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声明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定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定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产品名称:标签上必须清楚地标注产品的名称,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地了解产品的种类和名称。
2.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上需要详细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供消费者参考。
同时,还需要标明保存条件,例如需要存放在阴凉干燥处等。
3.原产地:标签上需要标明产品的原产地,即产品的生产地点。
这个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能够让他们了解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4.配料表:标签上需要详细列明产品的配料表,包括主要成分和添加剂等。
消费者可以通过阅读配料表来了解产品的成分及其可能引发的过敏反应等信息。
5.营养成分表:标签上需要详细列明产品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糖和盐等。
这样消费者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健康状况来选择适合的食品。
6.食用方法:标签上需要标明产品的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例如是否需要加热、煮熟或烤熟,以及适宜的食用量等。
7.食品添加剂:如果产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标签上需要明确标明名称和用途,并确保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8.特殊人群说明:如果产品不适合某些特殊人群食用,例如孕妇、婴儿或特殊疾病患者等,标签上需要明确标注。
9.生产厂商信息:标签上需要标明产品的生产厂商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这个信息能够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可信度。
10.进口商信息:如果产品由进口商引进,标签上需要标明进口商的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这样消费者可以了解产品的进口途径和渠道。
以上是关于进口食品中文标签规定的主要内容,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同时,也能够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有讲究

Legal Insight拍菜说法36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有讲究文/本刊记者朱文君如今,我们无论是在一些大型的商场里面,还是在一些小型的便利店里面,总是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进口食品。
这些进口食品的出现,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给人们带来了不同风味的享受。
那么,购买进口食品,要注意哪些细节呢?不妨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例简介不久前,某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商场在售进口食品存在无中文标签,未标示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商场销售的“阿斯达橙汁1L”“阿斯达苹果汁200ML"和“阿斯达橙汁200ML"等4种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WITOR'S”牌巧克力碎片可可味曲奇、"AsoloDoice"牌原味千层酥、"意食坊”牌蝴蝶形意大利面等84种进口预包装食品未标注境内代理商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向涉案商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商场不服,将此案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经审理,法院认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1.进口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原装产品和分装产品是否都应该标示中文标签?该商场负责人称,涉案的“阿斯达橙汁1L”“阿斯达苹果汁200ML”“阿斯达橙汁200ML"等4种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已经在整体的外包装上黏贴了。
货架上其以单盒形式摆放并独立销售,外包装标识只有全外文标签而未加贴中文标签。
质最与标准化Quality and Standardization2019.1037拍案说法Legal Insight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以及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3.10条“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的规定,该商场经营的向消费者展示的独立包装进口食品应该标示中文标签。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从被委托方拿到条形码后,不得任意放大缩小。
条形码放置数量限制
1、一个商品不能有两个以上代表不同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2、通常一个商品只放一个条码,但对于沉重、体积大、不规则等商品,可放置一个以上标示同一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
申请8位代码的情形
一、包装很小
二、1)13位代码的条码符号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标签最大面积的四分之一或者全部可印刷面积的八分之一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1、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2、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致敏物质标注(不强制)
致敏物质作为配料
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加工程序中加入致敏物质
宜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细则

具体情况
具体要求
名称
标注位置
应在食品标签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放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国标、行标---没有则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在包装正面醒目标注后,包装背面是否标注不强制。
进出口食品名称标签
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名称应为中文标识。出口预包装食品则按进口国相关规定等,若进口国没有相关要求,则应符合我国相关规定。
关于“新创名称”等的注意事项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净含量
标示内容
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例:净含量:2克)
标示要求(约数)
不能用约数来表示净含量(例:净含量:约2克这种表述错误)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标识方式
自行加印(贴)
QS标示
可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条形码
必须标示条形码的产品(我公司的茶叶、月饼、奶茶等必须标注)
(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保健品;
(二)化妆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
(三)药品、医疗器械。
条形码放置位置
并未强制规定放置位置,只要遵循便于扫描操作和识别的原则即可。(首选位置:包装背面右下半侧)
关于进出口产品标注
进口食品的标注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进口食品生产者的标注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b)标示其中各个种类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和 件数。
当同一个大包装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多件不单独 销售的非预包装食品时,不适用于本条。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 产品安全质量责任 联系方式:电话(热线、售后电话或销售电 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邮编等
如果一类食品有分类标准或行业约定俗成的分类方式,命名时也可参考食品分类 名称;
为了使用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其真实属性,应尽量标示详细名称;在能够充分说明 食品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分类中最低一级或最详细的名称。
b.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例如:三明治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 应在同一版面标注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容易混淆误导时应在临近位置使用 同一字号标示反应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真实属性因字号不同 而引起误解时应使 用同一字号。
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 用相对应繁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的 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 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⑸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 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应当分别标注
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 销者”、“生产商”、“制造商” 对于委托分装的情况,可标示为“分装商”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包括国外 企业在国内开设的办事处、联络处或协会。
关于进口食品中文标签

关于进口食品中文标签《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年7月30日公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款规定禁止“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同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中的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十二)项没收所得、经营的食品和用于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标签:是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
食品标签是反映商品资品质及相关信息的载体,它对于指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欺诈、规市场有关键的作用,标签的主要功用是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型物含量、厂名、批号、日期标志等食品质量特性]安全特性、食用、饮用的说明,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只能通过标签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了解食品的特性。
一、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要强制性的。
食品标签作为传达给消费者重要信息的主要载体,每个国家在准许食品类商品进入其国家的时候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我国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工作由来已久,曾采取过不同的管理方式,2006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第44号)》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进行调整: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与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 标示内容
(四)推荐标示内容 (1)批号 (2)食用方法 (3)2致、敏符物合质法律、法规、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含有麸质 、甲壳纲类动物、鱼类 、蛋类、 花生 、大豆 、 乳及乳制品 、坚果及其果仁类的;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 食品或其制品的,宜在配料表临近位置加以提示。
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 上 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 容; 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示内容。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 标示内容
(一)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1、食品名称 (1)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 (2)标2准、符中合已法规律定、的法,规选、用相其应中食品一安个全,标或准等的效规的定名。称 (3)使用新创名称等,应用同一字号标示专用名称 (4)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
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7718
2、符合法律、法规、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7718
• 术语与定义
4、营养素参考值(NRV)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 的参考值。 5、营养声称 对食2品、营符合养法特律性、的法描规述、相和应声食明品安,全包标括准:的规定。 (1)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2)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 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
(二)产品标准
各类产品标准中有关标签的规定, 例如:酒类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对原法第66条作了简要修改,只是增加规定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我国加入WTO后,大量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涌入国内市场。
消费者、生产者如何选择这些产品,如何了解这些产品的名称、品质,营养成分、产地,以及如何食用或者使用,只有通过产品包装上所附的标签所标注的内容来辨识,或者通过说明书进一步了解产品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因此标签、说明书的内容非常重要。
规范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是保证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本法第67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本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不但应有标签,而且应当有中文标签。
本法第70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包装、标签,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原法第66条只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
考虑到我国食品生产者从境外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本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进口的食品添加剂不但应有标签,而且应当有中文标签。
标签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标签是反映商品内在品质及相关信息的载体,它对于指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欺诈、规范市场有着关键的作用。
通过标签的描述,一方面便于选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另一方面如果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或者使用后出现问题,也便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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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声明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兹有我司于年月日申报一批报检号为
的进口食品,该批进口货物每一个独立食品包装容器上面均已经印制/加贴中文标签,该标签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格式版面的内容与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标签完全一致,无做任何更改变动,标签备案号如下:
我司郑重承诺以上声明的内容属实,如有违反,我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进口食品收货单位:落款(公章)
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