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政治路径: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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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

关于完善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
不能一 哄而起 , 而要因地制宜 , 分类 指导 , 在试点 的基础上渐 次铺 开。 当前 乡镇 改革从 操作层 面来讲 可 以首 先考虑 以下几种 模式 : 一是县城驻地 及部 分城郊 结合 部 乡镇 , 或工商 业基 础 比较好 、 群众 自组 织化程 度 比较 高 的地方 , 以考 虑撤销 乡 可 镇政府 , 改为县级 政府的派出机构 ; 二是有一定 工商业基 础 ,
摘要 : 按照管理 民主 的要求 , 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 中的 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 是建设 社会 主义新农村 的重要 内容和必要保障 , 是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 的迫切 需要 。这 就要 求必须 因地 制 宜改革现 有 乡镇体 制 , 完善基 层政
权对村管理模式 , 范和完善村 民 自治制度 , 范发展新 型经济社会服 务组织, 规 规 以构建现代 乡村 治理新格 局。
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要求 , 眼于推 着 进 乡村 民主政治 的发展 , 在改革和完善 乡村 治理结构 的基础
且仍是乡镇经济 中重要组成 部分的地方 , 可维持 现行 乡镇建 制不变 , 重点放在理顺职能 、 精简机构编制 、 明晰事权和财 权 上, 通过改革建立精 干高效 的行 政管 理体制 和运 行 机制 ; 三 是 以农业 为主要 产业 的地方 , 这类 乡镇一 般地 处偏僻 , 可利 用的资源贫乏 , 乡镇政府负债严重 , 民负担重 , 民组 织化 农 农

度上是从基层逐 步推 向高层 , 是 由 中国政治 特点决 定 的。 这 四是通过 乡镇 自治 , 活农 民—— 给农 民平 等 的公 民权利 、 放
放活农村组织——给 民间组织平等 的法 人权 利 、 活基 层政 放 权— —给乡村社会 自治权 , 就会给乡村社会 生产力 以极大 的 解放 , 从而极大地 释放 广大 农民群 众 的创造 活力 , 速推进 加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以乡镇 自治为走 向的乡镇改革 的核心是 转制 , 应主要从 以下几个方 面进行 : 是通 过“ 一 官权 退 , 民权 进” 建 立 “ , 民本 位” 政府。其走 向应是从全 能型 、 多功能 型 的政 府转 向有 限 功能政 府 , 从统治型政府转 向服务 型政府 ; 自上 而下 、 政 从 行 指令式 的工作方 式 和治理 模式 , 向群众 参 与的 、 转 自上 而下 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工作 方式 。核 , t是要把 现代 民主 机制 X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安排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安排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安排
1.农业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产业支撑。

(1)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

(2)加强农业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3)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4)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5)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6)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2.农民生活富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2)保障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3.乡风建设—加强农村文化文明建设,形成健康文明的农村社会风气(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
(2)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4.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大力发展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
(2)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
5.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1)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
(2)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
(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
6.新型农民培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
(2)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7.农村体制保障—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
(1)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2)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3)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
8.农村基本保障—使农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1)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2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2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__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农村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包括人口外流、农业产业结构不平衡、农民收入低等问题。

为了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我们制定了____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二、整体目标在____年之前,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的新农村。

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民收入低等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1.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1)加大农村公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民出行便利性。

(2)改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和水源保护。

(3)提高农村电力供应可靠性,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升级。

(4)优化农村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农民网络接入能力。

2. 提升农业发展水平(1)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

(2)加强农资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民采购农资的便利性和价格透明度。

(3)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科技水平。

3. 改善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1)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农业休闲产业,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2)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机会。

(3)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养老、医疗等基本权益。

(4)改善农村教育和医疗条件,提高农民的接受教育和医疗的便利性和质量。

4.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2)推广农村生态农业,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4)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和农田排水系统建设,保护土壤和水资源。

5. 加强农村治理和组织建设(1)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和农民自治制度。

(2)加强农民组织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3)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问答范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知识问答范文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

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对此应当有明确而又深刻的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地为之努力奋斗。

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

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

在这个阶段,只有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明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地必然要求。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

我们现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何关系?“十一五”规划建议强调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村能否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对全国来说举足轻重、成败攸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也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的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这是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我国13亿人口中的大多数居住在农村。

近年来,中央采取多方面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代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农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领域。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与未来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和探讨如何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现代农村建设首先要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的原则,加大对农村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要完善农村道路网、水利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打通农村内外联系的“毛细血管”,提高农民生产、出行和生活的便利程度。

同时,还要推进数字农业、智慧农村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让农民能够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

二、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供给质量要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业产销对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耕作质量,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三、加强农村人才引进和培训,促进产业升级要加强对农村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吸引高素质人才到农村发展,为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建立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青年农民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助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四、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要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优化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农村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乡村治理体系,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增强农民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构建和谐稳定农村社会环境。

五、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构建绿色生态农村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

推进农业生产的绿色化、循环化,加大农村生态修复力度,保护好农田、水源、森林等生态资源,构建起绿色生态农村。

六、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合力要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明确政府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出台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着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着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轨道运行 的过程又 是一个制度化 的过程 ,已发展成为 四项 民 研 究院提供的报 告显示 :全 国 8 干个以上 的乡镇 负债 ,全 国 主制度 :民主选举 制度 、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民 县 、乡 、村债 务总额 约为 1 万 亿元, 乡村 债务 约为 3 2 5 9 亿 元, 主监 督制度 , 目前 已进 入到制度健全和 完善时期 。但是 ,在 占我国财政收 入的 比重在 3 0 %~ 5 o %之间 。且 债务一直 实践中村 民自治 的四个 民主进程不够协调 。因此 ,在社会主 呈现 不断加 速增长 的态势 。乡村债务 的危害是非 常明 显的 :
9 4— —


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 任务。除了强化农村 的产 业 的进程 ,困扰着 乡村治理 的发展 。从未来看 ,它是 一种 限制 支撑 、夯实农 村建设 的经济基 础 、改善农村的 物质条件 外 , 性 的生产结构 ,它仅仅有利 于 自身在数量上的扩展 ,这 种数 还着重提 出要 完善农村的乡村治理机 制 ,同时强调 ,要切 实 量上的扩展极不利于它 自身 的结构变迁 ,也不利于农产 品的 加强党的领导 ,提 高农村社会管理科 学化水平 ,更好地保 障 市 场化。在乡村社会 中 ,这种小 农经济往往把广大村 民束缚 农民利益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依法全面推进村民 自治 的必然要求 完善 乡村 治理机制 ,全 面推进村 民 自治既是一个法制化 在 土地上 ,既不利 于村 民的收入的增加 和生活 水平的提 高 , 也不利于 乡村治理。 二是乡村债务 阻碍 了乡村治理 。据国家发 改委宏观 经济
处。
干群 关系。沉重的债务降低了基层组 织及基层干部的威信和
形 象 ,影 响了千群 关系 ,造成 一些村 级组织无 法开展工 作 ,

我国农村法治的现状及法治路径的选择

我国农村法治的现状及法治路径的选择

我国农村法治的现状及法治路径的选择内容提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之一,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并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新农村的重点工作。

鉴于此,本文旨在对我国农村法治建设仍然存在农村法治主体,农民法治意识落后,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缺陷,健全农村法治机制,加强司法救济以及司法公正现象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作出法律思考。

不断加快农村法治化进程,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必要保障。

我国的农村法治化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面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从本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

从更长远的时间看,即使将来基本实现了现代化,“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新农村的法治建设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法治社会要求我们探寻着走出农村法治实施的困境途径,期望更多人士能关注并参与到中国农村法治进程中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出力。

一、我国农村法治的基本内涵新农村的法治建设在法治背景下首先应当致力于秩序的构建,依法治国为目标取向,在农村社会领域建立起一种法的规则和秩序。

同时应当致力于理念的提升,新农村应该凝聚着法治、平安、和谐理念,以农村干部群众法治观念的普遍增强为契机,以农村祥和稳定为追求,并力求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农村与乡镇、城市的协调。

第三,应当致力于法治治理模式的转变,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是一个以法律为主,道德、宗教为辅助调整手段,且法律、政策与各种村规民约相一致的农村治理模式,应当努力改变依靠行政手段或道德约束进行调节和治理的现状。

第四,应当致力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政治民主是农村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要求,但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农村经济的发展是走在农村政治、文化发展之前的,致使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本身处于一种非均衡的状态。

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

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

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治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

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代乡村发展的需求,亟需新的路径选择来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和专业化。

本文将围绕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展开论述,旨在为乡村治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加强乡村治理主体建设乡村治理的主体建设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当前,在乡村治理实践中,乡村委员会和村民自治组织是乡村治理的主要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组织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

加强乡村治理主体建设是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之一。

应该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乡村治理中的干部队伍是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乡村治理的效果。

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工作。

应该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村民自治组织是乡村治理中的基本主体,其组织力量和管理水平影响着乡村治理的运行。

应该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促进其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提高其对乡村治理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二、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保障。

当前,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着体制陈旧、机制僵化、政企权责不分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乡村治理的发展。

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是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之一。

应该完善乡村治理法律法规。

乡村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

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乡村治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乡村治理的行为,使其更加规范和有序。

应该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乡村治理中存在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机制不够灵活、效率不高。

应该通过多元化的方式优化乡村治理机制,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的力量,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三、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当代乡村治理的新路径选择之一。

当前,乡村治理体系中存在着管理混乱、资源浪费等问题,亟需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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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政治路径: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宏大目标,需要构建相应的乡村治理机制。

这一机制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培育和强化农民公民意识和主体意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着重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农民需求为主导提供公共产品,建立政府引导机制;以程序民主促进实体民主,推进村民自治机制。

标签:新农村建设;治理机制;村民自治对于后发达国家来说,在面对现代化沉重压力的征途中、在“浓缩发展”的道路上都纷纷出现了“发展综合症”。

在中国,最明显地表现为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和相互隔绝:现代化的城市发展体系和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农村。

为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

由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是发展理念的重大转折。

正如亨廷顿所说:“城乡区别就是社会最现代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区别。

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找到填补这一差距的方式。

通过政治手段重新创造被现代化摧毁了的那种社会统一性。

”…即寻求通过政治路径重新创造“社会统一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目前我国的乡村治理结构是由党在乡镇和村的基层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农民的新型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共同构成的。

所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就要求我们既要完善以上组织构成,又要着力以上组织功能的协调发挥,使乡村治理机制良好运行。

一、培育和强化农民公民意识和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意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在中国传统社会,农民对于皇帝只有一个关系,就是纳粮,除了纳粮之外,便和政府没有别的关系,因为这个缘故,中国农民的公民思想就很薄弱。

在传统中国,农民的耕地同时是国家的国土,皇帝是国家的代表,农民自然是皇帝一官僚体系的臣民或子民,依附于国家。

国家(皇帝)对土地有终极意义上的所有权,决定了“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换言之,农民向国家提交税赋是单向强制而不是双边同意的义务,是天经地义,无可置疑的。

传统社会中的“子民”、“臣民”思想具有很强的忍让性。

重义务,轻权利。

“子民”、“臣民”思想的充斥以及对国家认知上的单一性,相比较是公民精神的缺乏。

农民思想中的这些传统意识直到今天也有深刻的影响。

中国改革之前在城市是一系列“块块”上的单位,在农村也是一系列“块块”上的单位——公社。

单位的政治介入,切断了公民与政府的直接联系,代之以公民通过单位与政府发生间接的联系,缩小了“公民社会”或“经济社会”的范围,将整个社会都扩展为“政治社会”,减少了政府活动和公民活动两个方面以及两个方面必要的弹性,是公民的正式生活不得不受单位领导政治行为的制约。

单位制的历史遗留下的对单位的依赖心理,相比较则缺乏了独立的公民意识。

21世纪伊始,面对“发展综合症”,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首先要将农民当“人”,当作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和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农民的利益主体意识、公民意识日益提升,他们要求享有自由发展的经济权利、同等待遇的政治权利、公正公平的社会权利等。

面对农民这一历史性变化,我们必须在“尊重农民”的理念框架下,强化以农民为主体的意识,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消除体制性障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既是受益者,也是建设主体。

国家不仅仅是将更多的资源配置给农村,更重要的是激发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农村改革主要是将农民从公社体制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成为农村发展和创造自己幸福美好生活的主体。

但是,就如上所述,由于长期以来的体制安排,我国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

当下尽管实行村民自治,但是各种各样的政府任务仍然以强制性的方式下派给村委会,农民为各种各样的政府任务所驱使。

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消除压制农民积极性的功能性障碍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否则,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有可能如以往各种政府目标和任务一样,转变为农民的一种新的负担。

应该看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国家的投入是必要的。

但是,建设新农村的持久动力和不竭源泉是农民。

只有农民才最知道自身的需求,才能够以足够热情和持久的动力创造自己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着重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农民需求为主导提供公共产品,建立政府引导机制。

强化“服务型政府”,培育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

奥尔森最早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即“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

”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政府,就是要将其主要职能定位为提供以农民需求为主导的公共产品。

公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滥用公共权力侵犯和践踏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

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始资本积累和工业化都是建立在对农村和农民的不公正的权利待遇基础之上的,而在建设新农村的今天,一个推动社会和谐和经济繁荣的政府应该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裁判,来维护公平的竞赛秩序和农民的利益。

既然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就不能不顾及农民的意愿,农民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政府主要是以服务为主。

所以政府今后要转变到服务行政、责任政府的思路上来,重点服务于农村道路、水利设施、文化建设等公共设施和教育支出、医疗保障等领域。

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监督,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并鼓励农民依法结社或建立民间组织,增强农民集体行动的能力,使农民真正融入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去,这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引导必不可少,但是政府引导决不是包办代替。

如果政府包办代替,农民并没有真正受益,新农村建设就会偏离方向;如果政府大包大揽,群众只在一边看,就会滋长农民的“等、靠、要”思想,新农村建设就缺乏可持续的动力。

事实证明,新农村建设归根到底是农民自己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政府只可引导,不可强制,更不可带来新负担。

应当遵循“工业反哺农业”这一理念,重点在资金和科技等领域“反哺”农村。

重点应加大公共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和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干部的角色要转换,要由过去的“三要”(要粮、要钱、要“命”)干部,转换为“三给”(给政策、给服务、给实惠)干部。

目前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主要目标就是政府引导农民进行社会化的合作,以“以钱养事”的方式促进乡镇站所改革,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

要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同时,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作主,真正实现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以程序民主促进实体民主,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实行家庭承包制和村民自治之后,农民有了人身自由,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相对独立的利益。

人身自由、自主产权、利益分化构成了民主的基本条件,但并不能自然生成民主。

公社体制突然失灵,带来的是农村基层的普遍混乱和失序。

所以,国家对于农民为寻求社区安全而建立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十分重视。

村民委员会组织作为人民公社的替代组织,最根本的不同就在于乡村治理的主导权由“干部”转移到村民。

它的天然属性是民治而不是官治,是各村村民因地制宜和内在需求的多样化治理,而不是依据统一的国家意志的单一的行政化治理。

村民自治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在民主化过程中,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并通过运用民主规则和程序的民主实践形式,训练民众,使得民众得到运用民主方式争取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从而不断赋予民主以真实内容。

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由此做到共同参与、共同负责。

近二十年来,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社会民主的氛围被充分调动起来,而与”村治”相对接的“乡政”的改革却进展缓慢,在许多地方甚至是迟迟未动,所以,在目前的“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格局下,国家的“体制性权力”虽然上收至乡镇,但“功能性权力”还是下伸到了“村治”组织,[3]致使“村治”流于形式。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村民自治的精神未能充分体现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上级领导或者少数村干部的意愿取代了农民群众的意愿,农民的事情农民本身不能参与。

许多村民反映“四民主”均带有很大的“过场”性,另一方面,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如果将农村的发展交由农民“自力更生”,面对各地农村资源的非均衡性肯定会出现自治式发展的结果的巨大差异性,这样的村民自治会更加加剧我国农村地区的非均衡性,也可能导致社会风险。

所以村民自治并不等于村庄自致、村民自致。

所以,村民自治的拓展要求还是要大力推进“乡政”改革。

结合中国发展的现实路径,“村治”的实质性内容还是要通过“乡政”改革而获得突破,农村地区的均衡发展还需要“乡政”来宏观调控。

总体评估,村民自治自试行到实行,一路走到今天,在我国基层政治生态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恶化的条件下,没能取得较大的突破性的进展。

另一方面,如果依赖村民自治的上推效应,而没能与此相适应而主动改革基层行政体制,则会使我国的基层政治生态陷入被动。

因此,既要对村民进行社会民主的训练,又要着力推进政治/行政体制改革,双管齐下,乡村治理才会取得更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1][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三联书店,1989:67.[2]刘泽军.调整公权力更重要[J].瞭望,2006(23).[3]徐勇.论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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