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宅基地拆迁区位补偿价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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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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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拆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县⼈民政府公布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那么如何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呢?今天店铺⼩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章,欢迎⼤家阅读了解!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积÷户均宅基地⾯积
宅基地相关知识
申请条件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或者防御⾃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批准使⽤宅基地:
1、年龄未满⼗⼋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地部门进⾏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使⽤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组张榜公布。

公布期满⽆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

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以上知识就是店铺⼩编对“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27•【字号】顺政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顺政发〔2017〕15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顺义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指导意见》已经2017年2月22日第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2017年2月27日顺义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指导意见为指导本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工作,维护被拆迁人合法利益,促进拆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严格执行拆迁政策,确保拆迁工作依法合规推进(一)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廉洁拆迁、正义拆迁,做到全过程公开,确保阳光透明。

(二)坚持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拆迁人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拆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二、规范拆迁补偿补助奖励政策,维护补偿公平公正(一)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应按照《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等文件规定确定。

(二)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三)拆迁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补助和奖励政策,以促进拆迁工作实施。

具体补助和奖励的项目及标准由拆迁人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并上报区拆迁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明确房屋拆迁安置资格认定,保障被拆迁人利益2017年3月1日前户籍在册人员房屋拆迁安置资格的认定按本区现行政策执行。

北京市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

北京市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

北京市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关于《北京市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问题上大家是否还有很多问题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北京市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欢迎阅读!北京市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一、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的确定㈠经乡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实际使用面积不超过批准的部分为合法宅基地面积,超过批准的部分为违法占用面积;通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却没有建房用地批准书,但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1982年以前经合法划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不符合上述三种条件的宅基地为违法占地。

㈡每宗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3亩(折合200平方米);每宗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的宅基地面积按合法批准的面积计算。

㈢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老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最高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补偿。

㈣违法占地形成的各类用地,不予补偿。

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㈠永顺镇、梨园镇,潞城镇公路六环以西区域,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700---16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1700---3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120平方米。

㈡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通州行政辖区部分、北京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北京通州工业开发区;马驹桥、漷县宋庄试点小城镇规划范围内;潞城镇(原胡各庄除公路六环以西区域)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600---125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控制幅度:1550---263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按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按120平方米。

㈢台湖镇、张家湾镇的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区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400---1000元/平方米;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控制幅度:1220---2220元/平方米,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按550元/平方米,户均安置面积按120平方米。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

Remember what should be remembered, and forget what should be forgotten.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

近年来,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和改善市容市貌,对许多老房子进行拆迁的行为。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他们所关心的是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

同时,被拆迁人除了选择获得拆迁补偿款以外,还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拆迁补偿方式。

今天,365通过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举例为大家介绍北京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方式。

北京一般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货币补偿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确定拆迁补偿款,这一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体现。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新《条例》及新《办法》的规定,补偿款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

通常分为两种形式的计算:(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的计算方法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区位补偿价由被拆迁房屋的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重置成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和成新折扣的结合。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

根据《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定(暂行)》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中的住宅房屋拆迁的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

现阶段按《住宅房屋拆迁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土地级别范围》的规定确定。

土地级别为七至十级的地区的基准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市国上房管局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款的计算方法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包含两部分内容,即房屋区位补偿价和地上物补偿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7日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第一条为严格拆迁管理工作,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和《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做好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工作。

第三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补助、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补助、安置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按照北京市及昌平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拆迁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40%给予补偿。

2017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安置补偿项目

2017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安置补偿项目

2017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安置补偿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的成本和停产停业的损失这三方面进行补偿。

对于其中搬迁、安置的补偿各地有比较细化的规定,本文以北京市为例予以介绍。

根据北京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搬迁安置方面的相关补偿主要有以下规定:
1、搬迁费
其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40元;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的,搬迁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50元。

2、临时安置费
其标准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月租金标准确定。

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以现房进行安置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四个月;以期房进行安置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四个月。

3、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等设备移机费
其标准由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参考本地区的市场水平确定。

4、特殊困难补助
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本人和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其它正式住房以及重残、低保等特困的住房困难家庭,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

5、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完成签约搬迁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提前搬迁奖励费,奖励费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区位补偿价

区位补偿价

区位补偿价
房屋区位补偿价是指被拆迁范围内房屋每平方米平均土地使用权价值。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确定,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六项第二十五条及《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的规定,宅基地区位补偿计算公式: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确定丰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幅度范围单位: 元/平方米乡镇土地类别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四类地区卢沟桥乡9700-13500 8600-11200 6000-9900 3700-7100 花乡9700-13500 8600-11200 6000-9900 3700-7100 南苑乡9700-13500 8600-11200 6000-9900 3700-7100 长辛店镇3700-7100 王佐镇3700-7100 说明: 1.采用纯货币补偿方式时,在房地产较发达的区域可根据被拆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状况,由评估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普通住宅指导价作为计算区位补偿价的依据。

2.表中区位补偿价标准为纯货币补偿取值,若有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定向安置房时,应根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五条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价和定向安置房屋价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3.表中区位补偿价,应结合本区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2017年北京搬迁补偿标准方案新规定

2017年北京搬迁补偿标准方案新规定

2017年北京搬迁补偿标准方案新规定北京作为一线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面积拆迁,这就涉及到了一系列的拆迁政策、补偿政策。

小编为您整理出近年来最新的北京拆迁政策,帮助读者了解拆迁法规,以供参考。

2017年北京搬迁补偿标准方案新规定(条件/细则)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

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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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宅基地拆迁区位补偿价计算方式宅基地区位补偿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货币补偿的一部分,关于其核算标准并无全国统一的规定,本文以北京市为例进行介绍。

根据《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以下简称《补偿规则》)第三条之规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关于以上公式中所涉及的四个参数,下文分别予以说明。

一、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
该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二、房屋重置成新价
该价格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三、户均安置面积
该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四、户均宅基地面积
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
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

根据《补偿规则》的规定,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

除此之外,与国有土地相邻的集体土地,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可以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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