信息,包括基金的净值、投资组合、运作情况等。
基金的运作规则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金份额的发行和回购: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发行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购买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投资者申请,回购基金份额。
2.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明确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比例。
投资对象可以包括股票、债券、衍生品等。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偏好和投资者的需求,合理配置基金的投资比例。
3.净值估算和估值方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计算基金的净值,并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计算基金的投资组合价值。
基金的净值应公布给投资者,以便投资者了解自身投资的价值变动。
4.分红和再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的盈利情况,分红给投资者。
投资者也可以选择将分红再投资到基金中。
5.基金合同和法律约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应签订基金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基金法、证券法等。
监管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措施为了确保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常运作和投资者的利益,各国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其职责和监管措施主要包括:1.许可和审批:监管机构负责对基金管理人的许可和基金的审批工作,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符合相关要求。
基金投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投资公司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投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三)专业审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评估投资项目,提高投资收益。
(四)公开透明:加强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知情权。
(五)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声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投资战略、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二)总经理;(三)首席投资官;(四)财务总监;(五)风险控制总监;(六)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公司投资战略;(二)审批投资计划;(三)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四)监督投资执行情况;(五)其他投资管理事项。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跟踪、退出等工作。
第八条投资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投资策略;(二)筛选投资项目;(三)评估投资项目;(四)跟踪投资项目;(五)退出投资项目;(六)其他投资管理事项。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投资项目筛选:(一)投资管理部门根据投资策略和行业特点,筛选潜在投资项目;(二)对筛选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投资方向。
第十条投资项目评估:(一)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评估,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前景、盈利模式、风险控制等方面;(二)评估结果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决策:(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二)决策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执行:(一)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决策结果,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二)投资管理部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执行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基金的概念第三条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人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托管、管理、运作,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第三章基金的设立条件第四条设立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三)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四)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第四章基金的设立程序第五条设立基金,应当由基金发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报告;(二)基金合同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草案;(三)基金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四)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基金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基金管理人应当担任基金的发起人。
第七条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二)管理基金资产;(三)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四)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五)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六)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七)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八)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九)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证券投资基金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第五章责任 (5)第六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
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
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
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
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
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19•【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0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正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公布的《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活动,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基金收益的分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
第三条从事基金运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运作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基金的募集第六条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三)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四)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六)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七)不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 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第一节投资研究 ........................................................................................................................第二节投资决策 ......................................................................................................................第三节投资执行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 ..........................................................................................................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 第六章? 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七章?????? 投资禁止与限制 ........................................................................................................... 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 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 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
制度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China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Association,以下简称“协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组织和治理结构:基金管理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责关系。
2.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3. 投资管理和运作规范:建立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投资管理和运作规范,包括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交易执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4. 信息披露和合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协会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业务运营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基金销售、客户关系管理、基金运营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业务的安全和有效开展。
6. 合规和自律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遵守法律法规和协会的规定,维护基金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这些是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监管下需要遵守的主要制度要求,旨在推动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具体的要求可能会根据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要求,请参阅协会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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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
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一)长期投资的原则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
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不过多地局限于短线市场机会的寻找,而是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从而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
公司的目标是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原则公司将全面的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一方面在投资管理团队内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中的全程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稽核部以及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
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及有关投资业务人员应当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基金证券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公司应及时根据证券交易制度的修订调整,修正基金的证券投资和交易行为。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第十三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二)风险控制办公会(三)分管领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监)成。
投资总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投委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实施投资计划,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1)制定基金投资程序及权限设置;(2)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以及投资限制;(3)讨论基金经理定期出具的《投资策略报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报告,审定各基金资产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在不同市场、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基金资产在重点市场、行业、产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及融资规模,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4)批准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及调整;(5)制定基金投资授权方案,对分管领导、基金经理作出投资授权,对超出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6)评价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7)定期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基金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并执行适当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尽量减轻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负责公司具体投资管理技术业务,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投资管理流程、环节和事宜,保证基金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2)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负责召开例行之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3)协助制定公司发展短、中、长期投资政策、策略和计划;(4)执行投资组合管理团队的投资决策流程,包括资产配置、行业和公司选择、风险分析和管理;(5)落实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按期达到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制定的目标;(6)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使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达到并保持业内一流的业绩;(7)参与制定公司产品开发计划,并对产品开发提出建设性意见;(8)与基金的重要客户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向客户阐明公司的投资理论和策略,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9)协助支持新产品的发行。
第十七条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营运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为:(1)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2)拟定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3)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投资组合方案。
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上报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4)负责制定并下达日常交易指令;(5)定期对投资组合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业绩表现进行总结,并向投资总监汇报;(6)负责对所管理基金的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参与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7)开放式基金经理负责基金流动性的直接管理并积极与基金重要客户沟通及参与路演。
基金经理下设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部研究部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重要的投资决策支持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进行研究,出具研究策略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依据;(2)负责外部研究资源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与外部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基金投资建立起强大的研究平台和信息资料库;(3)负责开展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4)负责对关注行业内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为基金的重仓品种提供研究报告和建议;(5)对研究部推荐形成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6)对固定收益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进行专项研究,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7)及时完成基金经理委托的专题研究项目;(8)及时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研究任务。
第十九条交易室交易室负责公司所有基金投资计划的具体执行和内部控制。
公司采取集中交易模式,所有基金投资的交易均通过交易室完成。
中央交易室对基金经理发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交易指令,有权暂停执行并立即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报告。
交易室的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2)对基金交易情况实施一线实时监控和汇报;(3)向基金经理及时反馈交易执行情况;(4)保管各种交易记录、单证等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报表和其他材料;(5)发现交易或市场异常及时汇报;(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是公司从事交易清算、基金清算、会计核算以及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的业务部门。
基金事务部和财务综合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根据公司确定的租用交易席位的券商名单,具体办理开户事宜;(2)负责基金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等工作;(3)负责基金会计工作;(4)负责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登记和基金清算等工作;(5)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注册登记和基金清算中出现的问题;(6)负责编制基金的各项定期报告,提供基金临时报告所要求的相关内容;(7)负责编制定期的基金客户对账单;(8)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作为基金投资的合规性检查部门,主要是对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理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对外发布基金信息的审核。
第二十二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研究部下设风险管理组,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1.制定清晰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2.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3.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识别-度量-分析)方法和工具;4.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5.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需求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6.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投资表现标准并结合国内基金运作惯例的基金业绩计算方法;7.发展一套国内外领先水准的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化、准确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估;8.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9.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满足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及其他用户的不同需求(包括基金经理、市场营销部门、产品代销机构及基金持有人);10.依据风险控制办公会的指示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11.培育和推广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
第二十三条风险控制办公会风险控制办公会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
风险控制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市场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研究部经理、财务综合部经理、基金事务部经理、信息技术部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组成。
风险控制办公会在公司投资管理流程中的职能主要是:1.负责指导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系统工具并监督实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运作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负责培育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政策,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意识和能力;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的策略、原则和具体制度,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4.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营销、投资管理、基金营第一节投资研究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晨会会议等会议,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