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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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是一种企业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的一套停产和疏散员工的制度。

紧急情况可能包括火灾、地震、爆炸等各种可能导致员工人身安全受威胁的突发事件。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并避免损失扩大。

该制度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事先准备:企业应该事先制定好停产撤人的计划,并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员工能够熟悉应对紧急情况的程序和方法。

2. 通知系统: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通知系统,以便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到所有员工,并传达出相应的指令和安全提示。

3. 员工疏散: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员工疏散路线和疏散点,并采取措施确保员工能够快速有序地离开现场,减少伤亡风险。

4. 停产措施: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企业需要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关闭设备和机器。

5. 后续处理:在紧急情况得到控制后,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后续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恢复生产和修复设备等。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该定期对该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效率。

此外,员工也应该参与制度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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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矿井是一个危险的工作场所,随时可能发生事故导致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矿井必须建立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以处理突发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撤离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矿井生产经营行为的必备措施。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矿井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生产安全风险,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和风险等级、紧急情况的预警和报警程序、应急处理流程、人员撤离和转移方案、物资和器材准备情况等内容。

矿井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矿井应当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指挥中心应配备专业的应急处理人员和必要的设备,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三、建立紧急情况通报制度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矿工应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同时,应当向所有在岗员工告知情况,并做好人员撤离准备。

四、启动应急响应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确保矿工的安全。

五、实施人员撤离和转移在紧急情况下,矿工应迅速撤离事发区域,按照预定方案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区域,等待进一步指令。

指挥中心要负责组织和指导矿工的撤离和转移工作,确保每名矿工都安全离开现场。

六、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发生后,矿井管理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切实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对事故损失进行统计和评估,及时开展善后工作,保障受害员工的权益。

七、维护制度的完善和持续改进矿井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演练,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制度的持续有效性。

总之,是矿工安全的保障,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矿井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为矿工的安全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矿井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保障矿井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职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三、定义1.紧急情况:矿井发生矿灾、事故、火灾、煤气爆炸等危急情况。

2.停产撤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暂停矿井正常生产,并组织矿井内所有人员安全有序地撤离。

四、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程序1.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内部各级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救援队伍。

2.矿井领导班子应迅速召开应急会议,明确矿井内部应急责任人员及其职责,并指定应急行动组织。

3.应急行动组织应依据预案,尽快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内部的紧急疏散和撤离工作。

4.各岗位责任人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并接受指挥和调度。

五、停产撤人流程1.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组织应立即向全矿内所有人员发出紧急停产撤离的指令。

2.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设备和机械,并迅速撤离岗位,按照疏散路线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3.各岗位的负责人应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按照疏散预案指引矿井内所有人员有序地撤离。

4.矿井内设有疏散警报器和指示器的地方,应依次触动和遵循指示器指引进行撤离。

5.矿井内设有避难设施的地方,人员应依照预案指示前往,并做好避难准备。

6.矿井领导班子应设定紧急情况下集结的地点,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人员熟悉地形并掌握撤离技能。

六、紧急情况防范措施1.矿井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并定期检查维修。

2.矿井应设立疏散标识和疏散逃生指示灯,确保人员能够清晰明了地按指示进行疏散。

3.矿井应设立避难所,提供紧急情况下的避难条件。

4.定期组织紧急情况下的撤离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七、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重违法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管理制度

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管理制度

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生产作业现场,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管理工作,提高对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事故扩大。

当发生以下紧急情况时,班组长、安全员有权按权限范围下达作业人员停止作撤人的指令。

2适用范围适用于杭州工务段妙西采石场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

3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判定授权从业人员在下列危险情况下的紧急撤离权。

3.1采场边坡岩体发出开裂或被剪切挤压声响。

3.2采场边坡出现明显沉降、变形加速、裂缝增大或贯通、大面积滚石滑落、小型崩塌等滑坡征兆。

3.4运输道路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路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迹象。

3.5冬季采场路面冻胀开裂产生明显裂缝,或者雨雾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

授权现场管理人员在下列危险情况下的组织紧急撤离权。

3.6当突发气象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响应等级为红色、橙色时。

3.7当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除了应急救助被困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均需撤出危险区域。

3.8采场或采场外因不可抗拒灾害,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需要将生产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安全。

3. 9其他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应当停产撤人的。

3.10生产作业场所发生突发事故前时,班组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首先要疏散或撤离离危险源最近的作业人员,现场从业人员应当绝对服从班组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高声喧哗、慌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场安全负责人。

4紧急情况撤人的紧急预警信号及使用4.1根据紧急情况撤人警报信号要求,采石场使用同频率爆破警报信号源,警报信号分为预警警报、撤离警报、解除警报等3种信号:①预警警报。

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次。

②撤离警报。

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次。

③解除警报。

连续鸣响180秒。

4.2根据紧急情况时撤人警报信号使用管控要求,采石场主要负责人授予在场的最高职位者,赋予警报的操作,其余人员未经授权严禁启动警报器。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背景在工业生产中,每个企业都希望能够确保安全,提高效率。

然而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或其他紧急事件的发生,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很多企业都建立了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内容1.制度目的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应对一些紧急事件或灾害,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设备的安全,尽可能减少损失,避免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生产环境下突发事件的处理,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水源污染、气体泄漏、有害化学物质泄露等等。

3.紧急情况处理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企业需要立即启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进行处理。

3.1 停产措施对于涉及到员工安全、环境安全和企业设备安全等的紧急事件,在紧急情况下,企业应该停止所有生产活动,及时关闭相关设备,以保障安全,减少可能的损失。

3.2 撤离措施对于发生紧急事件,可能需要紧急疏散员工,撤离可能遭受危险的区域。

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明确的撤离路线和安全区域,以避免员工受伤或搭乘危险交通工具离开工作现场。

3.3 救援措施企业需要根据紧急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救援措施。

救援措施包括疏散、消防、安全抢救等,以维护所有人员和企业设备的安全。

3.4 处理紧急情况企业应该制定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泄漏、爆炸、供电中断、水灾等,企业需要通过报警、通知、报告机制等方式,及时处理。

4.员工应急程序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也应该遵循一定的应急程序。

4.1 接收紧急通知企业应该向所有员工发送紧急通知,并告知员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撤离。

4.2 遵守规定员工应该遵守企业制定的应急规定,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及时撤离,并不得随意离开。

4.3 互相帮助员工应该互相帮助,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5.制度保障5.1 停产撤人指挥部企业应该建立停产撤人指挥部,由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所有应急措施。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是指在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了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立即停产并组织矿工撤离的制度。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 紧急情况发生后,矿井立即停产,并触发紧急救援预案。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流程进行撤离。

2. 矿井应当设立撤离指挥部,由指挥人员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撤离工作。

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救援队伍等报告情况,并接受指导和支持。

3. 撤离指挥部应当确立相应的撤离路线和求生区域,并向工作人员发布指示。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指示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尽量避免使用可能造成进一步危险的通道。

4. 撤离指挥部应当统计并核实矿工的人数,确保每个人员都被安全撤离,并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通信,随时报告撤离进展和人员安全情况。

5. 紧急情况解除后,矿井应当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以防止紧急情况进一步蔓延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

这个制度对于矿井企业和矿工而言都非常重要,应得到严格的执行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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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停产撤人,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开拓矿、生产矿等各类型矿井。

三、紧急情况定义紧急情况指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可能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瓦斯、矿山塌陷等。

四、停产撤人责任人1. 矿井经理矿井经理是矿井停产撤人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的组织与指挥工作。

2. 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是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工作的执行人,负责执行矿井经理的停产撤人指令,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五、停产撤人流程1. 接到停产撤人指令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矿井经理接到报告后需立即下达停产撤人指令。

2. 紧急情况通知矿井经理通过矿井内部通讯系统或其他适当方式向全体作业人员发布紧急情况通知,告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做好紧急撤离准备。

3. 撤离现场安全监督员组织作业人员有序地撤离现场,确保所有人员安全到达指定撤离区域,并进行人员清点。

4. 停产措施安全监督员负责执行停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切断电源、关闭设备等。

5. 报告上级矿井经理在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需及时向上级报告紧急情况的处理情况,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

六、紧急情况演练为保证矿井作业人员熟悉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流程,矿井应定期组织紧急情况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紧急情况通知、撤离现场、停产措施执行等。

七、制度宣传与培训矿井应定期开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宣传,以提高作业人员对制度的了解与认知。

同时,应定期开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违反制度的处罚对于违反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的行为,依照矿井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罚。

九、制度的评估与修订矿井应定期对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矿井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模版,旨在确保矿井紧急情况下的及时停产撤人,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应急救援撤人制度

应急救援撤人制度

应急救援撤人制度概述应急救援撤人制度是为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发生危险和遇险的群众进行安全、快速、有效的转移和疏散而制定的规定。

撤人的情形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山体滑坡等;2.交通事故,如公共交通工具发生重大事故;3.爆炸事故,如燃气爆炸、火灾等;4.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撤人的流程1. 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应急事件,需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和撤人预案。

2. 信息收集和评估在应急救援中,信息的获取以及收集和评估非常重要。

需要进行情况了解、研判,并进行合理的排列和部署。

3. 撤离指令下达当收集到相关信息后,需要及时下达撤离指令。

撤离指令应该简明扼要,语言简洁明了,包含撤离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注意事项等安全信息。

4. 撤离组织撤离组织应该依据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派副组长和抢险救援力量、信息流水线、重点单位协助救援、安全隐患排查等部门完成任务。

5. 具体方案制定和实施制定撤人方案,包括人员名单、撤离路线、撤离时间等具体内容,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 撤离结束当撤离工作完成后,需要再次进行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水平。

应急救援撤人制度的作用应急救援撤人制度的实施在于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同时,实施撤人制度也有以下作用:1.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形成团队合作、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的紧急救援系统;2.机构的合理调配和资源的充分使用,合理地保障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3.增强了监管者的监督和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提高了社会的责任感和协作精神。

结论应急救援撤人制度是紧急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

我们现在需要积极的动员和组织力量进行,不断完善制度,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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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事故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事故扩大。

当发生以下紧急情况时,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工、调度员有权按权限范围下达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指令。

一、调度员撤人权限范围
1、井下出现突水征兆或井下涌水量短时间内突然明显增大,明显大于正常涌水量时,危及
职工生命安全及矿井安全时。

突水征兆,挂红挂汗,有嘶嘶水声、空气变冷雾气增大、有害气体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发浑、有臭鸡蛋味。

2、非计划停电或供电系统故障停电,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影响井下安全供电时。

3、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非计划停风或故障停止运转,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的,
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时。

4、煤层自燃发火或发现明火。

5、井下工作面地点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的。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
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 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7、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挤压威胁,采取
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挤压危险的。

冒顶征兆:片帮煤增多,顶板掉渣,出现离层,漏顶,有淋水。

8、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遇暴雨、恶劣天气、确认有灌井危险或井
口附近有山体滑坡危险,威胁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

9、采掘工作面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或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挤压等事故时。

10、公司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责令立即停产撤人时,或上级政府要求必须立即停产
撤人的。

11、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险情。

二、煤矿安全员、瓦斯检查工、班组长现场撤人权限范围
1、井下作业现场出现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2、井下作业现场出现透水征兆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并有异常情况时
3、井下作业现场出现冒顶征兆,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时;
4、井下作业现场出现冲击地压征兆时;
5、采掘工作面停风或风量急剧减小,不能正常通风时;
6、现场作业当班没有跟班队长时;
7、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1.0%,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1.5%、一氧化
碳》24ppm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8、发生火灾,依靠现场力量无法进行直接有效扑灭时;
9、矿井其他区域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事故时;
10、出现危及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其它紧急情况时。

三、紧急撤人汇报程序
当发现重大隐患预兆或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现场作业人员至井下安全地点,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当调度室接到矿井发生紧急事故情况或预警信息后,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总经理及副值班人员汇报,同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调度室待命,由值班矿领导下达紧急撤人指令,调度室接到指令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升井(泵房、变电所人员最后撤离),同时向上级调度室汇报。

四、撤人时注意事项
1、各采、掘、开施工人员得到调度室撤人命令后,在当班现场负责人带领下组织本区域内
所有人员有秩序地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至就近的安全出口。

2、到安全出口附近后,当班负责人向调度室请示,在得到上井指令后,各单位撤离人员在
现场负责人的带领下有秩序的沿安全出口上井。

3、安监员要维护现场撤离秩序,杜绝乱挤乱哄现象,当撤离人员全部撤离后,维持秩序的
安监员方可撤离上井。

4、人员在井筒内撤离前应将自身配带的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等必备的安全用具佩
戴牢固,其它容易洒落的物件(如工器具、工具包)不得随身携带,防止在爬行过程中所带物件滑落伤人。

5、井下各变电所、泵房的值班人员不得私自撤离,应在各自岗位电话处等待指令。

听从调
度室的一切指挥,当接到撤离命令后方可沿就近的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出口升井。

6、井底主泵房的值班人员在接到调度室撤离命令时,应将通往主泵房的所有防水闸门关闭
好后,方可撤离。

7、变配电操作工、水泵司机在撤离前,应将各自岗位内的电器开关全部操作至“零位”,
并闭锁。

8、调度室下达井下人员沿井筒撤人命令后,应及时通知护卫队、安监处等相关科室到主、
副井口清点落实升井人数。

9、调度室、井口信息站应配合各单位迅速核实实际下井人数。

各单位应立即真实准确地向
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各单位井下出勤人数。

10、为便于核对人数和组织抢救,各单位的当班电工,局部通风机司机、水泵司机以及
瓦检员升井后不准离开,到各自单位值班室集结待命。

11、只有经过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撤人领导小组确认隐患已彻底清除后,方可恢复正常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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