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管理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贷款审批流程1.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2. 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编制信用报告,确定借款额度和利率;3. 贷款申请经过初审后,送审委会审批,审议通过后可放款;4. 放款后,借款人需签订借款合同,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三、贷款管理1. 严格执行贷款额度和利率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2. 定期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用途;3. 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确保借款人及时还款;4. 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不良贷款风险,降低损失。
四、贷款利息和费用1. 贷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2. 对于拖欠还款的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罚息进行计算,并在逾期通知中明确告知。
五、贷款逾期处理1. 建立健全贷款逾期管理制度,及时对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2. 对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3. 对于恶意逾期的借款人,可采取包括征信报告拉黑等措施,限制其未来的信用记录。
六、贷款违约处理1. 对于严重违约的借款人,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通报征信机构;2. 对于恶意违约的借款人,可采取诉讼等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七、贷款风险控制1. 加强对借款人资信状况的评估,提高贷款审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 定期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借款人符合贷款用途;3.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不同风险的贷款分类管理,降低损失。
八、贷款监督和检查1. 设立专门的贷款管理监督机构,定期进行贷款管理的审核和检查;2. 对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司的贷款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展开。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一、概述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服务。
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以下是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二、设立与审批1. 设立条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符合条件的股东;(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有符合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 设立程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向市金融监管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设立。
三、经营规则1. 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放贷业务,但需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
2.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且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等费用。
3. 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金融机构借款等。
4. 资产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管理制度和规范。
四、监督管理1. 监管机构: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 监管措施:监管机构对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息披露监管等。
3. 违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可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改正、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五、风险防范1. 内部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2. 风险评估: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 应急处置: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六、员工管理1. 招聘与培训: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公司员工守则规定,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并对其进行培训。
2. 薪酬福利: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员工权益。
3. 激励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应设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总则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金融服务机构,主要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行为,保障客户的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治理结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的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高级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负责具体的业务经营。
3.业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拓展、客户管理、风险控制、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内容。
(1)业务拓展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业务拓展机制,定期开展市场调研,确定目标客户群体和业务发展方向。
同时,加大营销力度,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客户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进行客户调查和评估,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以便科学地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
同时,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提高贷款违约率和坏账率。
(3)风险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规定和程序,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不良贷款的发生。
同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及时调整贷款政策和手段,保证公司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贷款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贷款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风险把控,提高贷款质量。
(5)贷后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贷后回访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贷款逾期和还款问题,保证贷款的正常回收。
4.资金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风险等内容。
(1)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资、债券融资等,应当依法合规,合理利用各种渠道,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基本制度

ⅩⅩ市ⅩⅩ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ⅩⅩ市ⅩⅩ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贷公司)信贷管理,规范操作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科贷公司信贷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科贷公司各种信贷类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信贷系指科贷公司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信贷仅包括人民币贷款。
第五条信贷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执行国家科技创新政策,促进ⅩⅩ经济发展。
第六条信贷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还。
第七条信贷管理实行董事会决议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集约经营,审贷分离的体制。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八条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落实了经科贷公司认可的还款计划;(三)在科贷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自愿接受科贷公司信贷监督,如实向科贷公司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四)企事业法人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五)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六)符合贷款条件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押物或质物;(七)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50%。
小贷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小额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实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3. 诚信经营,维护客户权益;4.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5.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各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重大投资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工作。
三、业务管理第九条小额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2. 符合客户需求,满足客户合理融资需求;3. 风险可控,确保公司资产安全;4. 符合国家利率政策,合规经营。
第十条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如下:1. 客户申请:客户向本公司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审批:本公司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贷款;3. 贷款发放:对批准的贷款,本公司按照约定向客户发放;4. 贷款回收:客户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5. 风险监控:本公司对贷款风险进行持续监控,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信用风险管理制度;2. 市场风险管理制度;3. 操作风险管理制度;4. 道德风险管理制度。
四、内部控制第十二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财务管理制度;2. 激励约束制度;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风险管理制度;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取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业务规范,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合规监察等机构,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强化内部监督。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合理控制风险,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小额信贷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对业务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维护业务信息的保密,严格履行客户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认真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纳税,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保持经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成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明确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层,明确各职务的职责范围和权限。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合规监察等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监督范围。
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设立合规监察委员会,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的合规监察工作。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小额信贷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和客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客户,是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准则。
####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1. 申请人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2. 具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 无不良信用记录;5. 贷款用途合法,不得用于炒股、赌博等非法活动;6. 遵循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贷款审批流程:1. 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2. 贷款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3. 风险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4.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签订贷款合同;5. 贷款发放。
####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1. 制定风险管理制度;2. 监控风险指标;3. 分析风险事件;4. 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业务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贡献,调整薪酬标准。
#### 第六章客户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客户咨询、投诉等事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小额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包括贷款发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风险可控。
(三)稳健经营原则:坚持稳健经营,注重可持续发展。
(四)服务至上原则: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贷款发放第四条贷款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客户申请:客户向公司提交贷款申请,包括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风险评估: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和还款期限。
(三)合同签订: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贷款发放: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客户账户。
第五条贷款发放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第七条公司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
第八条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一)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确保贷款发放合规。
(二)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降低信用风险。
(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四)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防范市场风险。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第十条公司应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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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制度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根据《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及当地金融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贷款政策界定(一)额度、投向1、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一般在150万元(含)以下,即不超过资本金的5%;2、90%的资金投放于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 本公司股东不得借款。
(三) 贷款利率1、最高利率月息20‰。
;2、最低利率月息18‰;二、贷款对象条件(一)贷款对象:企业法人(尤其是微小企业)、个私经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二)基本条件:借款人应具备生产有场地、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具体具备以下条件:l、经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必备资料);2、经技术监督部门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经人民银行年审的贷款卡(必备资料);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样本、法人公章或印鉴章样本(必备资料);5、企业章程和验资报告;6、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7、负债清单及情况说明;8、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贷款三查制度(一)贷前调查1、贷前调查的基本内容(1)基本情况。
主要是借款人的贷款主体资格,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2)经营状况。
主要是借款人近年的生产、销售、效益情况和发展前景预测。
(3)财务状况。
主要是借款人近年的资产负债、资金结构、资金周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现状及变化。
(4)信誉状况。
主要是借款人有无拖欠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和不良信用记录。
(5)经营者素质。
主要是法定代表人和主要领导层的学识、经历、业绩、品德和经营管理能力。
(6)担保情况。
主要是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
2、贷前调查的程序和方法一般采用查阅有关资料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贷前调查工作要求由双人(总经理与信贷员)共同完成。
3、调查结论经深入细致的调查,将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形成客观、实际、公正的结论,形成报告,连同其他贷款资料一并送交审查部门审查。
(二)贷中审查l、审查的主要内容(1)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无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基本条件。
(3)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誉状况、发展前景及内部管理是否良好。
(4)借款用途是否合规,金额、期限、利率是否合规。
(5)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印章、签字样本的真伪。
(6)抵(质)押物的可靠性或保证人资格、能力的审查。
根据本公司实际,贷款审查工作由会计与出纳完成。
2、贷款审批在贷款调查、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按董事会规定的贷款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决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和利率。
公司贷款审批权限如下:总经理: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执行董事: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董事长: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审贷会:150万元以上(审贷会成员: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三)贷后检查1、建立贷款台帐和贷款业务管理档案。
2、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贷款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偿债能力变化情况和履行借款合同情况。
(3)检查抵(质)押物的现状及价值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偿债能力的变化情况。
3、贷后管理(1)贷款到期前一个星期,要向借款人发送还贷书面通知。
(2)贷款逾期要向借款人每月发送书面催款通知,并取得回执。
(3)贷款逾期三个月以内,要研究制定处置贷款的方案及采取的必要措施,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要向借款人实施依法清收。
四、贷款分类与拨备(一)信贷资产分类方法参照银行业评估信贷资产质量的分类方法,在以风险为基础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信贷资产,后三类为不良信贷资产。
(二)五级分类的定义1、正常。
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2、关注。
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债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
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
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和其他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和其他债务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三)五级分类的目的意义1、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且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2、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强信贷管理。
3、为提取损失准备提供依据,并建立损失类贷款全额拨备制度,确保资产损失准备金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四)五级分类的时效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规定,五级分类工作采取“按季认定,实时调整”的原则,及时进行五级分类认定,实时监控和调整信贷资产风险变化情况。
(五)五级分类的内部职责分工l、信贷风险部负责按照《五级分类的定义》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的初步认定核实工作。
2、总经理室负责对五级分类结果的审核工作。
3、贷审会负责对五级分类结果的审批。
4、财会部部负责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和管理。
(六)五级分类初步认定的资料依据1、基本情况。
包括债务人基本资料,贷款申请审查审批表,有关借款合同和借据等。
2、财务状况。
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近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有关财务分析资料)。
3、担保情况。
抵(质)押物的原评估价与现价的差异情况,变现难易程度及相关费用,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与代偿能力等。
4、贷后检查情况。
包括日常对债务人的跟踪检查情况,贷后管理手册和分析报告。
5、信用状况。
包括债务人的还款记录、信用记录等。
6、其他有关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七)拨备计提与处置1、计提一般准备金。
按照《陕西省小额贷款公司试行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以当年年末贷款余额l%的比例提取风险金,按税后利润的l0%提取盈余资本公积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5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
2、计提专项准备金。
根据当地农业银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后的损失高低程度计提专项准备金的标准。
正常类、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法人企业1.54%;个体工商户3.84%,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3、不良贷款处置。
当经营过程中发生不良贷款超过资本金10%时,或者是发生损失类贷款,由董事会召开会议研究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案,并实行账销案存制度,留待以后继续清收。
五、贷款操作流程控制贷款风险关键在于实务操作,扎实落实《担保法》中的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营运的安全和效益。
抵押贷款操作流程(一)抵押物的范围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抵押人所有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4、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l、抵押人为法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附本及复印件,必备)。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3)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必备)。
(5)企业章程。
(6)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必备)。
(7)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证明。
(8)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必备)。
2、抵押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下列材料:(1)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2)抵押人的居住证明(户口薄)和结婚证明。
(3)抵押人及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4)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财产抵押应注意的事项l、以共有财产抵押的,应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2、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抵押的,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3、以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产成品以及其他动产抵押的,应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及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率的确定(1)个人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超过80%(以房产评估机构评估书为准)。
(2)厂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超过70%。
(3)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的抵押率不超过50%o(五)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物要以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贷款经办人(调查岗)应与抵押人一同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亲自拿回产权证和抵押登记证明书。
1、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为市房管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4、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登记机关为区工商局。
注:关于抵押登记问题,应因户而定。
(六)抵押物的保管1、房地产产权证书封包后,填写交接清单并加盖双人私章(会计和出纳)交出纳入库(保险箱)保管,并登记抵押物保管登记薄。
2、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的,贷后应定期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和变化情况。
3、贷后检查抵押人及抵押物的主要内容:(1)抵押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经营范围与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2)抵押人经营机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化。
(3)抵押人破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营业执照被吊销、被撤消。
(4)抵押人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更。
(5)抵押物的权属发生争议。
(6)抵押物毁损、灭失、价值减少或者被征用。
(7)抵押物被再设立抵押、质押、或被出租、转让、馈赠。
(8)抵押物被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9)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抵押权存续期间信贷部门要密切关注上述情况的发生,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对应的策略、措施,向有关机关主张权利。
(七)抵押权的实现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抵押权,变卖或拍卖抵押物优先受偿贷款本息以及相关费用。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应当向借款人继续追偿其不足部分;清偿后尚有剩余的,应退还给抵押人。
3、抵押担保的贷款本息清偿后,应当与抵押人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将相关抵押物权属证明及证件交还抵押人,办妥交接手续。
质押贷款操作流程(一)质物的范围l、可以接受下列条件的动产质押:(1)出质人享有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依法可以流通、转让。
(4)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
2、可以接受下列权利质押:(1)存单。
(2)银行承兑汇票(3)依法可以质押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二)出质人应提交的材料与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一致。
(三)质押贷款应注意的事项1、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应有出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