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名誉权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个人享有的关于自己名誉的保护权利。
名誉,是指社会对个人品德、才能、声望、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名誉权是人格尊严的体现,是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对名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名誉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名誉权的法律规定1. 名誉权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关于自己的名誉,不受他人侮辱、诽谤的权利。
2. 名誉权的保护范围名誉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权利;(2)法人的名称、标志、名誉、荣誉、隐私等权利;(3)公民、法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利。
3. 名誉权的侵害行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侮辱:以口头、书面、网络等形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损害他人名誉;(2)诽谤: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他人名誉;(3)侵犯他人隐私: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4)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违法行为等,损害他人名誉。
4. 名誉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①停止侵害;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③赔偿损失;④赔礼道歉。
(2)刑事责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行政责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名誉权的保护措施1. 公民自我保护(1)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名誉权的法律规定;(2)遇到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不参与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 社会舆论监督(1)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传播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2)社会各界要关注名誉权保护,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 法律援助(1)为受侵害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名誉权;(2)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什么情况下可以赔偿2n

什么情况下可以赔偿2n赔偿是在法律上对一方因在法定界限内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伤害的行为进行补偿的过程。
赔偿的数额往往是根据受损害一方的损失来进行确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受损害一方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即2n的形式。
1. 违约赔偿在合同法中,一方未履行或者违约时可能需要向另一方进行赔偿。
根据违约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相应的赔偿数额也会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了以2n的形式进行赔偿,以作为对违约方的警示和惩罚。
例如,在某个合同中规定如果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按照违约金额的两倍进行赔偿。
2. 人身损害赔偿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责任方可能需要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对受害者在身体、精神和经济等方面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根据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具体情况,赔偿的数额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当受害者遭受的损害特别严重或导致永久性伤残时,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受害者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
3. 侵权责任赔偿侵权行为指的是一方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在侵权责任赔偿中,赔偿的数额往往是根据受害方遭受的损失和侵权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确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侵权造成的损害特别严重,导致受害方无法恢复原有权益或者遭受了重大精神折磨时,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受害方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
4. 名誉损害赔偿在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向侵权方进行赔偿。
名誉损害赔偿是对受害方名誉受损造成的精神和经济等方面的损失进行补偿。
根据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具体情况,赔偿的数额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当侵害造成的名誉损失特别严重或对受害方产生了重大影响时,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受害方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
5.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指的是一方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被侵权方可以向侵权方进行赔偿。
赔偿的数额往往是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侵权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
在某些情况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特别严重或商业信誉遭受了重大损害时,法律规定可以按照受害方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
公司名誉权受损起诉赔偿标准

公司名誉权受损起诉赔偿标准公司名誉是指公司在商业活动和社会交往中所积累的良好声誉和信誉,是公司发展和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如果公司的名誉受到了侵害,可能对其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此时,法律赋予了公司维护自身名誉权的权利,并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名誉权受损起诉赔偿的相关参考内容。
1.名誉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在起诉赔偿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名誉权是否受到了侵权行为。
名誉权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广告、不实言论、商业中伤、恶意诽谤以及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有人发布虚假的新闻报道,诽谤公司的产品质量或经营管理,那么可以认定该行为对公司名誉权构成了侵犯。
2.损害赔偿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的原则主要包括实际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2.1 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赔偿是指公司因名誉权受损而直接导致财产损失的赔偿。
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可以根据公司的经济损失来确定,例如销售额下降、经营合同的解除或违约、投资方撤资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2.2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精神痛苦、困扰、焦虑等非经济方面的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较为主观,可以根据诽谤或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社会关注程度、公司的声誉和影响力等因素来衡量。
3.赔偿标准的确定: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损害的程度、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被侵权的公司的名誉水平等。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常常参考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赔偿标准: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侵权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侵权行为的故意或过失程度、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
4.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具体计算赔偿金额还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一般来说,计算方法可有两种:根据实际损失而确定的具体数额和根据精神损害而确定的具体数额。
这两种方法可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庭的判断权来选择。
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的赔偿是多少?

Failure is what I need, and it is as valuable to me as succes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的赔偿是多少?导读: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的赔偿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需要根据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具体金额应当根据侵犯的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来认定,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赔偿。
一、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的赔偿是多少?赔偿具体要看被侵权人如何索要,具体金额要看盈利了多少,对被侵权人造成了多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
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二、侵权责任的确定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
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的,就是说侵害肖像权精神利益损害赔偿的确定,是以“情节严重”这一基本标准为标准。
情节轻微,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质方面的赔偿。
三、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关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具体赔偿问题,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一个详细的赔偿标准规定,实践中往往是根据上文中提及的六种因素进而确定赔偿数额的。
名誉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实务认定

名誉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实务认定名誉权是民法典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中的一种,名誉权侵权责任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关于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定,即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成立过错侵权责任,需具备四个要件——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本文以过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为基础,结合名誉权侵权案件的特殊性及相关司法实践,对名誉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实务认定进行梳理。
一、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名誉权侵权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典型违法行为——侮辱、诽谤。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侮辱既可能是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明确表达的嘲笑、辱骂等的侮辱,也可能是通过特定行为表达的侮辱。
诽谤是对事实的捏造或者歪曲。
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对于侮辱行为的举证较为简单,由原告对被告实施的侮辱行为进行举证,但是对于诽谤的举证,则相对复杂,对被告实施了可能具有诽谤性质的言论这一事实应当由原告举证一般没有争议,但是对于被告的言论是否与事实不符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实践中目前并不统一。
笔者认为,根据民诉法第64条确立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及民诉法解释第91条“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规定,对于被告言论与事实不符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
但是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案件中,法院均认为被告需就自己的言论存在事实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比如在北京兰世达公司、黄某某诉赵某名誉权纠纷中【指导案例143号,案号((2018)京03民终725号)】,法院认为,被告针对原告兰世达公司的“美容师不正规”“讹诈客户”“破仪器”“技术和产品都不灵”等贬损性言辞,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所发表言论的客观真实性,因此认定被告侵犯兰世达公司的名誉权,实际上是将被告言论是否失实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被告。
另外,在原告基于某些原因对于被告的言论负一定的容忍义务(诸如商家对消费者评论的容忍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又倾向于认为被告的举证责任则不应过于严苛,甚至可能直接认为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侵犯个人隐私赔偿标准

侵犯个人隐私赔偿标准
1. 违法所得赔偿,如果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导致了侵权人获得
了不当利益,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返还所得,这部分赔偿是为
了消除侵权行为所带来的不当利益。
2. 经济损失赔偿,如果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导致了被侵权人的
经济损失,比如因隐私泄露导致的财产损失,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
权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侵犯个人隐私可能给被侵权人造成精神上的
痛苦和折磨,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赔
偿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
4. 名誉权、人格权赔偿,如果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涉及到侵犯
被侵权人的名誉权、人格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名誉权、人格权赔偿责任,赔偿被侵权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受到的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赔
偿标准和具体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当
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当然,赔偿标准的确定也需要考虑到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侵权行为的后果以及被侵权人的诉求等因素。
名誉权侵权司法解释

名誉权侵权司法解释《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权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太重要,因为在实践中根本不知道是否有侵权的现象发生,但对名人而言就不一样了。
所以,国家对名誉权侵权作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誉权侵权司法解释一、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来信或者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以及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一般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引起名誉权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依职权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以其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因检举、控告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案件法律赔偿标准(3篇)

第1篇一、概述民事案件法律赔偿标准是指在民事案件中,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民事案件法律赔偿标准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以下将对各类赔偿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1. 直接损失赔偿直接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赔偿标准如下:(1)物品损失: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包括物品购买价格、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
(2)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损失:按照实际价值赔偿,包括建设成本、修缮费用、拆除费用等。
(3)自然资源损失:按照自然资源的市场价格赔偿。
(4)知识产权损失:按照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赔偿,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 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标准如下:(1)经营性损失:按照受害人的实际经营损失计算,包括营业收入、利润等。
(2)停业损失: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停业损失计算,包括停业期间的人工费用、租金等。
(3)机会损失:按照受害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可预见的合理收益计算。
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合理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 残疾赔偿残疾赔偿包括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残疾等级、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等损失。
(1)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残疾等级和赔偿年限计算。
(2)护理费:按照受害人生活自理能力、护理级别和护理期限计算。
(3)营养费:按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计算。
3. 死亡赔偿死亡赔偿包括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死亡损失。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害人年龄、职业、家庭状况等因素计算。
(2)丧葬费:按照实际丧葬费用计算。
四、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非财产损失。
1.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受害人承受痛苦的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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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
一、侵犯名誉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
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
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
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作为受害人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之后对自己赔礼道歉,恢复自己的名誉。
当然,同时也可以要去侵权人做出一定的赔偿,而在确定名誉侵权赔偿数额的时候,要考虑到侵权情节、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受害人谅解程度、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