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是保障师生健康的重要工作,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卫生管理责任。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的基本责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工作的管理责任。
校长是学校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加强对卫生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二、学校卫生设施建设。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卫生设施建设,保证师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学校应当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饮水设施、垃圾分类设施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学校卫生宣传教育。
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卫生知识讲座、卫生标语宣传、卫生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学校卫生检查与监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检查与监督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可以邀请卫生监督员或卫生专家对学校的卫生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及时公布卫生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学校卫生应急处理。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学校卫生工作考核评价。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学校可以根据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七、学校卫生工作奖惩机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奖惩机制,对卫生工作出色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卫生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职责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职责条例
1.负责制定学校卫生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2.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学校的卫生设施、卫生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等。
3.组织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4.监督学校内外环境卫生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卫生问题,确保学校环境的清洁、整洁、卫生。
5.与学校教职工合作,制定并执行疫病预防及控制方案,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6.协助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学生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学生身体健康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7.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校园餐饮安全,并组织学生进行饮食卫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8.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并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9.与社会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疫情等信息,做好应对和处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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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23年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校的整体形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学校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的目标是建立清洁、整洁、卫生、安全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
第六条学校应当鼓励学生、教职工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增强环境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学校应当保持校园内外卫生整洁,周围环境干净,草木繁茂。
第八条学校应当提供适宜的储存、处理生活垃圾的场所,垃圾分类收集。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用餐区域,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确保校园环境卫生。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保证植被的健康成长。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校园美化活动,倡导文明行为,禁止破坏校园环境的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开展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清洗、消毒教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检查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学校卫生委员会,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环境卫生管理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生有破坏校园环境行为的,将根据学校的纪律规定进行相应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由学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三条工作原则学校卫生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的原则,依法依规的原则和主体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卫生设施学校应配备健康检查室、厕所、饮水设施等基本卫生设施,要保证设施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五条卫生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卫生教育,让学生掌握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
第二章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第六条卫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应当设立卫生工作管理机构,明确卫生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实行计划管理。
第七条卫生监测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加以分析和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疫情防控学校应当设立应急预案,认真组织疫情防控和防控工作,确保学生、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
第九条校园环境卫生学校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保证学校环境的清洁和舒适。
第十条食堂卫生学校食堂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配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每年对食品安全系数进行检测,确保学生用餐的安全。
第十一条教育设施卫生教室、宿舍等教育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配备必要的洗手消毒设施和床具、被褥等清洗消毒设施,确保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垃圾清理学校应当制定严格的垃圾清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保证垃圾清理设施设备、垃圾的堆放、分类、制度执行等方面的规范。
第三章卫生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监督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学校各项卫生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评估机制学校应当开展卫生工作的评估工作,对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处罚和补救第十五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学校对卫生工作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卫生常识、存在重大责任漏洞、存在隐患问题的行为,必须立即给予必要处罚。
学校卫生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学校卫生条例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学校卫生管理职责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职责,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
2. 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3. 学校应当定期对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三、学校卫生工作要求1. 学校应当加强学校卫生环境建设,确保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3. 学校应当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管理。
4. 学校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传染病防治预案,及时发现、报告、处理传染病疫情。
5.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营养与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6.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四、学校卫生设施与设备1.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学生体检设备,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2. 学校应当配备充足的消毒剂、防蚊蝇、防鼠等卫生用品,确保校园卫生。
3. 学校应当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五、监督检查1.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予以查处。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卫生设施、设备、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卫生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 学校应当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法律责任1. 学校未按规定落实卫生管理职责,造成师生健康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学校卫生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卫生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学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条例

小学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校卫生组织第二条学校设立卫生保健办公室,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卫生保健办公室设置卫生保健主任,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学校可以聘请医生、护士等卫生专业人员,协助进行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章学生用餐卫生第五条学校餐厅应符合卫生监测标准,厨师具备合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第六条学生用餐过程中,应注意饮食卫生,不乱丢垃圾,保持饭桌卫生整洁。
第七条学生餐具、饭菜等应经过洗涤、消毒,保证使用安全卫生。
第四章学生个人卫生第八条学生应每天按时刷牙,学校应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九条学生应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洁。
学校应配备洗澡设施,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条学生应保持指甲清洁,并定期修剪,避免传播疾病。
第五章学校环境卫生第十一条学校应保持教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定期清扫、消毒。
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教育学生进行垃圾分类,并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室、宿舍等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六章学校疾病防控第十四条学校应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身体状况、接种情况等,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应配备急救设备,并培训教师和学生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传染病防控机制,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做好疫情处理和隔离工作。
第七章学校卫生宣传教育第十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讲解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
第十九条学校应组织学生参与卫生巡查和整治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
第八章违反条例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停课等处理措施。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卫生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卫生工作人员应根据学校实际情 况和学生需求,制定卫生工作计 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负责学生健康档案 的建立和管理
卫生工作人员应为学生建立健康 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做好 档案管理工作。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 和咨询服务
卫生工作人员应利用校园广播、 宣传栏等渠道,开展卫生宣传教 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 自我保健能力。同时为学生提供 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服务。
监督检查
强化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 各项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03
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目标
建立专业素质高的卫生工作团队
学校应致力于培养和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卫生工作人员,组建一支高效、 专业的卫生工作队伍。
提高卫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学校应通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卫生检查
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教室卫生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与管理
宿舍整洁
学生宿舍应保持整洁,床铺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地面清洁等。
卫生清扫
宿舍管理员应安排学生定期清扫宿舍,包括清洁 卫生间、洗漱台等。
检查与评比
定期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促使学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传染病防控
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到位,包括 疫情报告、防控措施等方面。
环境卫生
评估校园内环境卫生状况,包括垃圾分类 、厕所卫生、绿化等方面。
学生健康管理
评估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档 案、健康检查、健康教育等方面。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保障学校卫生是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卫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规范学校卫生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校卫生管理的责任。
1. 学校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卫生工作,自觉遵守卫生管理规定,营造整洁、卫生的学习环境。
3. 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卫生管理规定,保持个人卫生,爱护学校环境,共同维护学校卫生。
二、学校卫生设施的管理。
1. 学校应当配备完善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饮水设施、垃圾桶等,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2. 学校应当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学校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学校卫生宣传教育。
1. 学校应当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 学校可以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等媒介,向师生宣传卫生知识,增强师生的卫生意识。
四、学校卫生检查与监督。
1.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学校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学校可以设立卫生监督员,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
五、学校卫生应急处理。
1.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2.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做出正确、迅速的反应。
六、学校卫生工作的考核评估。
1.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学校可以邀请卫生专家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的水平。
综上所述,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环境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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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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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并学生常见病的
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