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学校介绍 2009-08-17 16:15:18 阅读20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刘欣乐自愿举办的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

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本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成一个高品质、高层次、管理先进、服务到位的综合性文化教育机构;办学层次:非学历;办学形式:业余教育;招生对象:青少年、社会群体。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江阴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江阴市民政局;业务主

管单位;江阴市教育局。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

可证,并经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址:江苏江阴。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刘欣乐,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有权查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40万元;出资者:刘欣乐;金额:40万元;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理事会在其成员中设理事长1名。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注:理事会成员3人;任期3年)

第十四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学校章程;

(二)办学活动计划;

(三)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学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教职工的工资报酬。

第十五条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

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学校章程的修改;

(二)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八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教育机构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

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九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教育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由理事会依照任职条件,进行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

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一条本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组成人员名单,报理事会批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理事会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本教育机构负责人主任主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本教育机构内设机构及职责:教务处、办公处。

教务处:

(一)协助校长组织教师学习和及时贯彻上级工作指示;

(二)指导教师教研工作并审阅计划,实施和检查各阶段教育教学工作进程;(三)组织教师政治思想、文化业务学习,实施教师、学生评优、表扬、奖励和处分工作;

(四)负责本中心日常教学课程的编制与调配工作;

(五)做好全年度本中心招生、编班和结业工作;

(六)负责红头文件和信函的发放;

(七)负责购买相关书籍,并予以管理。

办公处

学生工作的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草拟本中心办公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一)负责本中心对外接待及活动联系工作,及策划、组织、举办活动的一系列工作;

(二)配合校长做好人事招聘、定编、定岗、定位工作及员工的奖罚工作。

(三)做好文印、文档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四)配合教学工作,做好教学场地安排布置工作。

财务管理:

(一)严肃会计财务制度,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按财务规定做好学生培训费的收缴工作。

后勤管理:

(一)网站管理,包括上传相关文件、活动信息等网络宣传方式;

(二)管理本中心资产、物资,监督使用和保管制度;

(三)抓好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师生生活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监事,其成员为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监事在举办者、本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或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本教育机构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教育机构财务;

(二)对本教育机构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教育机构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教育机构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教育机构按照审批机关批准办学内容,招收学生、制订就爱呕血大纲、教学计划,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制订相应教学管理制度。经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广告)。

第二十八条本教育机构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提供教

育服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队受教育者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聘任教师,并制订相应的教师管理、考核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章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欣乐理事长、校长。

首届法定代表人,有举办者依法在理事长、校长的人选中推举担任。

本教育机构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吃个小登记之日起未逾3

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八)

第六章资产和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的资产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总额:40万元,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二)接受社会捐赠:暂无;

(三)政府资助:暂无。

第三十三条本教育机构设立注册资金:40万元。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举办者出资投入资金;接受政府资助;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育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本教育机构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用。

第三十六条本教育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办学资金专项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办学盈余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8%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按净收益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就爱呕血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八条本教育机构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就爱哦与机构存续期间,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教育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转让或用于校外投资。

第三十九条本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立专门账户,设立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出纳分工负责,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情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教育机构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如果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教育机构,须在该条明确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

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

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社会公布的有关材料与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确定合理回报。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教育机构,不规定此条款。

第四十二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办学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督导。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教育机构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等办学项目,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关批准。如进行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五条本教育机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审批机

关核准。

第四十六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自愿终止办学,在历史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由学校报审批机关批准。按照国家的规定由审批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财务、财产清算和结算,清偿债务,处理一切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教育机构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

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自愿解散的。

第四十七条本教育机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教育机构经办学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后,即为终止。终止的教育机构向审批机关交回办学许可证和学校印章。

第四十九条本教育机构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办学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

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07年5月22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名:刘欣乐彭鸿勋彭保中

福安市吾与点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福安市吾与点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办学义务: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自愿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学校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3号C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办学规模:计划招收学生人数120人,设4个班,此后根据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八条办学层次:文化补习、成人助学。

第九条办学形式:培训;招生对象:中小学生、成人;科目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等。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换届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5人,由卢雪芳、李石连、钱婷婷、施智芳、林奎良组成;卢雪芳、李石连、钱婷婷、施智芳均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提名校长人选;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十七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十八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十九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二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三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举办者或学校从业人员中产生和更换。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学校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学校行政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监督;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的财务;

(二)对学校主要领导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学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或侵害学校利益行为调查,并向董事会或学校行政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监事会须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可有效。

第二十八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卢雪芳为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卢雪芳出资人民币20万元,以现金形式;

(二)学校办学活动收入;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四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七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八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第三十九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一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三条学校名称、层次、形式、类别、地址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四条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予以批准。

第四十五条学校校长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予以聘任。

第四十六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七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理债务风险股,股东应按比例分解。

第四十八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第五十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

第五十一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二条修改的章程实施开始,原章程同时废止。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于2009年6月23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安市吾与点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西城区龙艺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机构名称:北京市西城区龙艺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

学校性质:经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批准,由北京市第二聋人学校和学校教师:马杰、王秋阳、李晨、刘东方、周海玲、俞晓苏出资举办的,在北京市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民办事业单位法人,是实施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学校校长:高辉;法定代表人:高辉。

第三条

学校宗旨: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四条

本校遵守宪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手续,汇报活动情况,按规定参加会计年度审计及年度检查。第五条

学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3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初级中级。

第七条

学校办学内容:

聋儿学前康复班、中国民间工艺培训班、手语培训、聋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少儿舞蹈培训班、聋人文化补习班、少儿绘画班

第八条

学校办学类型:文化教育培训。

第九条

学校办学形式:面授。

第十条

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青少年成人。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及来源

第十一条

学校办学资本(大写):伍拾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资金性质:学校的举办者以货币(大写)(或其他方式)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出资。(联合出资的分别注明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及所占比例,并附联合办学协议)所出资金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第十三条

学校日常办学经费来源:收取学费。

第三章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

向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报请设立学校的申请和方案;

(二)

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

(三)

举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学校的首届决策机构;

(四)

举办者必须遵守学校章程,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学校的债务;

(五)

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六)

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七)

举办者必须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等办学条件;

(八)

举办者参加学校决策机构的,应当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九)

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

第四章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董事长:王克南,董事会成员:高辉、殷秋菊、邵振桐、董国庆、马杰、王秋阳、李晨、刘东方、周海玲、俞晓苏。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批准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七)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事宜;

(八)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举办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平等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董事长任期2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十九条

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2/3以上人员同意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全体成员签字。

第五章学校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学校设校长一名,由学校董事会聘任,并报行政审批管理机关核准。校长任期每届2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拟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学校除校长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并实施奖惩;

(四)组织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合理使用学校办学经费;

(六)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七)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学校工作和财务状况;

(八)行使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二条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学校需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长:沈晓东,监事成员:李华婷、陈凌云,由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董事会;

三、监督本学校及领导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学校及领导成员依照学校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学校成员违反本学校纪律、损害本学校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学校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董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六章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法与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并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第二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及收入分配原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本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行政审批管理机关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第二十九条

学校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条

要求合理回报

学校的举办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按照不低于年度净收益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须费用后,出资人在办学结余中按照75%比例取得回报。学校董事会在做出取得回报的决定后15日内,将决定报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章修改章程、变更登记事项及学校终止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后的学校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学校章程应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应送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变更登记事项,应经过董事会同意,向行政审批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应同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

学校自行终止办学,应由学校董事会提出终止意见,报请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织,对学校财产进行清算,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学校依据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清算结束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学校将清算报告报行政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注销办学许可证,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学校登记,公告学校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

学校登记事项以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成员签字

艺术培训学校简介范文.doc

【个人简历范文】 艺术培训策划书(一) 一、企业概况 1、本机购书属于艺术培训服务行业,名称为(爱童教育集团),是股份制企业。主要提供各个在校学生的各种艺术培训。 2、爱童教育艺术培训中心开办初期是一家小型的艺术培训中心,经过三年的发展创建了自己的培训品牌和培训特色,将成为北京最为专业的,最为正规的服务机构。之后,我们将会继续发展,在全国各大城市开办各连锁培训中心,进军全国。 3、爱童艺术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精诚团结,共谋大业,以我们的智慧、才能和对事业的一颗炙热的心,一定会成为本行业的佼佼者,独领风骚。 二、经营目标 1、各中心地理位置都处于中心地段,众多小区及中小学校,生源相对丰富,竞争对手不多,但本机构刚刚开办,想要打开市场,必须要在教学服务质量和学生家长的需求上下功夫,取得他们的信任,不断的开拓市场,期目标是在本市内站稳脚跟,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2、本机构将在2年内增设两家下属分布,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师资力量雄厚,培训服务一流,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培训服务连锁机构,在丰台地区培训辅导品牌中闯出一片天地,并成为培训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 三、经营计划 1、培训辅导培训输出,为客户配套各个科目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培训服务。 2、培训辅导班学生可以来我们开办的速成班里上课(可以单点教师一对一授课),班级可分5人以内和15人以内的中小型班。 3、经营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4、对以上计划,我们将分工协作,各尽其职。我们将会在教学质量、服务态度、价格行情等方面下功夫,争取获得更多的客源。 四、人事计划 本机构运营前期,初步计划设立四个部门(市场部、教学部、人事培训部、财务部),招收多名全日制雇员(包括数名教师),多名临时雇员(教师)。 具体内容如下

艺考培训班教学计划

艺考培训班教学计划 本期培训分为两期,第一期主要进行播音编导专业课程的基础学习;第二期主要考试技巧的提升。将培训课程分为有阶段、有目标性的四段式训练模式。下面是具体课程开设安排。 第一阶段入门期3月份-------6月份 1、方式:各专业老师教授学生播音编导的基础课程,对学生的发声技巧,影视电视基础知识,自我介绍做重点培训。 2、目的:旨在学生对艺考的理解和艺考模式的全方位掌握,为以后的深入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开设课程:释放天性、动物模仿、思维训练、自我介绍、语音发声、视听语言、编讲故事、视听段落读解 4、考核:主要考查学生自我介绍、语音发声、思维能方面的能力 5、准备工作:学生开始准备自备稿件和才艺展示。 第二阶段深入期7月份 1、方式:专业老师结合历年来艺考模式和各高校历年考题,为学生做深入系统 的培训和讲解。着重于学生的口头表达、发散性思维、文稿朗读、影评等方面。 2、目的:让学生在暑期20天的时间内深入学习播音编导课程,能应付各类学校 考试。 3、开设课程:指定文稿朗读、各类稿件朗读技巧、即兴评述、影片分析、影评 写作、命题小品。考核:每五天一次考试,主要考查影评写作、故事编写、自备稿件朗读、即兴评述等内容 4、要求:在暑期集训后,每个学生的自我介绍和自备稿件基本成形。才艺展示 选定方向。划定学生考试方向。 第三阶段提高期8月份-----11月份 1、方式:针对不同方向的学生小课授课,针对不同学生的情况因地制宜。 2、目的:巩固之前教学成果,让学生适应适合自身情况的专业方向。 3、开始课程:电视节目评析、音乐欣赏、视听语言、剧本写作、构图分析、讲 故事、故事点评、纪录片分析、新闻播读、才艺辅导、摄影、剪辑。 4、要求:优秀学生可拍一些自编自导的小短片,作为考试作品。各方向学生能 掌握基本的考试内容。 5、准备内容:文艺常识开始积累,背诵,抄录读书笔记。 第四阶段精炼期12月份 1、方式:对以往教授的课程进行系统整理、并设严格的模拟考场,对学生的学 习成果进行检验。 2、目的:总结所学知识,让学生对考试内容了然于心,查漏补缺。 3、开设课程:广告创意、新闻播报、表演、即兴主持(话题演讲)、考官提问、 模拟考场。 4、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的播音编导整体考核、所学内容总体把握。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 职责是: 1、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3、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4、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5、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6、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7、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8、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9、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10、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1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1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13、掌握各、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1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并入档案。

1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课前做好考勤,发现所带学生没有上课的,及时通知管理老师,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初级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一定的素质。条件如下: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XX 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课外文化艺术培训辅导班办学申请及章程

个人办学申请报告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适应社会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繁 荣祖国教育事业,本人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课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举办者姓名:______ ,现任 举办者住址: 拟办学校名称: 拟办学校地址: 拟定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 培训目标:我培训机构秉承“选择牛津,成就光荣与梦想”的办学宗旨,根据学生身心健康 发展规律和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利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习。 办学内容:文化及艺术类 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 办学规模:600人次/年 办学层次:初级、中级、高级 办学类型:培训机构 办学形式:短期面授 经费筹措:由举办者_________________ 投入办学启动资金50万元。 办学条件: 1、场地:办学面积平米,含____________ 间教室,厕所________ 间,桌椅套,(其中多 媒体教室间,有电脑、投影仪、音响等现代教学设备),前台有电脑、打印复印机台、饮水机、文件礼品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___________________ 等等; 2、师资:专职文化教师5名、艺术教师3名,他们都具有相关专业任职资格。 内部管理机制:由学校校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申请办学需提交的材料附后,请贵局审核。 举办者签字: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年12月7日 2015 __ 章程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机构实际,为规范机构行为,保障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依法成立并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本机构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本机构的办学范围:幼儿、小学、中学及成人的文化、艺术培训。 第五条:本机构的股东,出资额及股份本机构为:由______ 个人独立出资成立; 出资人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资额:以货币形式注入资金50万元,占本机构总资本10 0%。 第六条:本机构各项权责均由出资人直接享受及承担。 第七条:出资人的权利:出资人有权决定聘任新教师及相关人员薪酬的权利,有权依法获取收益的权利,有权依法参与及修改机构章程的权利。 第八条:本章程及机构各项制度未列入事项及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机构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艺术培训中心策划书

艺术培训中心策划书(共4套详细版) 目录 前言 一、合作方式 框架合作 课程合作 二、项目设施 音乐类设施 美术类设施 设施投入与计划回报 三、发展方向及战略目标 四、项目启动及准备的时间结点

前言 XX学校是国内领先的教育权威机构,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增加孩子的技能特长及向国内外高校输送专业性人才,在集团、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特增设此艺术培训项目。我们将贯彻领导对“艺术培训中心”提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策略,秉承“以琴养性,以艺怡情”的培训宗旨,力争将“中心”办成具有自身特色、领先相同领域,服务广大学生的品牌性机构。本计划方案主要由合作模式、课程项目设施投入、课程简介及战略发展方向等几方面组成。 一.合作模式 “中心”为了能与学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寻找到更好的沟通方式,达成最终“互赢”的发展模式,建议采取两个阶段的合作步骤:框架合作和课程合作。框架合作是建立在以前期投入建设方式以及利润分配方式的协议之上;课程合作模式是为了约定以何种授课方式在校进行授课。 框架合作 此项目在中加枫华学校内展开,以“中加枫华学校艺术培训中心”命名。所有授课场地、课程设备及设施建设费用由校方承担;“中心”负责提供管理及教学团队。利润分配权,校方占百分之六十,“中心”占百分之四十。

课程合作 1、培训班模式,“中心”将根据培训科目的本身特性,开设“一对一”教学和小班制教学两种模式。“一对一”教学,学生每人每节课付学费200元;小班制定义在15人以内,学生每人每节课付学费150元。 (1)音乐类课程:钢琴和声乐由于其教学的特定性,只开设“一对一”教学模式。吉他,开设小班制教学模式。 (2)舞蹈类课程:在“中心”起步阶段,只开设小班制教学模式。 (3)美术类课程:开设小班制教学模式。 (注:如学生或家长有特殊要求,可做个案商议) 2、艺术课模式,如艺术培训能进入常规课程进行教学,开设艺术课。学生可在艺术课中选修自己感兴趣的科目进行上课,根据实际情况及课程教学的特殊性,先期拟定在艺术课中开设合唱、舞蹈、吉他、美术四项科目。钢琴和声乐由于普遍是“一对一”教学,考虑到教师成本和授课时间,建议不加入艺术课中,仍采取培训模式教学。 二.项目设施 第一年,“中心”开设的培训项目大体分三类,音乐类(包含钢琴、声乐、吉他)、舞蹈类和美术类。由于学校本身已有舞蹈房及画室,所以具体的设施就是音乐类培训场地的改建和部分乐器的购买。 首先音乐类场地改建部分。学校提供了两处场地供选择,一处是体育馆外围的房间,另一处是独立的一栋平房建筑。考虑到音乐类培训的实际性及特殊性,我们希望选择独立建筑。那栋建筑内部包含十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教学内容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 理制度

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3、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4、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5、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6、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7、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8、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9、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10、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1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1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1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1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并入档案。 1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课前做好考勤,发现所带学生没有上课的,及时通知管理老师,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初级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一定的素质。条件如下: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篇一: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xxxxx。邮政编码:xxxxx。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

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育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二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艺术培训学校教学计划

艺术培训学校教学计划 本文是关于艺术培训学校教学计划,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20xx学校艺术教育计划书范文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落实“两纲”教育,全面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深化课改理念,加强准备期的教学管理,让学生在学校生活中“体验快乐激情,收获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艺术综合能力。 一、抓普及 1、重视每堂艺术课;认真贯彻和研究“二期课改”的精神, 采用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关注每位学生,利用艺术课让学生在个性艺术特长方面得到充分展示。同时,注重对学生艺术素质的培养,教学过程中基本的艺术知识和艺术技能不能淡化。 2、挖掘潜力,组建各类兴趣小组,让学生全员参加,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拓展学生的思维想象力,让学生在欣赏美、感受美的同时,热爱生活,珍惜生命。 二、抓提高: 保质、保量地进行舞蹈团、书画团、戏剧社及健美操队活动,提高校“三团一队”的队伍建设。 1、舞蹈团要深抓基本功训练,加强学生对舞蹈的体验与感受,加强学生的艺术素养。校队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一、二年级新队员,形成梯队,为参加区级比赛做好积极准备,争取好成绩。 2、健美操队每周进行一次固定的训练,从个人单项着手,注重集体项目的训练,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相互合作、协调能力, 3、书画团,注重培养学生对美术的兴趣、爱好和鉴赏能力。增长学生知识、提高绘画技能,为培养美术人才起着积极推动的作用。 4、戏剧主要加强学生的基本功训练,注重实践,争取团队考核再上一个等级。 二、具体工作: 1、继续加强学校“三团一队”建设,定时定员开展活动与训练。校 舞蹈团是区特色艺术小组,坚持每周三次训练,力争让特色项目做好做强。 2、积极准备参加区戏剧节专场比赛,争取新的收获和提高。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真彩杯”的书画比赛,提高学生的艺术兴趣及参赛能力。 4、继续推进音乐学科建设,在校领导、名师专家引领下,立足课堂,勇于实践,积累素材,以教研促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 5、艺术教师积极参加区、校的各类研训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和鉴赏 能力,青年教师积极参加青教评比,不断追求更好更强。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1、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2、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13、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学生沟通好,不要让学生认为是自己学习差才补课的)。 14、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15、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星起点艺术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涝店镇星起点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邮政编码:710307。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

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经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美术、围棋、跆拳道、拉丁舞、中国舞。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10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和中小学生;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

某艺术培训中心策划书

策划书目录 第一章序言 (2) 第二章项目介绍 (3) 第三章社会背景 (4) 第四章企业特色 (6) 第五章企业发展规划 (8) 第六章目标市场 (9) 第七章财务规划 (9)

第八章内部组织和管理 (11) 第九章风险评估与预防 (15) 第十章后记 (16) 第一章序言 理想因青春的活力而远翔,人生源奋进的脚步而辉煌,在这个物欲横流、日新月异的时代,实力彰显魅力。 人生是一条渊源流淌的长河,从源头开始,流过平原,走过草地;穿越山脉,淌过沼泽;奔腾咆哮于厚实的高原,恬静优雅在清新的林间;最后,归入浩瀚无边的大海,以实现自我价值而结束。可以说每一步的点滴脚印都记载着生活的学问,每一次的努力前进都蕴含了无

数的艰辛,积蓄了曾经的经验与对成功的渴望。 告别了童年时代的稚嫩,我们步入大学的殿堂,在这个人生的特殊时期,每一份规划都尤为重要,任何一个目标都将左右我们未来的方向,可谓是学业和职业的接轨期,理想与现实的碰撞期,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看作人生的“十字路口”阶段。与以往不同,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都和中学时代不一样,是一个独立的、理性的、现实的、需要自我判断决定的。面对当前经济环境下的就业压力,更要以一种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态度、冷静的头脑去应对未来的挑战。 为了更好完成学业,为了更好规划人生,同时也为了更加良好的引导自身职业发展方向,实现自我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状况的有机结合,我决定用已有的八万元启动资金,进行自主创业。可以说这一抉择是我人生的一次飞跃,是向着更高目标发起的挑战。与此同时,通过创业,可以进行更深层次的自我认知、能力认知和职业认知,了解自身所拥有的优势与劣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潜力、有效控制自己

美术培训班教学计划-精选

美术培训班教学计划 美术培训班教学计划(一)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在学校和教导处的指导下,各班级学生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水平程度不一,将按部就班的实施教学计划.为了更好的完成教学任务,使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的素质和水平发挥优势、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现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学生情况分析 七年级的大部分学生,在绘画素描几何体方面,学生都有很大的兴趣进行绘画,部分学生基础较好,大部分同学能跟上教师的讲解与指导,写生过程中表现积极,技法掌握牢固;其他几位稍差一些.经常迟到早退.进步较慢! 对美术课兴趣不是较为浓厚,所有同学有时都存在以下不足之处:①、人物造型上普遍极差,缺乏观察造型能力.②、色彩能力上有点缺乏彩感,配制不够准确,刻画不到位.③、没达到所学目标. 二、教学目的、要求 1、七年级学生,本学期学习素描静物的专业技能技法,学会临摹与写生.在美术学习过程中,激发创造精神,发展美术实践能力,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 2、已学完素描人物和色彩景物的技能教学,本学期重点进行

课堂写生教学,努力提高各种美术技能. 3、在课堂中适时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环保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进一步完善学生的人格. 三、教学措施 1、应将学习的理论内容与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强调知识和技能在生活方面的作用,使学生在学习专业技能的同时能领悟到美术的独特价值. 2、抓好课堂现场指导工作.在学生进行临摹与写生的过程中,注意个别指导细致入微. 3、抓好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对学习成绩好,专业技能掌握突出的学生,进行高标准、高要求,使其更加熟练地掌握与应用所学技能. 四、教材的特殊处理 1.新课程改革中虽然不提倡教师板演,但是我觉得适当的示范,也能促进课程的学习.百闻不如一见嘛! 2.一些手工课需要涉及一些现成的实物,而课本中的平面实物图像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为克服这一不足,我们在教学中将准备一些实物,使教学更直观,提高教学质量. 3.根据实际教学的需要,我将有些课题进行删减或增加其它的内容,从而更利于学生的实际情况,突出本校美术课的特色教学. 4.要求学生作好材料的准备工作,要做到:课前布置,课时检

美术培训班管理制度

美术培训班管理制度 由班委干部自己管理,实行积分管理,每人每月20分。 一、常规纪律(由班长负责) 1.各小组组长准时清点人数,报告班长,班长登记。迟到、早退扣2分,罚速写2个,当天完成。缺席1节课扣5分,罚速写5张,当天完成。 2.两节课一休息,若中途有事必须请假,老师在教师,向老师请假,老师不在教师向班长请假;无故不在教室,以缺席处理。 3.课间不得大声喧哗,讨论问题必须小声,只能邻近同学听见,上课不能干与课堂无关的事,违反1次,扣1分,罚速写2个。 4.上课使用手机一律没收,期末返还,扣5分。 5.上课不得随意交换桌位,和在画室随意走动,以及到其他画室游逛,要学习,必须谦虚,不能指手画脚。违者扣2分。 6.爱护集体荣誉,不说班集体和同学坏话 7.遵守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重大违纪要写认识1500字以上。 二、学习纪律(有学习委员负责) 1.每次作业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交予作业收发员检查;凡未及时交作业,加速写2个,扣2分;质量不过关,要重画;数量不够,少一个扣1分,数量加倍。各管理人员检查徇私不报,或乱报,将以违纪者相同处罚。 2.课堂必须做好笔记,未做笔记的抄写笔记3遍,当做全班读一遍,课下认真看书、复习,认真看画,和欣赏名家作品。 3.自己作画态度严谨,认真画好每个细节,不得马虎应付。 4.每次考试,前3名给予奖励;第一名的小组给予奖励,后5名同学,必须写清认识和表决书,当着全班大声宣读;给予获得班级第一名的小组50元奖励。 5.闯入六中和安居联考前十名的每次奖励100元/人,小组平均分超过总平均分10分的小组奖励100元。 6.小组展示栏由小组宣传员经常更换优秀作业。 三、生活、清洁(由生活委员负责) 1.每次安排的小组必须打扫干净,未扫干净重扫1次,小组成员每人扣1分。 2.每位同学必须保持自己座位周围的清洁卫生,每小组要注意小组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发现一次,罚扫地1次,扣1分。 3.不准在画室吃零食,发现一次,扣2分,罚扫地1次。 4.不穿拖鞋到教室,发现一次扣1分,罚扫地1次。 注:未尽条款可不短补充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共29页文档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学校介绍 2009-08-17 16:15:18 阅读20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刘欣乐自愿举办的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本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成一个高品质、高层次、管理先进、服务到位的综合性文化教育机构;办学层次:非学历;办学形式:业余教育;招生对象:青少年、社会群体。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江阴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江阴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江阴市教育局。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 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址:江苏江阴。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刘欣乐,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有权查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40万元;出资者:刘欣乐;金额: 40万元;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 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理事会在其成员中设理事长1名。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

少儿艺术培训课程介绍

少儿艺术培训课程介绍 科目班级招生对象教学内容及特色 形体姿态、舞蹈基本功(地面素质能力、 初级班3岁半以上地面软开能力)、舞蹈技术技巧(翻)、成品舞(舞蹈表现力、身体协调能力、节奏把握能力) 民族舞中级班 提高班 6岁以上(有 基础学员可择 班考虑) 8岁以上(有 基础学员可择 形体姿态、舞蹈基本功(把杆素质能力、 把杆软开能力)、舞蹈技术技巧(跳、 转、翻)、成品舞(古典舞、民族舞、 当代舞) 形体姿态、舞蹈基本功(腿功、腰功)、 舞蹈技术技巧(跳、转、翻)、成品舞 中国舞蹈考级(一至十级)、大 型舞蹈比赛、受邀赴香港、北京 等地学术交流班考虑)(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 艺术团 8岁以上,经 严格考核通过 方可进入 形体、基本素质、技术技巧、民族民间 (藏、蒙、维、傣、东北秧歌及小民族 舞种)、古典声韵、剧目排练、创编, 优先享有最优教育资源及平台 艺尖班 小升初、初升 高、高考 软开度、技术技巧、中间舞姿控制、舞 蹈剧目 初级班 6岁以下(含6 岁) 恰恰、伦巴基本步伐及简单组合 中级班7岁以上恰恰、伦巴铜牌组合,牛仔基本步伐 拉丁 舞 提高班9岁以上恰恰、伦巴、牛仔银牌组合 选手班11岁以上恰恰、伦巴、牛仔银牌及金牌组合,桑巴基本步伐街舞少儿班5岁半以上街舞基本技巧、Hip-Hop、Freestyle等 京剧培兰班6岁以上(含6 岁) 舞台和时空方式的定位、角色类型的把握、唱腔伴奏的学习、服装脸谱 的认知 蓝带班 跆拳道 白带班 绿带班 3岁半以上 礼仪、礼节、反应训练、跆拳道技术;各段带考试技术:白带(十级)、 白黄(九级)、黄带(八级)、黄绿(七级)、绿带(六级)、绿蓝(五 级)、蓝带(四级)、蓝红(三级)、红带(二级)、红黑(一级)、黑带一段至九段 黄绿带班 高级班4岁以上

艺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3) (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4) (五)、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8) (六)、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0) 二、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1)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2) (三)、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3)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

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日照市五莲县恒艺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日照市五莲县。邮政编码:262300。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育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二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2021艺术课培训教学计划

2021艺术课培训教学计划 Complete each work in accordance with the work plan. The plan plays a role of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to prevent and correct devia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 工作计划 )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MZ-SN-0593

2021艺术课培训教学计划 艺术课培训教学计划 20xx年xx区农村小学艺术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重点课题《农村艺术教师成长⊥型模式研究》为重点,继续加强艺术课程建设和艺术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艺术教育质量和农村艺术教师素质和艺术能力,使农村艺术教师尽快掌握艺术课程理念和教材教法,以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实际工作的方法技能,尽快适应艺术新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以下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通过艺术课程理念和教法及艺术技能培训,逐步适应艺术课程教学要求,为艺术课程的实施和教师个人成长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时间 上半年培训时间: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下半年培训时间:20xx年x月——20xx年xx月 三、培训课程及时间分配 培训分上半年培训和上半年培训两个阶段。每次培训时间为2 个月。上半年培训主要是学习艺术课程相关理论,艺术教材教法及美术手工教学技能。下岗培训主要是学习《平面设计》课程内容。 (一)上半年培训 1、艺术课程相关理论主要学习《艺术课程标准》,明确艺术课程的性质、价值和有关理念,本课程以讲座为主。 2、艺术教材教法本课程注重案例教学,提高农村艺术教师的课程意识和能力。掌握艺术课程一般教学的基本技能和方法,懂得艺术课堂基本结构,尝试实践艺术新课程理念,继承传统优秀艺术教育教学方式、运用体验式的艺术教育教学方法,学习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促进艺术课堂质量提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