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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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工作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以及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当前我国财政税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来提高财政税收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税收逃漏问题。

一方面,部分企业、个人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通过隐瞒、伪造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导致财政收入缺口增大;税收政策不透明、复杂,存在漏洞和差异性,容易被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减少纳税义务,进一步加剧了税收逃漏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税收征管,建立完善的纳税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全面的税收征管,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提高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效率。

我国财政税收工作还存在税收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

在税收政策中存在着一些偏向性和不公正性,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享受到较高的税收优惠和减免,而其他企业和个人则需要承担更高的税负。

这不仅影响了公平性,也减少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改善税收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特别是减少对某些特定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优惠,加强税收的横向和纵向的公平性,确保税收负担的合理均衡。

我国财政税收工作还存在着税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税收制度主要依靠间接税,尤其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占据了税收收入的主要比例。

这种税收结构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较小,也容易导致一些经济活动存在逃税现象,同时也增加了居民的负担。

深化财政税收改革需要在优化税收结构的基础上,加大直接税的比重,通过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直接税的改革,提高税制的公平性和效益。

我国财政税收工作还存在着地方财政收入不平衡的问题。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财政资源和税收收入的分布不均衡。

一些地方财政收入较低,难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解决地方财政收入不平衡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财政收入较低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均衡性。

财政税收工作在我国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但目前仍存在税收逃漏、税收利益分配不公、税收制度不完善以及地方财政收入不平衡等问题。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作者:李丙勤来源:《今日财富》2023年第32期财政税收是国家主要经济来源,可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为民生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故加大对财政税收的重视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近些年来,在经济改革持续深入的背景下,财政税收工作也愈发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此就需总结分析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改革,从而更好地应对财政税收所面临的机遇或调整,充分发挥财政税收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本文主要就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优化策略,以供参考。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各层面的建设需求也给出了高度的重视,对未来发展方向积极地展开了规划,并出台了相应的计划及政策,以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财务税收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性工程,旨在促使财政税收体制与市场经济需求相符,推动社会的快速发展及进步。

但值得注意的是,受财政税收体制缺乏完善性的影响,财政税收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就需基于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社会建设需求,并落实国家财政税务体制改革政策,为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财政税收体系缺乏完善性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财政税收制度问题也愈发凸显,财政税务制度因缺乏完善性,为企业或个人逃税留下了漏洞,这不仅会加剧经济损失,还会对财政预算或是财政支出造成严重的影响,不利于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展开。

同时,内部财政税收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无法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热情和积极性,未正确认识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性,甚至道德意识较为滞后。

另外,整体税收工作体系也有明显的不足,导致税收工作管理结构混乱,甚至存在人员身兼数职,或是管理岗位空缺的情况。

此外,对于单项财政税收工作的落实,则极易受到两个或是多个管理部门的交叉管理,导致财政税收工作难以顺利、有效地展开。

(二)财政预算体系缺乏合理性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财政预算体系占据核心地位,通过预算可对财政收入展开合理的分配,从而促进财政收入利用价值的提升。

关于如何提高基层税务机关执行力问题的思考

关于如何提高基层税务机关执行力问题的思考

关于如何提高基层税务机关执行力问题的思考引言基层税务机关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和税务管理工作。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基层税务机关的执行力存在一定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从提升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素质、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思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1. 提升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素质基层税务机关的人员是执行税收政策的关键。

要提高执行力,首先要提升人员素质。

具体措施如下:•培训机制: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税务政策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沟通管理技巧培训等,以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人才引进:加强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基层税务机关,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并提供晋升渠道,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加强组织管理一个高效的工作团队需要有良好的组织管理。

以下是加强组织管理的建议:•分工明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工作重叠和责任不清。

•沟通畅通:建立起高效的沟通渠道,包括组织内部沟通和与上级机关的沟通,以促进信息的流通和问题的解决。

•学习分享:注重知识和经验的分享,组织交流会议和座谈会,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合作。

3. 完善工作机制为了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执行力,需要完善工作机制。

以下是一些完善工作机制的方法:•优化流程:对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和改进,缩短办事时间,减少繁琐的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和监管,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持续改进:进行工作评估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行力和效果。

结论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执行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不同角度综合考虑。

本文从提升人员素质、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执行力,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征管机构建设不完善:国内税收征管机构的建设相对薄弱,人员不足,缺乏专
业化管理能力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不高,难以有效监管税收征
收工作。

2.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不健全:国内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容易导致税收漏税现象,同时也缺乏对不同税种征管的细化规定,难以实现全面、准确、公平的税收征收。

3.税收征管风险防控不到位:在征管工作中,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没有有效控制,如税
收征管工作中的失误、疏忽和盲区,以及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漏洞逃避或规避税收征收。

针对国内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加强税收征管机构建设:加大对税收征管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编制,提升税收征
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和准确性。

2.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加强对不同税种的细化管理,确保税收征收的全面、准确、公平。

3.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风险防控,加大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
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同时推行更加智能、精准的
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知和理解,增强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税收偷逃行为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国内税收征管状况的总结和提议,希望能对完善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当前我国财政税收工作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结构存在问题。

我国财政税收结构仍然过于依赖间接税,直接税比重不足,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收入占比过低,缺乏长效可持续性。

二、规范存在缺陷。

税收征管不够严格,造成了逃税、漏税等现象,并且对不同区域的税收征管还存在不同标准的问题。

此外,税法规范以及税收执法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落实存在困难。

对于贫困地区的税收扶持和税收调节的政策落实情况不妥,导致很多地方发展受到限制。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革建议:一、调整税种结构。

重视直接税收入的发展,加强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征收,并加强税制配套配合和协调。

二、税收规范化管理。

增加税收减免优惠程序透明化和公开化,并引入自主申报制度来确保税收征管更规范严格。

完善税收执法制度和“一罚三公开”制度,加快税收诈骗的监管手段和措施。

三、落实税收贫困地区扶持。

在巩固稳定贫困地区的基础上,加强贫困地区税收支持政策的落实,如在原材料、资本、租赁等方面提高税收的减免率。

同时,建立税收扶贫长效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监管和指导。

四、优化税收服务。

在提高税收征管机构的技能和素质的同时,也要增加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以便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纳税人。

建立纳税人服务中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纳税人能够享有质高量多的计算、申报、缴费等的服务。

总的来说,财政税收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和重要保障,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改革和完善,可以有效的促进经济增长,实现财政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工作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具体来说,以下是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建议。

一、问题1.税收征收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税收征收机制尚未实现现代化,在收入征收、税种结构、征管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对税收征收的公平、高效、便民三个原则形成制约。

2.税负过重。

我国企业税负相对较高,对企业经营带来了较大压力。

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税负过重会影响其发展空间,造成竞争劣势。

3.预算资金使用不合理。

财政预算资金存在浪费和滥用现象,不能实现最优的社会效益,影响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建议1.完善税收征收机制。

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税收征收信息化、自动化,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

提高征收质量,建立税收征收的全过程监督机制。

2.降低税负。

国家应采取措施,降低企业税负,减少企业负担。

例如,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改进预算资金使用。

国家应该建立审计和监管机制,加强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力度,规范预算的使用范围和流程,确保运用财政资金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同时要加快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化,提高全民的预算意识,推动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监督。

综上所述,财政税收工作存在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自动化,实现高效征收和科学管理。

对于税负过重问题,建议政府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完善预算管理,建立审计和监管机制,提高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这些都是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有效途径,使得财政税收工作向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更好地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偏远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偏远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偏远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在现代社会中,税收作为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逐渐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议题。

然而,对于偏远地区来说,由于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税收管理往往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探讨偏远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的全面评估在深入探讨偏远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对偏远地区的税收管理进行全面评估。

偏远地区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匮乏:偏远地区往往资源匮乏,产业发展不足,税基薄弱,导致税收收入较低,难以满足地方财政需求。

2.管理水平不足:偏远地区的税收管理机构可能面临人才短缺、技术滞后等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手段。

3.治理难度大:由于偏远地区的交通条件和通讯设施不完善,税收征管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很难实现全面监管。

4.民众意识不足:偏远地区的居民对税收意识和法治观念可能存在欠缺,对税收政策执行不积极配合,导致税收违法行为较为普遍。

二、文章的撰写基于以上评估,我们可以进行文章的撰写。

我们可以从偏远地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发,逐个进行深入分析,以便读者更深入地理解问题的本质。

1. 资源匮乏:偏远地区税收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是资源匮乏。

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偏远地区可能缺乏发展产业的条件,导致税基薄弱,难以实现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提出相应的对策,比如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式,促进偏远地区经济发展,从而拓展税收收入来源。

2. 管理水平不足:管理水平不足也是偏远地区税收管理的难点之一。

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探讨如何加强偏远地区税收管理机构人才培养和技术更新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健全征管体系,增强监管能力。

3. 治理难度大:偏远地区往往交通条件和通讯设施不完善,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税收征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实现全面监管。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财政税收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获取、分配和使用。

在实际工作中,财政税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化改革。

存在税负不均衡的问题。

目前,我国税制结构相对复杂,存在多个税种并行的情况,各种税率相对较高,使得企业和个人税负过重。

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税负较大,难以承受,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应当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率,减轻税负。

存在税收征管不规范的问题。

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些偷税漏税等问题。

一方面,个别企业存在违法行为,通过虚假报关、虚开发票等方式逃避税收。

税务部门存在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违法行为。

应当加强税收的监管和征管,建立健全的征税规范和法律法规,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

存在税收收入缺口较大的问题。

由于税务部门对税收的收取和管理存在不足,导致税收收入的缺口较大。

由于个别行业和企业的税收规避等问题,也使得税收收入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应当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行业和企业的税收监管,确保税收收入的正常获取。

存在税收政策相对落后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税收政策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目前,一些税收政策相对落后,没有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应当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的改革,注重以激励为导向,调整税收激励机制,鼓励创新和发展新兴产业。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提出以下深化改革的建议:一是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率。

通过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减少税种数量,并适时降低税率,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完善征税规范。

加强税收的监管和征管,建立健全的征税规范和法律法规,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能力和监管水平,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行业和企业的税收监管,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税收收入的正常获取,减少税收收入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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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和建议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廉洁的组织体系等六大体系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深化改革。

王军局长讲“不少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笔者结合当前税收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粗浅认识和看法。

一、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面对经济形势、税源状况的急剧变化和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税务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没有围绕市场经济发挥税务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有:(一)征收监控基础缺位一是基础管理缺失。

《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账簿凭证、财务制度和软件报备、发票、银行账号、税控装置、纳税申报等七项基本的征收管理职能。

但实践中,税务机关并未完全依照法定职责去加强管理,许多制度形同虚设。

如有些地方未设定岗位、无人管理,导致出现账簿凭证缺失、虚假,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软件不报备,银行账号掌握不全、报备账号基本不用、大量使用个人账号等问题。

有些地方落实较好、但未完全管住,如发票管理中印制、发售管理较好,但发票使用管理缺位,不开票、虚开票行为泛滥。

二是信息管理缺失。

部分纳税人趋利性强,税法遵从度差,财务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主要掌握的纳税申报信息失真,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社会各部门不同程度掌握着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但信息不共享,导致税务机关内外信息不对称。

纳税人经营方式集团化、跨区域经营趋势加强,税务机关间信息不共享、不反馈,造成税务机关上下信息不对称。

此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大量信息资料缺少管理、整合,容易出现资料不全、信息错误的情况;各系统间的数据不融合、缺整合,出现过分依赖系统信息和未充分全面运用信息两种问题,税务机关在掌握信息与管理运用信息上不对称,执法和服务失去基础和支撑。

(二)管理服务创新越位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征纳和谐,组织税收收入,税务机关纷纷创新方法,有些手段却超越了管理范畴和法律规范,违背依法行政的原则。

如征管体制改革前的纳税评估和目前的税收风险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规范,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程序不规范,执法风险大。

存在着协商谈税以及使用税务检查手段而不履行检查程序、不下处理结论的“二稽查”问题。

既分析又确定、既评估又核查、既约谈又处理、既多税种又跨年度,发现税收违法问题仍允许纳税人申报补税等现象增大了执法风险,削弱了执法刚性。

在座谈中,纳税人强烈呼吁税务机关对税务检查要“归口管理、统筹安排、信息共享”。

二是机制不健全,执法效率低。

为完成当期的税收收入任务,纳税评估或者税收风险管理时常被用作“权宜之计”,解“燃眉之急”,难以保证质量。

往往当期评估补交税款,后期又调账自我消化,看似成果很大,实则浪费人力物力。

实际工作中,税收风险管理人员已经使用过各种税务检查手段后才移送稽查,此时已经打草惊蛇、贻误稽查时机;税务稽查对风险管理案源重视不够、对风险管理发现问题落实不力、对稽查结果反馈不及时,影响了风险管理人员移送案源的积极性。

税收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相争”影响“互动”,形不成执法合力,降低了执法效率。

管理服务创新手段的越位,混淆了以自行申报纳税和征收管理、优化服务为基础的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打击力度不到位一是执法力度不够。

突出表现在没有信息分析基础支撑的全面撒网式检查,缺乏针对性,也难以查深查透,“有问题的查不出来,没问题的跟着吃药”。

从多年稽查结果看,重点税源企业往往涉税问题多、涉税金额大,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却因各种原因和理由可以排除在税务检查范围之外。

二是执法刚性不强。

各地都存在以评代查、以自查代替检查的情况。

对走逃失联企业缺乏有效的检查处理措施,存在长期挂案不结的情况。

对资金困难的违法企业没有依法采取措施硬起手腕强制执行,存在查补税款长期未入库的情况。

对恶意虚开、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不能及时高效查处,存在检查难、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

三是执法震慑力不足。

突出表现在对税收违法行为缺乏综合性惩戒措施,没有起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对违法责任人、特别是走逃失踪的责任人缺少追溯追究措施,没有起到“一时违法,终生受损”的效果;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不够,特别是缺乏大案、要案和有影响力案件的宣传,没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部分企业存在不被检查、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也不会受到严厉惩处的侥幸心理,难以提高税法遵从度,难以建立公平正义的税收秩序,也是对广大守法纳税人的不公平。

二、原因分析以上问题的存在有多方面原因:(一)在思想认识上,有的把优化服务与严格执法割裂开来,没有认识到优化服务的过程就是依法治税的过程,没有树立起“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理念,甚至存在优化服务就要弱化执法力度的片面理解。

有的没有把纳税人作为平等的法律主体对待,总想“管着纳税人、治住纳税人”。

有的仍然存在“任务治税”的理念,特别在税收收入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好时放了人情水,难时收了过头税”,在各种压力面前为增加收入而放弃了依法治税的原则。

(二)在法制建设上,税法体系不完善,缺少税收基本法,程序法与实际征管工作不相适应,实体法的层级不高(大多以条例形式出现,甚至以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依据),各种政策解释文件频繁更新、甚至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缺乏权威性、严肃性。

(三)在机构设置上,税务机关的历次改革初衷是好的,但改到最后部门设置越来越多,既有按税种设置的,又有按纳税人导向和征管功能设置的,还有按监督、考核职责设置的,各部门各自为政,都不想放弃制定解释政策、审批、检查、监督的权力,又都想多出成绩、快出成绩,向下多头重复布置工作,多是立竿见影要效果的任务,少有打基础、管长远的基础布局。

(四)在工作机制上,税收分析、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大企业管理自成体系,信息传递、工作衔接等方面难以形成合力。

考核体系不够严谨、全面,缺乏科学评价标准和目标,难以正确衡量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努力程度和质量。

面对队伍年龄两极分化、职位有限的困境,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五)在工作方式上,税务机关各部门习惯于既制定政策、又执行政策、检查政策的集权管理而不习惯于分权监督,习惯于“条条”下达任务而不习惯于统筹安排工作。

各级领导和干部对信息管税、信息查税、信息技术创新的重视不够、能力不足、运用不当,仍然习惯于手工操作,仍然习惯于向下级要数据、向纳税人要落实情况。

(六)在客观环境上,税源复杂性、流动性、跨区域性趋势明显,税务机关经常陷入“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征管困境。

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多样性、隐蔽性、高技术性特征突出,税务机关的执法手段仍是“小米加步枪”。

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共享,仍存在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监控、资金结算与纳税申报不匹配难以发现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取代“管理”已成为党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执政理念。

治理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西方国家,现已成为全球政府治道变革的普遍趋势。

治理是一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动的过程,强调政府与社会合作、协商,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税收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时,应充分尊重税收工作客观规律、吸收税收实践有益经验、借鉴国际税收先进做法,突出“法治、善治、共治”特征,突出“服务”与“执法”两极,由“管理”转为“治理”,跟进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法治为根本,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是依法治国在税收工作的体现,是建设法治型政府的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税务部门应当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做好文章。

一是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提升单行税种条文的法律层级,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并负责解释;注重提高税收立法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注重维护税法体系的统一和完整,保证税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二是修订、完善税收征管法,将科学、合理、符合实践、具有前瞻性的征管模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平衡配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突出满足规范权力、优化服务要求。

三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按照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各自的“责任田”中深耕细作、履职尽责,不能乱种他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账簿凭证、财务制度和软件、银行账号报备等基础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夯实管理基础,丰富完善数据,搭建范围更广、信息更多、数据质量更高、技术支撑更强的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处理好王军局长提出的三个矛盾,即“法律规范稳定性与税收制度动态性之间的矛盾、法律调整复杂性与税收调节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法律公平统一性与政策需求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在具体实践中要遵循税收征管一般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系统安排,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对有部门特色、区域特色的鼓励摸着石头过河,对涉及全局的改革要在试点、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再推广。

五是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税款。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放活市场主体的同时更应加强和改进监管。

要使依法治税作为灵魂贯穿税收工作始终,手段上要依靠打击违法增收、堵塞漏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

六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

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规范和细化自由裁量权,统一处理处罚标准,统一政策适用,保证税收执法行为公信力。

七是加强监管,加大稽查力度。

通过专业分析提高选案准确率,加强稽查业务培训,拓展稽查手段,创新稽查方法,更新稽查技术,提高稽查执法能力。

严格按法律法规定性、处理,提高处罚力度,增大违法成本。

查处并曝光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体现稽查执法震慑力,发挥稽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以善治为目标,体现公平效率专业治理的最高标准、理想状态是达到“善治”。

遵循“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的税收治理理念,强化、优化纳税服务。

1.突出公平,让税户缴上公平税。

通过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为诚实守信的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素自由流动。

对纳税人的公平还体现在检查对象确定的公平性上,可以借鉴国外实行随机抽查的税收稽查制度,对大型企业实行轮查制度,确立轮查周期或检查频率,对小型企业实行抽查制度,确定人工与计算机相结合、风险推送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抽查办法,体现执法公平。

2.突出效率,让税户缴上便捷税。

效率是更深层次的服务措施。

要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减少流转环节,减少审批手续,减少报送资料,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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