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1933
【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顺利进行,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的所有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选举产生的、以落实民主管理、促进教育教学改进、推动集体主义精神的组织和活动。
第四条代表大会是教职工集体行使民主权利、监督管理机关和个人责任、协商制定和修改有关政策、规章、计划和方案的机构。
第五条代表大会面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六条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两年,每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数不低于总数的1/3。
第七条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园长主持。
第八条代表大会对教育教学事业和教职工管理工作执行监督。
第九条代表大会对园务和园办有关事项的讨论、决策和提出建议。
第十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的基本原则,按照事先排定的计票结果候选人依照得票多少顺序产生代表。
第二章代表大会产生第十一条代表大会产生程序包括提名、推荐、选举等环节。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代表每届的人选来源有以下方式:(一)各部门推荐产生代表人选;(二)自荐成为候选人,并获得推荐支持的。
(三)个人积极产生代表人选。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过程中,要有书面提名材料、个人申报材料,满足产生代表资格。
议题先进行提名讲话,再进行讨论选举。
第十四条代表产生选举主要按照思想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群众基础等五个方面综合评定,成为代表的。
第十五条代表产生选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落实实名投票和计票、产生代表等程序。
第十六条代表产生选举结果,将在代表大会产生名单、通知。
第十七条代表大会未出现由于产生差额较大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产生代表的时候,由职代会负责策划产生代表。
第三章代表大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二)监督管理机关和个人的工作执行情况,提出适当建议和批评;(三)对园务、园办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决策;(四)推动集体主义精神,促进教育教学事业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在幼儿园内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权益,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本文将从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选举、权力与职责、运作机制以及推进实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和选举(一)组成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的利益。
1. 教职工代表的数量应当合理,保证各个岗位和职务的教职工都能够得到充分代表。
2.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要注重代表性,保证代表的选择公开透明、平等公正。
3. 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业务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代表教职工权益的职责。
(二)选举1.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应当以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为基础。
2. 幼儿园可以组织民主推荐或者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教职工代表的选举。
3.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应当尽量减少干扰和干预,避免利益集团的形成。
4. 选举结果应当公示,并授予选举人权利监督的职责。
5. 教职工代表的任期应当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需要连任的应当有连任的机会。
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与职责(一)权力1.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利对幼儿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如教学改革、人事调整、财务审批等。
2.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利监督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包括幼儿园的管理、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
3. 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利对幼儿园管理者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和建议,提出问责要求。
(二)职责1. 代表教职工的权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教职工能够享受应有的福利和待遇。
2. 参与幼儿园的决策和管理工作,出台和修改幼儿园的各项政策、制度和规章制度。
3. 监督幼儿园的工作,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
4.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和进步。
三、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机制(一)频率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保证代表大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一般来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总则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在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二、教代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议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方案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教职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等。
3.审议幼儿园的重要事项,如教职工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调整等。
4.监督幼儿园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5.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教代会的代表1.教代会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心幼儿园的发展,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
2.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任期年限]。
3.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
4.代表应认真履行职责,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
四、教代会的组织制度1.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会议次数]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2.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幼儿园工会负责,包括征集提案、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等。
3.教代会的决议应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决议对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幼儿园应认真贯彻执行。
五、教代会的工作机构1.幼儿园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2.工会应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保障教代会的顺利召开。
3.工会应督促幼儿园落实教代会的决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1.本制度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教代会。
3.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通过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促进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推动幼儿园的和谐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4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落实民主管理的原则,加强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听取和审议园务报告、经费预算和财务报表;(二)决定和监督学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三)选举和罢免学校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四)制定或修改有关学校管理、工资福利和权益保障的规章制度;(五)协助学校解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纠纷。
第三章选举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为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九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主任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工作报告由代表大会委员会主任作出。
第十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应该公开、公正、公平。
(一)选举代表的方式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二)直接选举是指教职工直接选举代表,选举办法由学校制定并公告。
(三)间接选举是指教职工通过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办法由学校制定并公告。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如下:(一)成立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选举组织准备工作;(二)开展代表候选人提名工作,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三)根据候选人资格条件,举行候选人公示;(四)开展候选人宣传活动,让教职工充分了解候选人;(五)确定选举日程和选举方式;(六)进行投票,并计票;(七)产生当选代表并公布结果;(八)代表大会委员会组织新一届代表的换届工作。
2023年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

2023年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度序言幼儿园是孩子们教育成长的最初阶段,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促进园内的民主管理,建立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活动,确保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大会参与和表达,促进教职工对幼儿园管理参与和决策的能力。
一、大会组成与选举1.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园教职工自行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会议机构,代表的产生应公开、公正、公平。
2. 代表大会由园长主持,园务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工作。
3. 代表的选举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比例选举:代表人数与各部门教职工人数成比例,确保各个部门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代表。
(2) 职能教职工的代表:既包括教师代表,也包括其他职员代表,以保证各类教职工的利益得到代表。
(3) 正式员工的代表:只有正式员工才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也是对教职工稳定性和专业素质的一种基本保障。
4. 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代表可以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大会职责与权力1. 代表大会是园内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责和权力包括:(1) 讨论园内重要事务并决策:代表大会应讨论和决定有关幼儿园的重大事务,如教职工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课程设置的调整,园务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等。
(2) 代表教职工行使权益:代表大会应代表教职工提出正当诉求和建议,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监督园务委员会和园长的工作:代表大会有权对园务委员会和园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与建议。
2. 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经过多数代表的通过,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代表性。
三、大会议程与活动1. 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园务委员会有权提前6周向代表大会提出议程,代表大会也有权提出议程和建议。
2. 代表大会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园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园务委员会应向代表大会报告园内的工作情况,包括各项改革举措、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等。
(2) 重要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代表大会应就园内的重要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通过办法、制度、政策等方式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条为了发挥幼儿园教职工在管理事务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园务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完善教职工的民主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园务工作的民主管理机构,代表大会协助园长管理园务,监督工作,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和审查幼儿园的工作报告,规划和拟订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协助监督园务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园务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由教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超过幼儿园职工总数的5%,每届任期三年。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工作,决定代表大会的具体工作安排,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协助主席团处理代表大会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代表大会的会议形式分为例行会议和特别会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会根据需要召开。
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代表全体出席,听取园务工作的报告,审议重大事项,决定园务工作的发展方向。
第七条代表大会会议需要出席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
第九条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需要主席团签署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条代表大会成员在会议期间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对园务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提交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代表大会成员要求园务工作的通知和材料应提前一周送达。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成员在会议期间要维护代表大会的形象,严格遵守会议规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缺席。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成员要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关心园务工作,代表教职工团结一致,积极建言献策,为园务工作的开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十四条代表大会设立巡视组,对园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代表大会,促进园务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代表大会各项活动费用由幼儿园负担。
第十六条代表大会实行闭会制度,不得对外公开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代表大会的成员有违反教育法规、幼儿园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警告、责令改正、罢免代表资格等处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幼儿园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幼儿园所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和管理,是规范和指导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集体权益的保障和维护机构,是教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全体代表的集会。
第四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全心全意为孩子服务,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幼儿园全部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办法:每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教职工代表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形式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个人要具有质朴真挚、为人谦和友善的品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充分代表本单位教职工群体的意愿和利益。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连选连任。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其任期内必须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教师的发展,维护教师的权益。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听取基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讨论和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监督和管理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实施。
(三)代表教职工群体向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
(四)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合作。
(五)发扬民主精神,倡导教师之间的友爱、互助和奉献精神。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民主决策,服从大局,维护团结。
第四章人员安排第十三条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及常务理事会,聘请幼儿园相关管理人员担任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由代表自行推举产生。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有以下职责:(一)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最新)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最新)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师们共同参与管理事务、协商共识的一种组织形式,旨在通过代表大会的形式,实现幼儿园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得到全体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确保其有效实施。
一、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1. 代表大会是幼儿园内部的民主政治组织,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形式。
2. 代表大会的任务是: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审议决策,推动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1. 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代表大会由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固定任期,代表名额应当符合幼儿园教职工总人数的一定比例。
2. 代表大会的程序: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召集人组织召开。
会议议程由会议召集人提出,根据教职工的建议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应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工。
三、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限1. 代表大会有权要求任何管理人员作出报告,并就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或决策。
2. 代表大会有权决定、修改幼儿园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并对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等进行审议和决策。
四、代表大会的工作原则1. 民主平等原则: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发表自己的观点,听取他人的意见,秉持民主原则进行讨论和决策。
2. 协商一致原则:代表大会应当尊重多数意见,积极寻求共识,在谈判中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3. 公开透明原则:代表大会的会议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会议的文件及决议应当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确保代表大会的工作公正公开。
五、代表大会的管理机构1. 代表大会设立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召集、议案汇编、文件管理等。
2. 代表大会办公室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协助代表大会召集人履行职责,确保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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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幼儿园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园长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
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
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1、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2、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3、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4、提案落实。
工会要督促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
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
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城关学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
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保教保育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园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4、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