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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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项制度)第一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保证从业人员能够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二项: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的渠道、范围、标准和要求,保证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进口商采购食品,并留存相关凭证。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并留存相关复印件或者复印件。

2.4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

第三项: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条件、方式和期限,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食品储存方式,采取必要的低温、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措施。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外观、气味等,发现变质、过期或者其他不符合储存条件的食品,应当立即清理、销毁,并记录处理情况。

第四项: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的操作规程、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加工安全。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和添加剂,不得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4篇)

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4篇)

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潜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5、安全操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操作的安全规范,提供正确的操作指导和操作流程,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

6、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8、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2)一、项目部安全生产汇报制度1、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汇报制度;2、汇报内容:1、当周的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主要隐患是否解决。

○2、发生工伤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原○因;3、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二级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安检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安检部门报告并汇报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入场时间及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原因等。

二、项目安全大检查制度1、必须坚持项目部、队、车间第旬的大检查制度;2、安全大检查必须由安全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亲自____领导,安检部门要积极的参加及参与,若项目经理因故不能亲自____安全大检查时,可授权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领导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3、每次安全大检查前,安检部要提出时间、内容、目的和要求,查出问题采取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办法认真进行整改重点安全隐患可责令停产整顿或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安检部要随时进行复查,对复查未整改的、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罚款处理。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
环境法的八项基本制度是指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制定的八项基本法律制度。

这些基本制度包括:
1. 环境资源保护制度:包括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保护水、土壤、大气、森林、草原、湿地等环境资源的制度安排。

2.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包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生态系统退化、物种灭绝和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制度安排。

3. 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包括对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治理的制度安排,通过建立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污染。

4. 生态环境修复制度:包括对生态环境破坏后的修复和恢复工作的制度安排,通过采取生态恢复工程、生态补偿等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5. 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安排,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6. 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包括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维护的制度安排,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7. 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建立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环境状况的监测和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8. 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追究责任的制度安排,对环境犯罪和污染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四篇)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四篇)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一、首问责任制度。

凡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股室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事情是否与本人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属自己职权承办的事,要积极承办,一时办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属自己承办的事,要负责联系可承办的股室,给群众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如接待不热情,态度生硬,以失职论处。

二、服务承诺制度。

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提升机关效能和____工作作风以及信誉程度的有效形式。

我局负有执法职能,同时更多的是服务性质。

特别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a、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抓好市场成品粮油销售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对粮食收购市场进行监管,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收购农民粮食,搞好销售,维护全县粮食流通正常秩序,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c、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d、搞好社会粮食统计,为各级政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e、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保证质量,服务优良,按时完成任务。

三、限时办结制度。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____决定,所交办的事项要坚决执行,按时办理,不推不拖,圆满完成。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交书面申请和资金、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质量检验等证明材料后,我局在受理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作出许可决定并予公示。

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____合格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结时限,杜绝刁难现象的发生,更不许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有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全局“四股一室”都有各自的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尽职尽责,务实高效,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以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

其中,“八项基本制度”是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制度:
1. 组织制度:建立健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编制和人员配备等组织制度,确保机关内部的工作协调和高效运转。

2. 决策制度:建立科学决策的制度,包括制定决策程序、明确决策权限、建立决策评估机制等,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3. 考核制度:建立全面、公平、有效的考核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激励机关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

4. 培训制度: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5. 协作制度:建立协调、沟通、合作的机制,促进机关内部和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相互支持,加强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6. 法规制度:建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制度,包括建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法规咨询和监督制度等,确保机关工作合法合规。

7. 制度执行制度:建立规范的制度执行机制,包括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和建立追责机制,确保制度的切实执行。

8. 创新制度:建立支持机关工作创新的制度,包括建立激励创新的机制、鼓励试错的制度等,推动机关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八项基本制度

八项基本制度

八项基本制度:首次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交底会议制度,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例会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监控制度;施工安全检查制度;施工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施工安全隐患的要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受损和管理的失误。

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行为之一,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识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未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

4、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的其他行为。

监理工程师违反规定:监理工程师未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责令停止执业3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5年内不予以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以注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单独编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方案,其审批程序与一般监理规范相同,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技术负责人审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是根据监理规划,由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是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两方面。

国务院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审查施工方案的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资料;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法规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审定签暑意见;对法规规定需专家论证的审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应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专家论证审查修改完善后再进行签暑手续。

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内容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内容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八项制度12、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八大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百制度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度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事故度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7、安全生问产事故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内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答共和回国安全答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食品安全八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印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认真总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日常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在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附件:1.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2.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3.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4.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5.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6.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7.食品广告监管制度8.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4、安全生产八项权利五项义务都是什么八项权利:1、知情权;百2、建议权;3、批评权;4、检举、控告权;5、拒绝权;6、紧急避险权;7、依法向本单度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以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公司八项管理制度

公司八项管理制度

公司八项管理制度第一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是公司最宝贵的资产。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评估、晋升以及离职等流程。

制度中应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负责人,确保人才的有效管理和合理流动。

第二项: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营的核心,涉及到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该制度应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财务决策的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的监控机制,保证公司财务的透明和健康。

第三项: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市场营销是公司获取利润的直接途径。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应包含市场调研、产品定价、促销策略、销售渠道建设等内容,确保市场活动有序进行,最大化市场效益。

第四项:生产和服务管理制度生产和服务是公司的基本职能。

该制度应规定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质量的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的标准,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五项:技术研发管理制度技术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技术研发管理制度应涵盖研发项目的立项、进度控制、成果转化等环节,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第六项:采购与物流管理制度采购与物流直接关系到成本控制和供应链的稳定性。

该制度应明确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物料验收以及库存控制等要求,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第七项:信息管理制度信息是决策的基础。

信息管理制度应包括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保密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支持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八项:环境和安全管理制度企业的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环境和安全管理制度应涉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减少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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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现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

效能建设重点要建立以下八项基本制度:
1、首问责任制。

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

如有群众上门办事,要热情接待。

否则以失职论处。

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

2、服务承诺制。

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检验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的有效形式。

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实行社会服务承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在健全承诺内容上要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重点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充完善服务承诺内容。

在制定承诺标准上要实际、实在、实用。

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实行量化管理。

在落实承诺责任上要重点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限时办理制。

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各部门在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文件,必须在四天内(节假日扣除)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度尽快回复,凡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凡法律法规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审批时限,并公布于众,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机关应予补办手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协办部门必须在二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4、岗位目标责任制。

各股队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加强跟踪考核,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科室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要加强内部跟踪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5、政务公示制。

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职责身份公示,主要公示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二是办公制度公示,科室分布、办事流程图、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三是实行人员去向公示(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说明;四是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外出执行收费(罚款)业务时,要主动向收费(罚款)对象出示收费证、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和执行人身份职责。

不出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

五是公开单位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6、否定报备制。

经办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必须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

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要向办事群众耐心解释。

否定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予以办理的;(2)属于保密事项不能公开的;(3)须附送的证件资料或办理手续不完整的;(4)不符合办事程序或违反操作规程的;(5)超期或不到办理时间的;(6)其他不能办理的事项。

7、实行效能考评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干部考核管理的办法,推行量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在机关全面推行效能建设的同时,选择一批与我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关注的机关单位和岗位作为考评的重点,采取组织验收和社会各界评议相结合的形式,以群众评议为主要标准,对效能建设情况及成效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开公布。

8、失职追究制。

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梗阻”行为,以及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轻微者,给予告诫或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各级机关负责人不认真组织开展效能建设,致使本单位出现严重效能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部门特点对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和充实,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的内容一定要涵盖,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中的考勤制度可单列执行也可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挂牌上岗制度可单列执行也可纳入政务公示制度的内容。

三、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不得图形式、走过场。

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

日前,陕西省公安厅厅机关的行政效能工作按照陕西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属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普遍推行了民警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警务公开制;公安厅厅纪委、监察室也在案件审理室设立了厅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了厅机关过错追究制和行政效能考核制。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监察厅的要求,加强厅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又推出如下新举措。

(一)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在岗时,对来访群众提出的询问或咨询,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都必须履行按规定提供解答服务或引导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二)服务承诺制: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坚决执行公安部便民利民30条措施和省厅25条措施,开展适应各自业务特点、形式多样、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活动,并履行自己的诺言。

(三)限时办结制: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履行的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对有条件在法定时限内更快办结的事件,由各单位作出更短的时效规定,并坚决贯彻执行。

(四)警务公开制:在履行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单位及内设机构内,按照职责权限,公开办事的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受理条件、办结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纪律、投诉方式等,以方便群众办事。

(五)岗位责任制:各单位都要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三定”方案,逐级、逐人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明确权限、明确工作办事程序。

新举措的推行,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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