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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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经典版)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经典版)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1.为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风险,制定本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2.本制度旨在规范原材料的进场检验程序和标准,确保原材料符合公司质量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

2.所有涉及原材料进场检验的部门和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术语定义1.原材料:指用于产品生产的各类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

2.进场检验:指对原材料在到达生产场地之前的检验,以确定其质量是否符合公司标准。

3.检验员:负责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的专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

第二章进场检验准备第四条进场检验计划1.在原材料到达之前,应制定进场检验计划,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方法、标准等。

2.进场检验计划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检验设备和工具1.检验员应当配备适当的检验设备和工具,以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

第三章进场检验程序第六条原材料接收1.原材料到达时,应进行接收记录,包括原材料名称、供应商、批号、数量等信息。

2.原材料接收记录应立即上报给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检验安排。

第七条抽样与标识1.根据进场检验计划,检验员应当进行抽样,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抽样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方法,确保样品的采集、处理、标识等过程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检验项目1.进场检验项目应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包括外观检查、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微生物检验等。

2.检验项目和标准应当明确记录在检验计划中,检验员应按照计划进行检验。

第九条检验结果评定1.根据检验项目和标准,检验员应对样品的检验结果进行评定,判断原材料是否合格。

2.合格的原材料应按照规定存放,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当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四章进场检验标准第十条检验标准的制定1.公司应制定原材料的进场检验标准,包括外观标准、化学成分标准、物理性质标准、微生物标准等。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材料进场时进行检验,并合理储存,以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适用于所有涉及材料进场和储存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 进场检验:指材料到达工地时,进行外观和品质检验。

2. 储存管理:指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分类、储存、保管和管理的过程。

三、材料进场检验1. 材料到达工地后,由指定的检验人员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2. 根据材料的规格和要求,参照相关标准进行品质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尺寸、检查颜色、强度等。

3. 对于合格的材料,进行登记并安排妥善储存。

对不合格的材料,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回。

四、材料储存管理1. 材料应妥善分类和标识,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区存放,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

2. 材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或储存区域,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3. 材料的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理,并建立材料清单和库存台账,做到随进随用、按需取出。

4. 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材料,应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并设立专门存放区域。

5. 材料的保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材料的特性和储存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五、其它事项1. 工地现场应设立相应的进场材料检验区和储存区,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储存设施。

2. 不同类型的材料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检验和管理,确保操作专业化和规范化。

3. 定期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保证储存的材料符合使用要求。

4. 对于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需要,本制度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和培训。

制定单位:制定日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规范材料进场检验和储存管理流程,提高材料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材料的进场检验和储存管理。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一、引言原材料是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基础,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和企业声誉的重要环节。

为了建立有效的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基本要求、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基本要求 1. 合法合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没有任何侵权行为,确保从合法合规的渠道采购原材料。

2. 供应商选择: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信誉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合格的原材料。

3. 样品保留:根据采购合同和相关规定,保留每批原材料的样品,以备后续可能的问题调查和处理。

4. 来料批次追溯:对每批原材料按照批号进行追溯,确保从供应商到企业内部的每个环节都能追溯到原材料的来源和流向。

5. 信息记录: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包括进货日期、供应商信息、批次信息、检验项目和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流程 1. 采购需求确认:根据生产计划和产品质量要求,确认采购原材料的种类、数量和质量标准。

2. 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企业信誉、质量管理体系、供货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评估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企业的供应商名录。

3. 采购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原材料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等具体要求。

4. 原材料进场检验:原材料到达企业后,进行进场检验。

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和产品质量标准,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检测、化学成分分析等必要的检验项目。

5. 检验结果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判断原材料是否合格。

如果不合格,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6. 合格原材料入库:对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标识和分类入库,确保原材料的有效管理。

7. 样品保留:对每批原材料都进行样品保留,保存一定数量的样品,以备后续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8. 进货记录和报告:建立完整的进货记录和报告,包括进货日期、供应商信息、批次信息、检验项目和结果等,便于日后查询和分析。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首先,制定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达到生产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通过对原材料的检验,可以减少次品率和返工率,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生产效率,降低不良品的发生概率。

此外,制度的制定还能保证企业在合理时间内获取到合格的原材料,避免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延误和损失。

另外,制度的实施可以为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供应链,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进场检验的流程和标准。

具体而言,流程包括采样、检验、登记、处理及评估等环节。

采样要求采自原材料的不同批次和地点,要保证取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检验要按照一定的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例如外观检验、化学成分检验、物理性能检验、微生物检验等,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

登记要将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原材料的名称、批次、供应商、检验项目及结果等信息,为后续的追溯提供依据。

处理要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合理的决策,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要进行退货处理或者修复处理。

评估要根据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商的表现,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考核。

再次,制度的实施要点是要建立一个配套的检验设施和设备,保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检验团队,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检验技能。

此外,还要制定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产品质量。

最后,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降低原材料的不合格率,减少次品率和返工率,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生产效率。

二是可以减少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引发的延误和损失。

三是可以为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供应链,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四是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制定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检验流程和标准,并配备专业的检验设备和团队,可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原材料子进场检验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料子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部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子进场的控制。

三、部门职责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供应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料子预算,以及供应重要料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料子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4、料子员负责对进场料子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

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

将合格料子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料子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1、原材料子质量保证措施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子的掌控,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全部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料子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料子必需“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需经复验合格。

最终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料子,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料子,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料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料子,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料子等不得使用。

当料子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略使用。

1)料子采购程序流程如下:2)原材料子检验程序—料子检验流程3)相关人员职责A、项目试验员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料子员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

布置物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全部物资于进场后都必需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进厂的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厂的原材料的检验和管理。

二、责任和权限1. 检验部门责任检验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原材料的检验程序和标准。

2. 采购部门责任采购部门负责确定原材料的规格和质量标准,并协调与供应商进行确认。

3. 生产部门责任生产部门负责接收和储存原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

4. 质量部门责任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核原材料的检验过程,并记录检验结果。

三、流程和方法1. 原材料接收1.采购部门接收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并检查外观和包装是否完好。

2.采购部门记录原材料的批号、生产日期和供应商等信息。

2. 原材料检验1.检验部门根据原材料的规格和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原材料经过外观检验、重量检验、尺寸检验等项目的检测。

3.检验部门记录检验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做出处理:退货或调整供应商。

3. 原材料储存1.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由生产部门接收并储存。

2.生产部门储存原材料时,要确保储存区域整洁、干燥,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

4. 检验记录1.质量部门对每次原材料检验结果进行记录。

2.记录内容包括:批号、生产日期、供应商、检验项目和结果等。

3.检验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

四、培训和评估1. 培训要求1.检验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原材料检验的培训,包括检验标准、方法和技巧等。

2.质量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检验技能。

2. 评估要求1.质量部门负责对原材料检验的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2.评估包括原材料的合格率、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

五、问题处理1. 不合格原材料的处理1.不合格原材料由质量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可以退货或调整供应商。

2.质量部门应记录原材料的不合格情况和处理结果。

2. 检验程序和标准的调整1.当发现检验程序和标准有不足之处时,检验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和改进。

工程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工程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工程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原材料进场的报验程序和质量要求,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供应商。

二、责任主体
1. 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和报验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对进场原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3.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规范的材料和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三、报验程序
1. 材料进场前,供应商应向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 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时,应对材料的外观、规格、数量等进行初步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3. 对于需要复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监理单位。

4. 监理单位根据报验资料和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材料使用。

四、质量要求
1. 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2. 对于关键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执行,确保质量可靠。

3. 对于不合格材料,必须立即退场,并追溯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记录与报告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材料进场报验记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 监理单位应定期汇总材料报验情况,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六、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经典版)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经典版)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1.引言原材料是产品制造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为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公司的质量要求,制定本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旨在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合规性和可追溯性,为公司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场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化学品、包装材料等。

3.定义□原材料:指供应商提供的用于生产或制造产品的物质或物品。

□进场检验:指对原材料在进入公司仓库或生产环境前的质量检验。

□检验员:负责进行进场检验的专职或兼职员工。

□不合格原材料:指未达到公司规定质量标准的原材料。

4.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降低质量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客户满意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进场检验的重要性进场检验对公司的运营和产品质量至关重要,它有助于:□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防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过程。

□降低产品质量问题和召回风险。

□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保障公司声誉和客户信任。

6.进场检验标准与规范6.1标准制定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微生物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6.2参考规范检验员应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供应商规格等相关规范,以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7.进场检验程序7.1接收原材料原材料送达时,接收人员应核对送货单与实际送货情况,确认收货数量与质量信息。

7.2样品采集从每批原材料中采集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7.3检验方法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和质量标准,选择适当的检验方法和设备。

7.4检验过程检验员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和观察情况。

7.5判定与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原材料是否合格,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中。

8.检验报告与记录8.1检验报告制作检验报告,包括原材料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

8.2记录保存将检验报告和相关记录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阅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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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客运专线桥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主要引用标准2.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2.2《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2.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GB/T1346-20012.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 2.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2.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7《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2.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2.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2.1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2.11《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2.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GB/T8077-20002.1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GB/T228-20022.14《金属材料弯曲试验》GB/T232-19992.15《铁路砼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3054-20022.16《铁路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TB/T2922.1~4-1998 2.17《铁路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20022.1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7 2.19《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2.2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扎带肋钢筋》GB1499.2-20072.2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扎光圆钢筋》GB1499.1-20082.22《碳素结构钢》GB700-20062.2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2.24《合金结构钢》GB/T3077-19992.25《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2.26 《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7]56号其他未列规范标准参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执行。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武客运专线许昌制梁场生产箱梁所需的水泥、砂石料、钢筋、钢绞线、掺合料(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外加剂、灌浆料及锚具夹具等原材料检验。

4 术语和定义4.1钢筋:包括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等;4.2引用2.1~2.26中的术语和定义。

5 职责5.1 物资部负责水泥、砂石料、钢筋、钢绞线、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减水剂、锚夹具、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进料后,及时填写报检单送至试验室。

5.2 试验室根据物资部的报检单,及时进行取样,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不能进行检验和试验的应委外送检,并将检验和试验结果归档、保存。

6 程序6.1 概述6.1.1 物资部依据工程部提供的有关资料,编制用料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部进行采购和供应。

6.1.2 物资部在进料过程中应向供应商索取材料的有关材质证明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

进料后,应立即填写材料报检单通知试验室进行检验和试验。

6.1.3 试验室接到物资部的报检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对材料进行取样,最晚不得超过一天的时间。

6.2 原材料检验指标、检验标准及取样要求6.2.1 水泥6.2.1.1 水泥进场应附有产品合格检验单,并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6.2.1.2 在新选货源的水泥应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烧失量含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比表面积,C3A含量,混合材掺量等项目进行全面检验。

一般情况下,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 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水泥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均匀后称不少于12kg),对水泥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等项目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当一批进场水泥,散装不足500t时,也应按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

6.2.1.3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不同编号的水泥,应分别储存,储存库要求干燥通风,防潮湿。

水泥使用应本着先进库,先使用的原则。

6.2.1.4 检验方法及标准:《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17671-19996.2.1.5 所用主要设备:压力机、水泥负压筛、勃氏透气比表面积测定仪、凝结时间测定仪、电动抗折试验机、沸煮箱。

6.2.1.6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普通硅酸盐水泥技术要求P.O42.5水泥的各龄期强度值6.2.1.7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并填写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或更换。

6.2.2 细骨料6.2.2.1 对于新选原材料产地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对筛分、吸水率、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Cl-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2.2 首次进厂的细骨料,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细骨料,应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6.2.2.3 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不得使用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6.2.2.4 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细骨料400m3(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

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总量不少于25kg。

对于所取的试样,先风干或烘干(105±5℃)后,可以采用四分法将其缩分至材料质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须的质量为止。

日常检验项目为筛分、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石粉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等。

6.2.2.5 检验方法及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6.2.2.6所用主要设备:砂石标准筛,鼓风干燥箱,电子天平,摇筛机。

6.2.2.7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主要指标6.2.2.8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或更换。

6.2.3 粗骨料6.2.3.1选用的骨料应在试生产前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不得使用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和膨胀率大于0.20%的碱-硅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当所采用骨料的碱-硅酸盐反应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中的总碱含量不应超过3kg/m3,并应按《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掺和料和复合外加剂抑制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评价。

6.2.3.2 对于新选原料产地、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应对颗粒级配、岩石抗压强度、吸水率、紧密空隙率、压碎指标、坚固性、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碱活性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3.3 首次进厂粗骨料时,应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进场粗骨料,经试验室复检,按规定提交复验报告单,确认检验符合有关要求后,方可使用。

6.2.3.4连续供应同厂家、同规格的粗骨料400m3(或600t)为一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时按一批进行验收。

在料堆上取样,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试验样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试样,总量不少于120kg。

对于所取的试样,先风干或烘干(105±5℃)后,可以采用四分法将其缩分至材料质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须的质量为止。

日常检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6.2.3.5 检验方法及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6.2.3.6 所用仪器设备:万能材料试验机、石子标准筛、台称、电子天平、振筛机。

6.2.3.7 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主要指标6.2.3.7 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或更换。

6.2.4 外加剂6.2.4.1 混凝土外加剂采用应经铁道部鉴定过的复合型外加剂,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6.2.4.2 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6个月者,应对匀质性指标、减水率、坍落度保留值、常压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抗冻性、Cl-渗透电量、对钢筋的锈蚀作用、碱-硅酸反应抑制效能、收缩率比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2.4.3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批不大于5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混凝土外加剂为一检验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进行验收。

在三个以上不同点采取等量的外加剂。

取样总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减水剂量。

日常检验项目为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抗压强度比。

6.2.4.4检验方法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6.2.4.5所用设备:压力试验机、台秤、电子天平、含气量测定仪等。

6.2.4.6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下表规定高效减水剂指标6.2.4.7结果处理:及时填写试验报告通知物资部材料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不合格,物资部及时退货和更换。

6.2.5 粉煤灰6.2.5.1 对于新选货源、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达6个月者,应对细度、烧失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量、碱含量、Cl-含量、活性指数等项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次进货时,检查供应商出厂检验报告。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产品每120t检验一次,不足120t按一验收批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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