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考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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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主观题重点考点

公司法主观题重点考点

公司法重点考点1.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纵向否认)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何一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横向否认)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2.债权出资:债权可以评估作价,可依法进行转让,符合非货币出资的条件。

债券出资本质上是债权让与。

受让人取得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例如抵押权,不因该抵押权未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而受到影响。

金钱债权转让,不得对抗第三人。

非金钱债权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出资期限:《公司法》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4.股东失权:《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

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针对未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董事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失权的决议,并不是只能或者必须做出失权的决议。

)5.公司决议的效力:判断顺序:决议效力的类型:(1)不成立(程序根本缺陷)《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法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一系列事情的法律规定。

就好比是公司从“出生”到“死亡”都要遵循的一套规则手册。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很多时候商业活动、企业管理等都离不开公司法的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如同大厦的重要支柱,撑起了商业法律关系这片大屋顶。

③前置知识:得先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点了解,像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债权债务,毕竟公司也是一种法人,里面涉及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太多了。

比如想开个小公司,怎么注册,股东们的权利义务怎么分,或者在大公司工作遇到内部股权纠纷等都得靠公司法来定规则。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法学体系里是商法的重要部分,就像星星座里的一颗很亮的星,与合同法、破产法等其他商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里的法人制度紧密相连,毕竟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法人。

与证券法也有关系,公司要融资上市等就得遵循证券法,而证券法又和公司法里的资本制度、股东权益等有交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一定难度。

因为里面涉及很多复杂的制度,像公司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限规范就很容易混淆。

- 关键点:我觉得理解公司的独立人格这一点很关键,还有资本制度这大块内容。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重点考查内容,分值占比不小。

- 考查方式:有选择、案例分析等。

选择题可能考查个小知识点,像某个情况下股东的表决权怎么算。

案例分析往往会给出一个复杂的公司纠纷场景,让分析各方的权利义务,谁该承担什么责任。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的概念:简单说公司就是一群人(股东)为了赚钱之类的目的凑到一起,根据法律规定组建起来的一个组织。

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就像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超级团队。

- 股东的概念:股东就是往公司里投钱拿股份的人,股东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呢。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考点总结

公司法考点总结公司法可是咱们法学专业的一个超重要的板块呢,下面就来唠唠公司法的考点。

一、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的条件那可不能马虎。

比如说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人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就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上限,一般是五十个以下。

这就好比一个小团队,人数不能太多,不然管理起来就乱套啦。

而股份有限公司呢,发起人的人数是二到二百人。

这就像是一个大团体,得有一定规模的人来牵头。

注册资本这块也有很多讲究。

以前注册资本是实缴制,现在很多情况下都改成认缴制啦。

这就像是你跟别人说,我以后会给这么多钱来做这个公司,先不用一下子就把钱都拿出来,给创业的小伙伴们减轻了不少压力呢。

不过呢,你可不能瞎承诺,要是到时候不能履行出资义务,那可是要承担责任的哦。

二、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那可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就像一个家庭的大家长会议一样,公司里的大事,像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这些大事,都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说了算。

董事会就像是公司的大脑,负责执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还能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董事们得精明能干,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

而且董事的任期也有规定,每届任期不能超过三年,不过可以连选连任哦。

监事会呢,那就是公司的监督小卫士啦。

他们得盯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看看他们有没有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要是发现有什么猫腻,就得及时站出来。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可不少呢。

分红权,这是股东们最关心的啦,谁不想自己投的钱能有回报呀。

表决权也很重要,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持股比例来行使表决权,这就决定了公司大事的走向呢。

股东的义务也得好好履行。

出资义务咱们前面提到了,这是最基本的。

还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要是有股东老是为了自己的小算盘,不顾公司的整体利益,那可不行。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得规范。

每年都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这就像是公司的健康体检报告一样,能让股东、债权人等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司法重要基础知识点一、公司的定义与特点:公司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同享有收益,并由股东选举管理层进行经营管理的法人组织。

公司的主要特点包括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地位、股权转让和持续存在等。

二、公司类型和设立程序:根据公司的性质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Corporation)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在很多国家都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适合大规模经营和融资需求。

公司的设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公司名称、筹备工作、编制公司章程、出资认缴、设立登记、公示和颁发营业执照等。

三、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的股权与股东权益:股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对公司决策、分配利润以及资产分配的权力。

股东权益是指股东作为公司的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包括股权投资增值和分红收益等。

五、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管理:公司的运营包括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并需要进行财务管理来确保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良好。

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制度、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工作,以便及时监控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做出决策。

六、公司法律责任与合规要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准则,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公司法律责任也需要公司承担,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法律追究和法律诉讼等风险。

以上是公司法的一些重要基础知识点,对于了解公司法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来说,掌握这些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公司法考点整理

公司法考点整理

1、公司的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2、公司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3、公司法修改后,实收资本不在营业执照上注明4、公司章程的制定:1)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普通有限和一人有限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国资委批准;或者国资委直接制定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需要创立大会批准吗?不用。

根据《公司法》如是募集设立,还要创立大会批准5、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6、不具备法人人格的组织: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银行、保险的分支)乡镇、街道、村办企业7、对外投资或者担保,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章程决定8、为实控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相关人回避(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也要回避)9,由股东会决议,由出席的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11、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2、股东会、董事会,内容违法,无效13、两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或者程序违法、违公司章程的,可撤销如何撤销:决议之日起,60日,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应对:对此股东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可以答应也可不答应。

14、有限公司股东人数:1-50人【包括法人】15、不能用作出资的: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16、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依据此行使股东权利17、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只能查阅、不能复制:会计账簿,书面申请18、股份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只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公司债券存根。

(不能查会计账簿)19、股东分红权: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比例20、公司增资:股东有权按照实缴比例优先认缴,除非,另有约定21、股东表决权:有限公司有规定按规定,否则按照出资比例。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种事儿的法律,像公司咋设立、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咋相处、公司要是不干了咋处理等。

比如说你和朋友想开个公司,那在这个过程中,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就得看公司法规定。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可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公司是现代经济里常见的组织形式,大量的经济活动都和公司有关,考法考要是公司法搞不懂,那很多和商业有关的法律题就容易出错。

③前置知识:得有点民法基础,毕竟公司主要由股东组成,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划分有点像民法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得知道一些合同的基本知识,因为公司建立和运营过程中有不少合同关系。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只要和公司打交道就可能用得上,比如你要和某公司签合同,你大致能知道这公司有没有违法违规的不对劲情况,要是自己创业,更是得按公司法规定的步骤来,不然容易出大篓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法里是核心内容,和证券法啊、破产法啊,都有点关联,就像一个大树的主干,其他的那些法律法规像是枝干。

②关联知识:和企业法有些像,但又比企业法更细致地规范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和税法也有关系,公司运营过程中要纳税,这个纳税的主体、纳税的比例等有些情况也要考虑公司法律规定。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还挺有难度的,因为有好多规定,而且很细致,像不同类型公司的设立条件就容易搞混。

- 关键点:股东的权利义务永远是重点,还有公司治理结构那一块,懂事会、股东会啥的职能容易混淆。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必考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从选择题到案例分析题都可能出现。

- 考查方式:可能直接考法条规定,也可能给个实际的案例,让你判断其中哪些行为符合公司法哪些不符合。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啥叫法人呢?就好比公司在法律眼里是一个“人”,能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比如说腾讯公司,它就是一个法人,能像一个单独的人一样去和别人签合同,欠了债也是用自己的财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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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2、公司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3、公司法修改后,实收资本不在营业执照上注明4、公司章程的制定:1)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普通有限和一人有限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国资委批准;或者国资委直接制定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需要创立大会批准吗?不用。

根据《公司法》如是募集设立,还要创立大会批准5、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6、不具备法人人格的组织: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银行、保险的分支)乡镇、街道、村办企业7、对外投资或者担保,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章程决定8、为实控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相关人回避(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也要回避)9、上市公司,一年内,买卖资产或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由出席的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11、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2、股东会、董事会,内容违法,无效13、两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或者程序违法、违公司章程的,可撤销如何撤销:决议之日起,60日,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应对:对此股东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可以答应也可不答应。

14、有限公司股东人数:1-50人【包括法人】15、不能用作出资的: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16、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依据此行使股东权利17、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只能查阅、不能复制:会计账簿,书面申请18、股份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只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公司债券存根。

(不能查会计账簿)19、股东分红权: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比例20、公司增资:股东有权按照实缴比例优先认缴,除非,另有约定21、股东表决权:有限公司有规定按规定,否则按照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必须是按照持股比例,不能另行约定22、37条股东会的职权(有限=股份)p823、可以不设股东会: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24、国资委不可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事项:增减资、合分解、发债券(重要的合分解、破产,国资委审核由本级政府批准)29、有限公司股东会议通知时间:不管是临时还是定期,都是提前15日送达通知可以另外约定30、股份公司股东会通知时间:临时的,提前15日通知,要在事由出现的两个月内开完;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不包括开会当天)31、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出资最多的,召集、主持32、有限公司,非首次股东会,如果设董事会,董事长主持,不行,副董事长,再不行,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以为董事主持;设董事会,但是董事会不召集,就有监事会或者监事来,再不行,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自己召集并主持如果没设董事会,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干,监事会或者监事来,再不行,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自己召集并主持33、股份公司,首次,即创立大会,发起人召集非首次,董事长——副董事成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个董事董事长不干——监事或者监事会——十分之一以上股东自己召集并主持(有持股时间要求,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34、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权;出席的股东要签字35、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按持股比例。

公司自己持股,没有表决权36、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是全体股东签字(可能人太多),董事、主持人必须签47、董事会职权:p13各种制定方案等股东会审批,真正自己能做主的:经营计划、投资实施方案、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部的机构制度48、常规董事会:一年最少两次,前10日通知董事监事49、股份公司临时董事会:1/10表决权、1/3董事、监事会提议(有限不强制董事会召开频率)50、议事规则:有限没规定;股份:过半数才能举行,全体过半数才能通过51、通知时间:常规董事会,10日;临时,一般接到提议后10日(也可以另外再定)52、委托代理出席(很实用):有限,看章程规定;股份: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53、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违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造成公司损失,要赔偿,但是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以免除责任54、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方式最全总结p15股东会一般决议(出席的一半以上通过):会计、用途、独立、实际、单笔、任何、对象股东会特别决议(出席的三分之二以上):章程、合分解变形、1年、可转债向下(转股价向下修正条款是发行人拥有的一项权利,是保证可转债发行公司转股的一种手段。

通常在发行方案中规定了当股票价格相对于转股价格持续低于某一程度,即意味着可转债的期权处于虚值的状态时,发行人和投资人事先约定可以重新议定转股价格的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为了保证可转债重新处于实值状态,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调低转换价格,进而增加了转换比例,以此来诱导转债人转换)55、创立大会,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才能开决议,出席的认股人表决权过一半,才通过56、(常考)管理层收购:独董比例大于等于1/2、有董事会决议、2/3独董同意、之后交股东会表决、出席股东过半数算通过64、监事会职权:p18检查财务、监督、要开会、提案、起诉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仅有:检查财务、监督、要开会职权,不能提案和起诉65、董监高给公司造成损失:有限公司,任何一个股东,书面请求监事到法院起诉,监事犯事,就请求董事会去起诉;如果:监事或者董事会拒绝起诉,或者是在收到请求后30日内没有起诉,或者情况十分紧急,股东自己的名义直接去起诉66、监事会的召开频率:有限,一年至少一次,可临时;股份,每六个月至少一次,可临时67、监事会表决:过半数68、普通有限公司,69、经理的实际权力: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具体规章制度70、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71、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73、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1年30% 2/3;必须有独董;必须有董秘74、关于上市公司的关联董事:关联事项没有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过半数无关联出席才能开,出席的无关联过半数才通过、无关联不足3人的必须交给股东大会7576、一人有限,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可以不设监事会,但是要有监事1-2人77、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管不经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监事没有这条规定78、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在股东之间转,无需其他人同意79、股东向外人转让,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30日内要答复,不答复,就是同意。

如果不同意,应当购买,不购买还是看做是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就可以转。

8081、有几个股东都想买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82、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要通知全体股东,没说通知债权人,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通知之日起20日行使、不行使就是放弃84、股份公司设立:股东2-200人,一半以上在境内85、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p2386、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是实收资本87、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少于35%88、募集设立:p2589、股款加算同期利息、发起人还钱:没有按期募足或者,募足了但是未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90、发起人和认股人,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p26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能要求利息)9192、股东大会前20天,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天,股东名册不能改。

上市公司93、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p28 成立起1年内,新股上市1年内9425%,1年,半年,其他95、(-98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p28)公司减资,收购本公司股份,10内注销96、跟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单位合并,股东会决议,6个月内注销97、奖励员工:股东大会决议,不高于5%,1年内装给员工、税后利润支出98、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分立合并持异议,公司回购股份,6个月内转让?99、p30董监高任职资格:非完全贪、贿、侵、挪、破、剥,未满5年破厂长、经理、董事,有责任,未满3年违法吊照法人,有责任,未满3年负债多没退休、离休的党政干部领导100、董高禁止行为及处理:p31挪用、存储、借贷担保、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接受、秘密、其他违法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101、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财报、会所审计102、有限,财报送交各股东;股份,开大会前20日放在公司共查阅;上市公司必须公布财报103、分配税后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超过注册资本50%可以不提取;先弥补亏损再提公积104、股东会决议后,可以提任意盈余公积105、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分红106、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可以: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107、资本公积不能用来弥补亏损108、法定公积转增资本,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任意盈余公积不管109、选任解聘审计的会所,股东大会决定或者董事会决定(按章程来)110、合并决议之日起10天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公告111、债权人收到通知的,30日内,没收到通知的,公告日45天内,可以要求公司还钱或者提供担保112、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同上113、编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通知时间:10、30115、债券人:10、45(p35)增资116、不用编制报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货币非货币均可用作增资117、解散原因(p36):章程、决议、合分、依法、10%;合分不用清算组,其他都要118、15日、债权人请求法院、组成:有限,股东;股份,董事或者股大确定的人清算组职权119、编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10日通知、60日公告30日或45日内必须申报债权清算期间不还债只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业务缴税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应诉120、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注销公司121、清算费用——工资社保法定补偿金——缴税——分配跟破产顺序不一样122、清算过程,发现实际破产,移交给法院123、清算时,尚未缴纳的出资款,也是清算财产124、只有增资不用编表和清单,其他都要125、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章程规定的其他126、控股股东:50%;虽不足一半,但是重大影响127、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股东,但能够实际支配公司128、关于独董的特殊职权p56129、国资委可以授权给国独资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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