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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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团部门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社团部门的组织管理,提高社团活动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社团部门,包括学生社团、教师社团等。

第三条社团部门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团部门实行民主集中制,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社团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财务预算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社团活动合法合规。

第七条秘书处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活动策划、宣传、组织、协调、总结等工作。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八条社团活动应围绕学校教育目标,结合社团特点,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第九条社团活动应注重创新,提高活动质量,增强学生参与度。

第十条社团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应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章社团管理第十二条社团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术素养。

第十三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社团管理,维护社团利益。

第十四条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章程,履行会员义务,享有会员权利。

第十五条社团成员应主动参与社团民主管理,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社团财务应实行独立核算,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十七条社团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会员会费等。

第十八条社团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九条社团财务报表应定期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社团考核与评估第二十条学校将对社团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估,考核内容包括:活动开展情况、会员满意度、社团影响力等。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社团续办、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社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社团的部门规章制度

社团的部门规章制度

社团的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团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社团部门的运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团的所有部门,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部门工作制度,并向上级部门报备。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一切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工作成果负责。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部门成员的管理和指导,保障部门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部门设置第六条社团设立各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社团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临时调整部门设置和岗位设置。

第三章部门管理第九条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部门的运行负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安排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成果。

第十一条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听从部门负责人的指导。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得到同意。

第十三条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部门内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部门成员应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团部门的形象。

第四章部门工作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社团的工作计划,开展具体的工作。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做好团队合作。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部门成员应做到勤奋工作,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部门成员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调岗处理。

第二十二条部门成员表现优秀的,部门负责人可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社团的所有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社团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三篇

社团管理制度三篇

社团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社团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1、社团(协会)的印章由社团部统一刻制发放,社团(协会)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图章。

2、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取缔未经批准而非法活动的社团(协会),并将对组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3、校团委社团部每年将对全校的社团(协会)进行一次统一的审核与注册工作。

4、社团(协会)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5、学生社团(协会)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协会)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由社团部进行注销,报学校团委备案并予以公告。

6、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协会),社团部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

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责任者应负责任。

7、连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协会),学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团(协会)会长的职责是统筹规划本社团(协会)工作,领导开展社团活动,向本社团(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社团(协会)后备力量等。

9、学年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协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协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得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10、社团(协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准无故缺席社团干部例会,如有事不能到场应事先请假,且每学期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按时递交上级要求的各种名单、文件、资料等;按时参加社团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规范社团(协会)工作,使其朝着积极、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自觉接受社团部对其工作的考核及评估;积极、认真、负责地搞好社团(协会)的各项工作;11、社团(协会)负责人因学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时,需向社团部递交离职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职。

12、社团(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社团(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

单位内部社团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单位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正式社团组织的活动管理。

第二章社团设立与管理第三条社团设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适应单位员工的兴趣爱好和需求;4. 有明确的宗旨、目标和活动内容;5.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成员队伍。

第四条社团设立程序1. 向单位社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社团名称、宗旨、目标、活动内容、组织机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等相关材料;2. 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单位予以批准,并颁发社团证书。

第五条社团管理职责1. 制定社团章程,明确社团组织架构、职责和活动规则;2.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3. 加强社团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团队建设;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展示社团风采;5. 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六条活动策划与审批1. 社团活动策划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社团章程;2. 社团活动策划需提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 社团管理部门对活动进行审核,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第七条活动实施1. 社团负责人负责组织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2. 活动期间,社团成员应遵守纪律,服从安排;3. 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应及时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活动总结。

第四章社团成员管理第八条成员资格1. 单位正式员工均可申请加入社团;2. 成员需遵守社团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九条成员义务1.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发挥自身特长;2. 遵守社团纪律,维护社团形象;3. 服从社团安排,配合社团工作。

第十条成员权利1. 享有社团活动参与权;2. 享有社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单位社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社团部规章制度

社团部规章制度

社团部规章制度1. 引言社团部是学校内重要的组织之一,旨在促进学生的兴趣和充实课余生活。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社团部的活动,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以确保社团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社团部组织架构社团部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社团部主席团社团部主席团负责整体管理社团部工作,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组成。

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会议和活动、协调各个社团的工作等。

2.2 社团部干事社团部干事负责具体执行社团部的工作任务,包括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宣传推广等。

社团部干事由主席团通过面试选拔产生。

2.3 各社团负责人各社团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组织各个社团的活动,包括活动策划、成员招募、经费管理等。

各社团负责人由社团部主席团提名并经过全体社团干事投票选举产生。

3. 社团招募与注册3.1 社团招募每学年开始时,社团部将组织社团招募活动。

学生可以通过填写招募表格来报名加入社团。

招募表格将提供给所有学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加入适合的社团。

3.2 社团注册社团注册需要社团负责人向社团部提交注册材料,包括社团章程、负责人名单等。

社团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注册为学校认可的社团。

4. 社团活动管理4.1 活动策划各社团负责人需要在每学期开始之前制定活动计划,并向社团部主席团提报。

主席团将根据活动计划进行评审和批准,并协助社团负责人完成活动策划工作。

4.2 活动执行社团活动执行需要经过社团部主席团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活动执行过程中,社团负责人需确保活动场地的安全和秩序,保证参与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4.3 活动宣传社团活动宣传是活动成功的关键之一。

社团负责人需要在活动前进行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制作、社交媒体宣传等。

社团部会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和资源。

5. 经费管理5.1 经费申请社团负责人可以根据活动需要向社团部申请经费。

经费申请需提前填写申请表格,并说明经费用途、预算和费用来源等。

社团管理部部门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部部门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部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规范社团管理部的工作,促进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团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部门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各项管理规定。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听取社团部门意见,依法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团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社团管理部积极推动社团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社团工作的指导,为社团服务,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社团参与机会。

第六条社团管理部部门管理制度的修改、补充和解释权归社团管理部部门所有。

第七条社团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第八条社团管理部每年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章部门组织机构第九条社团管理部为学生社团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组建、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条社团管理部设立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部长负责全面领导社团管理部的工作,具有决策权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协调部门内部事务。

第十三条干事是部门的执行力量,具体负责社团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由部长、副部长和若干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和指导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部门下设若干个小组,分别负责社团招新、社团培训、社团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六条部长负责制定社团管理部的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部长具有决定社团重大事项的权力,并负责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分管具体事务,协调部门内部事务,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干事具体负责实施社团管理工作,执行部门领导小组的决策,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条部门负责人具体分管各小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计划,并向部长、副部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社团部规章制度与章程

社团部规章制度与章程

社团部规章制度与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团部的管理,促进社团部的发展,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与章程。

第二条社团部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平台,所有社团部成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与章程。

第三条社团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社团部的宗旨是团结、创新、奉献、进取,倡导团结协作,积极创新,乐于奉献,勇于进取的精神。

第五条社团部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坚持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方式,保持与学校其他组织的良好协调关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社团部设有部长、副部长、秘书长、财务部长等职务,具体职责由学校指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社团部实行班级代表制,每个班级选举一名代表参加社团部会议,负责本班级的事务。

第八条社团部设有日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小组成员由部长、秘书长等负责人确定。

第九条社团部每学年举行一次部长大会,审议并通过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选举新一届社团部干部。

第十条社团部每学期举行一次班级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荐优秀社团成员参与社团部工作。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社团部部长是社团部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安排人员、协调关系等工作。

第十二条社团部成员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决策,参加各类活动,享受社团部提供的服务。

第十三条社团部成员应当遵守社团部的规章制度与章程,听从部长的工作安排,服从组织决定,共同维护社团部的形象。

第十四条社团部成员有义务积极参加社团部的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共同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十五条社团部成员不得从事任何损害社团部利益、影响社团部形象的行为,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社团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部务会议,讨论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社团部每周定期召开一次活动策划会议,确定本周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社团管理部的规章制度

社团管理部的规章制度

社团管理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社团管理部的运作,提高社团管理工作效率,加强社团内部约束和监督,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社团管理部设主任一职,由社团管理部部长担任,负责全面协调管理部工作;设副部长若干,分管具体事务;设干事若干,协助主任、副部长处理工作。

第三条部门职责1. 主任:负责社团管理部的整体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负责重要事务的决策和处理。

2. 副部长:协助主任处理具体工作,分别负责部门内部的具体事务,协调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 干事:协助主任、副部长处理日常工作,协助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流程1. 综合接待:接待社团成员和外部联系人,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助主任处理有关事务。

2. 文件管理:负责社团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和传递,定期汇总工作情况,并向主任和副部长报告。

3. 会议组织:负责社团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记录,定期汇总会议情况,并向主任和副部长报告。

4. 活动策划: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安排和执行,定期汇总活动情况,并向主任和副部长报告。

5. 资金管理:负责社团经费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主任和副部长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条工作要求1. 忠诚履职:社团管理部的成员要忠诚履行职责,为社团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2. 保密责任:社团管理部的成员要保守社团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3. 勤勉尽责:社团管理部的成员要勤勉尽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为社团服务。

4. 团结协作:社团管理部的成员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努力,协调好内部关系。

5. 法规遵守:社团管理部的成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团章程,不得违法乱纪。

第六条处分措施对于违反社团管理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社团章程》和《社团管理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理,处分措施包括警告、劝导、调整岗位、暂停职务和解除聘用等。

第七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社团管理部主任、部长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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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社团是一个以挖掘学生潜能和培养学生爱好为主的团体组织,是具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志趣和爱好,按照一定规程,自愿结成的具有固定成员和特定活动内容的群众团体。

在校学生社团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

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对于工作的热情是维系它发展与前进的动力,态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是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与要求:
1.学生社团应以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宗旨。

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部内各项工作,社团内部人员要团结一致,避免搞分裂;
3.必须要有策划书和总结书,开展活动必须在课余时间,避免耽误学习时间;
4.认真完成部内分配的每一项工作,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重点;
5.分配的任务不得无故推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无私奉献。

6.社团内部所用费用,必须要有详细记录。

二、例会纪律:
1.社团内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能迟到,不能旷会,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请假,不请假者一次者给予警告,两次写检查,三次者通报学生会;
2.每次例会都要在会前考勤,并统计归档;
3.开会时手机一律关机或改成振动,不能随机接听电话,若有特殊情况可外出接听;
4.在会议做到积极发言,勇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5.参加例会必须带笔记本与笔,做好当天相关会议记录。

6.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给以相应处罚,5000字检讨。

三、执行考核:
1.学年内受院级处分者给予部内通报批评,受校级处分者取消成员资格;
2.消极工作,态度不积极,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社团
部声誉者取消成员资格;
3.开会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开会迟到三次以上,无故拖延工作,无故缺席部内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严重影响团队工作进度者取消成员资格并给予处分。

4.无故不参加舞蹈排练的人员将采取考核。

具体考核如下:
①每次例会不到者扣2分;
②每次无故请假或者不到者扣2.5分;
③每次排练迟到者十分钟扣1分;
凡是学期末考核分数达到20分以上者给予通报处理。

凡不遵守以上规章制度者,一次会长警告,二次系内通报,三次以上者直接开除,所有社团部有关活动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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