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留样制度
化验室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化验室的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化验室的采样、留样以及样品室管理工作。
二、采样管理1.采样前应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包括采样点位、采样时间、采样方法等内容,并将计划书报送给主管部门审核。
2.采样时应严格按照采样计划进行,遵守相关采样操作规范,采样点位应有明确的标识。
3.采样样品应使用干净的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明采样点位、采样日期与时间。
4.采样前应校准好采样器具,确保采样器具的准确度与灵敏度。
5.采样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主管部门,不能擅自处理或隐藏。
三、留样管理1.采样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并在样品容器上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日期与时间。
2.留样室应设有专门的储存柜,并按照样品的特性进行分区存放。
3.留样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留样室温湿度等环境条件,并记录有关数据。
4.根据留样期限制度样品留存时间,超过期限的样品应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记录处理情况。
四、样品室管理1.样品室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样品的管理及登记工作。
2.样品室管理人员应制定样品入库及出库流程,确保样品的准确登记和管理。
3.样品室的样品应按照特性和用途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编号、入库日期等信息。
4.样品室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环境的卫生和无尘。
5.样品室禁止随意带入食品、饮料等与样品无关的物品,禁止吸烟。
6.样品室应定期对存放在样品室的样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情况。
五、其他1.在采样、留样和样品室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人员和样品的安全。
2.对于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采样、留样和管理工作,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
3.对于外来人员进入样品室,应进行身份核实,并由样品室管理人员全程陪同参观。
4.定期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采样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3篇)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一、化验室设原料(产品)留样室,由专人负责,留样室要求阴凉、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二、范围:企业生产所购入的原料、添加剂、生产的成品料,大宗原料及成评料留样须够200g,添加剂留样须够50g。
三、留样要做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采样数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实施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常及处理情况、观察人、样品处理或销毁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四、留样产品应妥善保管,符合储存条件,防止生虫、霉变。
五、留样观察内容: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物理变化,有无结块、霉变、生虫,有无产生异味,并留下记录。
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报告品管部经理处理,并对仍有对应的库存产品进行追查取样检查,已经变质的产品无保留必须要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则予以销毁。
六、留样期限:大宗原料一般为两个月,添加剂为五个月,成品料为保质期后两个月。
留样记录要保存两年。
七、在留样保存期内,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动用样品,经批准后可取出,使用完即放回原处。
八、过期样品,如未发生质变的统一收集回到生产,如已经变质则由质检经理批准后销毁。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2)是指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在销售前进行留样并进行观察的制度。
该制度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并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同时也可以用于后期质量问题的分析与追溯。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流程:1.留样人员的选择: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产品留样的工作,确保留样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留样品种选择:根据企业的产品线和经营范围,选择代表性的产品进行留样。
通常选择生产过程中的不同批次、不同规格的产品进行留样。
3.留样数量和方式:确定每批产品需要留样的数量和方式。
留样数量应足够,以确保能够代表该批次产品的整体质量。
4.留样存储条件:留样的产品需要存储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例如恒温、恒湿的仓库或实验室中。
同样,应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制定不同的存储条件。
5.留样观察周期:确定留样产品的观察周期。
留样(封样)管理规定

留样(封样)管理流程1、留样(封样)是与检验采样同时取得的、至少可供一次全项目检验、保留封存的样品;或供需双方共同签收保存的原产品留样,是产品质量追踪和仲裁检验的凭证,各检验专区应建立符合要求的留样场所,并设专(兼)人进行管理。
2、分析检验任务完成后,应保留满足全分析项目数量的样品,由检验人员负责留样(封样),并填写留样(封样)记录(中控/馏出口、半成品/中间产品不要求记录),对样品传递、接受及处理等过程予以记录,以便追溯。
3、成品样品必须在指定的留样间贮存,并按产品特性留样、签封;4、成品留样(封样)期限按产品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标准中无规定的根据产品寿命或性质规定封样期限,封样在保留期限内,要妥善保管,保持签封完整无损,作为交付用户后质量仲裁的凭证;中控(馏出口)样品保留到下一次采样时,有异议需仲裁的样品、不合格样品保留至班长、技术员确认结束;半成品(中间产品)样品至少保留24小时,有异议需要仲裁的样品保留到仲裁结束,不合格样品保留至相关人员确认并完成处置。
5、成品留样(封样)的标签上应写明产品名称、牌号、批(罐)号、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产品质量检验单或合格证编号。
6、成品留样(封样)应按月、批号、品种、牌号等分类存放,贮存在阴凉、干燥、安全、避光场所。
7、留样(封样)需启封进行复查时,需经质检部主管领导同意,如用户或销售公司要求启封时,经部主管领导同意,由双方共同打开封样。
8、气体、剧毒或保留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样品不规定留样,因浓硝酸、氨水在留样过程中易挥发,产品质量会发生变化,因此不留样。
9、过期留样在处理过程中按照其性质分类处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执行健康安全管理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附件1:化工产品质检一室留样(封样)样品明细附件2:炼油、化工产品留样(封样)及处置记录附件3:化工产品质检一室留样(封样)处置方案化工产品质检一室2008年8月26日化工产品质检一室留样(封样)样品明细精品R35·00-32/A 炼油、化工产品留样(封样)及处置记录精品附件3:化工产品质检一室留样(封样)处置方案1、树脂产品留样(封样)处置高压聚乙烯成品、薄膜;高密度聚乙烯成品、薄膜;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成品、薄膜;聚丙烯成品、薄膜留样(封样)到期后,由树脂专区对到期留样进行统一处置,由工艺装置负责人在炼油、化工产品留样(封样)及处置记录的备注栏里签字确认并做好记录。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1一、化验室采样管理制度1.采样责任及权限化验室的采样工作由专门负责的采样人员执行,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采样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并负责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采样过程(1)在进行采样前,采样人员必须了解所需采集样品的性质、规格和数量,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采样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选取样品时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在选取样品过程中,应避免对样品的污染。
(3)为了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采样人员应确保样品容器的清洁和无污染。
(4)采样完成后,采样人员应及时记录样品的采集时间和采集地点,并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分类。
3.采样记录和归档(1)采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采样信息,包括样品的名称、编号、采集时间、地点等。
(2)采样人员应将采样记录归档,并按照要求保存,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4.采样设备和器材管理(1)采样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定期检验和维护。
(2)采样设备和器材需经常保持清洁和消毒,以确保采样过程中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
(3)采样设备和器材的使用记录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归档。
二、化验室留样管理制度1.留样的目的(1)为了验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2)为了对有争议的样品进行重测。
2.留样的数量和方式(1)留样数量要根据样品的性质和需求进行确定,但应保留足够数量以便分析验证。
(2)留样时应根据样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保存容器,并准确标识样品的编号和保存日期。
(3)样品的留用期限应根据样品的特性和实验需求进行确定。
3.留样的管理和跟踪(1)留样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并记录样品的编号、留样日期和数量。
(2)留样人员应定期检查样品的保存状态,并记录相关的检查结果。
(3)对于留样期限到期的样品,留样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和清理。
三、样品室管理制度1.样品室的管理责任(1)样品室的管理责任由专门的采样人员或负责人负责。
样品采集、保管处理制度

样品采集、保管、处理制度
1、采样人员必须掌握各类样品的采集知识,按检测要求采样。
在现场与受检单位陪同人员一起签封,并做好现场采样记录。
采样单一式三份,一联交被检单位,一联随样品交检测科室,一联由监督所科保管。
2、检验室按检测技术标准规定,对样品进行验收,并核对采、送样登记。
3、样品保管室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4、样品到达后,由领导指定的负责人会同有关专业室共同开封检查,确认样品完好后,编号入样品保管室保存,并办理放库登记手续。
5、样品上应有明显的标志,确保不同厂生产的同类产品不致混淆,确保未检样品与已检样品不致混淆。
6、样品保管室的条件应符合该样品所需的保管要求,不致使用样品变质、损坏、丢失或降低其功能。
7、样品应作到帐、物、卡三者相符。
8、检验时,由专业检验士填写样品领取单,到样品保管室领取样品,并会同样品保管员办理手续。
9、按检测技术要求从样品中取出一份保留样(保留样品不少于共两次分析检测使用量),填写留样记录,保存期为5个月,
一般监督检查的不留样,待检验单签发后,统一处理。
10、检验完毕后的剩余样,待检验报告发出后,由检验室负责处理,保留样由质量管理部门在保存期终止后处理。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

取样及留样管理制度第一节原材料取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本规定仅适用于进厂原材料的采样管理。
(二)原材料的检验结果,作为供需双方验收的依据。
(三)在供需双方同意下,允许将生产厂家的检验结果,作为原材料的检验结果。
(四)所取原材料样品,仅能代表本批产品。
(五)对不同批次原材料的检验一定要每批次单独取样,如果已证明一个批号中不同包装的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质量不尽相同,不均匀,应视为多个批次进行采样。
第二条取样准备(一)在接到申检单后,取样人员应根据申检单上不同的物料分别做好取样准备。
(二)取样前取样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小心取样。
(三)对于固体原材料应使用固体取样器,取样器应用不锈钢或铜管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塑料袋或聚乙烯袋。
(四)对于液体样品,采用取样管采样,采样管为普通玻璃或塑料制成。
盛样器应由不与样品发生反应和被样品溶解而使样品发生质量变化的材料制成,如具塞烧瓶或具塞三角瓶。
(五)取样前应保证取样器械及盛样器清洁干燥,以免污染取样物料。
第三条取样前检查(一)检查待检物料生产厂家、名称、含量、生产批号是否与申检单一致,如不一致,则通知供应部,直至纠正后取样。
(二)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通知供销部,并准备取样。
第四条固体原料取样(一)开采件数:固体原料采样量,取决于货物的批次总数。
规定如下:小于3批(含3批),从每个批次随机抽取6件,每件产品抽取50g混合均匀后作为一个综合样。
大于3批,则随机抽取3批取样。
(二)取样:固体原料取样应从包装容器的上、中、下三部分取代表性样品。
固体倒入聚乙烯袋中,样品约占袋子的三分之一,密封袋口后上下颠倒10次以上,若采得块状得样品应破碎后再混合。
(三)对于较坚硬的固体原料如不能从上、中、下分别取样的,则上报于化验室主管,由化验室主管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供应部、生产部协商后,依据部门负责人反馈的信息进行。
食品留样制度

食品留样制度引言概述:食品留样制度是指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中,留取一定数量的食品样品进行保存和检验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监管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质量。
一、留样对象1.1 食品生产环节:留样对象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各个环节的食品样品。
1.2 餐饮服务环节:留样对象包括菜品、饮品等各类餐饮食品。
1.3 食品销售环节:留样对象包括各类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不同形式的食品。
二、留样方法2.1 样品采集:从每批次食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留样。
2.2 样品保存:将留样的食品样品进行密封、冷藏等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2.3 样品标识:对留样的食品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样品来源、采样时间等信息。
三、留样期限3.1 食品生产环节:留样期限普通为生产日期起至食品保质期结束。
3.2 餐饮服务环节:留样期限普通为菜品制作当日至当日结束。
3.3 食品销售环节:留样期限普通为食品售出当日至消费者食用完毕。
四、留样检测4.1 食品安全检测:对留样的食品样品进行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检测。
4.2 食品质量检测:对留样的食品样品进行营养成份、口感等方面的检测。
4.3 检测结果发布:将检测结果及时发布,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五、留样管理5.1 食品留样登记:建立留样登记制度,记录每次留样的食品信息。
5.2 食品留样档案:建立留样档案,保存留样食品的检测结果及相关信息。
5.3 食品留样追溯:建立食品留样追溯系统,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结语:食品留样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各个环节的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单位应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确保食品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化验室采样丶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丶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标准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3723-99《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
在具体采样方面依据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三、采样管理要求 ,、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
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1-86《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3723-99《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
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态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3、槽车取样必须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
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厂调度室联系。
43>.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如并车作业、错车作业、大量积雪、无通道等); 4.2雨天且风速在4级以上(直接影响采样样品品质); 4.3采样通道有大量积水; 4.4所采的样品外观有异常; 4.5槽车取样无现场管理人员配合; 4.6无雨但风速在6级以上(包括6级)。
5、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一般准备铜质活扳手12英寸两把或,型扳手一把),严禁使用其它不防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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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便于抽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依据标准
三采样管理要求
1 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采样必须严格执行----------标准。
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 ——7取样过程
8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车号,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人等。
9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四留样管理要求
1 样品的保留;由——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 保留样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 半成品样,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根据要求定。
4 外购大宗原材料样品保留3——6个月。
5 样品过保质期后,要按技术规定妥善处理。
五样品留样监管理要求
1 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 袋要封口,标识清楚齐全。
3 样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 保持卫生清洁,专人管理。
5 样品超过保质期后,按“三废”管理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