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改造治理工程交付服务与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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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验后服务、保修措施

工程交验后服务、保修措施

1 工程交验后服务、保修措施1.1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1.1.1一般规定(1)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应是承包人,验收主体应是发包人。

(2)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规定的交付竣工验收条件。

(3)竣工验收阶段管理应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①竣工验收准备。

②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③组织现场验收。

④进行竣工结算。

⑤移交竣工资料。

⑥办理交工手续。

1.1.2竣工验收准备(1)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竣工收尾小组,编制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并限期完成。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对竣工收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要部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部应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向企业报告,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实行分包的项目,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

(4)承包人应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发包人发出预约竣工验收的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的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1.2项目回访保修管理1.2.1一般规定(1)回访保修的责任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建立施工项目交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制度,听取用户意见,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

(2)承包人应建立与发包人及用户的服务联系网络,及时取得信息,并按计划、实施、验证、报告的程序,搞好回访与保修工作。

(3)保修工作必须履行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

1.2.2回访(1)回访应纳入承包人的工作计划、服务控制程序和质量体系文件。

(2)承包人应编制回访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①主管回访保修业务的部门。

②回访保修的执行单位。

③回访的对象(发包人或使用人)及其工程名称。

④回访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1.2.3回访工程的保修期限。

(1)执行单位在每次回访结束后应填写回访记录;在全部回访结束后,应编写“回访服务报告”。

主管部门应依据回访记录对回访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回访可采取以下方式:①电话询问、会议座谈、半年或一年的例行回访。

工程保修及交付后服务

工程保修及交付后服务

工程保修及交付后服务
13.1工程保修
根据业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279号令,对本工程我公司承诺终身保修。

属我公司施工的土建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在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保修期内免费保修,超过此期限只收取业主认为可以接受的成本费(即人工、成本费)进行保修。

并可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屋面、卫生间防水等适当延长其保修期,其具体事宜由我司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13.2交付后服务
在本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始终将“顾客满意度”放在首位,工程交付使用后,在工程保修期内或合同约定期内进行回访,我司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工程的保修及质量回访工作,并每月回访不少于二次。

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派出常驻维修小组定期对本工程各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对于在质量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根据业主的书面通知,随叫随到,对分包质量保修期间发生的问题,应积极主动督促分包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工程保修。

13.3技术维护资料编制及移交
我公司将成立由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系统责任工程师和专业分承包商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维护资料编制小组,负责编制《用户使用维护技术手册》。

内容包括:
系统使用功能说明,技术参数;
系统选用设备、材料种类、名称、规格、材质和设备技术参数;
系统使用步骤、说明及注意事项;
系统日常维护事项、说明及注意事项;
常用备配件种类、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及更换方法和注意事项。

工程交验后服务保修措施

工程交验后服务保修措施

1 工程交验后服务保修措施工程完工后,通过工程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公司生产与质量部门的检查核准后方可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业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勘查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达到各方意见要求后,进行工程竣工移交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移交证明》。

工程交付后,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继续为建设单位服务。

1、本工程投入使用初期,由项目经理部设专业人员留守为业主提供服务,做到调试前进行交底,使用中配合操作,运行中保驾护航,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项目经理部在专业人员撤离之后,定期对已竣工程进行回访回修,为业主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实现处处回访,项项保修的承诺。

2、我单位用户服务中心和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负责接受顾客来函、来电、来访并作记录。

3、对业主提出的修理通知,24小时内完成维修方案,并立即进入实施阶段,维修人员严格按已确定的维修方案组织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降低和随意更改要求,并做到有呼必应,随叫随到。

4、保修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用户服务中心与业主对保修项目进行联合验收会签意见。

由业主填写维修单,维修意见留档,便于改进日后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5、当甲方提出的有关服务范围以外的要求时,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提供完善的服务,发生的工、料费用按有关标准合理收费。

1.1工程资料管理措施1.1.1管理职责(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的施工文件应设立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2)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3)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

1.1.2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打印或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

工程交验后保修和售后服务措施

工程交验后保修和售后服务措施

工程交验后保修和售后服务措施工程保修期1.根据工程特点和国家规定其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防渗漏为5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 年;(3)供热及供冷为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 年;(5)其它约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执行。

2.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起,工程交付后,本公司成立土建、安装保修服务小组,配合业主工程竣工使用,并且做到业主随叫随到,及时服务。

以解决建设单位的后顾之忧。

工程回访与质量保修责任1.本工程交付后,本公司在六个月后进行第一次工程质量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工程质量回访,征询建设单位意见。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 天内派人修理。

3.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如上水跑水等等),接到通知后,立即派人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

5.非施工质量产生的保修事件,公司保修服务小组将积极配合业主搞好维修工作。

工程交付回访及保修措施1.工程交付(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交付时,根据合同条款向用户提供《工程使用说明书》,向用户仔细介绍产品使用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避免用户的不正确使用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说明书的内容包括:①.本工程简要的总体概况;②.平面布置图,标上各细部尺寸;③.室内预埋的各种管线的走向及具体位置;④.装修时应注意的问题;⑤.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⑥.其他说明。

(2).工程交付后,我司向业主提供《工程保修卡》;留有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工程保修卡》形式如下:**工程公司建筑工程保修卡9.2.工程回访(1)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竣工验收记录,编制年度《工程回访计划》,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

(2)工程交付六个月以后,在主管领导主持下,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以走访、座谈、信访、电访等形式听取业主意见,并填写《工程回访记录》。

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一、服务范围根据双方《工程合同》的约定,服务方将在工程竣工后提供以下服务和保修措施:1.提供相关设备和材料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管道设备等;2.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及时处理设备故障;4.提供电话咨询和技术支持,解答相关问题或提供解决方案。

二、服务期限1.服务方的服务期限为工程交付之日起,至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服务要求1.服务方需保证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2.在保修期内,服务方应及时响应乙方的维修需求,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3.在维修过程中,服务方应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发生意外事故;4.保修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由服务方承担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5.若因服务方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服务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6.在保修期满后,服务方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延长保修的服务,并另行协商服务费用;四、责任限制1.若设备在保修期外发生故障,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2.若设备因乙方不当使用或维护导致故障,均不在服务方的保修范围之内;3.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设备故障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服务方不承担责任;五、终止协议1.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本协议;2.若一方违约,则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当地法律。

如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与变更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乙方(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附件列表1.工程合同2.保修期限约定书3.相关设备和材料清单法律名词解释1.保修期:指服务方承诺在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承担维修责任的时间段。

工程交付服务保修方案

工程交付服务保修方案

工程交付服务保修方案一、前言工程交付服务保修方案是指工程建设单位交付给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保修方案,保证工程项目在交付后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运行,并对其中的故障进行维修和保养。

本方案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信誉,保护双方的利益。

二、保修内容1. 设备保修(1)对于工程项目中所涉及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管道设备等,施工单位需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保修内容包括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维修、设备零部件更换、设备保养等。

(2)设备保修期限为交付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年。

2. 结构保修(1)对于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包括建筑主体结构、地基基础等,施工单位需提供结构保修服务。

保修内容包括结构损坏维修、结构加固、防水处理等。

(2)结构保修期限为交付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五年。

3. 工程质量保修(1)对于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包括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等,施工单位需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服务。

保修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工程质量监测等。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交付后的一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两年。

4. 售后服务(1)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应提供适时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现场调查、技术支持等。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定期维修、保养、更换设备零部件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三、保修责任1.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1)施工单位对交付的设备、结构和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在保修期内对工程项目进行及时维修和保养。

(2)施工单位承诺在保修期内不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任何保修费用,除非属于人为损坏或者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特殊情况。

2. 工程建设单位的责任(1)工程建设单位需要全面配合施工单位提供的保修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确保保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程建设单位需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工程质量问题,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测和整改。

项目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项目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项目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
一、项目交付
项目交付是指项目完工后将项目交付给客户使用的过程。

在项
目交付前,我们将进行以下步骤:
1.验收:我们将与客户一起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按照合同
约定的要求完成。

2.交付文件:我们将提供完整的项目交付文件,包括项目计划、技术规格、设计图纸等。

3.培训和知识转移:如果需要,我们将为客户提供项目使用培
训和知识转移,以确保客户能够顺利使用项目。

二、竣工后服务
项目竣工后,我们将继续为客户提供服务,以确保项目的稳定
和顺利运行。

竣工后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故障排查和修复:我们将及时响应客户的故障报告,并进行
排查和修复,以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

2.系统更新和升级:我们将不断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以提升
项目的性能和功能。

3.问题解答和技术支持:我们将为客户提供对项目使用过程中
的问题解答和技术支持。

三、保修措施
为了保障客户权益,我们将提供以下保修措施:
1.保修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我们将提供一定的保修期限,保
证在此期限内对项目进行维修和保养。

2.保修范围:我们将对项目中的硬件故障进行免费维修和更换,但不包括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坏。

3.保修流程:客户在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联系我们,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相关证据,我们将尽快响应并进行处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说明,具体的项目交付和竣工后服务及保修措施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条款进行执行。

工程完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修)

工程完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修)

工程完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为确保工程完工后得到保修,特制订本规定,凡属参与东风阳光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1.各施工单位在所承建的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开工前业主提交的场地平面范围和标高交业主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剩余工程量,三天内处理完毕。

逾期不能完成的,业主自行组织清理,按实际清理工程量的百分之110%计价后从施工单位尾款中扣除。

2.工程完工后必须按分户移交方法检验办理交接检验,房屋交接前成品保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分户交接签证后成品保护由业主负责。

3.房屋交付后,业主在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效执行,为保证维修的及时性,现就质量问题急缓÷大小做出下述规定:
(1)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离场前必须留有维修电话,工程质量问题在价款100元以内的保修,36小时内施工单位必须有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若电话联系不上,或超过36小时无人到场,业主可自行组织修缮,修缮后按用户实际工程签证的110%计算费用,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从质保金中支付。

(2)工程质量问题价款超过100元的保修,施工单位48小时内必须有工作人员到场协商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逾期无人到场协商的,业主自行提出返修方案及工程价款,及时组织返修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3)凡属业主自行组织修缮的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登记签证、手续齐全,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异议可根据本规定和相关合同法规协调解决或由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仲裁。

4.本规定自施工单位进场发放登记签证有效,不另行组织双方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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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治理工程交付服务与保修制度
1.1 工程验收与交付
1.1.1 工程最终检验与试验
工程施工完毕后,在交付顾客前,项目部质检人员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上报油建公司技术质量科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后报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并编制投产方案上报建设单位审批。

1.1.2 对业主的交付验收
工程按设计建成后,由项目部和技术质量部分别组织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项目投产正常后,项目部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做好验交准备工作。

工程交付运行半年后,进行一次质量回访,具体执行PD/JS01/8.2.1《顾客满意度管理程序》。

1.1.3 分包工程的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后,在交付业主前,项目部质检人员对土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上报油建公司技术质量科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后报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并编制投产方案上报建设单位审批。

1.1.4工程交付
工程交付过程中,与工程交付有关的工作安排,组织维修人员的对投产期间的设备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结束后组织人员将现场的清理干净,撤出多余人员、材料、设备,配合总承包清理现场,达到交工条件,拆除临时设施,竣工档案的组卷、移交和报送和竣工手续的办理完毕。

1.2 服务与保修
1.2.1回访计划
按照公司文件要求,保修期内每半年回访一次,及时满足用户的要求。

1.2.2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工艺安装工程为2年。

(3)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艺设备、管线、防腐工程为2年;保温、保冷工程为3年;其它工程为2年。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
事故时,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 交付、服务与保修措施
(1)保证按照甲方要求按期交付,无特别要求时,以合同工期为准。

(2)甲方提出要求时,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出现紧急情况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工程问题。

(3)成立服务小组,出现问题时,相关人员各施其职,及时、优质的处理好问题,给甲方单位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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