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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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劳动厅•【公布日期】1997.05.21•【字号】陕劳发[1997]226号•【施行日期】1997.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劳发[1997]226号)各地市劳动局,省级有关厅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劳动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劳部发[1997]8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劳动厅制定了《陕西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劳动厅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陕西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根据劳动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和》(劳部发[1997]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我省技工学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分批分类进行;1、首批认定人员为:(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2)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需经过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的培训)。

(3)年满45岁以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技工学校技术理论和专业课教师;2、第二批认定人员为:(1)具备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学历,经考核(试)后,具有中级(六级)以上技能水平或已取得技师职务的技工学校生产学习指导教师。

非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毕业者需经过教育学、职业教育理论及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工作由省劳动厅技工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

教师证件管理制度

教师证件管理制度

教师证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师的证件管理,维护教师队伍的正常秩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教育部门制定了《教师证件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工作的教师,包括校长、教职工、辅导员等。

三、证件种类1.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合法合格的教师资格的证明文件,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必备证件。

2.教师聘用合同:规定教师与学校之间的聘用关系、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的合同。

3.教师身份证:用于证明教师的身份和个人信息的证件。

4.其他证件:如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四、证件申领1.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在取得相关资格后,需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颁发。

2.教师聘用合同:新教师入职时,由学校向其签署正式聘用合同。

3.教师身份证:教师自行办理身份证,需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领取。

五、证件使用1.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将其转借、买卖或私自挪用。

2.教师聘用合同:教师应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的规定,认真执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教师身份证:教师应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不时之需。

六、证件管理1.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教师的资格证书进行归档保存,并及时更新。

2.教师聘用合同:学校要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记录每位教师的合同情况,做到权责明晰。

3.教师身份证:学校应帮助教师办理身份证,并要求教师随时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七、证件核查1.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负责对教师的资格证书进行核查,确保每位教师的资格合法有效。

2.教师聘用合同:学校应定期检查每位教师的聘用合同情况,及时更新合同。

3.教师身份证:学校要求教师随时携带身份证,并在必要时进行核验。

八、证件处置1.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离职时,应将教师资格证书交还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保管。

2.教师聘用合同:教师离职时,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处理离职手续。

3.教师身份证:教师退休或离职时,应将身份证归还学校或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

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

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第一节:引言教师教师资格证是教育界重要的证书之一,也是评价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标准。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也日趋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做出详细的介绍。

第二节:证书的发放教师教师资格证的发放由各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负责。

教师资格证的颁发是一个教师进入教师队伍的门槛,也是教师专业能力的象征。

颁发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包括教育背景、职业素质、教育经验等。

第三节:证书的有效期教师教师资格证一般具有有效期。

证书的有效期是评估教师教育业绩的一种方式。

在有效期内,教师需通过持续教育和考核来保证自身的专业素质。

第四节:证书的管理机构教师教师资格证的管理机构是指负责教师行业管理、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评审等工作的机构。

管理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区级、市级、省级等不同层级的管理单位。

第五节:教师资格的评审标准教师资格证的评审标准是评定教师专业素质的依据。

一般来说,评审标准包括教育背景、教学水平、教育理念等方面。

评审标准的设定要符合教育改革的方向,注重教师的实际能力和整体素质。

第六节:管理规定的修订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是根据教育发展需要随时进行修订的。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教师资格证管理规定也需要不断地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和发展要求。

第七节:证书管理的制度建设教师教师资格证的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通过制度的建设,可以规范证书的发放、有效期、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证书的合法有效性。

第八节:证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在现代社会,信息化建设已经深入各行各业。

教师教师资格证的管理也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进行优化。

通过建立教师教师资格证的电子化系统,可以实现证书的在线申请、查询和管理,方便教师和管理机构的互动。

第九节:发放证书的公平性教师教师资格证的公平性是评价证书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

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发放证书的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等方面。

要确保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非正当因素导致证书的不公平发放。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发布时间:2006-9-23 14:57:10《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00年6月22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陈至立二○○○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

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第六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七条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少数方言复杂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普通话水平,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标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3.01•【字号】陕教规范〔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省级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3月1日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第一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二条为规范和加强新时代特级教师的评选、培养与管理工作,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使命感,保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评选范围和对象: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及从事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师和教研员(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

第四条评选原则1.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评选;2.坚持标准,严格条件,确保质量;3.兼顾城乡,统筹学科,倾斜一线。

第五条评选条件1.基本素养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方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陕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象范围未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2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到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陕西高等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陕西高等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第五条对教学科研型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对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握突出教学业绩,同时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教师证书管理规定

教师证书管理规定

教师证书管理规定教师证书管理规定对于教育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保障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下面将分十二个小节展开回答教师证书管理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教师证书的颁发教师证书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资格的认证,是教师上岗的凭证。

根据国家规定,教师道德修养、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法等相关能力的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教师证书。

二、教师证书的分类教师证书主要分为幼儿教师证、小学教师证、初级中学教师证和高级中学教师证等不同类型。

不同类型的证书准许教师在相关层次的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三、教师证书的有效期教师证书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教师持证上岗,可以合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证书过期的教师需要重新进行考核和证书更新。

四、教师证书公示和查询教师证书的公示非常重要,可以确保教师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学校应当在校园内公示教师证书的相关信息,并确保教师证书查询机构正常运行。

五、教师证书的注销和挂失在某些情况下,教师证书需要被注销或挂失。

例如,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应当被注销其教师证书,而遗失教师证书的教师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挂失。

六、教师资格的保障教师证书是保障教师资格的重要手段,但不仅仅是唯一标准。

教师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道德修养,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教师。

七、教师证书管理的目的教师证书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社会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通过规范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改进。

八、教师证书管理的挑战教师证书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如何保证教师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一个难题。

其次,管理工作本身面临着效率和公平性的平衡问题。

九、教师证书管理的完善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证书,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建立健全的教师证书管理系统,完善对教师的考核和监管机制,以及加强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都是重要的改进方向。

十、教师证书管理的国际经验国际上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教师证书管理制度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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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

下文是陕西省教师资格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资格证书由 ___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教师资格证书的主要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二)持证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并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钢印;
(三)持证人 ___号码;
(四)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五)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其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编号相一致;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和认定时间。

第六条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出借、涂改、转让。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

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八条持证人取得新的教师资格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重新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

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十条持证人被撤销或者丧失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证书由批准撤销或者丧失教师资格者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回,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撤销原因及时间。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按规定再次取得教师资格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教师资格证书备注栏中注明曾经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批准单位及时间。

第十一条教师资格证书规格为25开、14.5CM×20.5CM,双横开式样,共8页。

封面、封底为咖啡色磨砂革,内页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造币总公司生产供证书使用的代号为103-3的无光防伪纸。

证书内页中的国徽和部徽均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套印,在紫外光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第二页中间部位采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
套印中华人民 ___ ___公章和“中华人民 ___ ___”字样;第七页正中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套印 ___标徽,上述隐形内容在紫光灯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第十二条教师资格证书使用全国统一的编号方法。

编号共17位,其含义为:
证书编号的前四位为年度代码,为认定教师资格年度编号;第五、六位为省级行政区代码,代表发证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 ___行政区划代码》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标准;第七、八、九位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代码,代码数字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第十位是教师资格类型代码:“1”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2”代表小学教师资格、“3”代表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代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代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代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第十一位是性别代码,“0”代表持证人为男性、“1”代表持证人为女性;第十二至十七位是序号代码,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本年度内发放的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按办理的时间顺序不间断递增统一编号。

第十三条教师资格种类必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的全称填写。

教师资格证书中需填写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
繁体字、异体字。

证书中涉及的所有数字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

有条件的地方,要使用计算机打印。

手工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使用钢笔,并使用碳素墨水或者蓝黑墨水。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对发放非法印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单位和责任者,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对变造、倒卖教师资格证书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考普通话证(语文老师要二级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级乙等以上) 成绩无限期保留、全国通用。

一般每两个月可以考一次
考心理学以及教育学(对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习的全面辅导,通常是在下半年10月份举办,考试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成绩无限期保留。

(中小学所考的内容相同,幼儿则考学前教育学和儿童发展概论)
拿上你的以上三个证(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外加毕业证、
___、体检合格证、申请表,就可以去认定了。

认定的时候教委会安
排说课——也就是“试讲+面试”。

认定的时候你要选好级别和科目了(就是要选好教小学或初中等等,和数学、语文之类的科目)
说课30分钟,分试讲15分钟和面试15分钟,教案考之前上网下一下模板,就可以了。

说课北京的是在每年4月和10月,通过说课就可以拿到证位。

考试基础科目:
考取高等(包括本科、大专、高职)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北京的培训地点可到首都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教学技能
考取高中、中专、中职、初中、小学的教师资格证人员: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取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人员:北京的培训地点可到北京师范大学东面对面
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
其他各省市的相关政策会有不同,可咨询当地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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