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职官管理制度
中国职官管理制度

中国职官管理制度中国职官管理制度的形成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职任免制度。
早在封建社会,官员的选拔和管理即已存在,但其内容和形式皆有所不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职官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职官管理制度的建立经历了多次的改革和调整,逐渐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体制机制中国职官管理制度的体制机制主要包括职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职务晋升和离任安置等方面。
1. 职官选拔任用中国职官的选拔和任用是职官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
中国政府通过考试、选拔、晋升等一系列程序,选拔出具有专业能力和政治素质的人员担任职官。
这种选拔方式旨在确保职官的素质和能力,从而提高政府机构的运行效率。
2. 管理监督中国政府设立了专门部门负责对职官的管理和监督。
这些部门负责对职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职官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于党和国家。
此外,中国政府还建立了严格的惩罚制度,对违反纪律的职官进行处理,确保政府机构的纯洁和廉洁。
3. 职务晋升中国政府根据职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职务晋升。
职官的晋升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晋升的对象具有足够的能力和素质,以提高政府机构的运行效率。
4. 离任安置中国政府在职官离任时,提供一定的离任安置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职官在离任后能够顺利过渡,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
这样不仅可以激励职官尽心尽力为国家服务,也可以保障职官的合法权益。
三、管理方法中国职官管理制度的管理方法主要包括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教育和激励奖惩等方面。
1. 考核评估中国政府定期对职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价职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情况。
这可以帮助政府了解职官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和挖掘潜力,提高职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 监督检查中国政府定期对职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于党和国家。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相关机构对职官的财产和生活状况进行监督,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维护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拔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选拔主要通过科举制度实现。
科举制度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个阶段,通过考试选拔官
员。
此外,还有举荐、保举、门荫、捐纳等多种方式。
2.考绩制度:官员的考绩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绩制度以“德、能、勤、绩”为主要考核内
容,分为“岁考、季考、岁终考”三个层次,根据官员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定和奖惩。
3.监察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中设有监察制度,负责监督官员的行为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监察官员的职责是纠劾
违法、监督风纪、监督司法等,以确保官员履行职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俸禄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的俸禄制度是根据官员的品级和职务给予相应的俸禄。
俸禄包括土地、实物、货币等形式的
收入,同时也有一些福利和津贴。
俸禄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官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护官僚队伍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5.退休制度: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中还规定了官员的退休制度。
官员退休称为“致仕”,一般按照品级和职务给予相
应的待遇。
退休官员可以享受原俸禄的一定比例,同时也有一些福利和津贴。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史官 图书管理官
周代至秦汉:太史 汉代:御史中丞管兰台
魏晋南北朝:著作郎 东汉:秘书郎、校书郎
唐代:宰相管修史 唐代:学士、直学士等官
宋代:国史实录院 明代:并入翰林院
宋代:皇家图书馆称馆阁, 殿学士、阁学士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武官)
春秋战国——将军之称 战国——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
汉代(补充) 郎中令(管宫廷侍卫)的属官:
“郎”:皇帝侍卫官的通称。 羽林郎、期门郎
加官:“中常侍”“散骑”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
隋代:吏礼兵刑民工“六部” 唐代:吏礼兵刑户工“六部”
(一)中央官制——各部门属官
监察官和谏官
“ 台 谏 之 分 , 一 查 百 官 , 一 谏 皇帝。但是宋代以后,台谏合流。 对皇帝的制约,几乎不存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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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官制 秦代: 皇帝以下设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
汉代
(一)中央官制
汉初,沿用秦制;(丞相萧何、曹参、 陈平,太尉周勃,御史大夫周昌)
汉武帝时,丞相位贵权轻;
汉末,三公改名,皆为丞相。
丞相——大司徒
太尉——大司马
御史大夫——大司空
(一)中央官制
东汉
台阁成了实际的宰相府。
(台阁-尚书台-尚书省)
次于将军的是校尉
(二)地方官制
关于“补子”
清朝,亲王补子用团龙;文一品官用仙 鹤,文二品官用锦鸡,文三品官用孔雀, 文四品官用云雁,文五品官用白鹇,文 六品官用鹭鸶,文七品官补子用鷄鶒, 文八品官用鹌鹑,文九品官用练雀;武 一品用麒麟,武二品用狮,武三品用豹, 武四品用虎,武五品用熊,武六品用彪, 武七、八品用犀牛,武九品用海马。
唐朝职官管理什么工作制度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探析摘要:唐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唐朝的职官管理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通过对唐朝职官管理制度的探讨,分析其特点、制度及影响,以期为了解和研究唐朝职官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一、唐朝职官管理制度的特点1. 完善的职官体系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职官体系,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
中央职官体系包括三省六部制,地方职官体系包括道、州、县等。
各个层次的职官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共同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服务。
2. 严格的选拔制度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选拔制度,主要包括科举制和选拔制。
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选拔制则通过推荐、考察等方式选拔官员。
这两种制度相结合,使得唐朝官员整体素质较高,有利于国家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3. 明确的职责分工唐朝职官管理制度明确了各个职官的职责分工,中央职官负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管理,地方职官负责地方政务、治安、税收等事务的管理。
职责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国家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
4. 严密的监察制度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建立了严密的监察制度,对官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关,负责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官员,地方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地方官员。
监察制度的建立,有利于防止官员滥用权力,滥用职守,维护国家政治的稳定。
二、唐朝职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三省六部制唐朝中央职官管理制度主要采用三省六部制。
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分别负责起草诏令、审议提案、执行事务。
六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负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管理。
2. 科举制和选拔制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实行科举制和选拔制。
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人才,选拔制则通过推荐、考察等方式选拔官员。
这两种制度相结合,保证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3. 职官等级制度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实行职官等级制度,分为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等。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唐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璀璨的时代,其政治管理制度相当完善,尤其在官员选拔和管理方面,有着一整套严密的制度。
唐朝的职官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制度基础之上的,它体现了尊重知识、重视才能、公正选拔的原则,为唐代社会的高度繁荣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科举制度。
唐朝实行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员,以取代世族世袭制度。
科举考试设有进士科、明经科和明法科,分别选拔文学、经义和法律方面的人才。
进士科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明经、明法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文章、诗文、经义、法律等,对考生的才能、品德、学问进行全面考核。
科举考试是严格的,需要经过多次筛选才能得到官职。
首先是乡试,在乡级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将有资格参加州试;州试合格者再参加省试;省试合格者即可成为举人;最终通过殿试的考核,便可成为进士,即可获得官职。
科举制度能够选拔出优秀的人才,确保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唐朝以科举为主要渠道选拔官员,打破了世族世袭的限制,让更多具备才智和品德的人有机会成为官员,使政治更加公正和高效。
除了科举制度,唐朝的职官管理制度还包括选拔官员的其他途径。
例如抽举、推荐和调任等方式选拔的官员,也能在唐朝政府体系中获得相应地位。
这种多元化的选拔方式,使得官员的来源更加广泛,政府能够吸纳更多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
唐朝职官管理制度对官员有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旦官员贪污腐化,违法乱纪,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会被免职查办。
这种严格的惩罚机制,保证了唐代政府官员的廉洁和执行力,保持了政府的清廉和稳定。
此外,在管理上,唐朝还规定了官员的差遣和升降职等制度。
官员在任期满后,根据绩效和品德表现,可能会被调离原职或调整级别。
这种灵活的升降机制,使得政府能够更好地调配人才资源,保持政府的高效运转。
总的来说,唐朝职官管理制度是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体现了尊重才能、公正选拔、严格管理的原则。
这种制度为唐代政府提供了优秀的官员队伍,确保了政府的高效运转和廉洁执行,为唐朝社会的繁荣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的变化

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的变化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的变化自秦朝开始,中央官制就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
在历史的演进之中,中央官制也经历了许多变化。
下面,我们从不同的历史时期来看看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的变化。
一、秦朝时期在秦朝时期,中央官制分为三级:公、卿、士。
其中,公最高,又分为丞相和御史,负责镇压异己和管理内外事务;卿次之,包括丞相辅佐王室的政务,还有管理各种行政事务;士是助手的意思,主要是处理上司分配的各种工作。
二、汉朝时期在汉朝时期,中央官制经历了大幅度的改变。
官位分为九级,从高到低分别是:太尉、丞相、御史大夫、太常、大司马、大将军、千乘、列侯、亭侯。
在官位的分级中,九卿成为了当时的最高职官,负责国家政务的最高领导权。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官制的变化也非常显著。
根据时代的需要,官制又经过了一次重大的调整,官号逐渐增多,并分为三个等级。
其中,第一等级是三公,包括太尉、司徒、司空三位;第二等级是九卿,包括丞相、大鸿胪、太常、光禄、卫尉、大司马、大司空、少傅和少府;第三等级则是八府,包括钦犊、宗正、中书、国子、太仆、尚书、礼部和刑部。
四、唐宋元明清时期在唐宋元明清时期,中央官制的变化更加明显。
官员的职称接近现代的封建制度设计。
以明清两代最为著名,总体上分为九等,地位高低有序排列。
这个时期的中央官制主要包括尚书省、以及六吏部,六科,九卿等。
尚书省是国家政府机构的最高集中管理中枢,也是等级最高的机构,其下设有各种职务和衙门。
六吏部主要是管理各种事务,包括六部,分别是吏、户、礼、兵、刑、工部。
九卿则是管理国家各种事务的最高职官。
总之,中国古代的中央官制经历了多次变化。
时代背景的变化使得官制的调整不可避免,从简单到复杂,再到高度尊重阶层,官制不断演进。
每个时期的中央官制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制度、政治气氛和思想观念。
7、古代职官制度

◎三衙:殿前司、侍卫司(马军司、步军司),长官 为都指挥使,下置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副都虞 候各一人。
●地方官制:路、州、县三级系统
〇太宗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真宗时增为十 八路,神宗以后增至二十四路,南宋实辖十六路 ),作为监察区。路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使司 、提举常平司等机构。
〇始皇三十三年 开胡、越置南海 、桂林、象郡、 九原四郡。又析 内郡为常山、河 内、东海、济北 、胶东、衡山六 郡。 ●郡设守、尉、 监,县设令/长 、丞、尉。Βιβλιοθήκη ●西汉郡县制、分封制并行:
〇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全国分为103个 郡/国,辖1578县(县1356,道29,侯国193)
●东汉设置州:司隶校尉部、冀州、幽州、豫州、 徐州、青州、兖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 扬州、交州共13个一级行政单位。州置州牧(刺 史)。
〇兵部: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 〇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 〇工部: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
〇各部设尚书、侍郎各一人,各司设郎中、员外郎
高宗、武后时三省六部的更名
门下省 中书省 尚书省 吏部尚书 户部尚书 礼部尚书 兵部尚书 刑部尚书 工部尚书
高宗 东台 西台 中台 司列太常伯 司元太常伯 司礼太常伯 司戎太常伯 司刑太常伯 司平太常伯
◎转运使司(漕司),以转运使或都转运使为长官, 下设副使、判官,掌一路财赋和监察。
◎提点刑狱司(宪司),以提点刑狱为长官,掌一路 刑狱之事的复核和监察。
◎提举常平司(仓司),管理各路常平仓,兼行按察 。
◎经略安抚使(帅司),设置于边境诸路,掌本路军 、政、财及监察大权。(小种经略相公种师中)
中国古代官职制度

中国古代官职制度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
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职官制度和关于职官制度的相关考题。
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在历朝历代发生了非常复杂的变化,既有整个官僚体系的改变,也有部分官职称谓不同或是分工的变化,还有后人作品中沿用的古称的问题。
这里只是择其大要情况,略做说明如下:中央官职1、秦始皇一统中国后,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汉朝承袭秦朝的政治制度,史称“汉承秦制”。
秦汉时期,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制。
三公为丞相(管行政、统率百官,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管理监察和秘书工作)、太尉(管理军事),称为三公,同为宰相。
2、魏晋以后,逐渐形成三省,逐渐向三省六部制过渡。
到隋朝,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此后历朝沿用,名变实不变,一直沿用到清末。
3、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是中央最高政务机构。
中书省掌管全国政令,草拟诏书,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书,签署奏章,是审议机构;尚书省负责总领六部,是执行机构。
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分割旧时宰相的权利,是隋朝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产物。
尚书省下设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
六的分工是:吏部:主管中下级文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勋封等。
礼部:主管礼仪、祭祀、学校、科举等。
(注:科举考试是礼部主管,而非吏部)户部:主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
兵部:主管中下级武官的选用、练兵、军械和驿站等。
刑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
工部:主管土木建设、屯田、水利、交通等。
4、元朝时期,元世祖健全了统治机构。
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
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此外,元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5、明朝废丞相制度,皇帝直辖六部。
这样,皇帝的权力空前提高。
6、清朝时期,雍正帝设置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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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的“官德”
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的“官德”
来源:光明日报20xx.02.28学术专稿:西安理工大学法律系张晓玲
中国古代思想家所阐述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明主治吏不治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都说明官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
古代的考课制度,又称为考绩、考功,是按照一定标准,对在职官吏的官德、政绩和功过的考核并评定优劣等级的一种制度,是中国古代职官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国古代对职官的考课制度始创于西周,战国时期初具规模,历经秦、汉、唐、宋、元、明、清等朝代逐渐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职官考课制度。
《周礼》提到的“六计”,对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一直被历代统治者沿袭承继,成为我国古代判断和考察官吏的一般标准。
《周礼》云:“以
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
一曰廉善(是指善于行事,能获得公众的好评);二曰廉能(是指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各项政令);三曰廉敬(是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四曰廉正(是指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五曰廉法(是指明法懂法,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六曰廉辩(是指遇事头脑清晰,不疑惑)。
”“廉善”、“廉敬”、“廉正”是针对品德的考核,“廉能”、“廉法”、“廉辩”则是针对能力的考察。
而《周礼》“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故六项标准前均冠以“廉”,而又以“廉善”为首。
《周礼》“六廉”标准的部分内容在实行世卿世禄制的-1-
西周春秋就已出现。
西周时就以夏商两代后期由于官吏失德而毁政亡国为沉痛教训,特别强调官吏的道德品行,考核实行三年大比制度。
秦朝崇尚法治,在国家治理上强调“垂法而治”。
睡虎地秦简中的《为吏之道》集中反映了当时秦国官吏职业规范的基本要求,其中确定“五善”与“五失”的考课标准,“五善”即“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恭敬多让”,可见当时十分重视对官吏宽厚仁爱、亲民行善的道德品行的考察。
汉承秦制,虽有发展仍一脉相承,考察官吏亦不出品行、能力两方面。
汉代官吏选拔与考课不分,考选合一,许多选拔官吏的标准亦即考核晋升官吏的标准。
其法定的主要标准为“四科取士”和“光
禄四行”。
由此可见,德被置于选官考察的首位。
唐代的考课已经制度化、法律化,其官吏系统考评体制之完善居历代之首。
唐朝统治者遵循“德礼为政教之本”,更加强调德礼在治国中的作用,同时他们也深知“致安之本,惟在得人”,因此在考课制度中贯彻以德为本的思想。
唐朝制定的考课法规主要有“四善二十七最”和“四等法”。
《旧唐书〃职官二》有详细记载:“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最以上,有四善,为上上。
”这是对流内官吏考课的法定标准,“四善”专指品德操行,“二十七最”主要是根据不同部门的职-2-
责规定的具体能力标准。
宋、元、明、清各朝在考课制度上均有变化,但在很多方面包括对官员的德行要求上大体沿袭唐代旧制,宋代的《守令四善四最》考课法和金代的《四善十七最》考课法,其中有关品德标准的“四善”完全照搬唐代“四善”的内容。
明代开国君主朱元璋虽厉行重典治世,但也强调“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的礼法合治观,曾于洪武六年“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
”清代考核内容标准为“四格”、“八法”,“八法”系指贪、酷、罢软无力、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与明制同,对官吏道德品行的考察依然是主要标准。
-3-
篇二: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与选举制度
我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皇权如何逐步加强
在说到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让人想到它们的专制政治,想到皇帝的独裁。
但是事实上,中国封建制度是否真的从头到尾都是如此不堪,是否封建社会所有的制度都让人诟病?我在《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与和选举制度》这门课上以及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这本书里,通过对于中国各代中央政府组织,特别是君权和相权的关系上的学习,才发现,其实我们以前观念意识里所认为的中央集权、皇帝专权,并不是封建社会一开始就所特有的,而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其实中国也是很早就奉行“三权分立”的制度的,皇权、相权、监察权,虽然不曾把立法、司法和监察权力分得很清楚,但实际上也是考虑到权力间制衡的,即使中央集权不断发展到最后的清朝,皇权实际上也不像我们原来所想象的那样独大,也是有所忌惮地。
例如在汉朝的时候,实际上皇帝和政府是分开来的,皇帝是国家的唯一领袖,政府的首领实际上是宰相,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
汉代中央政府的组织。
当时有所谓三公、九卿,这是政府里的最高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丞相管行政,是文官首长;太尉管军事,是武官首长;御史大
夫管监察,辅助丞相来监察一切政治设施,他是副丞相。
这实际上就看出,在当时,皇帝根本就无可能专权,每一件事情都有专门的官员去做,大家分工明确,中央政府由宰相统领,而地方政府绝不是完全依附于中央,听命于皇帝。
这种方式的“三权分立”,就已经避免了皇帝集权皇帝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相权的限制,收到了这种封建制度的限制。
到了唐代的时候,对于宰相的权力做了很大限制。
他改变了汉代原来的领袖制的政府统领模式,而改为了委员制,设置了三省六部制一台,这一方面等于是分散了相权,将原有的权力分给更多的部门,更多的人,彼此之间是一种制约,就无法形成完全的统治优势,而御史台作为一个独立的监察机构,不属于三省,就等于监察权脱离了相权而独立存在,从某种程度也是变相加强了皇帝的权力。
但是,这是的皇帝也并非掌握了绝对的权力,因为皇帝在某种程度上,依然要受到三省的限制,例如皇帝封官,是要经过中书省、门下省,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不合制度。
所以皇帝实际上,对于各项政令,只有同意权,却没有决定权,皇权在此时依然没有显示出绝对的强大和优势。
在地方上,唐朝设立了御史官即监察使,其逐渐演变成地方长官的最高一级,对于地方是有全权支配权,这就是节度使。
从后来的安史之乱,我们都可以看到,中央政府对于当时的地方政权的控制其实并不是很强,否则藩镇势力不会如此强大。
中央集权在当时都无法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