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预警处置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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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新旧规定对比分析)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新旧规定对比分析)
(一)瓦斯压力P≥0.74MPa的;
(二)当瓦斯压力P≥0.50MPa时,煤的坚固性系数 f≤0.5或煤层埋深大于700m的。
当突出危险性指标超过临界值时,则自工作面位置半径100m范围内的煤层应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当后续的采掘作业或测定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应再次进行突出煤层鉴定,或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第十七条根据建井前评估结果进行的突出矿井设计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必须有防突设计的篇章。非突出矿井升级为突出矿井时,必须编制矿井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表1 突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
判定指标
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P
坚固性系数f
瓦斯压力(相对压力)P/MPa
临界值
Ⅲ、Ⅳ、Ⅴ
≥10
≤0.5
≥0.74
鉴定单位也可以探索突出煤层鉴定的新方法和新指标。
第十条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当由瓦斯动力现象特征不能确定是否为煤与瓦斯突出或者没有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时,应当根据实际测定的原始煤层瓦斯压力(相对压力)P、煤的坚固性系数f、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等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鉴定。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六条突出矿井的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三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三篇)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生产部门负责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人员负责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包括工作面的检查、巡视和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五条采煤工作面进场前,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向班组成员进行说明。

第六条进入工作面后,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巡视和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作面发生突发情况时,防突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突发情况的处置。

第八条工作面采煤结束后,防突管理人员应对工作面进行维护和清理工作,确保下次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应配备防突安全设施,包括防突探测器、安全逃生通道等。

第十条防突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其可靠性。

第五章人员培训第十一条煤矿应定期开展防突管理知识培训,确保人员对防突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掌握。

第十二条工作面的防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突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于防突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十四条对于防突管理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防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煤矿应配备监察人员,定期对防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防突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记录。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防突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煤矿所有。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该制度旨在规范煤矿采煤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人员的安全,并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防突技术管理制度

防突技术管理制度

防突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突技术管理,预防和减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防突技术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突技术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加强防突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防突技术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防突技术措施,确保防突技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二章防突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防突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煤矿企业防突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矿井防突技术措施,监督实施情况;(二)组织防突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防突技术水平;(三)组织防突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防突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四)组织防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防突设备正常运行;(五)组织防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总结防突经验教训;(六)组织防突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矿井防突状况。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防突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防突技术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防突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矿井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矿井防突技术措施,审批防突技术方案;(三)组织防突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突技能;(四)组织防突设备的选型和采购,确保设备质量;(五)组织防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防突改进措施;(六)组织防突技术的交流和合作,推广先进经验。

第三章防突技术管理第九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突技术措施,经防突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十条矿井防突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防突组织机构及职责;(二)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三)防突技术措施;(四)防突设备和管理;(五)防突培训和考核;(六)防突事故处理和总结;(七)防突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突技术档案,保存防突技术资料、设备参数、职工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XX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百灵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突出危急性猜测区域性猜测方法主要有单项指标法、综合指标法和地质统计法也可以采纳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方法。

1)石门揭煤猜测法:(1)当石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按规定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具体记录岩芯资料。

在地质构造简单、岩石破裂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需布置肯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准确把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状况。

(2)当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时,在工作面迎头布置3~4个猜测钻孔,其中沿巷道中心顶部、中部各布置一个钻孔、腰线两侧各部置一个钻孔,钻孔终孔距离距巷道轮廓线外3~5m,进展压力测定。

(3)当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3m时,为安全起见,在工作面迎头补打2个猜测钻孔,进展压力测定。

(4)封孔测压1)法向距离5m时,在迎头施工猜测钻孔。

2)在钻孔插入带有压力表接头、挡板和导气管(1寸无缝镀锌钢管和聚氨酯封孔剂),导气管在孔口外端安设球阀。

导气管节长2m,中间用管箍连接,在连接前将丝扣用生料带缠好,以确保其气密性,测压室为1m,管四周打上导气孔,测压室管端头用1mm的细铜纱网包裹,以防煤屑及杂物进入堵塞管路;封孔深度视钻孔岩石段详细状况确定,应进入煤层顶(底)板并超过岩石裂隙带,依据防突规定封孔长度为5~8m。

3)封孔前必需用压风将孔内水排净,同时严禁岩粉渣掉入孔内,采纳1.5寸导气管和聚氨酯封孔剂进展封孔,用麻袋片缠裹在导气管上,将聚氨酯封孔剂A、B两剂风别涂抹在麻袋片上,要涂抹匀称,立即放入孔内。

4)钻孔封好后在48小时后安装压力表,并定期观测压力值,待压力稳定至少一周以上,该值即为煤层瓦斯压力。

5)附图1~28-排放钻孔;1#、2#为效果检验孔布孔方式根据从0~70角度每隔10打钻,方位角根据沿巷道方向确定,可依据实际状况分几个循环来打,排放钻孔排放时间依据实际状况而定,一般不少于15天。

煤矿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篇)

煤矿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篇)

煤矿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防突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煤矿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

本文将从煤矿防突工作的重要性、责任制的意义、责任分工和追究责任等方面详细介绍煤矿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煤矿防突工作的重要性煤矿防突工作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矿井内空气氧含量和甲烷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防止瓦斯爆炸、矿井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防突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开展煤矿防突工作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前提条件,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和任务。

二、责任制的意义建立健全煤矿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保证煤矿防突工作的有效进行。

责任制的实施能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同时,责任制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实现责任的明晰、权责的分工、责任的追究,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责任分工(一)企业层面的责任分工煤矿企业是煤矿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落实煤矿防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煤矿防突工作。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防突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制定防突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同时,企业要加强对防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防突工作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二)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煤矿防突工作是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煤矿防突工作的正常运行。

2.组织实施煤矿防突工作,包括瓦斯抽放、通风、排水等工作。

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

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____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

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

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仟祥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____本-1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防突管理制度

防突管理制度

综合分析会议制度1、矿井防突队每天对各防突工作面实施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

2、矿总工每周组织防突工召开一次防突工作分析会,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矿每月必须召开一次防重工作会,对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实重点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

4、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构造等原因,区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发生变化,必须请县级以上煤炭主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

防突专项检查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总工程师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每周对重点防突工作面的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分管生产、通风瓦斯的业务部门领导对重点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对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现场不得少于一次。

2、安监科要把防突管理作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和安全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突出危险的掘进(采煤)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肃进行追查处理。

3、防突工要经常到防突工作面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规定填写,防突基点有无破坏、移动现象,回采(掘进)的距离和位置是否与突控牌板吻合等。

如发现某项问题出现问题,必须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与其它巷道贯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贯通前,根据生产及地测部门的通知,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绘制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标明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报批。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中的关键部位之一,为保障采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以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一、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突发地质灾害,保障矿井的安全高效生产。

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核心区域,突发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将对采矿作业和矿工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建立科学的防突管理制度意义重大。

二、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采煤工作面的管理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

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瓦斯含量、矿压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预防为主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预防工作,通过科学的技术手段提前发现并有效控制矿井瓦斯、矿压等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瓦斯抽放、瓦斯抑制、矿压控制等,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工作面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积极防控原则: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科技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突管理的水平,以保障矿井的安全和高效生产。

三、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1. 瓦斯防治管理(1)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采煤工作面应配备完善的瓦斯抽放设备,并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

(2)瓦斯抑制技术的应用。

采煤工作面要采用瓦斯抑制技术,如全封闭回采、高效低排风系统等,降低矿井瓦斯浓度,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3)瓦斯监测和报警系统的完善。

采煤工作面要配置瓦斯监测装置,并建立瓦斯监测与报警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一旦超过安全标准,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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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康煤字[2017]38号
关于印发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法科学管理、精准管理,确保避免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突出事故时做到人员安全撤离,特制定夫康煤矿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夫康煤矿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二○一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印发防突预警分析处理制度通

发至:矿井副总以上领导、各科室、区

纳雍县夫康煤矿 2017/8/1印

共印(23)份
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为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做到人员安全撤离,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到最低限度,特制夫康煤矿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一、防突预警分析
1、加强地质测量工作
(1)地测部门及时编制修订瓦斯地质图,作为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

开采保护层的应对保护范围符合《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的要求。

(2)巷道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加强掘进巷道的钻探工作,准确掌握煤层的位置,避免误揭煤层。

掘进施工期间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前探原则,前探钻孔探明前方煤层时必须及时向地测科汇报,地测科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中标出前探钻孔探明前方煤层的具体位置,巷道掘至距煤层法向距离7m前下达停掘通知单,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3)加强地质资料分析,认真开展地质预测预报。

地测科、技术科必须经常派人到采掘现场了解进度及煤岩层产状、标志层等情况,并与预计平、剖面图进行对比,确切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地质资料。

2、测定煤层的相关参数
突出矿井的开采煤层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以及突出危险性相关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瓦斯吸附常数、透气性系数、钻孔抽采半径等参数。

在开采水平延深达到或超过50m及开拓新采区时,应及时进行重新测定。

3、严格巷道贯通管理
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前,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的煤层巷道距离小于5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施工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放炮时不得有人。

4、谨慎近距离掘进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5、严格执行揭煤措施
石门或岩巷掘进需穿过煤层时,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石门揭煤区域的综合防突措施。

(1)巷道轮廓线距煤层法线距离10m时,停止掘进,按照地测科的设计,至少要打2个穿透煤层的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打钻施工中时,若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或忽大忽小、打钻时顶卡钎子及有喷孔、喷瓦斯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及时将现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2)石门边探边掘至距煤层法线距离7m前,停止掘进,用DGC等专用设备测定预抽前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

当测定煤层瓦斯压力≥0.74MP、瓦斯含量
≥8m3/t时,则为有突出危险区;当测定煤层瓦斯压力<0.74MP、瓦斯含量<
8m3/t,且无喷孔、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则为无突出无危险区。

预测有突出无危险时,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3)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必须对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效果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用DGC测出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压力,当检验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残余瓦斯含量≥8m3/t时,则为有突出危险区,必须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当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残余瓦斯含量<8m3/t,且无喷孔、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则为无突出无危险区,视为区域防突措施有效。

经检验,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时,要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经验证石门揭煤区域无突出无危险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掘进。

(4)在石门工作面与煤层的法线距离5m、3m时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对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连续预测,测定的煤层瓦斯解吸指标△h2值和K1值小于临界值,且无喷孔、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则无突出危险;反之,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

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应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然后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措施有效方可继续掘进;措施无效时,继续抽放瓦斯,至止措施有效。

(5)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5m(急倾斜煤层2m)时,必须采用钻屑指标解析法(测K1值)预测预报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若无突出危险将岩柱刷成斜面,采用全断面一次性爆破揭开全煤层。

6、扩大鉴定范围
邻近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瓦斯的相关参数超过临界值的,都必须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按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对待。

二、有突出危险时的处置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兆
①有声预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时间间隔长短也不一致;煤壁还会发生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②无声预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压,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2、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预兆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迎着风流撤到安全地点,然后及时用最近的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3、矿井调度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汇报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领导。

矿长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召集救护队准备应急救援。

三、发生突出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1、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灾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佩带好自救器,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2、灾区人员以及灾害涉及区域人员在本班班长或跟班领导的带领下沿避灾路线撤至地面。

3、在撤离过程中,安全员及时用沿途最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

4、矿调度室接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命令变电所切断井下所有动力电源,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向通防负责人、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和矿长汇报。

5、若突出的煤(岩)将巷道封堵,不能撤退的人员应及时使用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并发出信号等待救援。

6、矿长接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则必须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则立即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7、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公司、上级安监部门汇报,并申请纳雍县矿山救护大队救援。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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