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中国“低碳之路”的影响研究【文献综述】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中国“低碳之路”的影响研究【文献综述】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中国“低碳之路”的影响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中国“低碳之路”的影响研究《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标志着国际间在气候等环境问题上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合作,同时也开辟了国际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形成以减排废气为商品的排放权交易市场。这是缓解温室效应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之一。国内外学者对排放权交易问题开展了深入探讨,本文主要在以下这些方面梳理国内外学者关于排放权交易问题的研究,并进行简要评议: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机制;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想与构建等。

1 国内研究成果:

1.1 碳排放权交易

1.1.1碳排放权交易的产生

杨华(2008)认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灵活减排机制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二是增强大气的恢复能力,三是减排的经济可行性促成了潜在的碳交易市场,所以《京都议定书》确定的三种机制共同催生了碳交易的出现,形成了碳交易市场。并且提出碳排放权供给是碳交易的属性及其财产法基础。

1.1.2碳排放权交易的分类

于天飞(2007)碳排放权交易主要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基于配额的交易, 即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 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 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另一类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京都议定书中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和减排单位(ERUs)。

1.1.3国际碳排放权交易的现状

曾鸣(2010)分别从基于目的和基于配额的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来分析国际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得出基于项目的碳排放交易占比超过整个交易量的90%,配额交易的源头是排放贸易机制,该机制主要用于发达国家之间的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合作,目前已形成国际碳排放配额交易体系。

1.2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刘伟平,戴永务(2004)认为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三种国际合作减排机制:国际排放贸易( IET,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e);联合履行机制( JI, Jointly Implemented);清洁发展机制( CDM,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

这三种灵活机制都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碳排放权交易, 可以给予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投资费用上的灵活性, 从而实现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费用的有效性分配。

1.3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

1.3.1我国碳排放交易的探索与实践

陈程.(2007)中国目前二氧化碳排放量居美国之后的世界次席,成为减排量潜力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每年可减排1-2 亿吨二氧化碳,为全球提供50%以上的CDM项目。目前中国在CDM 方面正逐步发展起来,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项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中。

涂毅(2008)认为,我国应积极应对、认真准备,在维护国家权益和追求世界利益的协调以及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以金融资本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

任捷(2009)认为可以将温室气体的减排和经济发展统一起来,按照“限额交易”和补偿交易相结合的方法在我国建立配额交易市场。

1.3.2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问题

程会强,李新(2009)认为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宏观因素的影响,也有微观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气体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的缺失;政府监督管理的力度不足;碳排放权交易的定价问题,我国不具有碳排放权的定价权,这就使得我国的排放权交易市场极易被外国排放权定价者所掌控;排污收费及处罚的标准较低;技术条件的相对落后。

洪娟,陈静.(2010)认为我国碳排放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存在交易价格波动剧烈的问题。受交易市场不完善、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目前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交易价格经常出现巨大的波动。如我国CDM项目最初的交易价格在5美元左右,最高上升到15美元,现在稳定在10美元左右的交易价格上。

1.4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1.4.1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的设想

李蜚,李璐,王经东(2010)通过借鉴国外碳排放交易的成功经验,并以产权理论和市场理论为基础,提出建立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的设想。通过“总量控制—许可证—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路线,对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为我国在国际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中提供制度基础。

冷罗生(2009)认为构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具有可行性。理由主要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态度积极、务实;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潜力巨大;已具备了构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基础;拥有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践经验;已成立了与碳排放权相关的交易所等等。

1.4.2 重点建设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对策

周璐(2010)基于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背景,提出从政府要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相关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创新,服务碳市场、设立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碳交易所、创新森林参与碳排放权市场的交易机制四方面重点建设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2 国外研究成果:

Stefan Weishaar等认为在在静态封闭经济体下,只有拍卖才能解决碳排放权定价、获得分配效率和一般均衡。但是在存在勾结与价格异常下跌时,以上目的的达到就依赖于有效的碳排放权交易次级市场。此外,在动态开放经济体下,排放权交易系统的引入提高了经营者的生产成本。此外,在存在赔偿机制的情况下,拍卖的方式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会产生最不好的后果。

FrankJotzo·JohnC.V.Pezzey等认为对未来经济发展路径与排放量的增长的不确定性对于总量控制和排放权交易对碳排放控制的效率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因为达成原定减排目标的成本时不确定的。在这种不确定性存在的条件下,确定一种最优的排放强度目标可以使得碳排放权的交易更加有效,同时从环境角度来说可以更有效的减轻碳排放的不良后果。

3 总结:

虽有部分学者对我国排放权交易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比如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初始分配状况的研究,对碳排放交易机制的研究,对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研究,对CDM的实践的研究等等,但是与国外相比还较为滞后,如到现在为止还没能用数字来说明我国未来的碳汇功能的大小和分布状况, 没有对我国排放权交易企业的交易模式深入探究等。

4 展望:

对于国内的学者,今后对于碳排放权这一新的商品标的,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兴的市场的研究,可能会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的碳排放交易机制建立与符合中国国情的,与时俱进的碳汇制度的制定方向。

参考文献

[1]孙法柏,李晓芬.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的比较与借鉴[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0(03).

[2]饶蕾,曾骋.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企业的经济影响分析[J].环境保护,2008(06).

[3]姜鑫民.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之路[J].中国金融,2009(24).

[4]杨华,沈灏.碳交易的法律问题初探---《京都议定书》减排机制及中国的应对[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8(2).

[5]李蜚,李璐,王经东.关于建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设想[J].中国环境管理丛书,2010(02)

[6]马晓飞,李建建.中国步入低碳经济时代---探索中国特色的低碳之路[J]. 广东社会科学 2009(06).

[7] 孙高洋.中国针对CDM 机制的策略选择研究[J].环境保护2008(04).

[8] 刘伟平,戴永务.碳排放权交易在中国的研究进展[J].林业经济问题,2004(24)

[9]蒲益婳.京都碳排放交易机制下中国的应对之策[J]. 法制与社会,2008(10)

[10] 崔长彬.低碳经济模式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9

[11]郑思海.碳排放交易机制对中国建设“低碳城市”的启示[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2).

[12]刑冀.中国的低碳之路怎么走[J].环境经济,2009(08)

[13]肖序,张宗友.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J] .企业家天地.2007,(11).

[14]涂毅,谢飞.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权市场的发展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化设想[J].武汉金融,2008(2).

[15]王江, 隋伟涛. 碳排放权交易问题的博弈研究[J].中国市场,2010, (14).

[16]于天飞,沈文星,黄喜.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分析[J].林业经济,2008,(5).

[17]曾鸣,杨玲玲.低碳对策之碳排放交易与展望[J].陕西电力,2010(04)

[18]冷罗生.构建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法律思考[C].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09

[19]Stefan Weishaar.CO2 emission allowance allocation mechanisms, allocative efficiency and the environment: a static and dynamic perspective [J].Pattern Recognition, Jan.2000.

[20] Frank Jotzo·John C. V.Pezzey. Optimal intensity targets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trading under uncertainty[J].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2007.

外贸函电 文献综述

浅析外贸函电中礼貌策略的运用 随着全球经济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之间的国际商务关系的发展不断深化。商务英语作为跨国商务和国际经济活动的产物,其作用也日益突出。而外贸英语函电作为商务交流的主要形式之一,对公司间商贸活动的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外贸函电的写作,有许多与它自身特点相关的原则,而礼貌原则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成为外贸函电写作的一个明显的特点。 外贸函电作为人们在经济领域内的一种重要的交际手段,是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和有关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其相关理论与研究一直处在不断完善之中。1983年英国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在对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研究基础上,根据外贸函电的特征,将它分为四类:合作类、竞争类、和谐类和冲突类外贸函电。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以P.Brown和S.C.Levinson的著作《语言使用中的共性:礼貌现象》为基石的礼貌理论,一直被语言学界奉为研究礼貌现象的经典理论,并为众多相关领域资以借鉴,影响极大。目前,已有不少学者对其各个领域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其中主要集中在对外贸函电的教学与写作上。首先,在教学方面有,如谭秋月在《案例教学法与外贸函电教学研究》(2006)中对案例教学法如何运用到外贸函电中的分析。王秋英在《外贸函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2011)中通过对外贸函电特点的分析,总结其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有效的措施。其次,在写作方面,主要有具体的原则上的研究,如赵璐在《外贸函电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运用研究》(2012)中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来阐明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体现和运用。从学者对外贸函电的研究上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外贸函电中礼貌策略的运用这一具体的切入点上,研究的不是太多。而对于外贸函电中四种具体类别上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广州广播电视大学的林旭涛在《浅析语用礼貌在对外经英语函电中的运用》(2005)一文中,从礼貌原则的具体分类在外贸函电中运用和体现入手,详述了礼貌策略与外贸函电的自身特点的关系以及要注意的一些东西。而陈莎付、雅云在《外贸函电实例中的礼貌策略分析》(2010)通过具体的实际案例中礼貌策略的详尽描述,说明了礼貌策略在其中的体现和运用。另外还有,浙江教育学院的杨娅珍在《礼貌策略在竞争类与冲突类外贸函电中的运用》(2008)中,先从介绍外贸函电的四种分类着手,描述了礼貌策略在竞争类和冲突类外贸函电中的实际运用,并结合了外贸函电的特征指出了具体运用的方法。从以上可以看出,学者对外贸函电的研究涉及到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对外贸函电中礼貌策略这一切入点的研究不是太多。尤其是关于礼貌策略在外贸函电四种具体的类别上虽有涉及,但是这些研究仍然不够深入和完善,缺乏系统性和深度。 21世纪全球经济的发展与融合,使得各国之间的商务关系越来越密切。商务英语在这一大背景的催促下,其作用和发展也在不断凸显和完善之中。而外贸函电作为商务英语中的一种有效沟通方式,其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不容小觑。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语言不当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磨擦,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的例子屡见不鲜。而在对外贸易业务中,交易双方的接触和洽谈大多通过往来函电得以实现,语言不当轻则会给贸易伙伴留下不好的印象,重则可能会导致交易的失败。由此可见,在外贸函电写作中使用得体的语言和采取相应的礼貌策略不容忽视。 通过对外贸函电的了解,我们很容易得知它作为国际间外贸活动中一种重要的交流方式,有着自身的特点与写作要求。而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礼貌原则理论的研究成果也逐渐被运用到外贸函电中。礼貌问题和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国外经验借鉴 一、导言 目前,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由于无节制的排放而带来的危害,气候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国都开始重视温室气体的排放问题。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国际社会合作探索寻求规制该问题的方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体制度设计的《京都议定书》成为两个最重要的治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公约,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其他排放。议定书规定国家间可以进行碳排放交易,也就是说难以完成减排任务的国家可以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配额,来用于本国的发展。 在不同的国家碳排放交易有不同的形式,各国都在积极寻找适合本国的交易形式,因此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二、碳排放及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概念 (一)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概念 根据王陟昀博士对碳排放的定义,碳排放权的概念是源自于排污权。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目的。碳排放交易是排污权交易的一种形式。碳排放

交易是以《京都议定书》为基本依据的,在市场交易的基础上,以总量控制与减排目标位约束条件,以此来对二氧化碳进行管制的一种手段。碳排放交易的主要特点是对单个排放主体下发排放配额,各单个排放主体只能在约束的排放目标下进行碳排放,排放需求低于配额的主体可通过市场交易将排放配额有偿转让给排放需求超过配额的主体。依据笔者的理解,笔者认为以上解释能比较全面的概括碳排放交易的概念。 碳排放权是一种可以投入到市场中进行交易和获得利润的稀缺资源。这样的交易模式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并通过技术创新减少碳排放来节约碳排放权指标,既可以为未来发展而进行储备,也可以投入市场获利;另一方面,若企业为实现减排目标需承担较大的成本,可以通过向碳市场交易购买碳排放权来降低企业减排成本。由于这种碳排放模式是建立在供求关系的基础上,所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由此而形成。 (二)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内容 碳排放交易体系包括很多方面,王文军对碳排放交易体系内容的介绍,该作者把碳交易体系的范围界定与总量目标的确定,分配机制问题,碳抵消制度以及监测、报告和核查四个方面作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主要方面的内容。笔者较赞同将碳排放交易体系划定为三个方面的内容,确定碳排放

碳排放权交易的中国现状及湖北现状

碳排放权交易 1.引言 严重依赖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以及重工业在经济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导致中国目前面临诸多严峻的环境问题,包括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近期极易遭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水污染和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无一例外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失。比如,据世界银行2012年估计,污染导致的死亡率和发病率上升造成的全年经济损失估计在1000亿美元到3000亿美元之间。 中国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方面正发挥着领导作用。过去十年,中国在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清洁空气和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设立了一系列目标。在发展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中国也处于主导地位。“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性纲领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肯定了通过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个手段来整合多项国家政策目标,如能源效率、低碳能源以及PM2.5浓度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一部分企业设置了碳排放上限,允许企业选择最经济的方法实现排放量目标,并允许通过碳排放配额交易实现强制性的碳排放目标。 2.中国碳排放交易现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第2601号文,宣布实施碳交易试点项目,以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 截至2015年7月31日,五个试点地区的首个完整履约期结束。78 结果显示,深圳和上海100%履约,而天津、北京和广东的履约率从96.5%至98.9% 不等。79 第二年的初步履约情况是:深圳(99.7%),上海(100%),北京(100%),广东(99.5%)和湖北(100%)。

3.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趋势 中国准备在试点后推出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虽然最终形式尚未确定,但官方的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会具备以下趋势: (1)重点放在八大行业,即电力和供暖、冶金,有色、化工、造纸、建材,国内航空及交通。 (2)排放上限为30-40亿吨。 (3)市场规模为每年96-640亿元人民币。 (4)政府表示项目可能在2017年之前启动,第一次履约可能定于2017年或2018年,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 4.湖北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2011年10月,湖北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主体包括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中,纳入碳排放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专题综述?当代石油石化 PETROLEUM&PETROCHEMICALTODAYV01.17No.12Dec.2009 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概述 孟宪玲安福何祚云 (中国石化咨询公司,北京100029) 摘要:介绍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和分类,以及世界主要的碳交易体系,分析了全球碳交易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体系发展趋势建议世界 近年来,气候变化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联合国于1992年5月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UNFCCC),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将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到1990年水平;而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议定书》则标志着人们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人类活动的时代已经开始。 鉴于不同国家的减排任务、实现减排目标难易程度等的差异,《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3种非常灵活的履行义务机制。即:在承担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实施的联合履约(JI);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基于市场的国际排放贸易(IET)。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机制就促成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 1碳排放权交易的概念及分类 1.1碳交易的基本概念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其实现对《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对本国企业实行CO:排放额度控制的同时允许其进行交易。一个公司如果排放了少于预期的CO:,那么就可以出售剩余的额度;而那些排放量超出限额的公司,则必须购买额外的许可额度,以避免政府的罚款和制裁,从而实现国家对CO,排放的总量控制。 1.2碳交易市场分类 全球碳交易市场可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实现减排目标。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出发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减排。 配额碳交易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即在“碳总量与贸易机制”下由管理者确定和分配(或拍卖)的。例如:《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相互转让的分配数量单位,或在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下各成员国所拥有的欧盟配额。二是基于项目的典型交易,即以《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为基础的交易形式。全球碳交易市场分类见图1。 2国外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目前,在欧洲、美国等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形成了一些大型的碳排放交易中心。发展比较成熟的有欧盟CO,排放量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 2.1欧洲CO: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 为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欧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交易体系范围涵盖27个欧盟成员国,其概况如下:①欧盟现行的碳排放贸易体系可以概括为“配额一贸易”体系。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CO,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配额。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用完配额,则可以出售;若企业排放量 收稿日期:2009—11—26。 作者简介:孟宪玲,高级工程师,1998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工专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规划、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文献综述

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文献综述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国际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日趋显着。自16世纪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提出自由贸易产生分工,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这一观点后,掀起了国内外学术界对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热潮。本文对国际贸易理论、增长理论、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学者就中国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所做的大量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以图在浩瀚的文献中找出主流的声音。 一、理论研究方面目前,国内外关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一般动力、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显着。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关于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着重于对外贸易能否促进经济增长,以及如何促进经济增长的问题上。 (―)国际贸易视角的贸易与经济增长理论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和绝对成本说开创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先河。他的动态生产率理论和剩余产品出口理论代表了对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

的最初思想。剩余产品出口理论认为,对外贸易使得一国剩余产品的价值得以实现,增加了各国福利,同时由于各国市场的扩大,刺激了各国增加生产,改进技术,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推动了经济增长。 近代国际贸易理论的奠基人大卫.李嘉图在其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赋税原理》书中指出,即使一国各个行业的生产都缺乏效率,成本没有绝对低于他国的产品,但是通过国际贸易仍能得到经济利益:比较成本学说应运而生。李嘉图从进口可以平抑物价的角度论述了对外贸易可以保证英国工业化的资本积累并促进经济增长。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表明,通过国际贸易可以弥补国际间生产要素分布不均衡的缺陷,使各国都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实现合理的国际分工,使贸易各国的生产率增长均得到提高。 与H-O理论推断相反的“里昂惕夫之谜”揭开了贸易自由化理论的新篇章。约翰.穆勒首先明确区分了贸易利益和发展利益,促使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分析方法由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转变。此阶段主要理论有需求偏好理论、技术差距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美国经济学家巴格瓦蒂于1958年提出“贫困化增长”理论,认为出口较为单一且大量的开放型发展中国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特征、绩效与启示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特征、绩效与启示 中国人大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c8499865.html,日期: 2010-01-28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基本特征 《京都议定书》要求,从2008年到2012年,欧盟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年平均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排放量低8%。为了帮助其成员国履行减排承诺,获取运用总量交易机制减排温室气体的经验,欧盟制定了排放交易体系,并于2005年初试运行,2008年初开始正式运行。 (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属于总量交易(cap-trade) 总量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或逐年降低的前提下,内部各排放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放量,实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具体做法是,欧盟各成员国根据欧盟委员会颁布的规则,为本国设置一个排放量的上限,确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的产业和企业,并向这些企业分配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权——欧洲排放单位(EUA)。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量,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排放权放到排放市场上出售,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欧盟委员会规定,在试运行阶段,企业每超额排放1吨二氧化碳,将被处罚40欧元,在正式运行阶段,罚款额提高至每吨100欧元,并且还要从次年的企业排放许可权中将该超额拍放量扣除。由此,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创造出一种激励机制,它激发私人部门最大可能地追求以成本最低方法实现减排。欧盟试图通过这种市场化机制,确保以最经济的方式履行《京都议定书》,把温室气体排放限制在社会所希望的水平上。 (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采用分权化治理模式 分权化治理模式指该体系所覆盖的成员国在排放交易体系中拥有相当大的自主决策权,这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与其他总量交易体系的最大区别。其他总量交易体系,如美国的二氧化硫排放交易体系都是集中决策的治理模式。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覆盖27个主权国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2005年开始实施时,覆盖25个国家,罗马尼亚与保加利亚于2007年加入该体系),它们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体制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采用分权化治理模式,欧盟可以在总体上实现减排计划的同时,兼顾各成员国差异性,有效地平衡了各成员国和欧盟的利益。 分权化治理模式体现在排放总量的设置、分配、排放权交易的登记等各个方面。如在排放量的确定方面,欧盟并不预先确定排放总量,而是由各成员国先决定自己的排放量,然后汇总形成欧盟排放总量。只是各成员国提出的排放量要符合欧盟排放交易指令的标准,并需要通过欧盟委员会审批,尤其是所设置的正式运行阶段的排放量要达到《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在排放权的分配上,虽然各成员国所遵守的原则是一致的,但是各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排放权在产业间分配的比例。此外,排放权的交易、实施流程的监督和实际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简介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简介 一、中国“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要求及目标 国务院于2011年12月1日,印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该方案中确立了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多种手段,开展低碳实验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低碳省区和城

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其中该方案关于“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有以下描述:①建立自愿减排交易体制。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形势发展并结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制定相应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方案,逐步形成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③加强碳排放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制定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总体方案。研究制定减排量核算方法,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认证准则。加强碳排放交易机构和第三方核查认证机构资质审核,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在试点地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和监管核证制度。充实管理机构,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建立统一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系统。 二、中国国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简介 基于以上要求,中国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0月29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发改委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通知中要求各试点地区抓紧组织编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

外贸企业信用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外贸企业信用管理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外贸企业已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参与到国际商品交换中来,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信用交易活动迅速增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无处不在,信用对经济的运行产生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 1 信用的内涵 《中国大百科全书》对“信用”一词的解释是“信用即借贷活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黄达(2003)主编的《金融学》对信用的解释为:信用这个范畴是指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陈继忠(2001)认为,信用是社会各种责任主体的一种债务道德,这是从契约中反映出来的,需要严格的制约和社会舆论约束。《辞海》在谈到“信用”一词时给出了三层含义:一是信任使用;二是履行诺言,实践承诺,从而取得别人的信任;三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 信用引发了产品交换方式上的革命,信用交易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交换方式中的主流。这种交换方式的改变,由此伴随着信用风险的产生。 2信用管理的概念界定 在西方国家,信用管理被称为风险管理;在我国,对信用管理的解释概况地说,信用管理(Credit Management)是指企业为了增强信用能力、控制交易中的信用风险而实施的一套业务方案、政策以及为此建立的一系列的组织制度。 林均跃(1999)对信用管理的定义如下:企业信用管理就是指如何科学地运转一个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正确执行企业的信用政策,将该部门所承担的客户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商帐追收、辅助企业市场部门开拓市场等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并且认为信用管理是一门典型的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的应用型交叉学科。 谭永智,李淑玲(2004)认为,企业信用管理是针对信用销售的管理,具体

钦州对外贸易发展文献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c8499865.html, 钦州对外贸易发展文献综述 作者:付江姚吴洪芳 来源:《商情》2017年第36期 【摘要】钦州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作为经济区的中心地带,交通便利,资源丰富,拥有5个国家级的对外开放发展平台,与东盟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密切。同时钦州更紧紧抓住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历史机遇,争取打造广西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毫无疑问出口贸易对钦州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主要对前人研究的钦州对外贸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建议进行综述总结。 【关键词】钦州出口贸易机遇与挑战保税港 钦州在2015年完成外贸进出口58.3亿美元,同比增长9.2%。其中出口24.8亿美元,同 比增长23.1%,在全区排名第3位。卢思融和何昌勒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下钦州对外贸易发展研究报告》中就认为目前钦州出口贸易主要得益于其优越的地理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便利的交通及5个国家级的对外开放发展平台(中马钦州产业园、钦州保税港、整车进口口岸、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而存在的挑战主要是港口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尤其是物流技术和整体规划方面。同时他们也给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完善港口设施、实现物流、口岸、加工一体化发展,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与引进,加快临海工业建设,借鉴“马来西亚经济模式”促进钦州外向型经济发展。 卢庆毅在《钦州外贸风劲帆满立潮头》中提出是保税港区助推钦州跻身中国外贸发展30强,可见保税港对钦州的外贸发展极其重要。同时提出钦州正逐步实现着“对接东盟、物流天下”的梦想,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钦州争取引进设立中国一马来西亚合作银行、中马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中心等专业金融机构,建设面向东盟的进出口商品交易集散基地和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的推出,对于钦州来说,也是一个建设广西“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的重要历史机遇。即便如此,钦州的外贸发展也存在很大挑战。何敏和欧明刚在《广西口岸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状与问题》中提出目前广西口岸面临的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基础薄弱、通关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走私和毒品犯罪形势严峻。钦州港更是存在港口物流功能、信息化和港口装卸、仓储、运输等配套服务的规划不足,整体的港口运行还停留在物流发展水平低而无序的状态等问题。就这些现状他们提出了以下建议:加强口岸的顶层设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物流资源;大力发展各项与开放相关的重点产业;建立培养和吸引口岸建设人才的体系;加强与越南等国民心沟通,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 施梅超在《加快推进广西钦州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中主要就加快钦州对东盟面向东盟钦州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港航业发展对策进行分析,指出钦州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港航业发展概况,钦州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港航业存在的问题:大吨级泊位较少,面向东盟国家的航

1.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ETS)交易主体是

1.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ETS)交易主体是 (A) 欧盟各国的排放实体 (B) 自愿加入的企业会 (C) 附件1 国家之间 (D) 美国西部五个州内企业 2. 2010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决定首先在“五省八市”开展低碳省区和城市的试点工作。下面哪个城市不是低碳试点城市?() (A) 上海 (B) 南昌 (C) 贵阳 (D) 保定 1. 第一次工业革命从1765年第一台()的诞生开始 (A) 蒸汽机 (B) 汽车 (C) 轮船 (D) 火车 2. 受到地理环境条件的制约,气候变化对()的影响远大于其他发达国家。 (A) 中国 (B) 日本 (C) 英国 (D) 美国 1. 目前世界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是 (A) 荷兰 (B) 中国 (C) 法国 (D) 比利时 2. 生态文明秉承()、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和价值取向 (A) 征服自然 (B) 尊重自然 (C) 掠夺自然 (D) 1 1. ()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 (A) 低碳经济 (B) 绿色经济 (C) 循环经济 (D) 传统经济

2. 我国电力生产结构以()为主 (A) 水电 (B) 火电 (C) 核电 (D) 风电 1. 在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前夕,中国政府提出要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减少()。 (A) 16% (B) 32% (C) 40%~45% (D) 45% 2. 低碳生活是通过转变消费观念和行为方式,在保证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 )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A) 减少 (B) 不变 (C) 增加 (D) 保持 1.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对购买发动机排量1.6L及以下节能型汽车在全国范围内每辆补贴()元。 (A) 1500 (B) 3000 (C) 6000 (D) 10000 2. 低碳产业的概念最早出现在 (A) 中国 (B) 美国 (C) 日本 (D) 英国 1. 德国航空税的税收金额将取决于到最终目的地距离,到目的地距离在2500~6000千米的航班,将对每位乘客征收()欧元的航空税 (A) 8 (B) 25 (C) 45 (D) 60

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文献综述

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文献综述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规模分析: 如表1所示,2001年:农产品贸易总额为27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160.7亿美元,进口额为113.8亿美元。 2002年:农产品出口额为180.4亿美元。 2003年:农产品贸易总额为403.6亿美元,农产品出口额214.3亿美元,农产进口额189.3亿美元。 2004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14.2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233.9亿美元,进口额为280.3亿美元。 2005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62.9亿美元,农产品出口总额275.8亿美元,进口总额287.1亿美元。 2006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630.2亿美元,其中农产品出口额310.3亿美元,农产品进口额319.9亿美元。 2007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781.0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370.1亿美元,进口额为410.9亿美元。 入世以来削减关税、扩大市场准入等进口促进措施的实施,极大改变了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格局。由于进口快速增加而出口增长缓慢,2004年我国农产品首次出现46.4亿美元逆差,占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9.03%。2005—2007年我国农产品贸易连续表现为逆差,但逆差规模相对较小。 受金融危机影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进口主体贸易规模快速扩张,2008年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剧增,远远超过此前各年的逆差水平。全年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91.6亿美元,同比增长27.0%。其中,出口额为405.0亿美元,同比增幅由上年的17.9%下滑到9.4%;进口额为586.6亿美元,同比增长42.8%。贸易逆差为181.6亿美元,同比增长3.4倍,占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18.31%。2009年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回落明显,全年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21.3亿美元,同比下降7.1%。其中,出口395.9亿美元,同比下降2.3%;进口525.5亿美元,同比下降10.4%;贸易逆差为129.6亿美元,同比下降28.6%。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核心制度分析

一、前言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生产生活处在对化石能源高度依赖的状态,温室气体排放量骤增,对全球气候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目前,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手段大致可以分为直接管制、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三种,各有优劣。管制手段简单直接,但实施阻力大,监管困难,管理成本高昂;碳税实施较为简单,但最优税率难以确定,增加税种存在立法障碍;碳排放交易则最大程度上利用了市场机制,为企业减排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持续的激励,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实现社会总体减排目标,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且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区经济低碳化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世界上启动最早、覆盖范围最广的跨国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也是欧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最重要政策工具,在欧盟气候政策中占据核心地位。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成功运行实施,将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的转化成跨国性的应用实践,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高度关注,具有全球性的研究价值。 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核心制度研究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核心是对温室气体的排放实施总量控制量控制规定了体系内所涵盖的设施可排放的温室气体最高限度,创造了碳排放配额的稀缺性,从而建立起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总量控制之下,欧盟为所覆盖的市场主体分配碳排放配额,市场主体可以根据需要出售和购买配额。截止目前,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共经历了三个实施阶段,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形成了以监测、报告与核查,总量控制的配额分配,交易机制与市场监管,履约与处罚为核心交易体制。 (一)监测、报告与核查制度 基于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核心与关键基础数据的可获取性和质量将直接影响交易的运行效果及减排目标的实现。为了获取精准的基于设施的排放统计数据,欧盟颁布了2003/87/EC号指令明确了实施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的制度,并于2004年1月会发布了第一阶段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报告指南,规定了化石燃料燃烧以及炼油、烧焦、矿石缎烧、钢铁、水泥、石灰、玻璃、陶瓷及造纸共9种生产活动的核算方法及报告规则,为欧盟碳排放交易第一阶段的成功实施奠定了数据基础。结合第一阶段的实施效果和运行经验,欧盟委员会对原有排放监测与报告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发布了第二阶段的监测与报告指南。在第二阶段的实施过程中,对其进行了两次修正,分别加人了氮氧化物以及航空排放的监测和报告方法。在第二阶段的实践和探索基础上,欧盟进一步加强对该制度的重视程度,将原先实施的法律依据由指南上升为法规,新法规对数据的等级做出了更清晰的要求,制度所采取的方法更为科学,增加了受监测的温室气体种类,强调了监测计划作为企业核算、报告与第三方核查主要依据的重要性。 从检测、报告与核查流程来看,设施运营者定期提交监测计划和年度排放报告。其中,监测计划涵盖的主要内容有:实体的基本信息、排放的计算方法描述或者测量方法描述、数据源等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核准并监测提交的监测计划,确保监测计划如期执行;提交的年度排放报告经过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后进行公开,第三方核查的内容包括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的选择、计算排放总量的方法、测量方法的选择和实施等,所有信息和数据需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可信度、准确度才能被核准,若报告没有核准,配额将不能用于交易。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问题;对策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利用市场机制解决气候问题的 环境治理措施,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广泛的肯定和应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一直在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缓解气候变化做着不懈的努力。 目前,我国七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运行平稳效应初显。但是,相比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阻碍了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实现。所以,分析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对策建议,逐步推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我国当前的主要任务。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前,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交易少,企业间交易参与度低,成交价

格偏低。当前,我国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是以政府确定控排企业,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不允许参与碳排放交易,虽然,包括深圳、广州等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允许投资机构等不属于控排范围的企业、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但许多企业以及个人担心如果现在减少排放,等实施总量控制的时候,自己所能分配到的排放量可能会很少,所以,目前仍没有出现控排企业之外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活跃,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有市场无交易”问题。我国碳交易市场没有自己的定价机制,交易价格一般是依据国外的定价机制来定价,成交价格偏低,不能反映出交易标的的真实价值。 (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虽然各试点以及全国范围内制定了政策法规,然而这些规章政策大部分都没实施,有的甚至都没有运用过,缺乏实用性,经常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具体工作分离开,再加上统计、报告以及监测系统不完备,并且管理者习惯运用行政手段,进而忽视了市场的作用,一些政策缺乏实用性和连续性,并且制定的激励措施也起不到激励的效果等,造成很多的政策都是摆设,无法发挥作用。并且,随着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之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要求。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同

国际贸易理论文献综述

国际贸易理论文献综述 摘要: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和新国际贸易理论两个主要阶段。新国际贸易理论随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而兴起, 它不断将新的经济学概念引入国际贸易研究领域, 从纵深角度解释了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发展。 关键词: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 古典经济学时期,对国际贸易的解释居于主导地位的理论是斯密的绝对优势和李嘉图外生技术比较优势学。亚当斯密认为,各国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生产条件形成国际分工,使两个国家生产相同产品时存在生产成本差距,各国按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进行国际分工开展国际贸易。 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在容纳了斯密的绝对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任何商品的价值都取决于它的劳动成本,由于产品在两国市场上的相对价格是不同的,只要两个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不一样,那么这两个国家之间就存在着贸易的可能性。 1933年俄林在他出版的《地区间贸易和国家贸易》书中吸收了他的老师赫克歇尔的观点,建立了要素禀赋理论。该理论认为各个国家的要素禀赋不同引起供给能力不同,进而引起生产率的差异,也就是说,影响商品成本高低的是生产资源的相对丰裕度,如果一国某种资源的供给相对比较充足,其价格就会相对比较低,因而生产时要大量使用这种资源的商品的成本就会比较低。赫克歇尔一俄林理论对国际贸易格局的预测是:各国出口那些密集使用它们相对丰裕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那些密集使用它们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这样,根据要素禀赋理论,贸易应该在资源差异最大的那些国家之间发生,如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发生。而且这一理论的分析是建立在一般均衡分析的基础上的。至此,传统比较优势理论最终形成了。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一般来说有两个核心:即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由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优势来自于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赫克歇尔一俄林的要素禀赋学说则认为相互依赖的多种生产要素的差异即资源相 对丰裕度是比较优势的源泉,因此要素禀赋学说是对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相对比较优势理论的深化和发展。传统贸易理论此后的半世纪一直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绝对统治地位。 二、传统贸易理论遭到的挑战与新贸易理论的萌芽 传统贸易理论遭遇来自实践的挑战有三个方面: 一是里昂惕夫之谜。1953年,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根据赫一俄贸易理论,用他所创立的投人产出分析方法,对美国的进出口商品结构进行了验证,结果却得出了与要素禀赋理论完全相反的证的结果却正好与此相反,美国出口的商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的则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之后结论,从而引起了轰动。按照要素禀赋理论,美国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实际验证的结果正好与此相反,美国出口的商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的则是资本密集型产品。之后,西方方经济学界掀起了狂热的解释浪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二是比较优势陷阱。随着国际贸易深化,人们发现,以比较优势理论作指导,执行比较优势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出现了贸易条件恶化和贫困化的现象,以此诞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5.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委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2月10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本办法开展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并对其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适时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纳入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 第二章配额管理 第七条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

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文献综述

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文献综述 摘要: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整理和分析,将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归纳如下:贸易驱动经济增长;经济增长与贸易具有双向因果关系;某些情况下,进口和出口通过多种途径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作用。 关键词:对外贸易;经济增长;文献综述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国际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日趋显著。自16世纪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提出自由贸易产生分工,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社会财富这一观点后,掀起了国内外学术界对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热潮。本文对国际贸易理论、增长理论、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就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所做的大量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 一、理论研究方面 目前,国外关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一般动力、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显著。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关于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着重于对外贸易能否促进经济增长,以及如何促进经济增长的问题上。 (一)国际贸易视角的贸易与经济增长理论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和绝对成本说开创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先河。他的动态生产率理论和剩余产品出口理论代表了对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的最初思想。剩余产品出口理论认为,对外贸易使得一国剩余产品的价值得以实现,增加了各国福利,同时由于各国市场的扩大,刺激了各国增加生产,改进技术,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推动了经济增长。 近代国际贸易理论的奠基人大卫·李嘉图在其1817 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赋税原理》一书中指出,即使一国各个行业的生产都缺乏效率,成本没有绝对低于他国的产品,但是通过国际贸易仍能得到经济利益:比较成本学说应运而生。李嘉图从进口可以平抑物价的角度论述了对外贸易可以保证英国工业化的资本积累并促进经济增长。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表明,通过国际贸易可以弥补国际间生产要素分布不均衡的缺陷,使各国都能更有效地利用各种生产要素,实现合理的国际分工,使贸易各国的生产率增长均得到提高。 与 H-O 理论推断相反的“里昂惕夫之谜”揭开了贸易自由化理论的新篇章。约翰·穆勒首先明确区分了贸易利益和发展利益,促使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研究的分析方法由静态分析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是指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的排放配额等交易以及排放报告与核查、排放配额分配、排放配额清缴等活动,上述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活动原则】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必须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服务、循序渐进、公平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监管部门及职责】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政策与技术规范,并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数据报送、核查、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等相关活动,并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放单位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通过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或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其他方式,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报告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重点排放单位报生态环境部汇总。 非重点排放单位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 第六条【试点碳市场对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重复参与相关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等活动。相关细则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并发布。 第二章排放配额管理 第七条【配额分配方法制定】生态环境部综合考虑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因素,制定并公布重点排放单位排放配额分配方法。 第八条【配额分配方式】排放配额分配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有偿分配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管理。 第九条【预留配额】生态环境部可预留一定数量排放配额,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