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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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公司安全问责制度

煤矿公司安全问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市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规范对各类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等问责程序,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集团《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和市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市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及部门。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问责(以下简称问责) ,是指生产责任单位负责人(部门责任人等)对本单位(本部门、本专业) 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生产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采取行政问责措施及经济处罚。

行政问责措施是指依照本制度,对事故单位赋予黄牌警告、经济处罚和一票否决;对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赋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撤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或者事故约谈。

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过程全面问责,市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结果延伸问责。

凡发生一起死亡 1 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市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延伸问责。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的原则。

问责范围分为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普通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整改完成)、不执行上级、市公司安全会议精神和决定、触犯“安全红线”。

问责对象是发生问题的单位、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中的相关责任人、市公司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其他责任人员由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分类和定性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市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照是否造成人员伤害,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煤矿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引入了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本文将从问责制度的背景、制度设计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背景1.鲜血教训:煤矿事故频发,造成了大量的伤亡,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教会了我们不能再对煤矿安全问题掉以轻心。

2.法制化建设: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考量下,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可以规范煤矿企业的行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3.政府履职要求的提高: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不仅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也阻碍了政府完成自己的职责。

因此,政府需要通过问责制度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改善。

二、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设计1.问责主体:煤矿安全生产问责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

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要对煤矿安全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企业是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个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终执行人,要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负有责任。

2.问责方式: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要求,可以采取追责、通报、处罚等方式,对主体的安全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例如,对政府、企业和个人分别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3.问责程序:煤矿安全生产问责程序主要包括责任追究、调查、讨论、决策和执行等环节。

对于责任主体,应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形成问责决策,并及时执行。

三、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实施效果1.明确责任:问责制度可以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提醒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问题。

2.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问责制度可以迫使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动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问责制度实施后,对于煤矿安全工作的追责追究,可以借此警示其他煤矿企业,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4.法制建设的推进:问责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建设,使煤矿行业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2024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一、对事故单位的问责措施:1. 对事故单位给予黄牌警告。

2. 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基础工资总额的____%。

3. 对事故单位当班跟班领导实施行政撤职处分;对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的副职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主要领导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责任的矿分管副总、公司业务部室的部长、分管副部长(主任)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4. 事故单位副总以上干部当月仅发放生活费。

二、针对井下生产责任事故的特别规定:(一)若井下发生____亡____人以上的生产责任事故,则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追究将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单位年度内累计发生的死亡____人生产责任事故,将采取以下措施:1. 取消事故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黄牌警告。

2. 若两起事故类型相同、性质相近,则对事故单位的正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的副职实施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责任的业务部室的分管副部长、部长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三、地面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问责制度:(一)地面单位若发生一起重伤____人的生产责任事故,将采取以下措施:1. 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____%,并给予黄牌警告。

2. 对事故单位正职及相关责任副职实施撤职处分;对负有责任的业务部室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 公司主要领导将对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4. 事故单位副职以上干部当月仅发放生活费。

(二)若地面单位发生____亡____人的生产责任事故,将采取以下措施:1. 取消事故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黄牌警告;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____%。

2. 对事故单位正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的副职实施行政撤职处分或免职处理,对业务部室的分管副部长、部长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 事故单位副职以上干部当月仅发放生活费。

(三)若地面单位发生____亡____人以上的生产责任事故,则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问责与约谈规定:1. 除上述问责、约谈外,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还需在公司干部大会上作检查。

XXX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XXX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XXXXXXXXXXXXX集团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度二〇一一年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度一、安全生产问责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皇城相府集团金源公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二、什么是安全生产问责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问责,是指对XXXXXX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生产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采取行政问责措施。

三、问责的基本原则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变事后问责为事前问责,变事故追究为对不负责任人的追究。

四、问责方式和范围1、问责方式分为安全隐患问责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对安全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2、问责范围为矿属各单位(包括地面单位)、单位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

五、问责认定标准1、安全隐患认定标准(1)瓦斯超限作业;(2)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防治水措施不落实;(4)矿井双回路供电系统不稳定;(5)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或对重大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对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并发生事故的;(7)在各类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采购、组织施工、监理、监督、监测、验收等环节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规定行为或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详细版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840(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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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集团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及其所属生产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基建矿井、地面生产单位、业务保安部门。

区域性煤炭管理公司比照或参照生产矿井执行。

基建矿井井下比照或参照生产矿井执行,地面项目建设比照或参照地面生产单位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问责(以下简称问责),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生产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副处级以上)采取行政问责措施。

大同煤业公司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大同煤业公司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CHAPTER 03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实施
组织领导及分工
01
02
03
成立安全工作问责制度领导小组,由 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工 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 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问责制度 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制定和执行本部门的安全工作问责制 度。
意义
通过实施安全工作问责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 义务,形成有效的压力传递机制,提高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大同煤业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
适用对象
大同煤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问责原则和标准
问责原则
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
问责标准
按照责任大小、岗位责任、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等因素,对 每个岗位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制定相应的问责标准和办法 。
CHAPTER 02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内容
问责范围及标准
问责范围
对大同煤业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及普通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 行为进行问责。
VS
问责标准
问责以员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为依据,具体包括 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使用、危 险品管理等方面的违规行为。
各部门要定期对下属单位或部门执行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
室。
对于违反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执行安全工作问责制度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批示精神,以人为本,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在本单位安全和标准化管理方面的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初职代会上,总经理与各基层区队行政正职和业务保安科室科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各区队行政正职及各业务保安科室科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认真安排部署安全标准化工作。

3、严细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从细微着眼,克服三乎思想和三惯作风。

质量标准化工作要从文明生产,全员的自发行为和源头治理入手,克服脏乱差,粗枝大叶的粗放操作和管理局面。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队行政正职每月下井班数必须达到12班以上,其中____点、____点班均不少于3班。

5、强化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安全自律意识,扎实开展职工培训和警示教育,以人为本,以防范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水患等重大事故为重点,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6、发生事故和三违,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追查分析举一反三地吸取事故教训,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业务保安科室科长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业务保安,带头履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本系统安全标准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堵漏补缺,确保防患于未然。

8、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上的安全管理目标,凡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或业务保安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完不成规划的专业系统月度、年度标准工作,对区队行政正职按照矿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制度追究责任,并对单位按公司有关文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业务保安科室科长按照公司一号文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追究科长的失职失管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随着社会的进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煤炭资源的需求不断加添,煤矿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关注。

安全生产是一项基本的国家政策,是企业的生命线,特别是在煤矿这个高风险行业中更加紧要。

因此,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确保煤矿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至关紧要。

一、问责制度的意义1.保障工人权益: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可以有效地保障工人的权益,并且使得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得到严厉的惩罚,让煤矿安全管理更加科学和严格。

2.促进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规范化生产和正常运营,避开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3.削减社会不稳定因素:煤矿行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安全生产是行业可持续进展的紧要保障。

问责制度的建立可以削减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重要内容1.问责机构的设置为了更好地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问责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问责机构。

该机构应当由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重要负责人、产业链各环节相关人员等多方面的代表构成,共同订立和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方案,确保其切实可行。

2.问责规范的订立问责制度需要具有规范性,并且需要订立相应的问责规定。

这些规定应当是公正公正的,同时也应当能够体现质量和效率的经济原则,以达到最佳的问责效果。

3.问责流程的完善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需要完善流程。

完善后的流程应包括事故调查、问责告知、问责听证、法律诉讼、问责结果公布等环节,涉及的重要程序和流程应当明确规定,使得问责人员能够依照规定和流程顺当地实施责任追究。

4.问责人员的鉴定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需要设立专业机构,独立开展问责人员鉴定工作。

定期对问责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表现优异的人员,而对实施失职、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不当行为的人员予以相应的制度处置,杜绝平凡、推诿责任等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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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 集团xxxxxx 有限公司
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一、安全生产问责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促使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皇城相府集团金源公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什么是安全生产问责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问责,是指对XXXXXX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生产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采取行政问责措施。

三、问责的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问责坚持有错必究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变事后问责为事前问责,变事故追究为对不负责任人的追究。

四、问责方式和范围
1、问责方式分为安全隐患问责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对安全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2、问责范围为矿属各单位(包括地面单位)、单位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

五、问责认定标准
1、安全隐患认定标准
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防治水措施不落实;
矿井双回路供电系统不稳定;
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或对重大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6)对国家、省、市和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隐患或事故隐患整
改不力并发生事故的;
(7)在各类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采购、组织施工、监理、
监督、监测、验收等环节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规定行为或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8)未及时发现、上报重大安全隐患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
时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资金,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力或监控实施不到位的。

(9)违反安全操作红线或管理红线。

2、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标准
(1)未按照抗灾救灾、防疫的有关规定,及时、妥善、有效处
理灾情、疫情和组织有效救援工作,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

发生轻伤事故的。

履行职责不当造成重大隐患但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发生一起重伤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发生涉嫌事故的。

季度内发生2起以上(含2起)重大安全事故的。

瞒报、谎报事故及对事故处理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
行或逾期不处理的。

(7)其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行为需要进行问责的。

出现人员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根据规定由上级部门进行问责。

六、问责的追究处理
1、限期整改;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或责令公开道歉;
诫勉谈话或效能告诫;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6、责令停职检查;
责令辞职;
8、建议免职;
依法或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降级(职)、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10、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法律责任、纪律责任;
11、队科、队、班组各级责任单位挂黄牌或红牌,并给予经济处罚;
12、队科、队班组各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以上处理决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七、问责的信息来源
1、职工、部门和其他组织部署名的举报和申诉;
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批示;
矿问责小组提出的问责建议;
上级部门机关提出的问责建议;
安全检查或现场办公中提出的问责建议;
6、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或其他问责信息来源;
八、追究问责的程序
1、根据有关信息来源,矿认为可能存在由应当问责情形的,由 安监科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

2、安监科依照《行政监察法》和山西煤运《生产问责制度》等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调查工作,报告调查结果。

需要问责的,提出 具体建议;不需要问责的,提出终止问责建议。

3、领导组组长依据调查报告,遵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出问责 或不予问责的决定。

4、对需要问责的事项予以立项。

5、制定问责方案并组织实施,问责方案包括问责小组人员组成、
问责内容等。

7、接受行政问责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问责 小组写出汇报,说明情况,同时就问责事项的发生原因和整改措施等
回答问责小组的咨询。

矿根据问责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做出行政问责处理
决定。

矿在做出行政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 陈述和申辩。

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 处理决定应当 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6、 问责决定由安监科负责拟制、送达。

8、 根据问责调查结果向领导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0、
11、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矿问责领导组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行政问责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12、行政问责的结果,可视具体情况向全矿进行公示。

九、事故约谈
1、约谈内容:
听取被约谈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陈述,包括安全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

主要听取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

同时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被约谈对象应当准备书面材料和必要的图纸。

约谈程序:
约谈原则上在事故发生、事故等级、事故性质确定10日内进行。

(1)约谈前,由安监科书面或电话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
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2)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
谈单位;
(3)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将约谈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以书面形式上报。

十、安全生产问责小组由矿长或矿长委托的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具体事项由安监科负责实施。

卜一、安全生产问责小组召开问责会议,可以邀请纪委等部门参
加。

十二、行政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

问责当事人认为问责人
与问责调查处理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问责,有权申请问责人回避问题,由联合问责小组决定。

十三、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绩效考核, 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十四、有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由安监科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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