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1
经济学案例分析 (1)

经济学案例分析价格管制的例子1、一套房子的房东把房子出租,在市场自由运作之下,能收到的月租是1000元,然而政府为了让穷人也能租得起房子,强行规定房租只能是800元。
如果你是房东,你将如何应对?答:“钥匙金”、“鞋金”、“签约费”、服务减少,不搞卫生;少提供家具最低价格分析2、案例:最低工资法造成失业问题是否出自曼昆经济学原理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
观点:最低工资标准会引发失业副效应赞同:市场价格(工人工资),应由市场的供(劳动力) 求(企业)关系调节,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属于政府人为干预市场(劳动力价格)的行为,短期内也许有利于市场的平衡,长期却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工人工资,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增加,企业的盈利少了,用于再发展的钱也就少了,不理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所以工人的就业也就收到了影响.例如:新劳动法出台,更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执行,加上近些年,不断的提高工人工资标准,广东的许多企业纷纷关闭,转向东南亚等消费工资低的国家.反对:1.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的转型期,市场机制导向的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充分形成。
政府的干预更能宏观的调控市场向健康的方向发展.2.在理论上,一般只有当最低工资标准过高,违背了经济规律时,才会导致失业率的上升。
但从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践来看,这一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并不高。
3.最低工资制度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自从经济学家提出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干扰,如果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会导致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从而使失业人数增加的理论后,国内外的许多学者纷纷展开了实证分析。
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得到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会增加失业率的明显证据。
反倒是,有研究表明,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不会降低就业,却能促进企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进而改善收入的不平等状况,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
最低工资增长在有可能减少就业的同时,也会通过增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高劳动效率,从而促进就业增长。
案例分析(1)(1)

案例分析
案例人:王文岭及其儿子王健关系:父子
最大的问题是不能有效和儿子沟通。
从他14岁那年在新乡十中上学期间离家出走了两个月说起,在社会上认识了很多从小辍学的社会小青年,学了很多不好的习惯,谈女朋友,吸烟,喝酒,打牌,离家出走回来后,依然打架不好好学习,到初二说什么都不上了,在家休学了一个月我又让他大伯来说说他,他说不在新乡上,我就问他,你想去哪里上,他说想去封丘县上,在那里上了一年后有一个礼拜天回来又说不上了,这一年在封丘打了两次架,其中一次嘴都打烂了,回来后在新乡又安排到三十中上学,还是不好好学习,最终辍学,沟通以后,孩子自己决定去外面闯闯,我为了锻炼孩子答应了,他独自一人到了北京,在北京的那两个月不但没赚一分钱而且还花了家里六千块钱,从北京回来后整天无所事事,又进行沟通后儿子答应在我的公司(融鑫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好好干,结果一个礼拜后就消极怠工,直至现在一直在社会上跑着玩,我现在是打不敢打骂不敢骂,希望小组给我支持。
从以上所诉我看到儿子王健的种种问题。
1.不懂得感恩,从来不体谅父母
2.懒惰,自控能力差,不上进
3.很自以为是。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实例一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实例一一、深圳xxxxxx公司在一工地用吊篮架进行外装修作业时,首层安全网已经拆除,工长指派一名抹灰工升降吊篮,在用倒链升降时,未挂保险钢丝绳,突然一个倒链急剧下滑70厘米,吊篮随即倾斜,使一名工人从吊篮上摔下死亡。
试分析造成这一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有哪些?(1)工长违章指挥,升降吊篮应由架子工担任,不应指派挂一抹灰工进行操作;(2)违章操作,作业时未挂安全绳,工人未系安全带;(3)作业时没有对升降装置进行认真检查,设备带病运行;(4)违反高处作业规定,支设的水平安全网在高处作业未完成时被拆除。
二、某建筑公司瓦工一班在深圳市龙岗区某电厂灰浆泵房南墙西头控制室地面砌砖,瓦工二班在南墙东头9米高处砌砖,上料井架设在灰浆泵房西墙侧,二班工人张某运砖时,将高出车帮的一车砖推到瓦工一班上空拐弯处,车轮被脚手板缝隙卡住,手推车前倾,几块砖连续坠落下来,击在下面工作的瓦工马某头部,将安全帽打掉后,又击伤右前额,入院治疗无效死亡。
请分析这次事故存在哪些生产安全问题?(1)安全交底不清,在交作业安全防护方面没有考虑二班运砖路线与一班作业面的交叉,无可靠的防护措施;(2)脚手板铺设不符合要求,有隐患;(3)装车过满;(4)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安全检查未查出隐患。
三、某高层住宅工地,13层双笼电梯上升过程中,受14层阳台伸出的一根防护栏杆的影响,架子工班长让在脚手架上进行阳台支模的木工立即拆除,木工随即进行拆除,不慎将钢管坠落,击中正在下方清理钢模板的工人头部,击破安全帽,造成脑外伤致死。
请指出该案例的违章之处。
(1)班长违章指挥;(2)混岗作业,木工不能拆除护栏;(3)木工听从架子工班长的违章指挥;(4)随意拆除防护栏杆,拆除未经过现场负责人同意,未采取相应措施;(5)拆除时未采取防护措施,未设置警戒区;(6)交叉作业,在拆除工作区域的下方有人。
四、某超高层建筑工程,筒中筒结构,檐口高度198m,采用导轨式电动附着升降脚手架。
案例分析(含答案)(一)

案例分析一、.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墙面部分采用人造木板,柱面镶贴天然花岗石,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
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镶贴陶瓷砖。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门窗安装方案为射钉固定。
事件二:在送样待检时,为赶进度,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问题:1本工程有哪些材料需要复验?说明复验的指标?2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4指出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正确做法。
一、1本工程应对以下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水泥: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工程粘贴用水泥和地面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2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室内用天然花岗石的放射性。
4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5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施工单位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木龙骨应进行防火、防腐、防蛀等技术处理。
在砌体上安装铝合金门窗不能用射钉固定,应用膨胀螺栓固定。
3不妥当。
理由:①复试报告未出来;②未报请监理同意。
4存在问题:外墙饰面砖样板件不应做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而应做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上。
背景材料二、.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
激励理论案例分析(1)

案例1:立达公司的鼓励制度立达公司地处中关村地区,是高强博士在1998年创立的。
目前,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1.7亿元人民币,并方案10年内到达5亿元人民币。
面对外界剧烈的竞争环境,高强在充分发挥自己管理天赋的根底上创造了一套有效而独特的鼓励方法,人们一直认为该公司的管理是极为成功的。
他为职工创造了极为良好的工作环境。
公司总部设有网球场、游泳池,还有供职工休息的花园和宁静的散步小道。
他规定每周五下午免费为职工提供咖啡,公司还定期举办酒会、宴会及各种体育比赛活动。
除此之外,他还允许员工自由选择机动灵活的工作时间。
他注意用经济手段来鼓励员工。
例如,他每年都会拿出—局部公司股份用于奖励优秀员工,目前,局部员工已拥有公司股份的30%了,这极大地激发了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的热情。
高强还特别注重强化员工的参与管理意识。
他要求每个员工都要为公司长远开展提出自己的设想,以加强对公司的了解进而提高他们对公司强烈的责任心和感情,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利益。
高强本人又是一个极为随和、喜欢以非正式身份进行工作的有才能的管理者。
由于他在公司内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员工都能平等地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公司的绝大多数人员极为赞同他的做法。
公司员工都把自己的成长与公司的开展联系起来,并为此感到满意和自豪。
当然,高强深知,要长期维持住这样一批忠实工作的群体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随着公司的快速开展,它的增长速度自然会放慢,也会出现一个更为正式而庞大的管理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更有效的鼓励员工呢?这自然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
根据案例请答复以下问题:〔1〕立达公司采取了哪些鼓励方法?〔2〕结合管理理论分析这些鼓励方法为什么能起作用?〔9分〕答案要点:〔1〕①思想政治工作。
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组织中的成员看到自己的利益时可以同组织的利益取得一致的。
而在两者利益不完全一致时,那么要求组织的每个成员能以组织利益为重,顾全大局,顾全整体。
②奖励。
对人们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奖励,会给人们的动机起到强化作用。
第一次案例分析作业

李叶和王斌是大学同学,学的都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毕业后,李叶去了深圳一家有名的外资企业从事管理工作,而王斌却被学校免试推荐为该校的硕士研究生。
一晃三年过去了,王斌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某名牌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的博士学位。
李叶在当上部门经理后也来到该校参加 MBA 培训。
王斌在办理报到手续时与李叶不期而遇。
老同学相见自然免不了要“促膝长谈”,因此两人约定:晚上来个“一醉方休”。
王斌如约而至,两人在酒足饭饱之余闲聊起来,由于两人志趣相同,一会儿,他们就关于“什么是管理”的话题聊开了。
王斌非常谦虚地问:“李兄,我虽然读了许多有关管理方面的著作,但对于什么是管理我还是心存疑虑,管理学家西蒙说‘管理就是决策’,有的管理学家却说‘管理是协调他人的活动’,如此等等,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你是从事管理工作的,那你认为到底什么是管理?”李叶略为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你读的书比我多,思量问题也比我深。
对于什么是管理,过去我从来没有认真去想过,无非从我工作的经验看来,管理其实就是管人,人管好了,什么都好。
”“那末依你看,善于交际的、会拍‘马屁’的人就是最好的管理者了?”王斌追问道。
那也不能这么说,”李叶忙回答说,“ 虽然管人非常重要,但管理也不仅仅是管人,正如你所说的,管理者还必须做决策、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等等。
”“你说得对,管理不仅要管人,还要做计划、定目标、选人材、做决策、组织实施和控制等等,那末,也就是说,做计划、定目标、选人材、做决策、组织实施和控制等活动就是管理啦?”王斌继续发表自己的见解。
"可以这么说,我们搞管理的差不多啥都得做,今天开会,明天制订规则,后天拟订方案等等,所以说,搞好管理可真不容易。
”李叶深有感触地说。
“那你怎么解释‘管理就是通过其他人来完成工作’,难道在现实中这种说法本身就是虚假的吗?”王斌显得有点激动地说。
李叶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个人认为,‘管理就是通过其他人来完成工作’这句话有失偏颇,管理的确要协调和控制其他人的活动,使之符合企业制定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但管理者决不是我们有些人所理解的单纯的发号施令者,其实管理者的工作量非常大,在不少方面,他们还必须起到带头和表率的作用。
护理不良事件-案例分析 (1)

护理部处理及措施:
❖ 住院患者自行外出的事件经常发生,各家医院均为这 样的事情感到难以管理,特别是现在强调人性化管理 , 对于一些病情稳定的患者也难以阻止外出办理一些其 他事情。但强调外出必须请假,履行告知手续,病房 医生、护士了解情况,评估患者能否外出后方可准许。 护理部要求全院护士认真吸取教训,做好患者的宣教, 住院期间一般不能外出,特殊情况要向医生请假并由 患者及家属签字,陪人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途中发生 意外事件。
2、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对 老、幼、昏迷病人按需要加防护栏,对跌倒/坠床高危患 者加床档防止坠床,悬挂安全警示卡,防止因护理人员疏 忽大意而发生意外。
3、提高护士安全防范意识,对一些特殊用药一定要有安 全提示,可用红笔做标示加以提醒,认真落实操作前、中、 后的查对。
整改措施
了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规定患者自入院后 所有的生活及治疗在病房进行,一般不得外出。
2、颈椎病可引起头晕,患者脱离医护人员的视野,发 生病情变化及其他意外(如摔跤)医务人员不能控制。
3、护理人员要进行有效的宣教,告知住院期间的一切 须知,包括不能外出,起床应缓慢转动头部等,住院 期间要遵从医嘱。管理措施要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 的发生以保证患者的安全。
自己流血,自己得到教训,这是代价最大的教训.
自己流血,别人得到了教训,自己还没有得到 教训,这是最可悲的教训。
案例一:由转抄医嘱错误致患者HCG 多肌注一次的风险案例
•患者,女性,44岁,因先兆流产入院。入院后给予安胎治
疗,医嘱为绒毛膜促性腺(HCG)2000IUq.o.d.肌注,护 士输入医嘱为HCG2000Iuq.d.。第2天护士查对医嘱时发现 输入的医嘱与医生医嘱不符,导致患者多肌注一次。患者 未出现不适。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县卫生局与县防疫站联合对本县食品行业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个体摊贩李某出售已过保质期的变质酱油,双方立即共同作出决定,责令李某停止销售并销毁全部变质酱油并处以罚款5000元。
李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减少罚款数额。
请问:(1) 本案中的被告应是谁?为什么?(2) 人民法院可以减少罚款数额吗?为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1)本案应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作为共同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本案的处罚决定是由县卫生局和县卫生防疫站联合作出的,因此他们是共同被告。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本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对李某要求减少罚款数额的诉讼申请应不予支持。
案例二:A县乡镇企业局与B市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
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
后公安局多次向A县乡镇企业局催要变卖货款均未果。
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1996年5月17日将到B市出差的A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
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试问: (1) 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 本案中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何处理?答:(1)该由B县法院受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既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他要追缴欠款,应该走正常程序或提起诉讼,不能无故扣留。
这是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并且在上题中并没有出现A县轿车交通违章的信息,所以他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3)应当让B县公安局立即归还A县的车,并对B县公安局作出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