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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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用药品试剂、标准样品与基准物质管理规定

检验用药品试剂、标准样品与基准物质管理规定

检验用药品试剂、标准样品与基准物质管理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用药品试剂,标准样品与基准物质的保管,管理和领用制度。

2. 保管制度:2.1 所有的化学试剂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远离明火,热源并配备相应修消防防器材,防雷电设施的房间内。

2.2 所有的化学试剂保持包装,标签完整与清洁。

2.3 化学试剂要按性质分类存放,严禁易燃易爆的试剂与氧化剂存放在一起,严禁大量浓酸与固体碱或高浓度碱液存放在一起。

2.4 禁止将腐蚀性试剂放在木头,石头或水泥地面上,应放在石棉板或厚胶皮上或放在铺有沙子的台上。

2.5 标准样品,基准物质根据性能放在专柜内,与其他化学试剂分开。

2.6 保整标准样品与基准物质不受任何污染,绝对禁将使用的剩余残份返回包装内。

2.7 负责人定期清点标准样品.基准物质品种,数量和使用情况,观察存放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情况。

3. 管理制度:3.1 化学试剂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知识与防火,灭火知识。

3.2 所有化学试剂应避免阳光照射,见光易分解的试剂更应避光。

3.3 各工作间不应存放过量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化学试剂,禁止存放剧毒试剂。

3.4 定期检查化学试剂存放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5 保持化学试剂贮藏室干净,清洁,摆放规格化。

3.6 化学试剂只用作检验和实验过程,任何人不得挪为它用3.7 标准样品,基准物质只用作检验过程中的标定、校验、对照、对比等,任人何人不的挪为它用。

3.8 严禁使用无标签、标签不清或变质的化学试剂。

4. 领用制度:4.1 严禁发放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标准样品.基准物质及各类化学试剂。

4.2 各组每月15号前报下月所需药品试剂,经科长批准后,交给材料员,材料员汇总,编制全科计划,送交供应科。

4.3 各组按每月计划和使用数量,经科长批准按期分批向材料员领取药品试剂,标准样品与基准物质。

4.4材料员按各组实领试剂的种类,数量和规格登记入帐。

4.5严禁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化学试剂。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实验室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1 目的1.1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1.2为确保试验室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 范围2.1实验室内所用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

3 职责3.1 药品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药品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化学分析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材料员到国家标准物质管理中心购买。

3.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药品试剂的安全使用。

3.4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计划的审核与标准物质报废的批准。

3.5检验组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报废的审核。

4 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保管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4.2标准物质购入后,有理化检验工程师与化学分析室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化学分析责任人负责上账登记、标识并设专人保管,填写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

4.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8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9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10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4.11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2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3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药品 试剂管理制度

药品 试剂管理制度

药品试剂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药品试剂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试剂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合理使用:药品试剂应按照医疗需要进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2. 安全保障:对于试剂的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试剂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质量控制:对于试剂的采购、质量检验等环节,需严格把关,保证试剂的质量稳定。

4. 责任追究:对于试剂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试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试剂采购1. 采购程序: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试剂采购审批流程,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供应商选择:选择试剂供应商时,应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厂家或经销商,确保试剂的质量可靠。

3. 采购合同:医疗机构与试剂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明试剂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双方权益。

五、试剂储存1. 储存环境: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试剂储存区,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试剂要求,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宜、避免阳光直射等条件。

2. 标签标识:试剂储存区应明确标识试剂的名称、有效期、储存条件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确认。

3. 防火防爆:试剂储存区应严禁烟火,确保试剂的安全性。

六、试剂配送1. 配送程序:医疗机构应建立试剂配送程序,明确配送人员、时间、路线等信息,确保试剂的安全和准确送达。

2. 运输工具:试剂的配送需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并按照试剂要求进行包装、运输,避免污染或损坏。

3. 监控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试剂配送的监控管理机制,确保试剂的安全和追溯。

七、试剂使用1. 使用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试剂使用流程,明确试剂的使用者、使用时间、使用方法等,确保试剂的正确使用。

2. 记录备案:试剂使用时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试剂名称、批号、数量、使用者、使用时间等,建立试剂使用档案。

3. 废弃处理:试剂使用完毕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范文

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范文

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范文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试剂和校准品的安全、准确、可靠和可追溯,保证实验室工作的科学性和操作的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试剂和校准品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试剂和校准品的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制订试剂和校准品管理规程,并监督实施。

第二章试剂与校准品的选择第四条实验室在采购试剂和校准品前,应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产品比较,确保选择合适的试剂和校准品。

第五条试剂和校准品的选择应根据实验的要求和设备的需求,同时考虑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等因素。

第六条试剂和校准品应选择有明确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产品,并且能够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第三章试剂与校准品的采购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试剂和校准品的采购计划,根据实验室工作的需要购买所需的试剂和校准品。

第八条实验室采购试剂和校准品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九条试剂和校准品的采购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

第十条试剂和校准品的采购过程应有相应的文件记录,包括采购申请、审批、合同和发票等。

第四章试剂与校准品的存储与保管第十一条实验室应根据试剂和校准品的特性和要求,配备相应的仓库和设备,以保证试剂和校准品的安全、稳定和易于管理。

第十二条试剂和校准品的存储区域应保持干燥、清洁和整齐,避免暴露在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中。

第十三条试剂和校准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示和编号,以便快速找到所需的试剂和校准品。

第十四条试剂和校准品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存储条件并记录,确保试剂和校准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五条试剂和校准品的保管人员应控制试剂和校准品的领用,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第五章试剂与校准品的使用第十六条实验人员在使用试剂和校准品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按照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实验人员应经过必要的操作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实验操作规范、准确和安全。

第十八条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试剂和校准品,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试剂批号、产地、使用日期和操作人员等。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1.试剂的保管1.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

1.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1.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1.4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1.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1.7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1.8每周六下午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1.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1.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学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8.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实验室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1目的1.1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1.2为确保试验室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范围2.1实验室内所用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

3职责3.1 药品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药品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化学分析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材料员到国家标准物质管理中心购买。

3.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药品试剂的安全使用。

3.4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计划的审核与标准物质报废的批准。

3.5检验组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报废的审核。

4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保管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4.2标准物质购入后,有理化检验工程师与化学分析室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化学分析责任人负责上账登记、标识并设专人保管,填写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

4.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8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9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10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4.11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2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3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

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及规范1目的1.1规范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管理,确保化学药品、试剂正确安全使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

1.2所有被允许使用的化学药品(化验室的化学试剂、杀虫剂、车间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润滑油、油漆等)应被有序地标记、存放、使用,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和包装物料。

2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贮存、标识、领取和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及术语负责实验室化学药品、试剂的控制和管理。

从与食品或食品接触面接触的可能性角度分类,把工厂可能使用的化学品分为A、B、C三类:A类化学品:指与原材料、食品或食品接触面发生接触的化学品。

(如CIP使用的酸、碱、清洗剂等)。

B类化学品:在线使用但不与食品及原材料、食品接触面接触(如车间所用的链条润滑油、墨水等)。

C类化学品:为实验室分析用的标准试剂或指示剂。

4内容及要求4.1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4.1.1实验室依据本室检测任务或药品台账,制定各种化学药品、试剂的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等。

4.1.2化学药品、试剂购进后,由相关使用人员卖力验收,确认平安有效后,方可领回存放,并记实于台账。

4.2化学药品、试剂的储存4.2.1化学药品试剂储存情况应通风、干燥,实验室用装备消防器材和灭火装备。

4.2.2化学药品、试剂种类繁多,需严格按其性质和储存要求(参见中国药典2005版附录XV试药项下)分类陈列整洁,安排有序。

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①酸液、碱液分隔存放;②固体、液体化学品分隔存放;③有毒、有害化学品单独存放;④不常常使用的化学药品、试剂单独存放。

4.2.3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并有明确规范的标识,较贵的特纯试剂等药品应与一般药品分开,妥善存放。

4.2.4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存放化学试剂的数量不应超过三个月使用的量。

4.2.5易燃易爆时机应储存于化学品安全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

检验科试剂与标准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标准品管理制度

检验科试剂与校准品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采购前,必须向供货方索证,验证齐全的诊断试剂,方可购入。

2。

凡无批准文号的诊断试剂一律不得使用。

3。

凡国家列入批批检的诊断试剂,必须贴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鉴定合格”的防伪标签,包装盒上封口及盒底各贴一张,并有当批次国家药品生物制品鉴定所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

所购试剂在入库前要进行质量验收,入库后详细记帐,并进行登记,详细记录,试剂名称、批号、效期、规格、采购数量、购买日期、生产厂家、经销公司等具体内容.
5。

各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室所用试剂采购计划,定期核查试剂库存数量;主管负责试剂及校准品的保管及使用校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每月提前做出试剂采购计划,确保试剂供应.
6。

定期检查库存试剂质量,并做记录。

凡过期试剂,无保存价值的试剂,经科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并在帐上注销,写明销毁原因,决不使用过期试剂。

7。

对试剂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向供货方提出意见,详细记录质量问题的具体内容,更换新试剂,确定质量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8.化学试剂不得盲目采购,更不允许滥用。

9.各种自行配制的试剂,必须按规定要求选择所需试剂和溶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配制试剂,定期更换,保持试剂的清新度。

10。

检验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试剂盒说明书,熟悉各类试剂的性
质、特点、使用方法,确保试剂的正确使用。

11。

试剂入库要有入库登记,使用要有使用记录.
12.试剂盒按照要求分别存放室温或冰箱4~8℃储存,每天观察冰箱温度并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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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1.1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1.2为确保试验室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范围
2.1实验室内所用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

3职责
3.1 药品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药品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化学分析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材料员到国家标准物质管理中心购买。

3.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药品试剂的安全使用。

3.4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计划的审核与标准物质报废的批准。

3.5检验组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报废的审核。

4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4.2标准物质购入后,有理化检验工程师与化学分析室负责人共同检
查验收。

化学分析责任人负责上账登记、标识并设专人保管,填写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

4.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8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9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10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4.11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2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3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4.14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14试验试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4.15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4.1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4.17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他危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存放剧毒药品的物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4.18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潮解造成自然、自爆等事故。

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以妥善处理。

4.19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品(易制毒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进购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销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5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使用
5.1了解所用化学试剂的性质、使用方法,取用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2领取化学试剂前应检查试剂的外观,注意其生产日期,不得使用失效的试剂。

如怀疑有变质可能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
中要注意保护瓶上的标签,如有脱落应及时贴好,如有损毁则应照原样补全并贴牢。

过期或失效试剂及废液要按“化验室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不能随意乱倒。

5.3领用液体试剂只准倾出使用,不得在试剂瓶中直接吸取,倒出的试剂不得再倾回原瓶中。

倾倒液体试剂时应使瓶签朝向虎口,以免淌下的试剂玷污或腐蚀标签。

5.4取用固体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倾出的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所用牛角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一匙多用。

5.5标准溶液的配制过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所用的试剂、药品要符合国标等级要求。

5.6配制好的各种试剂要及时粘贴标签,并按化学试剂性质储存。

5.7试药岗要按时配制好岗位所需要的各种试剂,做好详细记录。

5.8建立标准溶液发放记录,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5.9工作曲线绘制过程按照标准执行,定期绘制工作曲线。

5.10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新的批号标准物质时,必须进行对比测试。

5.11标准物质应存放在符合保管条件要求的干燥器中,使其不变质损坏。

5.12执行三色标识管理:黄色-准用,蓝色-备用,红色-禁用。

5.13不能使用标签不清的试剂,配制完的试剂应立即贴上标签。

5.14标准溶液发放要及时记录,妥善保管配药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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