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程变更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法律规定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法律规定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建设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验收、监督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其中,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分别规定了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在遇到工程变更时应如何处理。
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变更时,主持对变更后的设计文件的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记录,并诚信地向建设单位交代设计文件的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实施过程中遇到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变更时,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按照设计文件变更管理规定执行。
”这两条规定明确了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遇到工程变更时应如何协作,如何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重要合同文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双方责任、权利以及变更管理等方面内容。
在工程变更管理方面,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工程变更应当经过书面确认,变更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工程价格、工程工期等相关内容,并经过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这一规定保证了工程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可以避免因变更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第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必备手续,也是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依据。
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提交完整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任何更改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这一严格的规定保证了工程变更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保证了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文件,也是工程变更管理的重要依据。
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其中需要明确工程的设计变更情况、施工变更情况、验收合格情况等内容。
这一规定保证了工程变更的记录和追溯,也为后期维修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工程变更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变更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成本,以及维护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工程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必要性原则:变更应当基于实际需要,避免不必要的改动。
3.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成本效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安全性原则:变更不得影响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后续使用。
二、变更的分类和程序工程变更按照性质和影响可以分为重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变更。
每种变更都有相应的审批程序和责任人。
重大变更重大变更指对工程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有显著影响的变更。
这类变更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由发现变更需求的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预估影响等。
2. 初步评审:项目管理团队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评审,评估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3. 专家论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估。
4. 审批决策: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由项目决策层进行审批。
5. 实施变更:获得批准后,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
6. 监督和验收: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在完成后进行验收。
一般变更一般变更指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功能和投资预算的变更。
这类变更的程序相对简化:1. 提出变更申请:同重大变更。
2. 评审与决策:项目管理团队直接进行评审并作出决策。
3. 实施与验收:同重大变更。
小型变更小型变更指仅涉及局部细节调整,不影响整体工程的变更。
这类变更通常由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直接处理:1. 确认变更需求: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2. 快速决策: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决策。
3. 立即实施:一旦决策,立即进行调整和施工。
三、责任与权限工程变更涉及到多方的责任和权限。
建设方负责最终的决策和监督,设计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变更方案,施工方负责实施变更并保证质量。
工程变更制度流程

工程变更制度流程一、工程变更的定义及分类工程变更指的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原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行为。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工程变更通常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材料设备变更和其他变更四大类。
二、工程变更的提出1.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需经过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审核同意。
2. 施工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需经过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同意。
3. 材料设备变更:由供应商或施工单位提出,需经过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同意。
4. 其他变更:由业主、设计、施工或其他相关方提出,需经过相关各方共同审核同意。
三、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1. 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发起方应详细阐述变更原因、内容、预期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交书面变更申请。
2. 初步评审: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相关方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评审,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技术审查:设计单位对变更内容进行技术审查,确保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
4. 成本估算:施工单位或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对变更内容进行成本估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5. 审批决策:业主单位综合考虑变更的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和项目整体利益,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策。
6. 正式批复:监理单位根据业主单位的决策,出具正式的工程变更批复文件。
四、工程变更的实施1. 变更通知:监理单位将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至设计、施工等相关方。
2. 修改设计与施工图纸: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变更内容,修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3. 实施变更:施工单位按照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实施工程变更。
4.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的正确执行。
五、工程变更的结算与归档1. 变更结算: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编制变更结算报告,提交给监理和业主单位审核。
2. 审核确认:监理单位对变更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3. 最终支付:业主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变更结算报告,进行最终的工程款项支付。
工程变更制度

工程变更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工程变更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变更流程,明确变更责任,确保变更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所有参与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处理每一项变更请求。
二、变更申请1. 变更提出:任何需要变更的事项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
2. 变更内容: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的影响,包括设计变更、材料替换、施工方法调整等。
3. 影响评估:初步评估变更对工期、成本、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变更审核1. 审核程序:变更申请需提交至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初步审核,重大变更还需上报至公司高层管理审批。
2. 技术评审:相关技术人员应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提供专业意见。
3. 成本核算:财务部门负责对变更引起的成本变化进行核算,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4. 审核结果: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变更申请,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变更实施1. 变更指令:一旦变更申请获批,项目经理应发出正式的变更指令,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
2. 施工调整:施工团队根据变更指令调整施工计划,确保变更顺利实施。
3. 监督执行: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变更实施的过程,确保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
五、变更记录与报告1.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事项应详细记录在《工程变更记录表》中,包括变更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2. 进度更新:及时更新项目进度计划,反映变更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 成本报告:定期编制成本报告,分析变更对项目成本的影响。
六、后评价与总结1. 效果评估:项目完成后,对变更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 经验总结:总结变更管理的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七、附件1. 《工程变更申请表》2. 《工程变更记录表》3. 《工程变更审核流程图》。
工程变更相关制度

工程变更相关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定义和分类工程变更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对原工程设计、施工计划的调整。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工程变更可分为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
三、变更原则1. 必要性原则:变更必须是基于实际需要,不能随意进行。
2.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成本效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安全性原则:变更不得降低工程的安全性能。
4. 可行性原则:变更方案必须是技术上可行、操作上可实施的。
四、变更程序1. 变更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2. 变更评估:相关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成本影响、安全风险等。
3. 变更审批:根据评估结果,由公司管理层或项目业主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批。
4. 变更实施:审批通过后,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实施,并对变更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
五、责任与义务1. 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变更的全过程,确保变更按计划实施。
2.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执行。
3. 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变更的质量和安全。
4.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变更所需的技术支持和设计调整。
六、文件管理所有工程变更的相关文件,包括变更申请、评估报告、审批文件、实施记录和验收报告等,都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审计。
七、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提高工程实施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所引起的工程图纸、说明、结构、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变动。
第四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经过必要的设计、审批和审查程序。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当与工程实施的整体进度和质量目标相一致,不得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核、批准和实施。
第七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及时记录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以及审批流程等,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流程第一条工程变更应当由项目经理或设计师提出,并经过项目组成员和相关专家的讨论和论证。
第二条工程变更应当提交给公司设置的变更管理委员会,经过委员会审核和评定。
第三条工程变更委员会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进行变更,以及需要变更的内容和范围。
第四条审批通过的工程变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实施,并及时通知设计、施工等相关人员和单位。
第五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影响,应当及时向变更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和补救措施。
第六条工程变更完成后,应当进行评估和总结,记录变更的影响和结果,进行经验总结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变更管理责任第一条项目经理是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变更管理的职责。
第二条设计师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和论证,确保变更符合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变更方案要求进行实施,确保变更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变更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合理和有效。
第五条公司变更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变更进行全面的审批和管理,确保变更程序的规范和合理。
工程变更单制度规定

工程变更单制度规定一、目的和范围工程变更单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变更流程,确保变更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单位。
二、变更原则1. 必要性原则:任何工程变更都应当基于必要性,非必要不变更。
2. 可行性原则:变更方案必须经过技术论证,确保其可行性。
3. 经济性原则:变更应考虑成本效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安全性原则:变更不得影响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变更程序1. 提出变更申请:由发现变更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2. 变更评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3. 批准变更:根据评审结果,由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批准变更申请。
4. 实施变更:经批准的变更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监理单位负责监督。
5. 变更记录:所有变更情况应详细记录在工程变更单中,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实施过程和结果。
6.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应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预期效果。
四、变更责任1. 提出单位: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初步方案负责。
2. 评审人员:对变更的技术和经济评价负责。
3. 批准人员:对变更的最终决策负责。
4. 实施单位:对变更的实施质量和进度负责。
5. 监理单位:对变更的监督和验收负责。
五、其他规定1. 所有参与单位应保持沟通畅通,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
2. 变更单应作为工程档案的一部分,妥善保存和管理。
3. 对于重大变更,应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和相关管理部门。
4. 任何违反变更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工程变更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变更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监理的各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
1.3 工程变更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工程变更的定义和分类2.1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导致工程内容、规模、标准、进度等发生变化。
2.2 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材料设备变更和环境变更等。
三、工程变更的申请和审批3.1 工程变更申请应由相关方提出,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注明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及预计费用等。
3.2 设计变更申请应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变更申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材料设备变更申请应由采购单位提出,环境变更申请应由环境保护部门提出。
3.3 工程变更申请应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进行初审。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4 初审通过的工程变更申请,由监理单位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3.5 建设单位审批通过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单位下达《工程变更通知单》,明确变更内容、责任主体、工期、费用等。
四、工程变更的实施和管理4.1 工程变更实施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方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变更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
4.2 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变更内容的质量和安全。
4.3 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方进行验收,确保变更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4.4 工程变更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五、工程变更的监督和责任5.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确保变更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5.2 相关方应按照变更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对变更内容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5.3 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深圳市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工程变更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原则优化设计原则。
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节约工程成本。
分级审批原则。
工程变更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行为。
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要求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引起的变更,须由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自行向主管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可按本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三条适用范围: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
根据区审计部门有关规定,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赔三类。
工程量清单错漏项不属于设计变更范畴,其处理原则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并填写审批表(见附表4)上中心会议审定后,报区审计部门备案。
现场签证须先报区审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我中心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现场查勘,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确认,并附相应的照片、测量成果等必要资料,出具设计文件,按中心工程变更有关规定报批。
对于施工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子项,由工程管理部汇总相关材料(参照附件7)后,以办文的形式征求前期部、合同部和技术部的意见,上中心会议审定,报中心领导审签。
报区审计部门备案。
二、工程变更分类与各参建方职责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根据工程变更的金额大小,将变更分为四大类:(一)一类变更单项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变更。
(二)二类变更单项造价在200-500万元之间(含200万元)的工程变更。
(三)三类变更单项造价在50-20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工程变更;(四)四类变更单项造价在5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施工合同价5%的工程变更;以及减少或不增加工程费用,不影响总工期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职责划分(二)设计方:参与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处理,并提出意见;负责提供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及概算;委派设计代表参与处理工程变更事务;对于重点项目,按合同约定安排设计代表常驻工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四)承包方:是工程变更的实施主体;负责填报《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申请表》,配合变更审批工作,提出工程变更实施方案,同时提供变更相关附件(包括费用估算、工期影响计算等)依据工程变更令,实施工程变更。
一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对照合同条款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方相关部门召集勘察、设计、施工、咨询、接收(使用)方等相关单位审查工程变更申请;负责编制工程变更预算书,为发包方组织变更审查提供依据和参考。
下达工程变更令,负责对工程变更的实施进行监督,建立工程变更台账,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
(三)造价咨询方:受发包方委托编制工程变更预算,提出独立的造价评审意见,作为工程变更申报和备案的资料。
(五)发包方:1、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有关问题的收集、核实与反映,根据合同条款初步判断及确定是否需通过设计变更进行处理,同时对工程变更的原因、真实性和必要性把关,在当期召开的中心主任办公会或变更专题会上介绍涉及变更事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经与会人员讨论通过后,方可进入变更程序;负责联系区纪检监察局审计人员对现场变更的核查;负责按类别程序对工程变更进行报批;负责委托造价咨询方编制正式的工程变更预算;负责工程变更的备案和组织实施。
2、技术部:负责对工程管理部关于工程变更意见的审核,负责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必要时报中心领导批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工程变更造价审核,对工程变更费用进行把关审核。
3、合同部:负责按合同约定,对有必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工程变更及时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
4、办公室: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和控制工程变更进度款。
三、工程变更申请审批和分类分级审批程序第六条审批原则(一)工程变更审批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动态管理。
(二)工程变更审批应包括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审批。
技术评审是指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要素进行评审,评定工程变更是否满足技术上可行、可靠,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结构安全,对竣工后的使用和管理有无不良影响;尽可能减少对工期、施工条件产生不良影响,并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造价审核是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图纸等资料,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及造价的增减进行审核,评定工程变更是否增加工程投资及其经济合理性,评估工程变更对合同总价、工程结算价、项目总投资的影响。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等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综合审批是指在技术评审及合同造价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合同工程目标的各方面因素,对工程变更进行分级审批决策。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内部审批程序(一)变更申请工程变更以施工单位为主体填写《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申报表》(见附件1)(若是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及其他建设相关单位要求,须附相关文件及批准文件),交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方案审核意见或比选方案意见。
施工单位须及时提供变更估价预算。
(二)变更申报审批施工单位将《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送交监理单位初审核实,监理单位填写《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在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进行审核,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的内容必须包括:变更前的原设计内容,变更的原因;责任归属;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必要性;增减造价额度;影响工期天数;有无返工(有返工者必须附相片及各方确定的返工量);变更涉及的材料及设备是否有合同价或信息价,是否需询价定价(有询价定价的必须写明材料及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单价),是否同意变更等意见。
监理单位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资料交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核实现场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以及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其业主审核意见内容必须包括:变更前的原设计内容,变更的原因;责任归属;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必要性;增减造价额度;影响工期天数;有无返工(有返工者必须附相片及各方确定的返工量);变更涉及的材料及设备是否有合同价或信息价,是否需询价定价(有询价定价的必须写明材料及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单价),是否同意变更等意见。
工程管理部将相关表格及资料交技术部进行审核,技术部将上述资料及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相关意见进行全面把关审核,必要时可现场查勘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后报中心会议审定。
工程管理部负责整理变更相关资料,交技术部安排上中心变更会议讨论。
中心变更会议由技术部负责组织,统一安排处理各项目同一时段的工程变更事宜,会议的时间由技术部根据情况协同办公室拟定。
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由所有中心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各部门经办人组成。
其中,变更造价以会议通过的造价金额为变更上限金额,最后的报审金额以造价咨询部门的咨询意见为准。
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开展变更设计图纸、造价预算及核对等工作。
(三)变更设计文件审批监理单位填写好《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审批表》(见附件3)后,交工程管理部出具审核意见,其意见包括变更文件是否和申请审批方案一致及造价变化等情况。
技术部负责全面审核。
第八条工程变更分类分级外部备案实施程序在完成内审程序后,工程管理部根据变更分类进行备案实施。
(一)第四类变更实施流程工程管理部通知监理下发工程变更施工令,变更完工后,由工程管理部在规定时间内备齐资料向区审计部门进行备案。
(二)第三类变更实施流程工程管理部先备齐资料向区审计部门进行备案,区审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通知监理下发工程变更施工令。
(三)第二类变更实施流程工程管理部先备齐资料,向区城建局申请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的技术评审,然后向区工程变更监督审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审计部门)申报,待领导小组会议审批通过后,由工程管理部通知监理下发工程变更施工令。
(四)第一类变更实施流程工程管理部先备齐资料,向区城建局申请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的技术评审,然后向区工程变更监督审查领导小组和区管委会申报,待管委会会议审批通过后,由工程管理部通知监理下发工程变更施工令四、建立变更台账变更台账分二级管理,一级台账由工程科室对已批准的项目变更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报技术科室;二级台账由技术科室根据工程科室变更统计进行汇总。
(附件《变更台账表》)五、应急程序第九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一)发包人授权监理工程师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工程相邻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不必事先审批而会同承包人采取一切必要处理措施,保证生命和工程安全,同时应立即口头报告发包人(发包人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区审计部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发包人,7天内监理工程师按实事求是原则补办手续;(二)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常关切、施工工期非常紧迫的项目,且非施工单位原因必须进行此类变更后才能开展下段工序的变更,处理原则如下:1、单项估价在50万元以内,且在施工合同价5%以内的变更,工程部须以书面情况报技术部审核、中心主任同意后,工程管理部协同技术部、设计、监理和施工方现场确认,并口头报告区审计部门后,可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2、单项估价在50-200万元(含50万)的变更,工程部须以书面情况报技术部审核、中心主任同意后,工程管理部向区审计部门书面报告同意后,协同区审计部门、中心技术部,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见证后,可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六、责任追究第十条我中心设计变更领导小组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分析时,若发现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我中心将报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备案。
我中心项目(组)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处理工程变更事务及审核变更时把关不严、失职或弄虚作假,造成不合理工程变更发生的或工程损失的,中心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及薪资和职级晋升资格,记入人事档案,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将相关情况报区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3年8月月日起施行。
附件1: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申报表编附件2:龙华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变更申请审批表编号:注: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的内容必须包括:变更前的原设计内容,变更的原因;责任归属;经济及技术可行性、必要性;增减造价额度;影响工期天数;有无返工(有返工者必须附相片及各方确定的返工量);变更涉及的材料及设备是否有合同价或信息价,是否需询价定价(有询价定价的必须写明材料及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单价),是否同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