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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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高防治水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绩效考核。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当加强与环境保护、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六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素质。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当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不断完善防治水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章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职责第八条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第九条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地测防治水规划,指导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二)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现场勘查和评估;(三)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地下水位和地下水质的情况;(四)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预报工作;(五)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六)加强地测防治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素质;(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管理。

第三章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基本原则第十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原则: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测防治水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综合治理原则:将地测防治水工作纳入整体区域环境治理工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效提升;(三)预防为主原则: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四)社会参与原则: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形成防治水的合力;(五)科学技术支撑原则: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第一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专业口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专题会议等制度进行。

第二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第四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第五条、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测量资料,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提交;第六条、掘进各种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第七条、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与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第八条、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设计资料,对影响资源回收或因地质因素设计不合理,计算数据不符,要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后才能计算标定要素,放线施工。

第十条、矿地测主管科室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第十一条、各类巷道开口(包括绞车窝、耳巷、采后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设计要求放线并下达开工通知单,没有开工通知单,未放线而私自开工的。

对施工单位进行____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以文字形式通知地测部门。

以便地测部门及时收尺上图。

没有通知书不予放线并且不验收进尺,并对施工单位罚款____元。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遵循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原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防治和管理矿井水害。

第三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矿井生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注重前瞻性预防,加强技术研究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水害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高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按照事先谋划、防范先行、处置及时、不断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水害应对体系。

第七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加强技术力量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确保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与时俱进。

第八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水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煤矿地质勘查与设计第九条煤矿地质勘查应当充分考虑地下水的分布、运移规律,对煤层水、孔隙水、裂隙水进行详细勘查。

第十条煤矿地质勘查应当对矿井地质构造、岩层变化、断裂、节理、风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第十一条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于煤矿地质勘查,采用先进的勘查技术,确保矿井地质信息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煤矿设计应当结合地质勘查结果,科学设计采煤工艺,合理布置开采工作面,减轻地压压力,降低水害风险。

第十三条煤矿设计应当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制定合理的矿井排水方案,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基础设施建设第十四条矿井立井、立岗、立场、立调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制定合理建设方案。

第十五条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确保基础设施质量和运行稳定。

第十六条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建设,确保各项设施的顺利建设和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

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

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

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煤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集团公司防治水的有关文件,做好我矿防治水工作,特制订我矿探放水运行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每旬对井田范围内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及水文地质分析,对采掘面附近及周边的积水区、小煤窑(古窖)、断层、陷落柱。

必须有分析资料并存档管理。

对不清楚或有怀疑地段及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下达停掘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规定。

(3)在探放水过程中,钻探队队长必须跟班到位,在现场认真落实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班后认真填写跟班记录。

(4)每次探放水结束____小时内,对所有探水钻孔进行分析并由地测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报地测科长、调度室、地测副总、总工程师批准,队组执行。

(5)严格落实探放水过程管理和探后资料汇总,并建立探放水专项台帐。

台帐必须记录清楚每次探水施工钻孔数量、倾角、方位、孔深、岩性、孔内涌水、漏风、探水时间、班次、科班跟班人员鉴定表等。

2.我矿防治水管理要求“3”不的防治水规定。

(1)防治水措施未学习,不准开工;要求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贯彻学习本工作面防止水措施,凡对全队职工未组织措施贯彻学习,不得进行开工。

(2)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准施工。

各采掘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各环节排水能力必须大于地质预报最大涌水量和生产实际最大涌水量的两倍,否则不得组织施工。

(3)防治水探测工作不到位,不准生产;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本工作面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或物探工作,并提交探放水工作移交单,报矿地质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或恢复生产;凡未进行防治水探测队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生产。

3.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公司有关防治水有关规定。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煤矿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汇总

煤矿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汇总

关于下发《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通知金煤技字[2014] 号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金晖煤焦化工《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防止和减少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各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公司成立“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成员:技术管理部、生产经营部、安全监察部、发展规划部、物资供应部、综合办公室、人事劳资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部,主任由部长担任。

公司所属各煤矿对应成立防治水工作组,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三、各矿必须建立如下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1、各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6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7、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8、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9、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0、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1、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2、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及技术补充规定13、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4、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5、探放水管理制度16、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17、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18、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19、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20、探掘分离管理制度21、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22、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3、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24、重大水害井下停产撤人制度四、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重中之重,公司、矿都要把防治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煤矿企业在地质测量、地下水防治、地下水巡查监测等方面所建立的一套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地下水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防治,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本文针对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地质测量管理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地表地貌测量、地层测量、水文地质测量等。

在地质测量工作中,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具体措施包括:1. 制定地质测量规程和标准,明确地质测量工作的要求和流程;2. 配备专业的地质测量人员,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技术水平;3. 定期对地质测量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建立地质测量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地质测量数据,方便后续工作的参考。

二、地下水防治管理地下水防治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防止地下水对煤矿生产的影响和危害。

煤矿企业在地下水防治管理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地下水防治方案,明确地下水防治工作的目标和措施;2. 制定地下水防治标准,明确地下水位的合理范围和地下水流动的限制;3.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定期对地下水位和地下水流动进行监测;4. 定期进行地下水抽采,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地下水对煤矿生产的影响;5. 建立地下水防治档案,及时归档地下水监测数据,方便后续工作的参考。

三、地下水巡查监测管理地下水巡查监测是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地下水问题,减少地下水对煤矿生产的影响。

煤矿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地下水巡查监测管理:1. 制定地下水巡查监测规程和标准,明确巡查监测的要求和流程;2. 配备专业的巡查监测人员,确保巡查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定期进行地下水巡查,发现和处理地下水问题,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4. 建立地下水巡查监测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巡查监测数据,方便后续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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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关于下发《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通知金煤技字[2014] 号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防止和减少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各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公司成立“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成员:技术管理部、生产经营部、安全监察部、发展规划部、物资供应部、综合办公室、人事劳资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部,主任由部长担任。

公司所属各煤矿对应成立防治水工作组,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三、各矿必须建立如下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1、各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6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7、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8、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9、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0、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1、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2、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及技术补充规定13、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4、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5、探放水管理制度16、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17、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18、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19、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20、探掘分离管理制度21、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22、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3、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24、重大水害井下停产撤人制度四、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重中之重,公司、矿都要把防治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健全水害防治组织机构,足额配齐专业人员;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探放水设备;要及时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五、本规定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的具体要求,同时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实现矿井地测质量标准化管理,发挥地测专业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眼睛和参谋的作用而编制。

六、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符的,从其规定,本制度由公司技术管理部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一、公司总经理岗位责任制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

3、负责领导公司及各矿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工作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4、保证公司对各矿矿井防治水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5、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安排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落实。

6、组织制定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7、组织指挥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主持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公司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等。

3、负责审核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

4、组织审批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

5、组织审批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6、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落实总经理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并检查落实水害隐患排查治理。

7、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8、组织观摩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

9、负责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技术保障体系。

10、负责公司防治水安、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的落实。

11、负责领导防治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治水工作考核、奖惩等的制定和实施。

12、负责组织防治水工作经验技术工作总结交流和有关技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公司技术管理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技术管理部是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具体业务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对各矿“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并监督检查防治水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等。

3、负责制定公司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4、组织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

5、组织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8、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

9、参加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技术保障体系。

10、具体负责公司防治水安、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的落实。

11、具体负责组织防治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治水工作考核、奖惩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2、参加防治水工作经验技术工作总结、交流和有关技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并具体负责实施。

13、经常深入各矿现场,检查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并监督各矿实施。

四、生产经营部1、参加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

2、参加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4、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5、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

6、负责公司调度管理,与各矿调度保持畅通的联系,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统一调度,认真做好防治水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文件、材料呈批、催办、传递准确及时。

7、及时掌握各矿防治水工作的动态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权下达停产撤人调度指令。

8、发生水灾事故时,在公司领导指挥下,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五、安全监察部、1、组织各矿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会审。

2、参加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2、参加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4、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5、组织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

6、负责组织定期对各矿进行水害隐患排查,有排查记录备案,并负责监督隐患治理与整改落实。

7、组织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确定事故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的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六、发展规划部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等。

2、负责防治水工作投资计划的审核确定,确保防治水工作资金投入。

3、参加各矿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审查。

4、参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审查。

5、参加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8、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

七、公司其它职能部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煤矿防治水工作是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各有侧重,密切配合。

2、物资供应部负责提前采购备足各种防治水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各矿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物资需要。

负责每月对各矿治水的抢险救灾物资进行检查,各矿防治水的抢险救灾物资不仅数量、质量要满足要求,还要设专库,不得揶用。

3、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各矿水害防治中心设立情况,人员配备情况,没有按照要求设立水害防治中心的,人员配备不足的,由人事部提出批评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人事部考核。

4、办公室负责各种会议的安排,在救险救灾期间,负责各方的协调接待。

5、财务部负责防治水资金的落实到位。

八、各矿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矿地测与技术、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制度进行。

2、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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