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院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增强办学整体实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固定资产是指学院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学院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第三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财,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固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固定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落实管理责任;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形成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我院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明细产、权关系,保障我院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学院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登记与产权纠纷处理、资产处置、资产收益、资产评估与清查、资产统计、监督管理与奖惩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院对固定资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学院实行两级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学院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教务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负责全院教学、实验、实训设备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将所辖资产的明细账目报送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保费处置管理工作。
对固定资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财务处进行研究和决策。
学院下属各系以及各行政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具有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和使用权的部门、教职工、学生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由学校领导层统一领导和管理,学校领导层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
第四条各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应明确资产管理岗位并设立相应的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更新、更改、报废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有责任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和修理、更新和报废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各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工作,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数量与登记台账相符。
第七条学校领导层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管理不力的部门及人员,予以相应的问责和处理。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更新第八条各部门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货商、购置日期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新购资产应立刻进行登记,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购置日期、编号和使用部门。
第十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交付使用部门,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应及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并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价值更改、报废等更改情况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对资产登记表进行更新。
第四章资产保管与维护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制度,规定特地的储存场合并进行合理划分和分类。
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巡检,确保固定资产的功能完好,如发现任何破损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维护和修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应做好日常清洁、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资产的外观乾净和功能正常。
第十五条学校领导层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保障资产的正常运转和长期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学校的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盘点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权责清晰。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滥用和浪费。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安全、科技、绿色、节能的理念,提倡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购置管理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按照需求预算、招标采购、验收备案等程序进行。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编制购置计划,确定采购方式和资金来源。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确保采购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采用自制造或自建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购置的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当制定相应的使用和维护计划,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处置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和维护资产,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中发现的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确保及时维修和保养。
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使用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盘点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和维护,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图书及其他各类固定资产。
第三条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标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明确责任与权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四条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需求提出购置申请。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购置方案,制定采购标准和程序,提出采购计划。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验收应以批准的采购清单为基准,检查资产质量、规格、数量和安装情况。
第七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在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并建立档案,登记内容应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责任人和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规定使用固定资产,严禁私自调拨、报废、转让或抵押固定资产。
第九条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负责对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资产正常运转。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安全、完好。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需提出报废申请,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批。
第四章盘点与报告第十二条中学应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盘点,盘点内容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以及使用、存放地点等情况。
第十三条盘点结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形成盘点报告,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将盘点结果及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第五章处理与处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理和处罚。
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使用资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的固定资产能够安全、有效地利用和维护,提高资产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全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科学规范。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经过预算审批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学校对新购固定资产应及时做好登记记录,明确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九条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签订购置合同,并妥善保管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第十条学校应及时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投资估价,建立资产的初始价值。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按照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使用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及时进行,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保管、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巡查检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完好。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程序,报废资产应当依法处理,不能私自处置。
第四章盘点与报告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等信息。
第十七条盘点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逐项核对资产清单,确保资产清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学校应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情况的统计分析。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学校固定资产,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图书馆藏书和各种文物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以非实物形式的无形资产为主体,实物资产为辅助。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经济、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账、使用、盘点和报废等事项,应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
第八条学校应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预算程序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机构进行,确保所购资产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及时进行,确保资产的记录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出授权。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确保资产的废弃处理合法有效。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落实资产的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性质的资产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做好资产的台账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记录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维修与保养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借用与归还制度,规范资产的流转。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建立资产折旧与减值制度,确保资产价值的正常变化。
第二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
第四章保养与维修第二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最新版)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XX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下列价值形态条件之一的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一)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的特殊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具有文本及视听、音像特征的图书、期刊、电子资源(仅有使用权的数据平台除外)、古籍、书画作品等以及档案,不论价值高低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并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遵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建立归口部门统管(分类部门专管)、使用部门主管、专人(保管人)保管的三级管理责任体系。
学校大保障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组织和督促固定资产计划、论证、订货、采购、加工制作、验收、审核入库等工作。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是指学校购置、拨付、接收等各种形式获得的用于教学和管理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推行分类管理,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二章购置与验收第五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购置固定资产需提前制定购置计划,明确资产类型、数量、用途和预算等内容,报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购置固定资产采购需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选择到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和服务。
第八条购置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应由学校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九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应对资产的数量、质量、完好状况、技术指标等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报告》。
第十条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账手续,由财务部门核实并登记入账。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违规挪用或私自出售。
第十二条对于需领用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领用。
第十三条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加强日常管理,保管好资产,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进行书面审批。
第十六条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应及时予以销毁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转让。
第四章盘点与处置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盘点工作应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核实、使用状况评估、处置意见提出等内容,盘点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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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物尽其用,减少损失和浪费,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一、遵循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校产
固定资产管理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学校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的文件和规定,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过程管理和程序管理,年度分册,台账清晰,明细清晰,项目、类别清晰,日常检查、登记、上报准确无误,不断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
二、做好存货管理,勤俭持家,厉行节约
学校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
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等。
总务处保管员,对存货进行登记、管理,建立购入、领用明细登记薄,做到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清查盘点。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树立节约意识,让每一种物品尽显其使用价值,尤其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使用。
严格购入和领取使用程序,加强使用过程监管,杜绝浪费。
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重过程,重结果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