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最新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耕地开垦费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土地征收及房地产税费简表
项目
何时征收
计费基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时发生
固定税额标准
20元—50元/㎡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鄂财税发〔2008〕8号
地税部门
契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价格,交换为差额部分,划拨为补缴土地出让收益
《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政发〔1999〕52号
国土部门
土地复垦费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按破坏土地面积
采矿砖瓦1.5-2.25万/公顷;废弃地1.2-1.5万/公顷;废弃工程0.9-1.2万/公顷;其他0.6-0.9万/公顷
鄂政发(1999)52号
鄂价费字(1990)130号
国土部20%、当地50%分成);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1等140元/平米,2等120,3等100,4等80,5等64,6等56,7等48,8等42,9等34,10等28,11等24,12等20,13等16,14等14,15等10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国土部门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计算方法
1、投资估算额在相应区间内用 插 入法计算
2、估计工程量乘以工日费率计算
用地面积×计费单价
用地面积×计费单价
用地面积×计费单价
规划费的 30%-40% 规划费的 40%-80%
人口×计费单价
人口×计费单价
1、投资估算额在相应区间内用 插
入法计算 2、估计工程量乘以工日费率计算
可参照规划设计咨询的取费标准
耕地面积×单价 耕地面积×单价 菜地面积×单价 可转让面积×单价 新增建设面积×单价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实际, 1 至 4 项合计×一定比例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 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
房屋重置成新价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区位 价格×K1×K2×K3×建筑面
积+地上物补偿价
或按实际协议价格执行
按实际或经验计算 按实际或经验计算
补偿价款的 1-1.5%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实际, 1 至 5 项合计×一定比例
根据规划或设计图纸,参考
工程量×定额子目单价×综合费率计
算
根据规划或设计图纸,参考
相应定额或经验估算指标估算: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五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京政办发[2002]51 号 京政办发[2002]51 号 市政府[1999]30 号令 市政府[1994]21 号令 财综字[1999]117 号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定
集体土地: 市政府[2003]124 号令 京国土征[2003]606 号
(整理)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
一、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组成见下表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测算通用模板
二、总投资测算汇总表详见下表
总投资测算汇总表
三、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以表一所列收费标准为1)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文《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
(一)、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单位:万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注: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见上表;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5万元/人•年;
3、不宜按上述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商定的其它方法计收。
四、土地一级开发计费的相关文件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文件目录。
湖北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万元/亩。
武汉耕地每亩2000元,非耕地每亩1500元;市州城区(含省直管市城区)耕地每亩1500元,非耕地500元;乡镇耕地每亩500元,非耕地300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82号
《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
土地登记费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 ,每超过500平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国土部门
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按省20%、当地50%分成);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1等140元/平米,2等120,3等100,4等80,5等64,6等56,7等48,8等42,9等34,10等28,11等24,12等20,13等16,14等14,15等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耕地开垦费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土地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30号)
一级开发项目测算标准

工程勘察费
前
期
费
1
规划费
用
2
勘测费
按地址勘测费收取元/㎡
3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费
计价格[1999]1283号
4
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费
计价格[1999]1283号
5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费
国家发改委标准1元 /㎡
6
编制交通影响评估费
国家发改委标准1元 /㎡
编制地灾评估费
编制文物评估费
普测钉桩费
挂牌底价评估
厂房补偿900万,宿舍补偿584万
粮店拆迁补偿费
190
学区宿舍办公楼拆迁补偿费
200
教工宿舍拆迁补偿费
1500(已发生)
540(预计)
共34户拆迁户,已拆除25户,未拆迁9户
教工宿舍安置楼购买费用
2800万(发生)
1000万(预计)
购买安置楼面积1400平米,预计还需500平米。单价2万/平米
市政道路拆迁费用
%
5000
市政场站拆迁费用
2800
拆除清运费
132
拆迁评估费
拆迁服务费
920
拆除服务费
300
不可预见费
5%计
合计
128914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费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
7200
按照五期建设面积占总面积分摊原则计算。合每平米370元。
建安工程费
其他建设费
市政工程监理费
工程质量监督费
施工图设计费
施工图审计费
工程保险费
与村里的五期村民安置协议,包括村民拆迁评估、周转费及安置楼建设费用。
一级开发投资估算表

6
环境评估费
三项的0.03%
0.0003
8956
2.69
7
交通评估费
1元/建筑平米
1.0
0
0
8
测量、钉桩、验线费
1万元/公顷
1.0
24.7
24.7
(二)、
工程勘察费
三项的0.3%
0.003
8946
26.84
三、
基础设施建设费
8946
14.23%
1
道路
1800万元/公里
1800
3.8
6840
没有国有土地
1
控规
5000元/公顷
0.5
24.7
12.4
不含青苗及地上物补偿费
2
修规
5000元/公顷
0.5
24.7
12.4
3
市政规
3500元/公顷
0.35
24.7
8.65
4
建安工程设计费
(市政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
三项的1.9%
0.019
8946
169.98
5
可研费
三项的0.15%
0.0015
8946
33250
(三)
拆迁服务等费用
1305.9
5
场地清除费
30元/建筑平米
0.003
98000
294
6
拆迁服务费
(2+4)项的1%
0.01
33730
337.3
7
拆迁不可预见费
(2+4)项的2%
0.02
33730
674.6
二、
前期工程费
湖北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
土地征收及房地产税费简表
项目
何时征收
计费基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时发生
固定税额标准
20元—50元/㎡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鄂财税发〔2008〕8号
地税部门
契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价格,交换为差额部分,划拨为补缴土地出让收益
湖北省土地复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的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由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鄂价费字(1990)130号规定同类地年产值1-2倍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1996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征用土地管理收费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5]4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住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47
国土部门
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修正系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等(抢栽、抢种、抢挖的除外)一般要高于1 0,林地一般为0.7,未利用地一般为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38号)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测算表格(含取费标准)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及有关税费(一)征地1征地补偿元/亩按国家标准收取2青苗及地上物补偿元/亩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3征地税费1)有收益的非耕地占用费元/亩3-6倍2)菜地补偿元/亩6-10倍于近三年产值的平均值3)新菜地建设基金元/亩按7000-1000元/亩缴纳4)防洪费元/亩20元/建设用地平方米分省分行业不同房地产按前年营业收入的0.25%5)耕地占用税元/亩河北4.5元/平方米全国2.5-9元6)耕地开垦费元/亩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
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
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平方米收取。
(二)拆迁安置补偿1拆迁补偿元/平米2搬迁补助元/平米3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元4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元5拆迁公司服务费元二收购和置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收购或置换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元/平米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给水元2雨水元3污水元4电力元5电信元6天然气元7供热元8道路元9场地平整元四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中发生的费用1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服务费元1、2合计约土地价款的2% 2土地出让底价评估费元五财务费财务费元六可研、设计、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1可行性研究元2拨地钉桩元3勘测定界元4地勘元5规划设计元6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元7环评元8交评元9拆迁评估元10审计费元11律师费元12监理费元13不可预见费元七管理费元取一~六之和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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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何时征收
计费基数
征收标准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时发生
固定税额标准
20元—50元/㎡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鄂财税发〔2008〕8号
地税部门
契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价格,交换为差额部分,划拨为补缴土地出让收益
契税税率为4%
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修订)(190号令)
地税部门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房地产)并取得收益
转让取得收入减去土地出让、开发成本、税金等成本后余额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为扣除项目,小于50%部分为30%,50-100%为40%,100-200%为50%,超过200%为60%
省物价局关于土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房服[2008]105号)
国土部门交易服务中心
土地评估费
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
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100万以下(含100),4%;101~200,3%;200-1000,2%;1000-2000,1.5%;2000-5000,0.8%;5000-10000,0.4%;10000万以上,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38号)
地税部门
征地管理费
凡办理各类建设项目而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征地管理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地下附着物和折迁补助费
耕1000亩其他2000亩以上0.7%;耕500-1000,其他1000-2000,按1.1%;耕100-500,其他200-1000按1.4%;耕100,其他200以下按1.8-2.1%,最高不超过2.8%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征用土地管理收费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5]4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住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47
国土部门
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修正系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等(抢栽、抢种、抢挖的除外)一般要高于1 0,林地一般为0.7,未利用地一般为0.3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国土部门
土地闲置费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的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由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鄂价费字(1990)130号规定同类地年产值1-2倍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1996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武汉耕地每亩2000元,非耕地每亩1500元;市州城区(含省直管市城区)耕地每亩1500元,非耕地500元;乡镇耕地每亩500元,非耕地300元。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82号
《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门
土地登记费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平米(含1000平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武汉:东西湖汉阳洪山江岸江汉硚口青山武昌4级
黄石(黄石港西塞山)襄樊市(襄城区樊城区)6级
荆州(沙市荆州)宜昌(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7级
十堰(茅箭张湾)8级
鄂州鄂城区潜江市仙桃市武汉江夏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9级
黄冈黄州区孝感孝南区武汉蔡甸黄石(铁山下陆)鄂州华容荆门东宝10级
武汉(汉南黄陂新洲)鄂州梁子湖天门市为11级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
国土部门
土地交易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租赁)、转让;
按照成交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10以下(含10),2.5%;10以上至100(含100),2.0%;100以上至500(含500),1.2%;500以上至1000(含1000),1.0%;1000以上至5000(含5000),0.8%;5000以上,0.65%
《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政发〔1999〕52号
国土部门
土地复垦费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按破坏土地面积
采矿砖瓦1.5-2.25万/公顷;废弃地1.2-1.5万/公顷;废弃工程0.9-1.2万/公顷;其他0.6-0.9万/公顷
鄂政发(1999)5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耕地开垦费
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土地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30号)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14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1996年1月16日)
财政部门
水利建设基金
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向用地单位按亩征收一定数额的水利建设基金
《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2006.11.9)
国土部门
新菜地开发基金
占用蔬菜地的建设项目
菜地占地面积*1.5*征收标准
鄂价费字(1992)130号,武汉市0.7-1.5万元/亩,省辖市0.5-1万元,县级市县城关镇0.3-0.5万元。
【加强蔬菜产销通知:大城市,长期保留区,6万;严格控制征用、占用区,5万;控制征用、占用区,3万。中等城市,分别按每亩4万、3万、2万元的标准征收。县(市)郊区,1至2万。】未执行
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武汉市I区,30万元/亩,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黄石IV区,3.718万元/亩。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
鄂价费字(1990)130号
国土部门
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按省20%、当地50%分成);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1等140元/平米,2等120,3等100,4等80,5等64,6等56,7等48,8等42,9等34,10等28,11等24,12等20,13等16,14等14,15等10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中介服务机构
土地勘测费
武汉220,花山实际支付16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