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
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

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引言: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是一个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个人发展的重要问题。
合理的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能够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对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能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
一、教师工作量的内涵与特点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一定时期内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所需的数量和质量,它包括教学任务以及科研、教研、管理和其他工作任务。
教师工作量的特点是既定的、可调整的、相对固定的、差异性的。
根据学校规模、学科特点、班级数量等因素,教师工作量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教师职责的内涵与要求教师职责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教师职责包括教学、科研、教研、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责任。
教师在教学方面要做到专业、严谨、有序,通过科研、教研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同时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为学生和学校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三、当前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存在的问题目前,一些学校在教师工作量和职责分配上存在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一方面,有些教师工作量过重,超负荷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
另一方面,一些教师工作量较轻,导致资源浪费和教学质量下降。
此外,一些学校在职责分配上存在不公平和不透明,多数教师的工作任务过多,部分教师的工作任务过少。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的必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实现教师的个人发展和学校的整体发展。
合理的工作量与职责分配制度能够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确定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的原则确定教师工作量与职责分配的原则应该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础,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特长、教龄和学校的实际需求。
高校体育教师工作量核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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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教师工作量是指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负担和工作效率,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对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任务,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学生评价等。
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应该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和不同教学形式进行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中小学教师每周的授课工作量不宜超过20节课,高校教师每周的授课工作量不宜超过16学时。
此外,还应考虑到学生人数、教学内容难易程度、教学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二、科研工作量。
教师的科研工作是提高教学水平和学科建设的重要途径。
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应该考虑到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一般来说,教师每年的科研工作量不宜超过2项科研项目,每项科研项目不宜超过3篇科研论文。
此外,还应该考虑到学校对科研工作的支持和鼓励程度,以及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进行具体评估。
三、管理工作量。
教师的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管理、学校管理、教研管理等多个方面。
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应该根据学校规模、管理任务和管理效果进行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教师每周的管理工作量不宜超过8课时,具体管理任务和管理效果应该进行综合评估。
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量。
教育教学改革是教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包括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资源建设等多个方面。
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应该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进行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教师每学年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量不宜超过2项改革项目,每项改革项目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
综上所述,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应该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定,既要考虑到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又要考虑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
海南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和计算办法.

海南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和计算办法为准确考核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确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按本办法计算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具体计算办法参见附件。
二、教师(含实验教师)每学年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标准为:自然科学204标准学时/学年(每周6课时)、人文社科238标准学时/学年(每周7课时)、大学英语和公共体育306标准学时/学年(每周9课时)、艺术类单独或小组授课396标准学时/学年(每周11课时)。
三、实行坐班制的实验室专职人员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在计算超工作量时按其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加上100,然后减去相应学科类别的标准工作量进行。
四、专任教师中的教授、副教授人员每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54标准学时。
五、各类人员减免工作量标准及超工作量补贴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
凡原有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二00六年五月九日附件:第一部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1、任务含量:理论课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补考等;实验课包括准备实验、讲解、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查等。
2、计算公式:标准学时(B)=计划学时数(J)×K×R×NK :研究生课程系数理论课K1=1.2 实验课K2=1.1R:学生人数系数按下表取值学生人数40人以下40-80人81-100 人101-120人121人以上1.0 1.1 1.2 1.3 1.4N:课程类型系数公共课0.9 专业基础、专业课为1.0,双语课程1.23、实验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每指导一名研究生,记1学时教学工作量。
实验课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计划学时数。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
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
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
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
(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
(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苏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

1:苏州大学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调动和激励广大教师从事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全校教师都必须承担基本教学工作量、基本科研工作量和社会服务工作量,基本工作量的要求将随着学校事业进行动态调整。
目前,学校对全校教师提出的基本工作量要求见下表:(一)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的计算办法见《苏州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2).(二)关于社会服务工作量全校教师均有义务承担学校和学院(部)、科研单位规定的各类社会服务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完成社会服务工作量对待。
1.担任区及以上XX代表、、校民主党派各支部主委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及以上侨联、台联、归国学者联谊会、无党派联谊会负责人。
2.担任市级以上学会和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者。
3.担任学校、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
4。
担任学院(部)、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系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校级以上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岗位.5.担任兼职组织人事秘书、教务秘书、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成教秘书等岗位。
6.担任兼职班主任、辅导员、书院导师、本科生导师(需指导5人及以上)。
7.参加学校各类招标工作、招聘工作、招生宣传工作、评奖评优工作、职称评审工作等满5次及以上.8.由学院(部)、科研单位安排的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如负责学科评估材料的XX工作、组织学术会议、开设学术讲座等。
(三)学院(部)、科研单位自行制定本单位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各学院(部)、科研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目标,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要求,自行制定本单位教师的基本工作量要求。
各学院(部)在制定本单位基本工作量时,还应将继续教育学生、留学生、独立学院学生等其他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考虑在内。
【CQUPT数模】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

同类高校之间还是不同类高 校 之 间 的 教 学 工 作 量 标 准 出 现 差 国 家 社 科 项 目 《重 庆 市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队 伍 状 况 分 析 》,对 2004
异很大的情况,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状况,亟需规范和统一。 年重庆市高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的统计颇具代表性[1],结
1. 确定教学工作量国家标准的历程。 关 于 高 校 教 师 教 学 果是(见表 1、表 2、表 3):
表 4 部分学校关于教授岗位的教学工作量基本标准
学校
年教学 折合自 相当于 工作量 然课时 周学时
备注
中国人 民大学
8Hale Waihona Puke 应用基础课,中国人民大学岗位业 绩酬金实施意见,2000 年 11 月颁布
陕西师 范大学
240
240
6.6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2001 年 5 月颁布
河北大 学
200
关键词:国际视野;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
我国高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是否应该有可供参考的统一 责及考核的规定》,结合学校定编或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明确
标准? 如果存在这样一个基本标准,其数值是多少? 这是高校 各级教师应承担的工作定额”。 自此,高等学校教师的教学工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深化过程中必须给出的答案。 当改革深化 作量不再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不同的高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制
教师管字 004 号), 在提出各高等学校对各级教师要有教 1337 比例 41.81% 比例 39.27% 比例 13.54% 比例 5.38%
师工作定额要求的同时,认为“原教师工作量办法计算 较繁琐,某些工作环节计量不尽合理,对各级各类不同 情况的学校照顾不够”, 把制定教师工作量定额的权力
高中教师工作量标准

高中教师工作量标准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教师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的要求。
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和教师的工作状态,因此对于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评估。
首先,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应该包括教学任务的要求。
这包括教师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完成的教学课时数量、教学课程的准备和备课时间、学生作业批改的时间等。
教师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也要注意合理分配自己的工作时间,避免超负荷的工作状态。
其次,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还应该包括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教学科研,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同时,教育教学改革也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和研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此外,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还应该包括教师的日常管理和学生辅导工作的要求。
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需要进行学生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等。
这些工作同样需要教师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因此也应该纳入到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中。
最后,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还应该包括教师的个人发展和职业发展的要求。
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同时,教师也需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高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涉及到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辅导、个人发展等多个方面。
只有合理科学地制定和评估教师的工作量标准,才能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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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暂行规定
为客观、合理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促进教师成长,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制定原则
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科学导向;
2.强化基本,突出绩效;
3.分类管理,分级考核;
4.学校主导,学院主体。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一)考核对象
受聘于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专任教师。
(二)岗位分级
学校根据岗位职责、任务的大小,教学科研岗位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四个层次和一至十二级岗位,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
(三)岗位分类
学校对教学科研岗位实行分类管理,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三类。
其中,教学为主型岗位原则上适
1
用于公共课、公共基础课教师,或55岁以上的专业课教师。
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按照不同岗位类别的标准对教师岗位类别进行认定。
三、基本工作量的要求
全校专任教师均须承担基本工作量。
基本工作量由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和社会服务工作量三部分组成。
教学工作量以当量课时为单位进行核算。
当量课时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当量课时,涵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各个环节。
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1、3、5。
科研工作量以业绩点为单位进行核算。
业绩点是对科研工作的具体量化,涵盖科学研究、教学研究。
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2、4、5、6、7。
社会服务工作量以工作时为单位进行核算。
社会服务工作是指关系到学校、学院发展的公共事务工作,涵盖与教学、科研、管理等相关的服务工作。
社会服务工作量核算办法见附件8。
学校对教师年度基本工作量要求提出指导性标准,具体见下表:
教师年度基本工作量标准
岗位类别教学为主型
(8:2)
教学科研并重型
(5:5)
科研为主型
(2:8)
2
岗位级别教学当
量课时
科研
业绩点
社会
服务
工作时
教学当
量课时
科研
业绩点
社会
服务
工作时
教学当
量课时
科研
业绩点
社会
服务
工作时
正高二级
528
68
60 330
170
60 132
272
60 三级60 150 240
四级52 130 208
副高五级
480
40
50 300
100
50 120
160
50 六级36 90 144
七级32 80 128
中级八级
432
24
40 270
60
40 108
96
40 九级20 50 80
十级16 40 64
初级十一级
120
10
30
十二级 5
备注:
1.专任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当年岗位类别,学院根据教师选定岗位类
别进行评价。
2.专任教师每学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且不少于32课时(2个学分)。
初级职称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课时。
3.专任教师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超出表中要求的部分,可以按照表中相应岗位级别的冲抵比例X(X=“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当量课时/“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业绩点)冲抵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①45周岁及以下专任教师(不含公共课教师)可用科研工作量冲抵教学工作量,但不可用教学工作量冲抵科研工作量。
冲抵比例:1个科研业绩点=X个教学当量课时,原则上最多只能冲抵教学工作量的1/2。
②公共课教师、45周岁以上专业课教师可以按1个科研业绩点=X个教学当量课时进行相互冲抵折算。
4.55周岁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可以申请其科研业绩点要求为上表中相应标准的1/2,但须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及学院分配的其他任务,并不少于科研业绩点1/2相等量工作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