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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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签证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签证、设计变更签证、工期延长签证、费用调整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实事求是,合理公正;(三)及时高效,责任明确;(四)注重实效,降低成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审核、批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签证监督管理组,负责施工现场签证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单位签证管理办公室:1.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和流程;2. 负责审核签证申请,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审批签证,确保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4. 负责监督签证实施,确保签证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二)施工单位签证管理小组:1. 负责编制签证申请报告,确保签证内容准确、完整;2. 负责签证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和沟通;3. 负责签证实施效果的评估和反馈;4. 负责签证资料整理和归档。

(三)监理单位签证监督管理组:1. 负责对施工现场签证的申报、实施和协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负责对签证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签证内容合法、合理;3. 负责对签证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4. 负责对签证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签证类型与流程第八条施工现场签证类型:(一)施工签证:指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施工方案进行调整的签证;(二)设计变更签证:指因设计错误、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对原设计进行调整的签证;(三)工期延长签证:指因不可抗力、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签证;(四)费用调整签证:指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费用调整的签证。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为了控制工程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一、签证管理适用范围:1、适用于本公司及分公司楼盘所有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包括样板房)、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修缮工程等工程签证,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2、现场签证办理规定:1)、签证单签认人员对所经办的签证单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准确无误。

2)、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出现不合理的签证,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质量满足要求且亲自丈量数量后才能签字。

3)、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严禁直接签认工程造价。

4)、签证工程办理的时效性。

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工程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十个工作日后补签。

5)、签证范围: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工作内容;有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的工作内容;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包干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

6)、完善有关手续制度:A、签证单内容填写规范化。

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签证的工程项目、签证事由、签证内容及依据、签证事件发生起算日期等。

填写要工整,宜使用碳素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等。

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留存两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作为结算资料留底)。

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

B、签证实行备案制度。

签证完成后由经办部门定期每周最后一日分项分类整理报预决算部备案。

7)、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签证台帐或档案,编号清楚、装订整齐。

使用标准签证单,不得使用白纸签证,送结算时装订成册,如有图例表示,应附图纸且有监理公司(无需监理的工程除外)及工程部经办人员签字,不得随手画图;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

8)、双签制度。

所有签证单我司应有二人或以上人员签字且其中必须有一人为部门经理,否则视为无效。

所有签证单签认人员必须签署日期(年/月/日)。

未经公司领导或经办部门经理授权,公司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024年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外国人员,包括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所需的工作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分为多次入境签证和单次入境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颁发机关为中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其授权的边防管理机构。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接受中国国情教育。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有效期为最长一年,签证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及时申请延期。

第七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护照、近期免冠照片、工作单位介绍信、合同或项目证明文件等。

第八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聘请合同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九条外国建筑师、工程技术人员在中国境内执业,应当符合中国境内有关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注册、资质要求。

第十条外国施工人员在中国境内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取得中国的工程建设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工程现场签证的外国人员在中国境内有不良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获得签证。

第十二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应当向签证颁发机关支付签证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因国别、签证类型、签证期限等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申请材料,请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结果将向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第十五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请人如因工程建设活动变更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相关活动,应当及时向签证颁发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六条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国人员应当履行相关申报、备案、报告、检查、采集等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各参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签证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弥补前期工程签证管理的不足,加强工程签证的管理力度,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认有约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证内容需要办理签证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一)按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签证的;(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下列项目可以办理签证:业主方委托项目、设计(图纸)变更项目、设备缺陷处理项目、图纸中不含的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重复施工的项目、按业主方要求发生的零星用工项目、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增加的情况等实际发生但是不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

二、签证控制原则(一)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必要时须附简图并标注几何尺寸,对工程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便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相关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不能笼统含糊其辞。

凡是能够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工程变更类签证所含内容及楼层、部位较多,一时完成不了的,其验收纳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但仍需在全部完工后进行签证。

(二)实事求是原则:1、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此类签证尽量避免,如现场确需签证应严格把握,应写明签证人工工种和工资级别,现场工程师应准确核实读表计量。

2、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三)公平原则: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四)可追溯原则:1、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签证内容的做法及原因说明、工程量增减情况、相关图纸、原始测量数据、照片等。

2、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资料应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五)现场跟踪的原则:“工程量签证”、“经济类签证”工程师对现场签证只复核签认工程量,不签价格,施工方上报签证时,只报工程量及计价文件,价格由结算时统一调整。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合理控制项目工程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过明确签证管理原则、规范签证管理流程、统一签证管理表单,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合同之外的成本透明、可控,真实掌控动态成本,最终达到合理控制我司项目工程成本的目的。

第三条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各区域房地产开发平台公司与专业平台公司(以下称“平台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施工现场签证: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签认证明。

施工现场签证包含因设计变更、零星工程等原因导致的所有需做签认工作的统称,以下简称“现场签证”。

(二)设计变更类现场签证:因设计变更导致无法在竣工图上反映或无法再次进行现场验证的工程的签认证明。

(三)非设计变更类现场签证:因非设计变更导致的现场签认证明,如:合同外增加的零星工程、因我司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修补等。

(四)现场签证完工确认: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对签证完成情况、签证工程量及造价等确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如出现下述情形,可办理现场签证手续:(一)由于设计变更(含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原已完成的工程,其工程实体、工艺、材料将被拆除或废弃,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或无法再次进行现场验证的;(二)施工单位提出及我司相关部门发出,将引起施工单位改变施工顺序、工期、周转材料、使用合同规定之外的工艺,影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租赁等费用,产生合同外费用补偿的;(三)合同外增加的零星工程、因我司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修补的;(四)其他需要办理现场签证手续的情形。

第六条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一)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如:合同约定包含的包干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等;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含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二)设计图纸中已包含的技术措施;(三)经甲方审核确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四)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的工作内容;(五)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六)其他不应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

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第二条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四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第五条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第八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

第三章现场签证类型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因涉及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临时用工等.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有:第九条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第十一条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第四章现场签证的一般办理流程(附件1)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造价咨询及甲方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

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确。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甲方预算合约现场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为落实签证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

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现场见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对签证事件进行实施;签证事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现场见证涉及的费用进行签证。

7、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8、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

二、定义、范围1.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2.工程(工作)联系单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某一请求的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的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引起费用增减的必须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予以确认。

3.可签证的内容范围:(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及费用增减。

(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伍家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原则:1)准确计算原则;2)实事求是原则;3)及时处理原则;4)避免重复原则; 5)现场跟踪原则;6)授权适度原则。

第三条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1)真实性;2)合理性;3)准确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甲方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

第五条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负责判断监理签证内容是否属签证范畴,负责权衡、分析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上报工程部。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

第七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第八条现场签证的内容1、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

2、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的。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第九条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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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项目部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在于强化及完善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控制项目投资。

第三条: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二、现场签证
第一条:设计图纸以外增加的工程量(如各种地基处理、地下水抽水等)。

第二条:设计图纸变化导致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图纸变化导致返工处理及修复)。

三、现场签证的程序或流程
第一条:遇到图纸以外增加的工程量,由施工单位在事前或发生过程中提出,并通知项目管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费用工程师、设计代表(如需要)到现场据实核查将要增加的工程量(核查的内容几何尺寸、时间、运距、台班、人数等)。

第二条:如现场无法核查增加工程量,可查阅相关资料,及时统计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估算值)并报费用工程师核定。

第三条:零星工程签证及一般性的签证由管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费用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生效;费用巨大的由项目管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核后各方签署意见,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后通过。

四、对现场签证格式的要求
第一条:现场签证单中应明确子项号名称、工程名称、引起变化的原因,能用图示表示的必须以图示形式表达,附图尺寸要齐全、准确,必要的注解说明,不能以图示表达用文字表达的要清晰明确。

每份要有编号并有页码,编号不能重复。

第二条:项目管理工程师、费用管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签证单上及附图上签字,杜绝只签名字不表达意见的方式签署。

第三条:签字的时间:
1、现场签证:施工单位应在事发前通知相关人员对工程量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图纸外内容及是否造成图纸外工程量;在现场签证发生后一天内报送XX项目部。

监理在接到签证后二天内完成。

2、项目管理工程师、费用管理工程师在收到现场签证单审核时间不能超过一天,对于重大及难于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在签署过程中项目管理工程师不能因时间的约定而放松审核;也不能因为加强审核而耽误时间,造成现场停工。

每份现场签证单办理时间不能超过20天。

五、附则
1、本规定由XX项目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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