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合集下载

工伤保险专题问答汇总

工伤保险专题问答汇总

目录(重要提示:不同地区政策略有不同,请注意校对当地政策)第5章工伤保险 (1)1 工伤保险的认定 (1)2 工伤保险是自己交还是单位交? (1)3 职工在借调期间工伤,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1)4 承包经营的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由谁承担? (1)5 工被派遣出境工作的,其工伤保险应该怎么办? (2)6 企业破产了,工伤保险还能享受吗? (2)7 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是否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2)8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大内的劳动者,遭受工伤如何处理? (2)9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2)10 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 (5)11 供养亲属抚恤金中的亲属条件 (8)12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办理指南 (8)13 1-4级老工伤人员门诊医疗待遇的申领办理指南 (10)1、《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 (10)2、《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 (10)3、《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复印件; (10)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专用病历、病情证明件、复式处方、医疗结算收据原件1014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津贴、工伤护理费)办理指南 (11)1、《成都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1)2、《成都市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伤残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1)3、《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 (11)4、《成都市企业职工因工(职业病)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12)5、《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12)6、单位计发护理费的相关依据及近期发放护理费的证明材料; (12)7、单位计发伤残津贴的相关依据及近期发放伤残津贴的证明材料; (12)8、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2)15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办理指南 (12)16 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3)17 工伤复发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5)18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16)19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 (19)20 工伤待遇核准程序 (20)21 工伤残疾辅助器具配置 (23)1、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一式五份); (23)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3)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 (23)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23)5、相关病历资料; (23)6、本人一寸近照(一式六张) (23)第5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针对在工作岗位上因工致残或者身故的职工提供保障,包括医疗、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系列福利。

2. 谁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所有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3.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工伤医疗保险、工伤补助、伤残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方面。

4. 工伤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规定?
工伤医疗保险是指在工伤发生后,企业应当为受伤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和支付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保险一般包括门诊、住院医疗,以及康复治疗等项目。

5. 工伤保险应该如何申报?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交工伤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职工完成工伤认定手续,并及时向职工支付工伤医疗和伤残抚恤金等补偿费用。

6. 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时,应当了解并掌握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并及时申报工伤,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在申报、认定、支付等方面出现问题,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权。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宣传1、什么是工伤?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2、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为因工伤残和患职业病的以及这两种原因死亡的职工、遗属,提供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制度。

3、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一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分散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风险;三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4、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有什么区别?工伤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社会性、互济性和福利性,是国家行政行为。

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经营活动,人们自愿投保、自由参加,没有任何强制性,其保险的目的、保险费、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权利与义务关系严格遵循保险契约的规定。

5、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6、工伤保险如何缴费?职工个人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如何确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单位工伤保险月缴费额度=单位工资总额×费率。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单位缴费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六等,即一类行业费率0.5%;二类行业费率0.8%、1.0%、1.5%;三类行业费率2.8%、3.3%。

7、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待遇?①工伤医疗费、康复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③伤残津贴;④生活护理费;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⑥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8、工伤医疗费、康复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的标准是多少?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审核支付。

工伤保险问答

工伤保险问答

工伤保险问答工伤保险是指企业为其员工购买的一种保险,目的是为了在员工意外受伤或患病导致的工作能力丧失时,提供经济保障。

以下是一些关于工伤保险的常见问题和答案,希望能帮助您对工伤保险有更深入的了解。

问:工伤保险是什么?答:工伤保险是一种由企业为其员工购买的保险,用于赔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疾病所导致的损失。

问: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答: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1. 公司内外发生的意外伤害;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职业病。

问:如果想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医院的就诊证明和病历;2. 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3. 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

问:工伤保险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答: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根据受伤程度和相关标准来确定。

例如,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报销,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残疾等级确定。

问:工伤保险有没有赔偿期限?答:工伤保险的赔偿期限为2年。

如果在赔偿期限内仍然需要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

问:如果我被公司解雇了,还能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吗?答:如果在离职前已经发生了工伤,并且仍在赔偿期限内,您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公司解雇对此没有影响。

问:如果工伤保险的赔偿不符合我的期望,我可以进行投诉吗?答:如果对工伤保险的赔偿存在异议,您可以向就近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他们会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问:如果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但是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我还能得到赔偿吗?答:如果您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您将无法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

因此,强烈建议您在工作时及时购买工伤保险,以便在受伤时获得经济保障。

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

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

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社保卡工伤保险知识及答案一、必答题(20题)(一)判断题(17题)1.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同时也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协商费率。

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5.参保单位申请单位注销工伤保险登记的,应结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6.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7、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9.非婚生子女不能被认定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10.工伤职工可以不缴纳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费。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2.每个工伤职工都可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

13.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经核定,不再调整。

1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6个月。

15.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6.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1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康复治疗无需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即可自主就医。

(二)填空题(3题)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二、抢答题(41题)(一)选择题(34题)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由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由所在单位在30日内提出申请B、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提出申请C、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30日内提出申请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应该提交的资料有()A、工伤认定申请表B、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C、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以下哪种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C、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4.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的义务有()A、及时救治受伤职工B、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C、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相关费用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A、与用人单位私了B、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C、直接到法院起诉6.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C、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7.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A、15日B、20日C、30日8.新成立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日内,向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工伤保险业务知识答题

工伤保险业务知识答题

工伤保险业务知识答题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唯一全面、正确的答案)1、什么是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缴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统一费率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协商费率5、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是否无所谓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与用人单位私了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直接到法院起诉7、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可以口头告知可多次电话告知8、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用人单位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60日内30日内20日内10、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11、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12、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3、工伤职工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统筹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14、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15、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15日20日30日1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半年一年两年17、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18、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社保经办部门用人单位19、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20、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由谁支付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工伤保险基金2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多久10个月12个月24个月22、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23、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因工死亡职工的姻亲因工死亡职工的血亲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24、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25、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社会承继单位二、多项选择题。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18页word资料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18页word资料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目录1、什么是工伤保险第2页2、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第2页3、工伤保险制度中的包括的企业、事业单位有哪些第3页4、工伤保险制度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哪些单位第4页5、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第7页6、农民工如何参加工伤保险第7页7、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共分为几个类别第8页8、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第9页9、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如何申报工伤第9页10、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伤残、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第10页11、对工伤职工的就医管理有哪些规定第11页12、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12页13、经鉴定为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第12页1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及其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第13页15、个体工商户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第13页16、工伤保险费的费率如何确定第14页17、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后,如何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第15页1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哪些职责第16页19、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有什么规定第18页1、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以外伤害,或因职业危害因素(如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负伤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建立社会共济的社会保险,是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保障。

2、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根据条例规定,我国的工伤保险覆盖全体劳动者,即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可以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享受相应的救治和补偿,只是各个单位的出资渠道并不相同。

条例不要求所有的单位都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要缴纳工伤保险。

对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工伤保险的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没有缴纳参加工伤保险制度的单位,其工伤职工的所需费用均由本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全)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全)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2008年10月22日1、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或工作中的负伤,由于执行日常生产、工作或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因工负伤。

社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容之一。

是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保障的补偿制度。

包括因工伤亡所造成的个人直接经济损失和预防、治疗、护理、康复以及疗养的费用。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工伤保险由政府强制执行,在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伤亡事故后,对其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共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我省目前实施社会工伤保险的主要政策依据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2、哪些企业、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的劳动政策,工伤保险法规也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机关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伤保险办法另行规定。

《条例》所列被保险人,无论本地或外地城乡户籍,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参加社会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被保险人只能在单位所在地参加一份工伤保险。

总而言之,根据我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均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

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第1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