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措施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措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措施篇一:学校关于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方案学区关于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方案根据临县教发〔20XX〕43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提高学区人事编制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整治各学校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学区认真开展了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进行检查,现汇报如下:一、学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区区长副组长:中心小学副校长成员: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摸清底数。
学区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和数据。
(二)强化纪律教育。
认真开展对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的组织人事编制纪律教育。
以专项治理促进对学校领导干部、广大教师的政策法纪知识的教育宣传,明确工作责任,增强机构编制意识,提升干部人事编制工作纪律观念,增强按法律政策办事、按规则规矩办事的自觉性。
(三)积极纠正整改。
严格对照《关于重新核定临夏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的通知》(临县机编办发[20XX]14号)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是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并及时如实上报教育局,做到边查边改、立知立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
着力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着力构建科学管用、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教师管理和机构编制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三、治理内容(一)深入治理人员超编制限额问题。
重点治理学校超编制限额进人;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资金;长期借调工作人员;不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不及时转工资关系;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行为。
(二)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学校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配备学校领导干部的行为。
四、学区编制和职数配备实际情况1.学区编制数为人。
目前实有教职工(不包括招聘、义教、临时工)人,其中20XX年以前人(包括人),20XX年以后人(其中农村中小学人,特岗已转正人,特岗未转正人,三支一扶人)。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干部队伍日益庞大,而且中高级干部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了超职数现象。
超职数干部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组织机构的运行效率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因此,急需制定一套科学的消化方案,有效解决超职数干部的问题,实现干部队伍的优化配置和合理管理。
二、问题分析1. 超职数干部带来的问题:- 组织机构效率低下:超职数干部过多导致人员过度集中,影响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干部队伍素质下降:过多的中高级干部会分散晋升空间,导致干部选任标准下降,影响干部队伍的质量;- 干部选拔不公:超职数干部多年停滞不动,影响了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机会,不利于年轻干部的成长。
2. 超职数干部形成的原因:- 领导干部任人唯亲:某些领导干部重用亲信,导致超职数现象的形成;- 干部选拔机制不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存在漏洞,容易产生超职数干部;- 职级晋升方式不合理:某些职级晋升方式存在问题,导致职级不匹配。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超职数干部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注重选拔干部的能力、潜力和绩效;- 强化干部选拔的程序规范和透明度,避免出现干部选拔不公的情况;- 加强对干部选拔机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加强干部培养和评价:- 完善干部培养体系,注重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提升;- 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机制,注重对干部岗位工作的实绩考核。
3. 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职称晋升制度:- 合理设置组织机构,避免重复职能和人员过度集中;- 定期审核和调整干部职务,避免形成超职数现象;- 完善职称晋升制度,确保干部晋升与职务和能力相匹配。
4. 增加干部流动机制:- 建立健全的干部流动机制,鼓励干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流动;- 为干部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定期进行干部轮岗或轮流挂职,培养干部的全局观和综合能力。
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大全五篇)

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大全五篇)第一篇: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在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要求,但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因方方面面原因都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XX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列明时间表,要求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但由于前期积淀数量较大,且消化渠道偏窄,难以快速有效地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本文就如何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做些简单思考,试图探寻出迅速消化的路子。
一、超职数配备干部形成原因分析政策因素。
一是军转安置。
由于要求无条件接受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来讲县级每年都会安置几名副营职及以上转业军官。
二是机构改革。
历次机构改革中虽精简了职数,但改革时为保持稳定,一般政策要求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逐年积累消化难度很大。
三是结构性干部配备。
上级对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为达到结构配备要求,在领导职数已满的情况下,要求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让结构性干部先进入领导班子,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配。
四是公开选拔。
前些年,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都要统一组织一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在现有职位基本满员的情况下,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班子后产生挤占效应,必然导致部分单位超配。
工作因素。
一是岗位需要。
如机构改革后,上级对各单位业务型领导高度重视,还设置了“三总师”岗位,这些单位原有班子成员大多不具备任职资格,而省市对口部门又要求配齐,这也造成了部门单位的超配。
如要求配备总会计师的单位,原班子中没有干部拥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中的任职规定,只得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任。
二是激励需要。
原来的政策允许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前解决了一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是照顾需要。
乡镇普遍经济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许多干部在偏远山区乡镇一干就是十多年,这些干部中有的因年纪大了、身体差了等特殊困难请求组织上照顾调到县直单位,组织上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为激励干部扎根条件艰苦地方工作,也向县直单位调整了一些领导干部,造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超配职数。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措施

定期考核和评价
对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评 价,及时了解干部的表现 和问题。
反馈与改进
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针 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 议。
04
整改实施与监督
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整改目标
制定实施方案时,首先要明确 整改的目标和预期效果,包括 减少超职数干部的数量、优化
干部队伍结构等。
制定具体措施
为实现整改目标,需要制定具体的 措施和计划,包括对超职数干部进 行调岗、分流、辞退等处理措施。
公平公正
整改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 现歧视和不公现象。
稳妥有序
整改过程应稳妥有序,确保不会对组织造成 不良影响和损失。
03
整改措施
优化组织架构
明确部门职责和岗位设置
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各部门职责清晰、岗位设置合 理。
减少管理层级
通过扁平化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组织效率。
合并或撤销冗余部门
02
整改目标与原则
整改目标
消除超职数配备干部 现象,优化组织结构 。
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 选拔任用机制,推动 组织的长远发展。
确保干部队伍的质量 和稳定性,提高整体 素质。
整改原则
科学合理
整改措施应符合组织实际情况和干部个人发 展需求,确保科学合理。
公开透明
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配备的相关制度,确保制度体系的 科学性和有效性。
加强干部培训
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未来的工作 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优化组织结构
根据组织发展的需要,优化组织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 组织效能。
最新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心得体会

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心得体会一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等三超两乱问题,7月1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至20XX年底,对全省各级各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4个阶段,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
重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员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
二是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中央、省严格规范副秘书长配备等有关规定,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市州党委、政府副秘书长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处级干部、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是深入治理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
四是深入治理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的问题。
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年龄要求及其工作部门正职随届任免的提名年龄要求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并作为平时调整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的行为;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致使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企业面临着超职数干部的问题。
超职数干部是指那些在岗位上超过其能力范围的人员,他们往往无法很好地胜任自己的职责,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团队士气下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提供一套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培养这些干部,提高组织整体的绩效和竞争力。
问题分析1.超职数干部出现的原因:超职数干部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人才短缺:企业在招聘和选拔过程中可能出现人才匮乏的情况,不得不将一些能力不足的人员提拔到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职位上。
–经验不足:一些年轻的干部可能因为资历不够或经验不足而无法完全胜任自己的职责。
–内部晋升:一些企业在干部晋升过程中可能过于追求速度和数量,导致有些干部被迅速晋升到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职位上。
2.超职数干部带来的问题:超职数干部的存在会对企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效率低下:超职数干部由于能力不足,无法胜任自己的职责,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效率低下。
–团队士气下降:超职数干部无法发挥自己的能力,导致团队成员的士气下降,积极性不高。
–浪费资源:超职数干部需要较多的培训和指导,占用了公司宝贵资源。
超职数干部消化方案为了解决超职数干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消化方案:1. 评估与识别首先,企业需要对超职数干部进行全面评估和识别。
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能力评估:对干部的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其在当前职位上的能力表现和潜力。
•360度反馈:通过与同事、下属、上级的反馈,了解干部在团队中的角色定位和表现。
•绩效考核:将干部的绩效表现作为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全面了解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通过以上评估和识别的方式,企业可以更准确地判断哪些干部属于超职数干部,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的发展方案。
2. 培训与辅导针对超职数干部的能力不足问题,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培训和辅导计划,帮助他们提升能力,更好地胜任自己的职责。
超配干部亟待消化

近4 0 %” 。
员 不予 核拨 经费 、 建议 对 负有直 接责 任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处
分 等处 理 措 施 ” 。
比较突 出” ; 黑龙江 、 四J l l 、 江苏则被指 超编 制 、 超 规格 配备干 部较 为普 遍 。北 京也被指 出 , “ 存在违 反机构编制 和职数 管理 规定 等 问题 ” 。青 海不 仅被 指 超
超配干部亟待 消化
口王 姝
采取 通报 批评 、 建议 改正或 者责 令限期 纠正 、 予 以 纠正 、 建 议 财 政 部 门对 超 编人 近 日, 中 组 部 通 报 了专 项 整 治 超 职
西、 内蒙古 、 吉林 一 海 、 青海 、 河北 、 陕 西、 黑龙 江 、 四川 I、 江 苏。此外 , 新疆生产
职数配备干部 , 而且 违 规 设 立 机 构 。 辽宁、 江西 、 吉林 、 内蒙 古 的 巡 视 整 改 报告 , 呈 现 出 了 超 职 数 配 备 干 部 的 规 模。
2 0 0 7 年 当年 以及 2 0 0 9 年, 中组部 、 中 编办等部 门都 曾推H { 过超配干部专 项清
就达 2 6 2 7 2 人。
内蒙古 全 区 l 2个盟 、 市, 设有3 0 多
个巡 视 员 、 6 3 个 副巡视员 , 区 发 改 委 班 子
个问题 。比如 , 去 年我们 针对 违规破
格提 拔 问题开 展 了专 项治 理 , 今 年将会 同有 关部 门 , 专项 整 治超 职数配 备干部 等 问题” , 去年 1 月, 中组 部就《 关于加 强 干部选 拔任 用T作 监督 的意 见》 答记 者
超职数配备干部 方案

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各行各业的发展,需要拥有多种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干部人才越来越多。
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和提高工作效率,许多组织开始实行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
本文将介绍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的概念、目的和实施步骤,并探讨其优点和挑战。
2. 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的概念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是指在一定岗位职数的基础上,为干部人员分配多个职能角色或者多个专业知识领域的工作责任。
这种方式可以使干部人员充分发挥其多重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3. 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的目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干部人员的多重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通过将多个职能角色或者专业知识领域的工作责任分配给一位干部,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职能冗余,优化工作流程,增加工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 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的实施步骤为了成功实施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4.1 确定工作需求和技能要求在开始实施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之前,需要明确组织的工作需求和技能要求。
这将有助于确定需要哪些职能角色或者专业知识领域的工作责任。
4.2 评估干部人员的技能和能力根据工作需求和技能要求,对干部人员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技能和能力。
这可以通过面试、考核和评估等方式来实施。
4.3 制定工作分配方案根据工作需求和干部人员的技能和能力,制定一份详细的工作分配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每个职能角色或者专业知识领域的工作责任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4.4 实施工作分配方案根据工作分配方案,将各项工作分配给相应的干部人员。
同时,确保干部人员的工作负荷合理,避免过度负担。
4.5 监督和评估定期监督和评估干部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这可以通过定期考核、工作汇报和反馈等方式来实施。
5. 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的优点超职数配备干部方案有以下几个优点:•充分发挥干部人员的多重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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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思考在职数范围内配备领导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要求,但从“三超两乱”专项治理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因方方面面原因都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XX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列明时间表,要求尽快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但由于前期积淀数量较大,且消化渠道偏窄,难以快速有效地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本文就如何做好消化科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做些简单思考,试图探寻出迅速消化的路子。
一、超职数配备干部形成原因分析政策因素。
一是军转安置。
由于要求无条件接受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来讲县级每年都会安置几名副营职及以上转业军官。
二是机构改革。
历次机构改革中虽精简了职数,但改革时为保持稳定,一般政策要求暂维持现状,今后逐步过渡到规定的职数以内,逐年积累消化难度很大。
三是结构性干部配备。
上级对妇女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结构性干部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为达到结构配备要求,在领导职数已满的情况下,要求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让结构性干部先进入领导班子,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超配。
四是公开选拔。
前些年,上级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每年至少都要统一组织一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在现有职位基本满员的情况下,公选的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班子后产生挤占效应,必然导致部分单位超配。
工作因素。
一是岗位需要。
如机构改革后,上级对各单位业务型领导高度重视,还设置了“三总师”岗位,这些单位原有班子成员大多不具备任职资格,而省市对口部门又要求配齐,这也造成了部门单位的超配。
如要求配备总会计师的单位,原班子中没有干部拥有会计师任职资格,不符合《总会计师条例》中的任职规定,只得从有资格的人选中提任。
二是激励需要。
原来的政策允许解决干部的职级待遇,为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前解决了一部分干部的职级待遇。
三是照顾需要。
乡镇普遍经济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许多干部在偏远山区乡镇一干就是十多年,这些干部中有的因年纪大了、身体差了等特殊困难请求组织上照顾调到县直单位,组织上从人性化角度考虑,为激励干部扎根条件艰苦地方工作,也向县直单位调整了一些领导干部,造成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超配职数。
违规因素。
一是违规党政分设。
对事业单位党政分设问题,政策规定不是很明晰,部分还存在党政正职分设。
二是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
有些单位“三定”方案中没有设置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等职务,但为这些单位违规进行了配备。
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危害加重了财政负担。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仅要多支出工资,还要多支出办公经费,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开支,加大了行政成本。
扰乱了管理秩序。
管理学上有一个概念叫有效管理幅度,是指领导者能有效领导的直接下属的数量限度。
管理层次越多,管理幅度越小;管理层次越少,管理幅度越大。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使领导干部有效管理幅度大幅降低,如有的单位由于领导职数过多,1个领导干部还分管不了1个股室,只好排名靠前的为主管,排名靠后的为协管。
这样一来,在工作安排、协调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一件事因领导意见不统一,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这与和尚挑水的故事所表现的人多了反而没水喝了道理是一样的。
助长了腐败发生。
“官比兵多,兵比枪多,枪比子弹多”是老百姓对腐败政府的形象比喻。
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中央明令禁止的一种行为,是一种权大于法的表现。
机构滥设、职数失控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极易产生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
三、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面临的主要困难官位思想的作祟。
传统“官”念难转变,“官贵民贱”、“以官职论英雄”等官本位思想依然根植于老百姓心中。
加之在社会上还有“不到年龄不退休,不犯错误不下台”、“下来就是犯错误,只有犯错误才下来”的误导,要把官员从官位上拉下来,更是难上加难。
安排出路的梗阻。
要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就必需要有干部退出,但目前来看在不准按年龄划线后,退出领导职务只能采取担任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直接免职、退休、离职分流等措施;而退出非领导职务则更是难上加难,按现行政策,只要不是从实职转任的相应职级干部都要按非领导职数统计的口径,非领导职务的消化只能待干部退休,通过时间来消化。
待遇保障的倒逼。
目前,中国官员的经济待遇是按官位高低确定的。
在其职,除了工资待遇外,还有职务消费的待遇,按理说职务消费应该是合理的,但“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公开不够,却异化成官员个人收入的一部分。
这种情况下,谁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就意味着收入水平的下降。
四、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可行途径科学配置核职数。
加强组织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衔接,努力做到科学、及时核定职数。
一是对未核机构或职数的单位,尽快启动机构和职数核定工作,并报请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职数。
二是优化职数核定,调整完善“三定”方案的科级领导职数设置,该减少的减少,该增加的增加,并报请上级机构编制部门重新批复职数,解决设置不合理问题。
三是核定科级非领导职数。
根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县级组织部门提出具体设置方案,并呈请上级审批;在机构改革期间,把原分配到涉改单位的科级非领导职数集中起来,统筹管理。
严管入口控职数。
实行“五个一律”规定严管职数:一律不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一律不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一律不违反规定设置领导职务名称配备干部;一律不用职务和职级待遇奖励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一律不突破比例限额、超出规定范围,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
在整改消化任务未完成前,一般不再新配非领导职务;每批次调整干部必须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当次拟提拔的干部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已腾出同一层次职数的三分之一。
各单位在超职数问题消化前,不得推荐呈报干部在本单位提拔任用;除落实结构性干部配备等刚性政策要求外,不研究为超职数单位新增配科级干部。
规范任职省职数。
一是规范兼职过多问题。
区分类别予以整改:1.因政策规定或工作需要,如处级领导兼任科级领导职务,或纪委常务副书记、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主任同时担任党组成员等职务的,在职数范围内按惯例予以保留,需规范的,逐步规范到位;2.因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有关人员兼任特定职务的,在职数范围内原则上兼任职务予以保留;3.因结构性配备或干部培养的需要,党外干部或年轻干部兼职的,在职数范围内予以保留。
二是规范领导职务设置。
县级组织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及时修订县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
县直单位经县委研究设置的党组,设党组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设党组副书记1名。
党组成员一般为县管领导班子党员正、副职,纪检组组长和列入县管职务序列的政工室主任、党员“三总师”。
今后,归口管理的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不安排为县直单位党组成员。
对没有核定设置的职务[含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通过调配规范来消化。
适当交流挪职数。
坚持超职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只出不进,领导班子成员职位出缺,原则上从超配单位的领导干部中择优选配,从而既有效控制增量,又加快消化超配干部的存量。
县直单位超配领导干部或年轻班子成员可交流到乡镇任职。
乡镇班子成员原则不进城,情况确有特殊的,只交流到平区或近郊乡镇。
科学竞争切职数。
对存在违规党政分设的,旗帜鲜明地提出凭德才、凭实绩在现班子成员中产生党政正职“一肩挑”的人选。
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以落实上级精神为准绳,坚持凭德才、凭实绩用人的导向不动摇,坚持体现组织的人文关怀,通过广泛宣传造氛围、全面考察评实绩、反复酝酿稳推进的办法来完成消化。
兑现考评腾职数。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实行日常考核、班子运行考核、单位绩效评估考核、述职测评考核、综合评价的“四考一综评”考核办法,将干部使用与综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末位淘汰一批;加大对履职不力、工作业绩滞后干部的问责处理。
严明纪律消职数。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整风肃纪、消淤化肿中消化职数。
对违反干部作风要求、群众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对因“黄赌毒”问题被各级政法部门查处,但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进行集中清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予以追责;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的权力自洁、自我净化,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
严格届期减职数。
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时,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偏大,不能任满一届的,不再继续提名,保留其职级待遇。
自愿退出化职数。
鼓励年龄偏大、任职较长或身体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自愿申请退出领导班子,保留其职级待遇;鼓励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干部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五、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有关建议深化教育引导,营造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环境。
一是要常吹学习风。
要将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有关规定纳入到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的职数观念,为顺利消化职数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要常念紧箍咒。
当前,还存在着消化职数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新官不理旧账”,存在求稳畏难情绪等。
要强化措施手段对这些思想顾虑,正确引导、及时纠正、坚决抵制。
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统一的步调,下定决心,不瞻前顾后,不等待观望,切实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
对整改落实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地方和单位,要采取约谈责任人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要实行职数设置和配备向社会全面公开,让社会来监督;实行党委领头,纪检、组织、编制等部门协同作战,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人和事一查到底、问责到底。
加强制度建设,管控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源头。
一是合理设置领导职数。
目前领导职数核定偏紧,且同样的单位在规模相似区县市“三定”中单位性质、职数核定也不尽一样,如经管局有的县是参管单位、有的是非参管事业单位,建议形成统一的领导职数核定政策,不搞一刀切,根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幅度、社会发展情况等合理设置;乡镇的人大副主席是否应为核定职数应予以明确。
建议明确核定科级非领导职数的操作办法,要将科级非领导职数核定的审批权限、主管部门、具体程序形成规范。
二是尽早执行职级与职务并行办法。
要按照《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文件,尽早出台操作具体办法,以实施该制度为契机,做好职数消化调整工作。
三是建议对消化职数应明确硬性措施。
建议规范兼职,兼职问题,上级有许多要求,如县政府办主任兼职县政府党组成员等,这样的情况应统一规范,以消化部分兼职职数;建议明确措施,在政策层面出台具体的消化措施和途径,以便基层操作。
如果通过任期制、竞争上岗等措施来消化,怎么操作、谁上谁下的标准等要具体明确,特别是对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结构性干部配备等政策原因造成的超配,要统一消化政策,以免因各区县市出台的消化政策不一,而引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