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投资项目,包括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外资投资项目等。

第三章投资项目评估1. 投资项目需经过评估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回报评估等。

2. 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依据,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回报进行评估。

第四章投资项目立项1. 投资项目立项需提供完整的项目计划、预算、资金来源、投资回报分析等。

2. 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方可开始筹备阶段。

第五章投资项目筹备1. 投资项目筹备包括人员组织、流程管理、合同签订等。

2. 筹备期间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并按计划进行。

第六章投资项目实施1. 投资项目实施包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

2. 实施阶段需监督项目进展、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测1. 投资项目监测包括项目进度监测、质量监督等。

2. 监测结果将用于项目决策和优化项目管理。

第八章投资项目验收1. 投资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 验收结果将用于项目结算和评估项目绩效。

第九章投资项目退出1. 投资项目退出包括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

2. 退出阶段需按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顺利结束。

第十章投资项目管理责任1. 投资项目管理责任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2. 管理责任包括项目计划制定、执行监督、问题解决等。

第十一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此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以投资管理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投资管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

第四条投资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经营活动,应当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第五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第六条投资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且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三)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四)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六)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七)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八)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投资管理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章经营范围与业务规则第九条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投资管理;(二)资产管理;(三)投资咨询;(四)企业管理咨询;(五)其他与投资管理相关的业务。

第十条投资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投资管理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非法集资;(二)内幕交易;(三)操纵市场;(四)欺诈客户;(五)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投资是一种重要的财务活动,涉及到资金的配置、风险的控制以及收益的追求。

为了有效管理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各国纷纷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投资管理办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基本概念投资管理办法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依法制定和实施的,用以管理投资行为的法规、规章或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内容投资管理办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资市场监管:投资管理办法应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建立健全的投资市场监管体系。

监管机构应定期发布投资市场信息,防范和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者保护:投资管理办法应设立投资者救济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诉和维权渠道,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此外,投资者教育也是重要的内容之一,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财能力。

3.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投资管理办法应规定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必须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等要素进行适当性评估,以确保投资产品和服务的适合性。

4.投资者信息披露:投资管理办法应规定发行方、上市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有助于投资者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了解,减少投资风险。

5.内幕交易禁止:投资管理办法应明确禁止任何人以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以维护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违反内幕交易禁止规定的个人或机构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重要性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投资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其重要性的几个方面:1.维护市场秩序:投资管理办法能够规范投资行为,减少非法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投资管理办法通过投资者保护措施,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投资者信心,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管理行为,促进投资合理、安全、有效地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投资管理行为应当遵守公正、透明、稳健、安全、诚信等原则。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当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为核心,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和拓展社会效益。

第二章投资准入与退出第五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从事投资管理活动的许可,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第六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合理的资本金和准备金,不得虚假注资或冒名顶替。

第七条投资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履行退出程序和义务。

第八条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实施退出程序:(一)违反披露义务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二)资产无法清晰或者无法按照规定进行估值;(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者信用不良倾向;(四)拒绝或者无法履行约定的义务;(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认定为需要退出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将投资人的退出资产统一处理,确保退出程序合法、公正、公平、透明。

第三章投资管理行为第十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依靠自身的核心能力从事管理,不得违法变更、转借、控制投资人的资金账户。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组合化配置和投资组合动态调整,确保投资规模和风险控制合理。

第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对投资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充分评估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前景等因素,对投资对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控制。

第十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执行差错纠正机制,及时纠正投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差错,对差错进行记录和评估,并对投资人进行披露。

第十四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设计和实施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和方法,确保投资管理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合集6篇)公司投资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期与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承包是指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试运行到达产达效全过程承包或负责设计以前及其他若干阶段承包的工程管理模式。

第三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总承包,由子公司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但必须报非钢产业中心、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审批。

第二章项目总承包的确定及合同签订第四条规划与投资管理部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承包的牵头部门,负责总承包项目的报批、设计委托等前期工作及总承包单位的确定;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总承包项目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五条小型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承包由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规划与投资管理部签署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六条项目在确定为总承包方式之前,规划与投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并专题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至总经理批准。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行谈判;若确定需要招标的,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第七条总承包项目谈判由主管副总师负责。

谈判结束后,技术改造指挥部应提出整个谈判的总结材料,交各参与谈判单位相关人员会签,送主管副总师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八条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流程:(一)确定技术附件在商务合同签订前,由技术改造指挥部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附件的谈判和签字确认。

(二)商务合同的签订:1、商务合同的谈判:总承包商务合同的谈判,由技术改造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的副总工程师、规划与投资管理部、财务部、集团公司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项目部、项目使用单位、法律顾问参与。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一、概述二、投资管理流程2.1 投资意向确定需要明确投资意向,并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收益。

投资意向可以通过内部提案、市场调研或外部投资机会等方式确定。

2.2 投资项目评估对于已确定的投资意向,需要进行详细的投资项目评估,包括市场调研、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地呈现项目的投资价值和风险水平,供决策者参考。

2.3 决策和批准基于投资项目评估的结果,决策者应该根据公司的投资策略和目标,进行决策和批准。

在决策和批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2.4 投资执行一旦投资决策获得批准,需要启动投资执行阶段。

这个阶段包括确定投资计划、准备相关文件和合同、执行投资交易等步骤。

投资执行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合规、高效和风险可控。

2.5 监控和评估投资执行完后,需要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控阶段涉及对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业绩评估和风险控制。

评估阶段则需要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调整策略。

2.6 退出决策在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或者无法继续获得预期收益时,需要进行退出决策。

退出决策可以通过出售、转让或清算等方式实现。

退出决策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收益、市场条件和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

三、投资管理责任3.1 投资决策责任投资决策责任由公司高层承担,包括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他们应该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投资策略,并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3.2 投资执行责任投资执行责任由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和执行团队承担。

他们应该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和要求执行,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

3.3 投资监控责任投资监控责任由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承担。

他们应该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4 退出决策责任退出决策责任由投资项目的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他们应该对退出决策进行评估和决策,以最大化项目的收益和公司的利益。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一、概述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范本,供企业参考和借鉴,以便建立适合自身的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目标1. 确定投资目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环境,明确投资目标,如增加收入、提高产能、拓展市场等。

2. 确立投资策略:企业应根据投资目标,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规模等。

3. 评估投资风险:企业需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以制定风险管理措施。

三、投资决策流程1. 提交投资申请:投资部门向决策机构提交投资申请,申请中需包含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信息。

2. 审核投资申请:决策机构对投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收益比等进行评估。

3. 决策结果通知:决策机构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投资部门,并明确后续流程和责任。

4. 投资合同签署:投资部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 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投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筹集:企业应根据投资计划,制定资金筹集方案,包括自有资金、融资和股权投资等方式。

2. 资金使用管理:企业应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财务规定,防范资金风险。

3. 资金监督与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资金监督和审计,查验投资项目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违规操作和挪用资金。

五、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1. 绩效评估指标: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相关指标评估投资项目的财务、经济和社会效益。

2. 绩效评估周期: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确定绩效评估的周期和频次,并及时调整投资决策或项目执行方案。

3. 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市场风险对冲、技术风险防控等。

投资管理办法三篇.doc

投资管理办法三篇.doc

投资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投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投资管理体系,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和经营管理制度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运用自有及受托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须在遵守本制度前提下制定各自的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体决策、科学管理、分级负责、实时跟踪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第五条投资管理的总体目标(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公司业务稳健运行和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式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第七条公司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特征(一)较高的成长性;(二)成熟的商业模式;(三)优秀的管理团队;(四)领先的市场地位;(五)合理的投资价格;(六)较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八条原则上公司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为主要投资方式。

第四章投资分类及决策权限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经投决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投资类别,由公司股东、董事会等有权审批人按照各自的权限分级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稿)目录第一篇概述 (2)第一节总则 (2)第二节职责分工和管理原则 (2)第三节各阶段评审主要节点控制 (5)第四节投资评审大会的组织 (6)第二篇项目宗地投资评审 (8)第三篇规划设计方案评审 (11)第四篇经营方案和操作方案评审 (14)第一节评审流程及评审资料 (14)第二节基本情况介绍 (15)第三节项目总体定位 (16)第四节项目经营目标 (16)第五节编写指引 (16)附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19)附件二合同重点条款 (23)附件三《房地产投资管理办法》表图一览 (25)第一篇概述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合生创展集团房地产业务投资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在宗地投资评估、规划方案评审到阶段项目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几个主要决策阶段,控制几阶段主要指标逐步达到以下效果:成本越来越低,投资效益越来越高,销售均价越来越高,投资风险越来越小的目的。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重大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为集团董事局,并成立投资评审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对董事局负责。

第三条房地产投资评审小组,主要对三阶段主要的投资节点进行评审:宗地购买投资评审(确定买不买,投资决策的核心是以低价获得优质地块)、规划方案和财务指标测算(确定买后做什么,投资决策的核心是确定优质赢利模式,控制投资成本)、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确定项目如何做,投资决策的核心是控制投资明细成本,确定第二阶段赢利模式下的总体计划部署方案)。

第四条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房地产投资阶段项目,上述三阶段主要投资节点若未经过投资评审小组的评审则不予支持,但在特定战略情况下由经营班子建议报董事局批准的投资或董事局直接下达的投资决策可不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使用周期为一年,每年根据实施反馈进行修订。

第六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集团总部第二节职责分工和管理原则第七条投资评审小组下设秘书组,全面负责三阶段投资评审会议的会务组织与文秘协调工作,以及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的决策绩效、福利管理等日常事务。

秘书组由集团开发与营销管理中心,工程设计管理中心,经营与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企业发展中心各派一人兼任组成。

组长由提案所属主管部门担任,其他小组成员配合。

第八条每阶段的投资方案地区公司必须初评,条件符合要求才能正式提交集团,并且都要采取上会的形式,即地区公司上报的投资方案首先要由集团总部主管中心进行方案评审,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评审不合格者退回重做方案,评审合格并符合本办法各阶段要求的资料后再由秘书组安排时间(但最迟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或提案单位要求的最迟时间)召开投资评审大会。

第九条每阶段投资方案的评审也要经过专业评审,即地区公司的投资方案要提前上报集团总部主管中心,集团总部主管中心主持评审会议并要相应在评审大会上出具专业意见。

第十条每阶段的评审资料均须地区公司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由地区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上报给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将资料转发给各阶段的主责中心,宗地购买投资的会前资料评审与专业评审由集团开发与营销管理中心主责,规划方案的会前资料评审与专业评审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主责,经营与操作方案的会前资料评审与专业评审由集团经营与财务管理中心主责。

第十一条三阶段的评审会议都要形成明确的执行决议,以投资控制指标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地区公司或实操单位,地区公司或实操单位要按照控制指标严格执行。

同时,各阶段投资控制指标亦成为投资评审小组的决策绩效指标。

第十二条各地区公司对于各阶段投资控制指标有完成责任,体现于经营方案评审后形成的项目全盘经营控制指标。

同时要加强现金流指标的控制。

●指标设立:对地区公司月度和年度进行现金流量超标的指标考核。

●指标考核:当地区公司当年现金流量超标时✧如果连续两个月超标,集团对地区公司发出预警,地区公司必须做出资金调整计划报备。

✧如果连续三个月超标,超出年现金流量计划累计至当月数的3%,地区公司所有现金使用计划都必须报集团审批,至超标部分恢复正常为止。

✧在集团审批监控下,若在1-2个月内使超标的缺口恢复了正常,则将超标期间超标现金流额度的5%作为集团监控有效的奖励。

●超标调整指引:当年度现金流量累计超标时,建议地区公司以调整工程量,调整工程进度及调整付款进度等方式将超标部分现金流量恢复正常计划内范围。

●指标考核实施细则:由地区公司制订,并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十三条三阶段投资节点评审的指标控制原则是:成本递减,利润率递增,售价递增,风险递减。

第十四条三阶段评审分三类情况,分别为第一类招拍挂购地,第二类收购股权或公司方式购地,第三类土地储备性质购地。

三类购地投资节点的时间为:●第一类招拍挂购地:地区公司报名参加招拍挂前,必须完成宗地评审及规划设计评审。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工。

●第二类收购股权或公司方式购地:宗地评审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按可进行的最快时间由地区公司签订公司或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或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地区公司必须向集团提请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规划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地区公司必须向集团提请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通过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工。

●第三类土地储备性质购地:宗地评审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按可进行的最快时间,地区公司签署土地出让或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或各类合作协议),各类协议或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地区公司将该储备土地拟开发工作计划报集团备案。

(评审工作计划及开发工作计划列入当年拟开发计划进行)●三类购地流程(见附表1)第三节各阶段评审主要节点控制第十五条第一阶段:项目宗地购买投资评估(1)由开发部门(成熟地区由地区公司,新地区由集团开发与营销管理中心)负责召集评审会议及资料准备。

(2)方案提供包括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买地合同文件两大部分(详细方案资料要求见本办法第二篇分)(3)评审大会形成的决议至少要具备以下控制指标(见附表2)(4)地块上会标准,地块基本符合如下标准,才能上报进行宗地购买投资评审:●招拍挂地块①经测算利润率在正常的情况下不低于10%,尽量达到15%或以上②前期投入少,开工时间快,资金回笼快(在拿地后两个月可以开工, 5个月可开售)③周边各项配套环境成熟(减少自行建设大市政配套的压力)●收购公司、转让地块①权属清晰,相关证件、文件齐全,真实②与国家相关政策并无抵触,不存在明显法律风险或风险可控。

③签约主体具有转让资格④经测算利润率在正常的情况下不低于10%,尽量达到15%或以上⑤前期投入少,开工时间快,资金回笼快(在拿地后两个月可以开工, 5个月可开售)⑥周边各项配套环境成熟(减少自行建设大市政配套的压力)●战略性储备用地和其他①与国家相关政策并无抵触,不存在明显法律风险或风险可控。

②符合当地政府城市发展规划③符合集团的战略规划④地块面积尽量大,前期投入尽量少第十六条第二阶段:规划设计方案评审(1)由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成熟地区由当地地区公司,新地区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负责召集评审会议及资料准备。

(2)方案提供包括市场定位报告与规划设计图两大部分(详见本办法第三篇),其中,总规与单体方案不能低于两套方案。

(3)评审大会至少要形成以下的控制指标(见附表3)第十七条第三阶段:经营和操作方案评审(1)由经营与财务管理中心(成熟地区由当地地区公司,新地区由集团经营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召集评审会议及资料准备。

(具体内容见本办法相关章节)(2)方案提供要整盘经营文件(详见本办法第四篇),并且提供不低于二个方案[分别从静态利润率和动态利润率(资金回收速度)最大化考虑]。

(3)评审大会至少要形成以下的控制指标(见附表4)第四节投资评审大会的组织第十八条组建(1)投资评审小组为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集团的各阶段项目评审工作;(2)投资评审小组人员组成:三类评审各成立一个投资评审小组。

投资评审小组组员由集团领导及各中心专业人员组成。

组员由集团总裁提名并上报董事局,由董事局最终审定产生。

第十九条议事规则(1)投资评审小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出席方可举行;(2)小组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每一名组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组员过半数通过。

所有投票记录应书面登记在案。

(3)投资评审小组对董事局负责,小组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在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局审议决定。

(4)提案必须经董事局评审通过。

如提案被否决,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阶段评审或重新修改提案上报。

(5)全体组员均对会议所议事宜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任期。

决策小组组员每两年改选一次,组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各投资评审小组组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丧失投资评审小组组员的资格,并根据上述第十八条规定另行补足组员:(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无力履行职务;(2)未得到投资评审小组主任的同意,累计三次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3)丧失或放弃两大集团正式员工的身份;(4)行为不检或违反公司价值观而经投资评审小组出席会议的组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者。

(5)担任投资评审小组组员每年累计投票决定有30%以上与该投资评审小组正确结果相违背。

第二十二条决策程序(1)提案单位负责做好评审会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要求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2)原则上资料提前7天发至投资评审小组各组员。

(3)由各阶段方案评审的集团主责管理中心组织评审会议,评审小组各组员评议后,签发书面意见,填写完成阶段控制指标文件,并向董事局提交正式提案(见附表5)。

(4)如有必要,评审小组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若聘请第三方机构则由主责中心统筹,经营班子审批,费用由投资评审小组奖金支付。

(5)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记录,会议记录由主责中心负责;出席会议的组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及投票记录由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二篇项目宗地投资评审第一条评审流程第二条用地分类1、3个月或半年内可以直接开发操作的2、战略性储备用地3、工业及其他第三条申报评审所需要的资料1、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如下:一、项目投资环境分析二、土地性质及操作方式三、区位价值分析四、法律风险分析五、房地产市场分析六、项目发展定位七、财务分析八、结论♦在3个月或半年内可以直接开发操作的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含提纲中所列全部内容。

♦战略性储备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含提纲中所列一、二、三、四、七、八项(如要求提供的详细资料不全可以说明原因,暂不提供),并在第七项财务分析中可以不进行现金流分析。

♦工业及其他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含提纲中所列一、二、三、四、七、八项(如要求提供的详细资料不全可以说明原因,暂不提供),并在第七项财务分析中可以不进行现金流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