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管理规定
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标准物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标准物质管理,确保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标准物质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计量法》、《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标准物质的单位,包括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企业等。
三、标准物质管理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标准物质的管理应当以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确保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谨慎性原则:所有使用标准物质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物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得私自修改、篡改标准物质的信息。
3.便捷性原则:标准物质管理应当规范、便捷、高效,确保标准物质的及时更新和更换。
4.追溯性原则:标准物质的来源、使用、检验检测记录等应当能够追溯到具体操作人员、时间和地点。
五、标准物质管理的责任1.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物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标准物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标准物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标准物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标准物质的购买、领用、入库、使用、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物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4.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物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标准物质的信息,并对标准物质的使用、保管和维护负责。
六、标准物质的购买1.标准物质的购买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购买单位应当向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供应商购买标准物质。
2.购买单位应当对购买的标准物质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情况报告给标准物质管理部门,确保购买的标准物质符合要求。
七、标准物质的入库1.标准物质的入库应当由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入库前应当对标准物质的包装、标识、数量等进行检查,确保入库的标准物质符合要求。
2.入库后,应当及时对标准物质进行分类、编码,并制定入库台账,并将入库信息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八、标准物质的领用1.使用单位在领用标准物质前应当提出申请,经标准物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领用。
标准物质管理规程 Word 文档

标准物质管理规程给你参考参考希望对你有用~~~一、标准物质的基本概念1 标准物质(Reference Material)(RM)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确定了的特性值,用以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2 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用于表示每个标准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注:(1)“标准物质证书”定义见4.2。
(2)有证标准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是通过对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进行测量而确定,并具有规定(3)当标准物质与特制器件相结合时,例如已知三相点的物质装入三相点瓶,已知光密度的瓶里装入透装在显微镜的比例板上,有证标准物质的特性优势可方便地和可靠地确定,上述这些器件也可以认为是有证标准(4)所有有证标准物质应符合《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中给出的“计量基准标准”的定义。
(5)有些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有这样的特性,它们与已确定的化学结构不相关,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法确定,这类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了它的国际单位。
3 一级标准物质(Primary Reference Material)采用绝对测量方法或其他准确,可靠的方法测量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其测量准确度达到国内最高水平的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授权生产。
4 均匀性(Homogeneity)物质的一种或几种特性具有相同组分或相同结构的状态。
通过检验具有规定大小的样品,若被测量的特性均则该标准物质对这一特性来说是均匀的。
5 稳定性(Stability)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和环境条件下,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保持在规定范围内的性质。
6 有效期(Expiration Date)在规定的贮存及使用条件下,保证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准确的最终日期。
7 溯源性(Tractability)通过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基准,通常是国家基性。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实验室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1 目的1.1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1.2为确保试验室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 范围2.1实验室内所用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
3 职责3.1 药品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药品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化学分析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材料员到国家标准物质管理中心购买。
3.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药品试剂的安全使用。
3.4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计划的审核与标准物质报废的批准。
3.5检验组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报废的审核。
4 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保管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4.2标准物质购入后,有理化检验工程师与化学分析室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化学分析责任人负责上账登记、标识并设专人保管,填写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
4.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8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9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10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4.11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2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3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标准物质的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物质的管理制度范文标准物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标准物质的管理,提高标准物质的使用效能,确保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的各类标准物质的管理。
第三章任务和职责3.1 标准物质管理的任务(1)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验收和入库工作;(2)负责标准物质的保管和领用管理;(3)负责标准物质的实验方法的编写和核查;(4)负责标准物质的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报告;(5)负责标准物质的定期检定和校准。
3.2 标准物质管理的职责(1)标准物质采购员: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采购方案,并负责与供应商的沟通和签订合同;(2)标准物质保管员:负责标准物质的保管工作,将标准物质存放在指定的仓库中,并确保其质量和准确性;(3)标准物质领用员:负责标准物质的领用工作,按照需要提取标准物质,并填写相关的领用单据;(4)标准物质检定员:负责对标准物质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采购和验收4.1 标准物质采购(1)标准物质的采购应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计划应提前编制,并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2)采购员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协商采购合同的内容和价格;(3)采购合同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方可签订;(4)采购员应及时向供应商催办交货,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4.2 标准物质验收(1)标准物质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物质管理要求进行;(2)验收人员应对标准物质的外观、包装、标识等进行检查,并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核对;(3)验收人员应按照标准物质的规格和准确度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抽样结果与标准物质的要求进行比较;(4)验收不合格的标准物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退换货,并填写相应的退货通知。
第五章保管和领用5.1 标准物质的保管(1)标准物质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中,并根据其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2)标准物质的保管员应定期检查标准物质的包装和标识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3)标准物质的保管员应掌握标准物质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保管记录,确保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的标准物质是指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化学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物理特性与物理化学量标准物质。
凡向外单位供应的标准物质的制造以及标准物质的销售和发放,必须遵守本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必须具备与所制造的标准物质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分析测量仪器设备,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企业、事业单位制造标准物质新产品,应进行定级鉴定,并经评审取得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标准物质的定级条件:准物质量法或两种以上下同原理的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
在只有一种定值方法的情室以同种准确可靠的方法定值;有国内量高水平,均匀性在准确度范围之内;一年以上或达到国际上同类标准物质的先进水平;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物质标准物质进行比较测量的方法或一级标准物质的定值方法定值;均匀性未达到一级标准物质的水平,但能满足一般测量的需要;半年以上,或能满足实际测量的需要;符合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
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定级证书的单位,需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填报申请书并提交标准物质样品三份和以下材料:施、技术人员状况和分析测量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条件的情况;划任务书;告,包括制备方法、制备工艺、稳定性考察、均匀性检验,定值的测量方法、测量结果及数据处理等;同种标准物质主要特性的对照比较情况;况报告;质产品检验证书的式样;一量值需宴的供应能力和措施。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聘请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组织,负责对申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考核以定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按标准物质的专业分类,授权有关主管部门的技术机构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
术评审组织的章程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经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组织的评审,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后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向全国公布。
标准物质的管理制度

标准物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标准物质的管理,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标准物质的使用和保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标准物质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购、使用、储存、核算等全过程。
三、管理机构单位设立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和评审标准物质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人员1.标准物质管理员:由单位领导任命,负责管理标准物质的采购、储存、使用、保养、核算等工作。
2.使用人员:使用标准物质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标准物质管理培训,并按照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五、标准物质的采购1.采购前应进行标准物质的需求评估,确定购买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选定供应商后,应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中应包括标准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3.采购到货后应与合同内容进行核对,并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六、标准物质的使用1.标准物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2.使用人员应做好标准物质使用记录,以便追踪标准物质的使用情况。
3.对于易挥发、易溶解、易氧化等特性的标准物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确保其稳定性。
七、标准物质的储存1.标准物质的储存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并进行编号、标识。
2.不同性质的标准物质应分开储存,避免发生混淆和交叉污染。
3.标准物质的储存环境应符合其要求,如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八、标准物质的保养1.对于容易挥发、易挥发、易溶解等特性的标准物质,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标准物质的密封性、稳定性等性能应定期检测,对于发现问题的标准物质应及时处理。
九、标准物质的核算1.标准物质的入库和出库应有专门的账册登记,确保其数量和品质的可追溯性。
2.定期进行标准物质的盘点,核实库存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标准物质的报废1.对于超过有效期、失效、变质、不符合要求的标准物质,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实验室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1目的1.1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1.2为确保试验室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范围2.1实验室内所用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
3职责3.1 药品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药品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化学分析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材料员到国家标准物质管理中心购买。
3.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药品试剂的安全使用。
3.4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计划的审核与标准物质报废的批准。
3.5检验组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报废的审核。
4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保管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4.2标准物质购入后,有理化检验工程师与化学分析室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化学分析责任人负责上账登记、标识并设专人保管,填写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
4.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8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9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10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4.11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2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3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标准物质管理规定.docx

主题:标准物质管理规定版本:第 1 版修改:第 0 次修改1目的对实验室所用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基准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范围适用于实验室所有用于检测工作中质量控制、分析仪器校正、分析方法比对及评价、技术仲裁和实验室能力测试的标准物质。
3职责3.1 质控室负责标准物质采购的申请实施工作,负责标准物质的验收、保管、发放。
3.2 质控室责标准物质的采购工作。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所领用的标准物质的保管及正确使用。
4工作程序4.1标准物质的申购4.1.1各部门于每季度初上报本部所需标准物质的名称、浓度范围、数量,交质控室汇总。
质控室编制标准物质采购申请表,上报质控室主任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4.1.2标准物质采购申请表的内容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浓度范围、介质、数量、申购部门(人)、申购日期。
4.2标准物质的采购标准物质季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质控室负责购买,购买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并在有效期内。
4.3标准物质的验收、管理4.3.1标准物质验收时应检查:外观、保质期及证书,标准物质名称、编号、技术特性(均匀性、稳定性、标准值及不确定度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最后填写《标准物质登记表》,内容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及编号、型号规格、标准值及不确定度、数量、研制单位、有效期、验收情况及日期。
4.3.2标准溶液(包括标准气体及其他标准物质)主要用作实验室绘制校准曲线及校正分析仪器。
对于标准溶液,需填写《标准溶液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及编号、介质、标准值及相对不确定度、数量、有效期、领用人、领用日期。
4.3.3标准样品,按每年技术校核计划发放考核标准样品,刮掉原样品安瓿瓶上的标准样主题:标准物质管理规定版本:第 1 版修改:第 0 次修改品编号,贴上自制的标识编码,填写《标准样品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标准样品名称及编号、介质、数量、有效期、领用日期、领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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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管理规定————————————————————————————————作者:————————————————————————————————日期:1 目的对实验室所用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基准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 范围适用于实验室所有用于检测工作中质量控制、分析仪器校正、分析方法比对及评价、技术仲裁和实验室能力测试的标准物质。
3 职责3.1质控室负责标准物质采购的申请实施工作,负责标准物质的验收、保管、发放。
3.2质控室责标准物质的采购工作。
3.3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所领用的标准物质的保管及正确使用。
4 工作程序4.1 标准物质的申购4.1.1 各部门于每季度初上报本部所需标准物质的名称、浓度范围、数量,交质控室汇总。
质控室编制标准物质采购申请表,上报质控室主任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4.1.2标准物质采购申请表的内容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浓度范围、介质、数量、申购部门(人)、申购日期。
4.2 标准物质的采购标准物质季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质控室负责购买,购买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并在有效期内。
4.3 标准物质的验收、管理4.3.1 标准物质验收时应检查:外观、保质期及证书,标准物质名称、编号、技术特性(均匀性、稳定性、标准值及不确定度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最后填写《标准物质登记表》,内容包括:序号、标准物质名称及编号、型号规格、标准值及不确定度、数量、研制单位、有效期、验收情况及日期。
4.3.2标准溶液(包括标准气体及其他标准物质)主要用作实验室绘制校准曲线及校正分析仪器。
对于标准溶液,需填写《标准溶液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及编号、介质、标准值及相对不确定度、数量、有效期、领用人、领用日期。
4.3.3 标准样品,按每年技术校核计划发放考核标准样品,刮掉原样品安瓿瓶上的标准样品编号,贴上自制的标识编码,填写《标准样品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标准样品名称及编号、介质、数量、有效期、领用日期、领用人。
最后把标准样品连同环境标准样品使用说明交于领用人。
4.3.4 有关标准溶液的配制和使用,按有关文件执行。
4.3.5 质控室要按证书中规定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妥善管理标准物质。
定期对贮存标准物质的冰箱进行监控记录。
4.4 标准物质的使用4.4.1 质控部对有关部门需用的标准物质,做好领用登记手续。
4.4.2 标准物质统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取,一经领用后,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妥善保存及正确使用。
4.4.3在使用标准物质前,要详细了解该标准物质的性质、化学组成、量值特点、稀释方法、最小取样量、介质和标准值的测定条件,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可靠,避免误用。
4.4.4 用于考核的标准样品,被考核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将标样考核结果报告表上报质控室,由质控室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
4.5 氰化物、总氰化物等剧毒标准物质和易燃、易爆等标准物质的验收、管理和使用按《玻璃仪器、试剂及剧毒危险品管理规定》(HSJC-ZK-309-2009)相关程序执行;申购、采购按4.1和4.2执行。
4.6 标准物质的核查及处置4.6.1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只要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应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
4.6.2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方法4.6.2.1确定期间核查的标准物质:根据实验室使用标准物质的具体情况和影响因素来确定期间核查的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在使用过程中影响稳定性和确定性的因素很多,它受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的影响。
溶液标准物质,打开标准物质安培瓶标准物移入储备瓶后,就受储备瓶、储备条件、标准物质本身的浓度、生物因素等的影响。
储备瓶不洁净,标准物质会被污染变性。
瓶塞不密封溶剂挥发,标准物质浓度就会改变。
有机标准物质储存时间长有时会受霉菌污染,而影响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反复使用时操作不严谨吸管会带入污染物,也会影响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固体标准物质稳定性能好,使用时间长。
保存条件和操作者的严谨性对保持标准物质稳定性和准确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保存环境的湿度大,保存不当和操作者使用后不及时盖好瓶盖,标准物质表面会吸潮、风化而变性。
操作者使用的小药勺不清洁会带进污染物,而影响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4.6.2.2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时间间隔的确定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时间间隔的确定,可根据实验室对标准物的使用频次和实验室储存标准物质的条件来决定。
有良好的实验环境和储存条件,又有一整套规范的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和专人专柜保存。
期间核查测量间隔可适当延长。
实验室首次使用的溶液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时间间隔可以按先密后疏的原则安排。
找出此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间隔点,来确定核查间隔。
固体标准物质的稳定非常好,有效期长。
只要按要求保存。
一般期间核查时间间隔定在半年一次。
但固体标准物质中一些不稳定的成分可根据情况缩短核查间隔时间。
4.6.2.3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统计方法a. 代用t 检验法:使用代用t 检验法只需要计算出R 值,不需要计算出S 值计算大为简化。
使用于测量次数10及10以下的情况。
可以减轻测量的工作量。
公式: R u x L /)(-=(式中:L ——代为t 检验法L 临界值;x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测量的平均值;R ——极差值)。
选择双检验(P2)来判断期间核查测量的平均值与标准证书的标准值的符合性。
如测定的L 值≤L 临界值表中显著性水平,α=0.05的L 值时,说明核查标准物质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没有显著差异。
实验室保持了该标准物质量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如测定的L 值>L 临界值表中显著性水平α=0.05的L 值时,说明核查标准物质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有显著差异。
实验室要对该标准物质量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采取预防措施。
如:Pb 标准储备液在核查时,要用一支不同源的Pb 标准物质来定核查标准物质的浓度,测定值(μg/ml ):100.10,99.82,99. 96,100.15,99.80,99.06,100.08。
Pb 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值为100μg/ml ±2.0,按公式进行期间核查统计。
),(ml ug x /89.99708.10060.9980.9915.10096.9982.9910.100==++++++=R=100.15-99.60=0.55,L=(100.00-99.89)/0.55=0.20查代用t 检验法L 临界值表中显著性水平得:L (α=0.05,n=7)=0.336,由于L=0.20,0.20<0.336所以Pb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结果于标准证书的标准值没有显著差异。
实验室保持了该标准物质量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b. En 数法:此法需要计算出测定x 、s ,U 1与标准证书给定的标准值和不确定度进行比较,即可评价期间核查结果。
公式:222121UU x x E n --=,31s U =(式中:x 为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测量的平均值;x 2为标准物质证书中给定的标准值;U 1为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测量的不确定度;U 2为标准物质证书中给定的不确定度);当En ≤0.7时,则表明实验室保持该标准物质量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当En >1时,则表明实验室没有保持标准物质量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要立即采取措施停用该标准物质。
当0.7<En <1时,则表明该标准物质稳定性和准确性状态接近临界状态,必须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如选用As 元素进行期间核查。
标准值为0.28ug/ml ,不确定度为±0.04 ug/ml ,测定值:0.35,0.30,0.35,0.29,0.28,0.35,0.34 ug/ml 。
按En 公式进行期间核查统计。
)(ml ug x /32.0734.035.028.029.035.030.035.01==++++++=,x 2=0.28,31s U ==0.03,U 2=0.04,224.03.028.032.0+-=En =0.8,按0.7<En <1判定,GBW07605茶树叶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在实验室已达到临界水平,必须查找原因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4.6.2.4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记录根据实验室原始记录的规范格式,编制出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相应的记录表格。
其内容包括:期间核查标准物质的名称、编号、购买时间、有效期、核查方法依据、使用标准溶液相关信息、标准物质的储存条件、核查数据、统计公式、结果评价。
4.6.2.5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报告根据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原始记录的结果评价,给出一规范的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报告。
如报告结果为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测定结果于标准证书的标准值没有显著差异,实验室保持了该标准物质量值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该标准物质可以继续使用。
如报告结果为该标准物质稳定性准确性已达到控制的临界水平,就立即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其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如报告结果为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测定结果于标准证书的标准值有显著差异,实验室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已超出了控制临界水平。
就必须停止使用该标准物质,并做好记录。
4.6.3 必要时,质控室负责制定标准物质核查计划并对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实施核查。
4.6.4 过期的或核查失准的标准物质由质控部组织按《实验室安全与内务管理程序》(HSJC-PF-216-2009)进行处理。
5 相关文件5.1 HSJC-PF-223-2009《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5.2 HSJC-PF-208-2009《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5.3 HSJC-PF-206-2009《外部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6 运行记录6.1记录表HSJC-ZK-305-2009/01《标准物质登记表》6.2 记录表HSJC-ZK-305-2009/02《标准溶液领用登记表》6.3 记录表HSJC-ZK-305-2009/03《标准样品领用登记表》6.4 记录表HSJC-ZK-305-2009/04《环境标准样品使用说明》6.5 记录表HSJC-ZK-305-2009/05《标样考核结果报告表》6.6 记录表HSJC-ZK-305-2009/06《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记录表》6.7 记录表HSJC-ZK-305-2009/07《采购及服务合同申请表》标准物质登记表记录表HSJC-ZK-305-2009/01序号标准物质名称及编号型号规格标准值/不确定度数量研制单位有效期验收情况及日期第 8 页共 14 页标准溶液领用登记表记录表HSJC-ZK-305-2009/02标准溶液名称/编号标准值及不确定度介质数量有效期领用记录日期数量领用人标准样品领用登记表记录表HSJC-ZK-305-2009/03领用记录标准样品名称编号介质数量有效期日期数量领用人记录表HSJC-ZK-305-2009/04环境标准样品使用说明名称:编号:样品稀释的技术要求:使用前割开安培瓶,用干燥洁净的毫升单标线移液管,从安培瓶中准确吸移浓样毫升,注入毫升容量瓶中,用定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