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关于公布201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2012年教师系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简表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领域内统编教材或著作2部,本人须完成15万字。
备注
此表仅列出符合晋升职务基本条件,其他具备条件的成果未予列出。
2012年教师系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简表
姓名
王凤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72年6月
所在单位
经济管理学院
现任职务
任职及时间
副教授,2006年4月
申报职务及学科
备选:
●正式出版本专业领域内著作1部,本人须完成10万字。
备注
此表仅列出符合晋升职务基本条件,其他具备条件的成果未予列出。
备选:
●参与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校级前2名,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4名)。
备注
此表仅列出符合晋升职务基本条件,其他具备条件的成果未予列出。
2012年教师系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简表
姓名
赵璐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70年4月
所在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现任职务
任职及时间
副教授,2006年4月
申报职务及学科
●公开出版高质量学术专著2部。
备注
此表仅列出符合晋升职务基本条件,其他具备条件的成果未予列出。
2012年教师系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简表
姓名
郑子健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4年1月
所在单位
公共管理学院
现任职务
任职及时间
副教授,1999年12月
申报职务及学科
教授
管理学/心理学
最后学位
学士
取得时间
1986年7月
职称外语成绩及取得时间
免试
计算机
扬州大学申报教授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教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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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申报(教授)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教师系列)
一、基本情况【人事处审核意见审核人:(公章)】
1(公章)2(公章)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三、科研工作 【科研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公章)】
申报人签名:所在学院审核:审核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①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②表格格式不得改动,须打印在一张A3纸上,不得另加附页。
3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1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2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3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4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5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6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7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8 页现将2012年扬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第 39 页。
扬州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扬州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61为了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9]9号《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范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只限于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二、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原则1、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和学科结构的调整。
2、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应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公正合理。
三、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2、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应小于58岁(至聘任招生年份的9月1日)。
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科研成果,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有高水平的专著、论文,或有较高水平的重要技术成果、发明创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中在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2)近五年中出版学术专著1部(第一作者),并在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3)近五年中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一、二等奖励(排名前2位)、省部级三等奖励(排名第1位),并在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上述要求发表的论文,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4、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扬州大学教授基本资格条件试行

扬州大学教授基本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教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教授基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二)年龄满50周岁的。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五)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的。
(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
扬州大学教师系列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模板】

****大学教师系列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教务处审核人:(公章)、研究生处审核人:(公章)
8、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论文情况(注:填写的论文篇数不超过10篇;论文须
科研部门审核6、7、8栏,审核人:(科研部门公章)
填表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①申报教师、科研、实验、学生政工系列高、中级职务人员填写此表;②副教授申报类型分“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开发应用为主型”;③表格格式不得改动,不得另加附页,字体统一用楷体,请用A3纸张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④如实填写,在报送正式材料时要求所填内容均须附相关证明。
关于徐曼曼等22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校职字〔2018〕8号关于徐曼曼等22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各有关学院:徐曼曼同志,2018年6月21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6月28日来我校工作。
吴路路同志,2017年12月25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3月6日来我校工作。
桂凯旋同志,2017年10月23日来我校工作,2017年10月26日取得博士学位。
方明同志,2017年12月25日取得博士学位,2017年12月28日来我校工作。
鞠锦勇同志,2018年6月15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6月27日来我校工作。
尚正阳同志,2018年6月20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6月27日来我校工作。
倪天明同志,2018年6月20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6月28日来我校工作。
方寅春同志,2017年11月23日来我校工作,2017年12月4日取得博士学位。
韦玉辉同志,2018年3月26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6月6日来我校工作。
杨超同志,2018年6月15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7月9日来我校工作。
徐凯佳同志,2018年6月19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7月4日来我校工作。
钱银银同志,2018年6月21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7月5日来我校工作。
徐绘同志,2018年6月21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6月28日来我校工作。
刘欢同志,2018年6月24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7月18日来我校工作。
魏学岭同志,2018年6月19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7月13日来我校工作。
姚静静同志,2017年8月30日来我校工作,2017年12月6日取得博士学位。
刘进同志,2018年3月20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4月11日来我校工作。
何俊同志,2017年9月30日取得博士学位,2017年10月23日来我校工作。
张培雨同志,2017年6月23日来我校工作,2017年9月11日取得博士学位。
巫爽同志,2017年12月28日取得博士学位,2018年3月14日来我校工作。
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信息工程学院

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学科、专业学位点均可按照本细则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博士、硕士学位。
第三条凡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的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达到本细则规定要求者,均可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博士学位第四条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基本要求(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科学先进的方法和技能,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研究或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发展动向;(二)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新性、创造性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五条博士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及考核要求(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二)外国语课。
要求扎实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并能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三)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课程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可以在该课程的下个教学周期内申请重修,重修考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生须补修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补修的课程应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但不计学分。
第六条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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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文件
扬大研〔2012〕10号
关于公布201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结果
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2年5月9日全体委员会议审定,程海霞等213名教师已具备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杨国斌等242名同志已具备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导师任职资格,现予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1、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具备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导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扬州大学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教师通知
附件1:
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213人)
附件2:
具备专业学位硕士生兼职导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2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