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行对公司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前提,以支持“三农”服

务中小及微型企业为宗旨.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

的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

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五条本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讲究道德,廉洁奉公、钻研业务、爱岗敬业.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应当是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另行确定.

第三章贷款业务种类

第八条贷款期限长短分为周转贷款和短期贷款;贷款性质分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按贷款对象分为企业贷款和自然

人贷款.

周转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的贷款.

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是指对中、小、微型企业(除农业企业)发放的各项贷款.

“三农”贷款是指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的贷款.

企业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

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十条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都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

第十二条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情况及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下列单位不能作为保证人

(一)国家机关,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四条保证贷款可采用一户单保、一户多保、分组联保、担保公司单保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保证人必须当面签字并盖章或签字并按手印(右手食指上一节),并提供有效证件(非自然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10万元(含)以上的保证贷款原则上实行一户多保;所以自然人贷款夫妻一方提出借款的,另一方必须提供保证.

第十六条公司制企业作为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担保决议书;合伙制企业作为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的,需提供全体合伙人签字同意的保证意见书.

第十七条抵押贷款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第十八条本公司不得接受下列财产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及其他依法禁止流通或者转让的自然资源或财产.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三)国家机关的财产.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五)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六)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七)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其他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财产.

(八)租用或者代管、代销的财产.

(九)已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和未定租凭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范围内的房地产;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建筑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十)已经折旧完或者在贷款期限内将折旧完的固定资产,淘汰、老化、破损和非通用型机器、设备.

(十一)已办妥工业(商业)土地使用权证,单位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已抵押给他行的,其房屋不得抵押.

(十二)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个人住房及集镇临街营业用房抵押

办理该项抵押贷款时,信贷人员首先必须实地查看,掌握商品房的变现能力,查实是否有纠纷,已出租的,查看租凭合同,并书面告知承

租人,然后由商品房抵押财产共有人(如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等)到

场签章,填写房屋抵押贷款申请书,办理贷款手续.

(一)完好房抵押.完好房一般指建筑时间年以内,基本完好房一般在年以内,基本完好房一般在完好房的基础上打八折.

(二)层次差价,带车库的住宅商品房一楼及顶楼,抵押时掌握中间层次的基础上打八折,车库打四折.

(三)营业用房抵押.低压价格根据经营性用房的地段、繁华程

度等按购买时的发票价格或经评估(协议定价)在参考价之内进行

抵押,原则上临街不宜经营用房不得办理抵押.

(四)抵押率.在有资质的评估基础上,对照内部参考价,如评估

价高于参考价按参考价执行,如评估价低于参考价按评估价执行;若

抵押价值明显高于贷款额的,可掌握在内部参考价以下双方协商定价.有房产证、土地证、但土地证注明是行政划拨或集体所有的的土地

使用权证,房屋抵押率掌握在40%以内.

第二十条企业房地产抵押:

企业房地产抵押价格在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基础上,对照内部参

考价格,如评估价高于参考价按参考价执行,如评估价低于参考价按

评估价执行.

(一)有房产证、土地证且土地证注明使用权属出让的,房屋抵

押率掌握在80%以.

(二)有房产证、土地证但土地证注明是行政划拨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抵押率掌握在40%以.

(三)只有土地证,土地证注明使用权属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率掌握在土地评估价的70%以内.

(四)尚未办妥房产证、土地证的厂方不得抵押.

第二十一条企业设备抵押:

信贷人员应实地进行查看,掌握设备的新旧程度、购入时间长短、原始发票和账面上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等,然后估算设备重置完

全价值,原则上购买一年以内的设备抵押率掌握在50%以内;一年

以上的设备抵押率掌握在40%以内,较好设备(使用年限在50%以内,设备仍在较好的使用)抵押时间掌握在年以内,基本完好设备(使用

年限超过年,设备仍在较好的使用)抵押时间掌握在1年以内,并根

据使用年限的长短、通用设备与特种行业设备确定不同的抵押率,同时,应在抵押物品的原始购入发票上签章(注明是“该设备业经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抵押”字样),无原始购入发票的,不得办理抵押.

第二十二条抵押人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以共同共有的财产抵押的,还应用全体共有人同意以该财

产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抵押人为全体共有人.

(二)以按份共有的财产抵押的,还应用抵押人对该财产占有份

额的证明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人以其所占份额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

(三)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企业员工(代表)大会通用抵押的书面决议.

(四)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还应有乡(镇)、村出具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载明同意以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意在实现抵押权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五)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企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依企业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依公司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

(七)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八)以非法人联合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联营各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九)以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凭在先的事实以及抵押人已将本次设定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

(十)以房地产抵押的,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

(十一)以在建工程抵押的,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图纸;证明以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

(十二)以船舶抵押的,还应有船舶所有权证书、未先期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的证明材料以及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十三)以机动车抵押的,还应有机动车登记证书.

(十四)以除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机械设备、原铺材料、产品或商品以及其他动产抵押的,还应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及抵押物的存放状况资料.

第二十三条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或

移交手续的贷款.

第二十四条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其中权利质押包括:

(一)汇票、本票.

(二)国债、金融债券、aa级(含)以上企业债券.

(三)存款单.

(四)标准仓单及经认可的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及提单.

(五)股份、股票.

(六)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现权利质押有价证劵一般暂限与定期储蓄存单或单位定期存款存单.

第二十五条质押率的确定

(一)国家债券的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90%.

(二)金融债券是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80%.

(三)aa级(含)以上企业债券的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50%.

(四)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率不得超过面额的80%.

(五)仓单、提单的质押率不得超过仓单、提单项下货物总金额的60%.

第二十六条个人存单的质押率不得超过存单面值的90%,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存单到期日.信贷人员核实好借款人和出质人(包括预留印鉴或密码)后填制并办妥有价证劵质押贷款质物登记冻结止付通知书,然后与开立存单的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止付协议书,办理质押贷款手续,存单由主办会计纳入表外科目管理,并由出纳保管,信贷档案中保留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单位定期存款的质押率不得超过存单面值的90%,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不能直接办理质押贷款.需要办理质押贷款的首先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然后按照《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银监会【2007】第9号令)办理.

第四章贷款期限和利率

第二十八条信贷人员根据客户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能力,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以短期、流动为主.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贷款实行按季(月)结息、利随本清,企业贷款实行按季(月)结息.

第二十九条

为真实反应资产形态,一般不办理贷款延期手续.如个别贷户贷款到期归还确有困难,且有正当理由的,必须在贷款到期日起按申请要求办理展期,一笔贷款展期只准办理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办理展期贷款手续需经保证人或抵押物产权共有人、出质人书面同意,并到场签名盖章,否则一律不得办理,贷款展期的审批权限与原贷款审批权限相同.

第三十条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应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三十一条贴息贷款,应根据利息补贴方法,按规定计收利息.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第三十二条按照“成本效益、择优限劣、风险覆盖、有力竞争”的贷款利率定为原则,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状况,及借款人的信

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合作满意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

第三十三条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生任命政府金融办及本公司规定的贷款利率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贷款利率.

第五章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办理信贷业务要按权限、按程序运作.

第三十五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借款申请和受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核)、贷款审批和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

第三十六条借款申请和受理:凡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应有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填明借款金额、币种、期限、用途、贷款方式、还款来源等基本情况.

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自然人)贷款,凭有效身份证办理,验证后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并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详细居住地址、生产经营内容(项目),家庭年经济收入情况、借款用途、经济效益情况、担保落实情况及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情况、人行个人征息系统查询授权书、其他资料.

(二)借款人(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有效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及复印件、公司章程,经信贷员核对、验证.复印件留贷款行存档.如担保贷款还需提供保证人的有效营业执照、身份证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及复印件,经信贷员核对、验证,复印件存档.

(三)与借款人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证明材料.自然人贷款用于私营企业的,属业主贷款的,需提供营业执照,非业主但是事实股东贷款的,必须提供股东合伙协议.

第三十七条贷前调查:贷前调查是整个贷款运作过程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将直接影响信贷资产的质量.客户经理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受理后,要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核实担保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预测贷款风险程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调查审核工作,最后形成调查报告并填制客户调查表.

第三十八条贷时审查(核):信贷人员调查完成后将所有规定资料提交本公司到款审核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核).

审核人员根据信贷员上报的贷款,重点对贷款凭证要素,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借款人关联情况,贷款抵质押情况,贷款的合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核).

第三十九条贷款审批:应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审批管理制度.

本公司信贷部负责贷款的受理、调查和贷后检查,风控部负责贷款的审查(核),董事长负责贷款的审批,财务部负责贷款的发放.

第四十条贷款发放:本公司财务部根据经董事长签字的同意发放贷款的审批书发放贷款.借款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有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字生效,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发放的贷款必须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全额转入借款人的账户内.

不得发放未经审查(核)、审批的贷款,未经审查(核)、审批而发放的贷款以违规贷款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公司按规定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j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要正确使用.签订合同要保证合同文本之间的法律衔接,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主合同从合同、贷款金额及大写金额、还款时间、借款用途等必须一致.借款合同要素不得涂改.

第四十二条贷后管理:之信贷业务发生后对贷款的管理.贷后管理的内容另行确定.

第四十三条贷款收回:贷款要按照借贷双方约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到期前,客户经理应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通知借款人和担保还贷,借款人偿还贷款应打印还贷凭证.

第四十四条经公司同意,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第四十五条借款人到期未还,又未办理展期手续的,客户经理要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并且将借款人和保证人收到通知书签字后的回执收回并妥善保管,每隔6个月内签发一次贷款催收通知书,以保障担保时效和诉讼时效.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资料.doc

精编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资料1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2007-11-22 字体设置和打印 【字体:大中小】【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业银行各种类贷款管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贷款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第五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借有还,到期归 第七条贷款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分级审批,集约经营,审贷分离的

第八条贷款发放实行权限管理,总行对分支行实行授权和转授权。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向境外借款人提供贷款和境外分支机构贷款管理制度另行规 定。 第二章 第十条贷款对象(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第十一条 (一)借款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 (二)贷款使用确有经济效益,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或 (三)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在其帐户内应保有不低于贷款余额10%的存款作为结算支付保证。自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如实向开户行提供有关 (四)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

小贷公司信贷管理制度大全

信贷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信贷管理,严格规范信贷行为,防范贷款风险,合理设置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公司经营贷款,必须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应当实行审贷分离的审批制度。 第二条小额贷款是指我公司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三农”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与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小额贷款的发放,应自主选择贷款对象,自主确定贷款准入条件,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巴中市巴州中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和农村专业户。 1、中小企业:指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2、微小企业;指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生产经营规模微小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3、个体工商户:指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者。 4、城镇居民:符合法定年龄,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巴中市城镇居民。

5、农村专业户:指以商品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以家庭生产、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能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专业户情况证明材料的经营者。 第二章贷款的条件和用途 第五条小额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借款人年龄在20周岁至60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巴中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在巴中有固定住所; 3、具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具备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法人需提供最近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除外)、特种经营行为还需提供经年检的特种经营许可证;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 5、借款人投资经营企业原则上应有固定场所,经营盈利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7、借款人自有资金比例、资产负债率等应符合贷款人规定的要求;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申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准入标准: 1、借款人在贷款人托管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账户,用于贷款本息结算; 2、贷款用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贷财务财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公合法权益,根据《金融合 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业关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金财务规则〉的通知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本,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社,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存小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条家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开负盈亏,负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风受法律保护,不受受 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位 第四条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 内部财的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务理职能理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务计划、预算、控计 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 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配和经营成果,和有效防范和化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门本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管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贷有关规定,经省政有 府有关部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司303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政、、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章。。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立,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工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额料后,应妥料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相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加 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管效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额贷款 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收,纳税时应当依, 法进行调整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重点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小额贷款 款的资金运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试小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贷要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算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会计的及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会计制度 1 总则 一、为规范XXX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一切会计事项均应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公司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做到正确、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公司一切业务和财务活动,并据以进行分析和考核,为经营决策提供所需依据。(二)加强财务管理。正确核算成本,监督和维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增加收入,节约支出。 (三)办好各项资金的结算和清算,加速资金周转,使收益达到最大化。(四)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检查、辅导及管理,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公司会计工作必须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根据会计工作的需要,合理配备专业会计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五、为便于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及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以便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2 会计处理原则及基本规定 六、公司的会计处理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凡债权、债务关系一经发生,无论有无实际收付行为,均应记账;属于本年度的损益均应在本年内列帐,以正确反映本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公司根据复式簿记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凡资产的增加、负债及净值的减少和损失的发生记入借方,资产的减少、负债及净值的增加和收益的发生记入贷方。帐表上借贷栏次的排列,借方在左、贷方在右。每笔交易的会计分录中,表内科目借贷必须相等。 备查登记类科目采用收、付记账法。备查登记类账簿收付栏次的排列,收方在左、付方在右。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1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 防范信贷风险, 提高大额贷款质量, 为客户提供 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 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 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 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 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要认真执行逐级 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 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 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 第六条 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T 受理与调查T 审查T 审议与审批T 报备T 与客户签订合同T 发放贷款T 贷 后管理T 贷款本息收回。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 受理与调查。 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 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 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 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议与审批。 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 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 贷后管理。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 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 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 客户申请。 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请, 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八条 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 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 行性进行初步调查, 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 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九条 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 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 申请 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 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 2.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 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 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 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

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集) 附件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 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 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 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 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

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 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 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 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 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 的区域。 7、优势行业。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小额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在银行只建立一个存款基本户,不另设专户。 笫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1、借款和担保限额。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股东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及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财务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公刮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以财务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批追加。 2、公司内借款的审批。凡公司内借款金额在l 0万元(含1 0万元以内的,由信贷业务部审查同意后,报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

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放款。 3、担保的审批。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100-5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并经股东会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具体手续。 第五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执行董事专题报告。 1、定期检查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2、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部的结算情况。 3、定期检查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财务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4、对公司在财务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六条统计报表 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财务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财务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总经理、董事长。 财务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贷款业务经营管理和防范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稳健运行,根据《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个人贷款业务指小额贷款公司向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生产经营性、消费性的个人贷款。 第三条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信贷原则。 第四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实行审贷岗位分离与“双签”制度。实行审贷分离的,应当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目前暂不具备审贷分离条件的,必须实行信贷人员“双签”制度,必须明确“双签”信贷人员的职责以及相应的贷款责任(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发放的贷款除外)。 第五条除农户小额贷款(指纯农业的农户贷款)外,个人贷款业务应当实行贷款管理责任人制度。公司发放的个人贷款由贷款责任人负责管理和收回。造成风险和损失的,根据贷款责任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第七条申请个人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在申请贷款分支机构的服务辖区内。 (四)借款人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五)公司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八条发放个人贷款的限制条款: (一)一户家庭不得有二个或以上的借款人。 (二)不得向曾为他人担保而未履行担保责任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三)不得向有过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公司不得为股东个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以贷还贷、以贷还息。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保证信贷业务的合法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贷合同管理是公司信贷管理的基础,信贷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法人,分级管理,授权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合同”,是指与公司信贷业务有关的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委托贷款合同、展期协议、变更协议等具有契约性质的文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部门”,是指公司信贷管理、风险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信贷合同文本分为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和特殊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框架合同文本”,是指由公司拟定合同必备条款和选择条款,由信贷人员根据具体项目需要选择使用并可增加条款的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格式合同文本”,是指预先印制拟定、以印制文本或磁盘形式下发的信贷合同文本。 本制度所称“特殊合同文本”,是指除“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以外的其他信贷合同文本。 第六条根据公司信贷业务的需要,借款合同一律使用框架合同文本;其他信贷合同可以使用格式合同文本。 由于特殊原因不宜使用框架合同文本、格式合同文本的,可以使用特殊合同文本。

第二章信贷合同管理职责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贷合同的法律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负责框架合同文本和负责格式合同文本的拟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三、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的法律指导; 四、必要时参与特殊、重大信贷合同的谈判; 五、负责授权范围内负责信贷合同的法律审查; 六、负责指导信贷业务部门办理信贷合同公证及抵(质)押物登记事宜; 七、负责处理涉及信贷合同的重大纠纷和诉讼案件; 八、负责负责信贷合同管理的法律培训; 九、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信贷合同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信贷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的审批;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信贷合同变更的审批; 四、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行信贷合同管理中涉及的保险、监理工作; 五、负责信贷合同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信贷合同理的备案; 七、负责监督、检查信贷合同的履行,协调信贷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董事长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总经理在信贷合同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篇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集) 附件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 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 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 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 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

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 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 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 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 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 的区域。 7、优势行业。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九年十月

目录 第一信贷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贷前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3)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8) 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17) 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21) (二)贷时审查类 (25) 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 (25) 信贷业务报批材料受理审查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33) 授信额度项下信贷支用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43) (三)贷后管理类 (47)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47)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58)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66)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76) 贷款计结息制度 (84) 待处理抵债资产管理制度 (87) 第二票据贴现管理 (96) 票据贴现管理制度 (96) 第三风险控制类 (97) 稽核监督管理制度 (97) 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104) 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23) 第四财务管理制度 (130) 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130) 财务管理办法 (188) 提取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200) 第五信息披露制度 (204) 信息披露制度 (204)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试行) 为加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改善信贷服务,提高办贷效率质量,结合我司信贷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本操作流程实用于我司开办的各类信贷业务。 一、个人类客户贷款流程 (一)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担保贷款单户余额在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操作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业务发展部信贷员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件→查询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双人调查→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整理贷款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业务发展部主任初审→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最高额抵押贷款由业务发展部提交支用手续,风险管理部审查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完善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书→办理抵(质)担保登记手续→贷款发放→信贷资料打码装订→移交档案管理人员→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 时限规定:在客户提供完备资料后,调查工作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审查、审批须重新提供资料的,则时限重新计算。抵押贷款在审批完成后 2 个工作日交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完成、限制性条件落实后 1 个工作日内发放。对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 1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一、二级业务发展部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调查责任人;业务发展部主任为调查主责任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有权审批人为审批主责任人;一(二)级部门经理、信贷人员(组长或副经理)为贷后管理及贷款收回主责任人。 (二)个人抵押、仓单质押、动产质押、保证贷款单户10万元(不含)以上、个人授信信用贷款的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业务发展部初审结论→业务发展部OA 系统上报业务发

小额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 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 贷款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在银行只建立一个存款基本户,不另设专户。 笫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1、借款和担保限额。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股东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及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财务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公刮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以财务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董事会审批追加。 2、公司内借款的审批。凡公司内借款金额在l 0万元(含1 0万元以内的, 由信贷业务部审查同意后,报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10 万元以上的,由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放款。 3、担保的审批。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100 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100-500 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并经股东会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具体手续。 第五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执行董事专题报告。 1、定期检查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2、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部的结算情况。

3、定期检查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财务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4、对公司在财务部汇出的10 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六条统计报表 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财务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财务部汇总后于旬后2 日内报总经理、董事长。 财务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 信贷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司信贷管理行为,合理有效运营资金,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利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是指本司服务区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3、恪守信用,能按期归还贷款。 4、无不良贷款的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资信等级。 5、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或农户贷款证。 6、有贷款人认可的切实可行的担保措施。 7、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8、自愿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及时上报各种贷款人所需资料。 二、贷款的种类和方式 贷款种类: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按类型分为工商业贷款、农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大额贷款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信贷管理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公司向同一客户 (含关联企业)发放的余额超过公司董事会规定额度的贷款。第四条发放大额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虫 和信贷政策。 第五条大额贷款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 要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省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第二章大额贷款操作基本程序 第六条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一受理与调查一审查T审议与审批一报备一 与客户签订合同一发放贷款一贷后管理一贷款本息收回。具体按贷款操作规程执行。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公司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进行调查(评估), 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 (二)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对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 提出审查意见,报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公司董事会会审议后,在权限范围 内的贷款直接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报股东会审批。 (四)贷后管理。对审批(咨询)的大额贷款,通过信贷管理部门逐级批复,由公司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并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贷后管理。 第三章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大额贷款申 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贷款种类、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八条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和公司资金规模等情况,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大额贷款。 第九条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公司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第十条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贷款公司员工规章制度附件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 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 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

的总称。包括贷 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 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 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 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 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 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 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 的区域。 7、优势行业。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 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 原则。 1、基本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流程第一章 招聘标准一、 、公司对招聘员工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者坚决不聘,无才无德者坚l 决不聘,有才无德者坚决不聘,真正做到任人唯贤,量才录用,按需录用。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乃视其对该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2 的岗位责任书为考核的原则。 招聘计划二、 交至办公室,由办"招聘申请表"、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1 确定招聘公室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 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招聘实施三、、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实施。 (收集应聘人员资料、l 指定面试人员、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确定面试结果) 面试流程四、 个人能力、面试人员将从个人性格、应聘人员由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面试,、1 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 职员应聘表"个人素质等各方面

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在 定第一次面试结果。 、第一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其他三项。2 面试推荐给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由部门经理对其进行第二次面试。 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工作态度、人员将从工作经验、 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确定第二次面试结果。" 职员应聘表" 、第二次面试结果分为:回绝、可以录用、其他三项。经由总经理根据两3 次面试情况挑选出应聘人员进行第三次面试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资料将由办公室负责录入公司人才信息库并归4 档。 录用、报到五、 、经总经理批准录用人员,由办公室统一通知其报到及需携带材料。l 办理有关手续。"员工到任流程表"、新员工应先至办公室报到,按照2 转正六、

小额贷款公司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内容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二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

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 (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

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 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建立信贷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行对公司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开展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应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试行)》 的相关规定,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前提,以支持“三农” 服务中小及微型企业为宗旨。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五条本公司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做到讲究道德,廉洁奉公、钻研业务、爱岗敬业。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应当是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另行确定。

第三章贷款业务种类 第八条贷款期限长短分为周转贷款和短期贷款;贷款性质分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按贷款对象分为企业贷款和自然人贷款。 周转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的贷款。 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是指对中、小、微型企业(除农业企业)发放的各项贷款。 “三农”贷款是指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对农业企业和农户发放的贷款。 企业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经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微型企业法人(包括农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贷款是指本公司服务辖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九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第十条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本公司发放的保证贷款都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 第十二条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情况及其还款记录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三条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下列单位不能作为保证人 (一)国家机关,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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