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企业端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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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2.在上面的页面修改信息内容(如果不是在暂
存状态下进行变更,企业名称与国家/地区无 法修改),点击企业承诺书的同意按钮,点 击 【提交】按钮。提示“企业端备案提交 成功,请等待局端审批”。
取消备案申请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可以对初次申请暂存、 审核不合格、抽查不合格、备案名单发布的备案 信息进行取消备案操作。
备案变更申请
备案信息变更
出企业可以对待修改、待变更、审核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食品种类、中国贸易 伙伴、企业承诺书等信息。 在信息变更页面可以进行暂存、提交、取消备案操作。
注意事项
5.在上面的提交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提示“备案提
交成功”,提示备案号与查询号。
注意事项
用户一定要记录下备案号与查询号,以便于登录出口商
或代理商企业端系统,在首页面输入备案号与查询号后点击 【初次申请】/【登录】按钮后进入初次备案页面,可以进 行提交、变更后提交、或变更后暂存操作。如果忘记了备案 号与查询号,可以通过找回查询号,进行信息找回。
在上面的页面修改信息内容点击 【取
消备案】按钮。点击提示页面【确定】按钮。 提示“取消备案成功等待审核”。
备案进度查询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企业所
有流程环节记录。包括操作日期,状态和说明。
备案名单查询
查询已经在系统中审核合格,并被发布企业的备案信息 。
点击备案名单查询,在页面上可以查看到企业名称(英
项目目标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按《入境食品化妆品进口流
向记录表》如实记录进口食品流向。收货人应按报检
批次登记流向记录,每一批次使用一个记录表;流向
记录表由填写单位归入企业质量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进口韩国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进口韩国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需要先向国家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备案,方可进口和销售。

办理备案的手续和流程对于初次进口的代理商难度比较大。

可以找代理公司合作避免走不少的弯路,对于以下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世能通咨询。

一、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手续需要多少时间?进口普通类化妆品一般在四五个月左右取得备案,进口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在6个月左右取得批件,个别功能要延长到1年。

二、进口化妆品三证指的是什么?一证: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简称批件二证: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备案三证: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完成备案的办理,才可以办理标签备案和CIQ标志。

并且二和三项的办理手续和时间也相对简单。

三、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手续怎样的?⒈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同时申请用户名密码)⒉产品检测⒊产品申报⒋评审5.制证四、代理进口化妆品备案涉及的机构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个机构:1、检测机构;2、受理中心;3、评审委员会;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受理中心: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SFDA;发放证书等。

具体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服务中心。

3、审评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具体由中保办化妆品处负责。

4、行政许可司(即SFDA食品许可司):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五、化妆品进入大陆费用申报费用化妆品申报国家规定费用主要分为化妆品的卫检费用(样品检测)。

卫检费:化妆品的卫检费用因可以在卫生部指定的三个主要疾控中心: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进行,三地费用标准基本是相同的,会稍有个别差异但差距不大。

产品检测标准会根据申报的类别而有所不同:普通化妆品一般在4000-8000元,多数都是5800元/个,特殊类化妆品因会增加人体试验而稍高,大多在10000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3.5万。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文号】 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日期】 2012-04-05【生效日期】 2012-10-01【效力】【备注】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第四条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进口食品备案是指外国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可,在中国境内对其所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进行备案登记。

目的是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科学、合法地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其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首先,进口食品备案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备案申请:进口商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进口食品备案申请,包括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和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 商品信息审核:相关部门会对进口食品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成分、配料等。

3. 食品安全资质审核:进口食品的生产厂商需要提供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产品相关认证证书、出口国食品监管机构的许可证书、原产地证明等。

4. 检验检疫要求:进口食品需要符合中国国家的检验检疫要求,如提供产品样品进行食品安全性检测和标签合规性检测。

5. 包装标签要求:进口食品的包装上需要标明产品的中文名称、配料表、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符合中国的食品包装标签要求。

6. 监督抽检:进口食品备案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的抽检,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

7. 审核结果通知:相关部门会对进口食品备案的审核结果进行通知,包括是否通过审核、是否需补正材料和需要修改的地方等。

最后,进口食品备案的时间通常在几周到几个月之间,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部门的工作效率。

备案成功后,进口商才可以正式将产品引入中国市场销售。

总之,进口食品备案是一项严格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只有经过备案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进口食品才能放心食用。

同时,进口商也需要严格履行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所销售的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样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内消费者的权益,也促进了国内外食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登录【网址】登录【网址】,进入如下界面:•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备案:可直接在本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备案。

•收货人应当在食品进口前完成备案工作。

境内进口商(收货人)在本系统电子备案同时,还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5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的备案申报手续,申请备案的材料包括: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件1,也可以打印申请网页)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3.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件2);4.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附件3);5.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6.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备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号以及境内收货人备案号;•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登录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局端核对备案编号和进出口商名称等信息与备案系统内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对未备案或者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告知其完成备案或者更正相关信息。

•已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里获得境内收货人备案的企业,如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在备注栏中备注修改时间及修改内容),并递交变更后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附件2申请表,注明修改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由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已获得备案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实施监督抽查。

备案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收货人,应当及时更正、完善。

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更正、完善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录入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信誉记录。

跨境电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分析

跨境电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分析

跨境电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质量分析1.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跨境电商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接触到国外食品,但同时也带来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由于跨境电商的特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难以直接观察到食品的生产过程,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

不同国家的食品标准、生产方式、加工工艺等各不相同,这就需要跨境电商企业在进口食品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2. 防伪溯源技术的应用随着科技的发展,防伪溯源技术在食品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技术手段,对进口食品进行追溯,确保食品的来源、生产过程等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这不仅可以提高食品的质量安全,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3.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需要符合各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在进口食品的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需要严格执行各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不同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根据不同标准的要求,加强食品的质量检测和监管。

化妆品作为与人的肌肤直接接触的用品,其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跨境电商进出口化妆品存在着质量不合格、成分不清晰等问题。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往往难以了解其真实质量,因此很容易购买到质量不达标的产品,对肌肤造成损害。

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在进口化妆品时加强对产品质量的评估和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 化妆品成分的监管化妆品的成分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直接影响。

跨境电商进口化妆品需要严格遵守各国家对于化妆品成分的监管要求,确保化妆品中的成分安全可靠。

在进口化妆品过程中,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对产品的成分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有害成分的使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3. 化妆品质量检测与认证为了确保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加强化妆品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

在进口化妆品之前,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达标。

一些国家对于化妆品的认证也有一定要求,跨境电商企业需要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的认证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 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掌握进 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和境内收货人的动态信息,便于加 强对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保证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根据 《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 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开展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 理商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 品追溯和召回体系。
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记录维护
谢 谢!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 以书面信息表及电子版形式提交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信息表》
项目目标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填报《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并随附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2.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并交验正本; 3.企业管理制度文件
备案变更申请
备案信息变更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修改备案信息,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 提出变更申请。备案企业可以对待修改、待变更、审核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食品种类、中国贸易 伙伴、企业承诺书等信息。 在信息变更页面可以进行暂存、提交、取消备案操作。
注意事项 当初次申请暂存、总局审核不通过、总局抽查不通过、 备案名单发布后可以在企业端进行变更操作。 备案变更,企业名称和国家/地区不允许进行修改。 提交前必须确认企业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同意按钮。 中国贸易伙伴至少有一条记录。
1. 分别输入企业备案号、查询号以及附加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 入备案信息维护页面。如果企业状态是“备案信息暂存”,且是初次申请, 那么此处点击【初次申请】登录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管理子系统。

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

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

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简介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管理系统,旨在提高食品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效率和信息交流速度。

本系统可以帮助食品进出口商实现备案信息的统一管理、备案申请的自动化处理、备案审核的快速反馈等功能,为食品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备案管理服务。

功能特点1.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专门的模块,用于存储、查询和更新食品进出口商的备案信息。

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关键字或者选择特定条件进行查询,从而快速找到所需的备案信息。

2.备案申请处理:系统允许食品进出口商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提交备案申请。

系统会自动根据申请提供的信息,生成备案申请表格,并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系统会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给申请人。

3.审核流程管理:系统支持多级审核流程的定义和管理。

管理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审核流程,并指定每个审核环节需要的审核人员。

系统会根据设定的审核流程和人员信息,自动分配审核任务,并对任务的进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4.统计分析报表:系统具备统计和分析备案信息的能力。

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生成各种报表,以便监测备案申请的数量、审核通过率等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权限管理:为了保证系统安全性和数据的机密性,系统实现了灵活的权限管理机制。

管理员可以根据用户角色的不同,配置相应的权限,限制用户对系统的访问和操作权限。

技术实现1.前端技术:系统采用HTML、CSS和JavaScript等前端技术实现用户界面和交互功能。

利用Bootstrap等开源框架,可以快速搭建用户友好的界面,并实现响应式布局。

2.后端技术:系统后端使用常见的Web开发框架,如Node.js、Django或Ruby on Rails等。

通过使用这些框架,可以大大简化后端开发过程,提高开发效率和系统稳定性。

3.数据库技术:系统需要使用数据库来存储备案信息和用户相关数据。

常用的数据库技术有MySQL、MongoDB等,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数据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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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常见问题解答(企业端)目录一、系统使用1. 怎样选用浏览器设置?2.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分别指哪些企业?3. 需做备案的进口商(收货人)是哪类企业?4.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管理的相关规定?5. 如何使用系统完成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6. 系统咨询电话有哪些?二、申请备案1.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和境内进口商(收货人)备案提交信息形式的区别?2. 备案审核的流程时限有多长?3. 进口商备案状态始终为“备案申请,待审核”或“备案变更,待审核”怎么办?4.进口商初次备案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现在企业3证合一,没有代码号,怎么填写?5.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怎么办?6.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检验检疫机构一项填写错误怎么办?7. 进口商在网上更改备案信息后,发现页面上只有“返回”选项,无法保存怎么办?8. 境外出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系统提示“企业已经备案,不能重复”,怎么办?9. 某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在备案系统内成功备案,但在“备案名单”中查询不到该企业怎么办?10. 特殊情况的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怎样录入?11. 如何查询备案号及查询号?12. 查询号、邮箱等使用注意事项?13. 旧系统备案过,12月20日试运行的食品化妆品新系统还需要重新备案吗?14.出口退运食品,是否需要备案?15. 备案的进出口商名单从哪查?三、进口和销售记录1. 食品、化妆品进口和销售情况何时填写?2. 进口、销售记录的保存时间?3. 进口和销售记录都不需要填写的情形?4.“销售记录”填写的几种情形?5.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前是不是都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维护?6. 登录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后,境外生产企业维护添加没有该企业信息,如何处理?7.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一条进口记录需要对应两个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怎么填写?8. 哪些境外生产企业信息不用登记?9. 如果进口食品化妆品是市场购买的,怎样填写境外生产企业?10. 一些农产品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或者从市场上采购的,没有或无法落实境外生产企业,如何处理?四、报检规定1. 进口食品、化妆品报检时,需要提交哪些与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相关的材料?2. 提交进口销售记录的要求是什么?3. 哪些情况不需要提交上一批次食品、化妆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4. 进口商提供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是否需要盖章?5. 进口商打印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是否可以隐藏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6. 能否可以提供进口和销售记录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7. 系统可否支持进口销售记录模板导入?五、其他1. 是否收费?2. 怎样避免重复备案?3. 进口和销售记录一定要在系统内完成吗?4. 进口化妆品进出口商何时正式开始备案?5. 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报检信息的区别?一、系统使用1.怎样选用浏览器设置?访问本系统时,请使用IE(Internet Explorer)6、7、8、9、10和11版本的浏览器。

IE10和IE11版本需使用兼容模式。

如遇网络不稳定等问题,需要多次尝试提交。

2.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分别指哪些企业?进口食品、化妆品出口商指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化妆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

进口商指进口食品、化妆品的境内进口商(即进口报检单上的“收货人”)。

但不包括以下进出口商:(1)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食品、化妆品,转口食品、化妆品以及互市贸易进口食品、化妆品的;(2)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3)进口自用(包括进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化妆品,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化妆品)的;(4)以跨境电商形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5)进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等产品的进出口商。

(需做进出口商备案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具体范围见系统首页进口产品及编码范围下载,或咨询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3. 需做备案的进口商(收货人)是哪类企业?进口商(收货人)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拥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且直接与外商签约的收货人,二是受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外贸合同的买方,即“名义”收货人。

即,进口食品化妆品报检单上的“收货人”都需要备案(注意:不是报检单上的“报检单位”)。

4.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从系统首页下载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进行了解。

5. 如何使用系统完成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可从系统首页下载用户手册进行了解。

6. 系统咨询电话有哪些?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备案咨询)二、申请备案1.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和境内进口商(收货人)备案提交信息形式的区别?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在系统填写电子信息后提交,由总局审核、发布,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境内进口商备案在系统中填写电子信息,同时要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交纸质材料,直属局审核通过后,将电子信息提交质检总局审核、发布。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在质检总局2012年55号公告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在质检总局2016年77号公告中有明确规定。

2. 备案审核的流程时限有多长?进口商(收货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

境外出口商备案和生产企业信息记录的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

3. 进口商备案状态始终为“备案申请,待审核”或“备案变更,待审核”怎么办?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或变更申请后,需及时到直属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后方能审核。

4. 进口商初次备案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现在企业3证合一,没有代码号,怎么填写?三证合一企业,选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填入组织机构代码号位置。

5.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错误怎么办?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更改,请在页面点击提交“取消备案”申请,待取消备案审核成功后,重新进行“初次申请”。

详见“用户手册”。

6. 进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后,发现检验检疫机构一项填写错误怎么办?联系提交信息的直属局退回,重新修改检验检疫机构后,再次提交。

7. 进口商在网上更改备案信息后,发现页面上只有“返回”选项,无法保存怎么办?请查看备案状态,如果为“备案申请,待审核”或“备案变更,待审核”。

请与备案申请提交的检验检疫局联系退回,然后重新进行变更操作。

详见“用户手册”。

8. 境外出口商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时,系统提示“企业已经备案,不能重复”,怎么办?该提示表明该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备案,系统默认同一企业名称不能重复备案。

请在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界面下方“备案名单查询”中查询备案号。

9. 某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已在备案系统内成功备案,但在“备案名单”中查询不到该企业怎么办?备案系统对企业名称的英文大小写均有识别要求,请录入与提交备案申请时完全一致的英文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10. 特殊情况的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怎样录入?(1)远洋捕捞的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可以填写实施远洋捕捞的中国企业。

(2)出口商备案申请表中有“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选项,“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出口商可以备案。

(3)出口转内销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可以填写出口食品的中国生产加工企业。

11. 如何查询备案号及查询号?(1)选择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登陆界面,点击【找回查询号】按钮,选择通过邮箱找回,填写”企业名称”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后提交,系统自动将信息发送至企业备案邮箱。

(2)选择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登陆界面,点击【找回查询号】按钮,选择通过企业信息找回,填写: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日、企业工商注册号、工商营业执照到期日等信息,点击提交,系统核对已备案信息正确,页面显示备案号及查询号。

(3)前两种方案无法找回查询号情况下,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中,由相关人员审核回复。

12.查询号、邮箱等使用注意事项?备案暂存或提交后要牢记生成的备案申请号、备案号、查询号,以便再次登入时使用。

要妥善保存联系人邮箱,以便后续找回查询号,注意不要使用gmail和hotmail邮箱。

13.旧系统备案过,12月20日试运行的食品化妆品新系统还需要重新备案吗?不需要。

14.出口退运食品,是否需要备案?出口退运食品,不需要做进出口商备案。

15. 备案的进出口商名单从哪查?进出口商的备案名单信息及境外生产企业的记录信息可以从本“已备案名单查询”;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网站()。

三、进口和销售记录1. 食品、化妆品进口和销售情况何时填写?进口商拿到检验检疫证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口记录填写,销售货物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销售记录填写。

2. 进口、销售记录的保存时间?进口、销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 进口和销售记录都不需要填写的情形?(1)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食品、化妆品、转口和互市贸易进口食品、化妆品的;(2)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3)进口自用(包括进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化妆品,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化妆品)食品、化妆品的;(4)进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等产品的;(5)以跨境电商形式进口食品、化妆品的。

(6)出口退运食品不需要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

4.“销售记录”填写的几种情形?(1)进口商自用: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2)进口商替实际收货人代理进口:销售记录填写实际收货人信息;(3)进口商卖给加工厂或下游经营单位:销售记录直接填写加工厂或下游经营单位信息;(4)进口商直接卖给消费者个人:填进口商自己的信息;(5)实际收货人进口用作免税经营的,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6)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7)出口退运的,不需要填写销售记录。

5.?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前是不是都要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维护?是,因为填写进口货物销售记录时需要关联境外生产企业相关信息。

6. 登录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后,境外生产企业维护添加没有该企业信息,如何处理?登录本系统,在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记录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待局端审核发布后才可使用。

7. 进口货物销售记录维护,一条进口记录需要对应两个境外生产企业,如何怎么填写?一条进口货物记录不能对应两个境外生产企业,只能一对一填写。

8. 哪些境外生产企业信息不用登记?境外生产企业在系统登记信息后提交,由总局审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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