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总结
2024年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7篇

三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五月份,我们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到全区x个村的育龄群众家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通过入户宣传,提高了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
(四)一些对象落实措施比较困难。主要是这些应落实措施的对象闻风外出,工作人员无法与对象见面,无法落实环扎或补救措施。
(五)基层基础薄弱,村专干、中心户长责任心不强,作用没有发挥。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指标任务,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千方百计稳定底生育水平。
(二)具体措施: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总结篇2
一、区间内人口执行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县人口出生——人,其中符合政策生育——人,计划生育率为84.63 %,一孩出生939人(符合政策生育905人),计划生育率为96.38%,二孩出生609人,计划生育率为69.95%;男孩842人,女孩733人,性别比为115,二孩性别比为112。上半年全县共完成四种手术2245例,其中放环1537例,结扎268例,人流引产243例。
(七)优质服务工作
1.为新婚对象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和宣传工作,09年共宣传社区14名新婚对象在婚前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了婚检。
2.社区现有孕妇19人,半年生育31人,在这些对象有孕时社区对每个对象实行了月包保、月随访,实现了孕情上报及时率100%、孕情随访率100%。
3.特抚工作:20xx年2月我居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及调查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分别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并通过了、逐户逐项上门询问、背靠背调查等方式进行初步审核。最后确定特扶对象6人。
计生年度考核情况总结(3篇)

第1篇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单位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紧紧围绕国家政策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年度考核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概述1. 政策宣传与教育:我们深入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提高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2. 人口管理与服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加强了对出生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确保了人口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我们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在生育、避孕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我们加强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了技术服务水平,确保了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创新:积极探索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考核情况1. 人口出生率:全年出生人口数为XXX人,较去年同期下降XX%,符合政策生育率较高,计划生育率达到了XX%。
2. 流动人口管理:成功管理流动人口XX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了XX%。
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年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XX人次,避孕节育手术XX例,避孕药具发放量XX盒。
4. 社会抚养费征收: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XX万元,完成率XX%。
5. 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创新:成功开展了XX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创新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1. 部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仍有待提高。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 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创新项目推广力度不足。
四、改进措施1. 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2. 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确保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加大创新项目推广力度:积极推广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创新项目,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县级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探讨

县级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探讨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3-000-02摘要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为负责。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对政府社会公共事业投入进行补偿性的行政性收费,理应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分析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解决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监督检查一、县级计划生育“收支两条线”管理概述社会抚养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于其客观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环境造成了影响,加重了社会公共投入负担,有必要从经济上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对社会的补偿。
其性质属于对政府社会公共事业投入进行补偿性的行政性收费,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予以调节,减轻人口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压力。
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行为负责。
为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遏制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计生干部,必须严格实行收入与支出分开的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
收支两条线,是指具有收费和罚款没收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委托指定代收银行代收代缴或由执收执罚单位直接收取并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办公所需的特殊经费等,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纳入本级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

囤A l Z H E N q A N D U _
. . _ .
调查情 况 看 , 社会 抚 养费 征收 率 的高 低与 当地经 济条 件 的好 坏 、群 众 思想 认 识 的深 浅 和 干部 工 作 作 风 的优 劣 是 分 不 开 的, 同时也 受 到人 口居住 密 度 和流 动性 的影 响。一 是 明确 社 会 抚养 费征 收 主体 , 主 管部 门执 法监 察 大 队负责 全 市 范 围内 社 会抚 养 费的征 收 , 每个 镇 ( 处) 要 明确 具备 执法 资格 的专 人 ( 计 生专 干 ) 负 责社 会抚 养费 征 收有 关事 项 : 二 是 明确 社会 抚
【 关键词 】 社会 抚 养 费 征 管 政 策
看 ,征 收 面 最高 与最 低 相 差 4 0个 百 分 点, 征 收率 也 相差 2 0个 百 分 点 , 镇 处 之
不惜 躲 生 、 偷生 、 买生 等 , 加 之 对 违 法生
育要 向国 家缴 纳社 会 抚 养费 认 识不 够 ,
间、 村组 之 间 , 或 受 经 济条 件 限 制 , 或 受
一
识 也 有一 定 的传 承 性 . 某 种 程 度上 能保 持 社 会抚 养 费征 收的 良好 态 势 .反 之 , 则 是年 年拖 后腿 , 次 次得 黄牌 。
( 二) 协 调 配 合 机 制 不 健 全 。一 是 没
半 , 基层办 、 站 基 础 建 设 和政 策 导 向
支 出 比例 相对 较低 。
财务认识 , 记 账 的没 有 控 制 计 划 , 也 管 不 了资 金 。 报来就算数 : 用 钱 的 不 管 用 多 用少 , 能 不能 用 , 用 完才报 账 。
会 事业 公共 投入 . 对 不符 合 法定 条件 生 育子 女 的公 民征 收的 费 用。 具 有补
县纪委监察局社会抚养费阳光征收经验材料

5、开支不合理。社会抚养费只能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社会保障等利益导向机制支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收入大大减少,财政支出捉襟(转载自亿库网,本文由亿库网收集整理。)见肘,日常运转靠转移支付维持,少数乡镇存在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用社会抚养费弥补日常经费不足,甚至滥发奖金补贴等,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二)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建立征收机制
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例社会抚养费是指在父母离婚或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由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征收的一种抚养子女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案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下面将通过具体案例来探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离婚,两人育有一子一女,离婚后子女归张某抚养。
然而,由于张某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子女的教育和生活费用,李某拒绝支付抚养费。
在此情况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有经济能力并且应当承担抚养责任,最终判决李某支付社会抚养费。
案例二,王某因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子女,子女生活由祖父母负责照料。
然而,祖父母因年事已高且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王某在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支付社会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祖父母的实际情况,最终判决王某支付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
以上两个案例反映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一般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定。
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法院通常会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征收社会抚养费需要充分考虑到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地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同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需要有关部门严格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在子女的教育和生活上,避免出现滥用的情况。
总的来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案例在司法实践中是非常常见的,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裁定。
希望有关部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能够更加合理、公正地进行裁定,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报告

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报告案由案源受理时间结案时间案情简介处理决定执行情况结案建议承办人(签名):年月日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说明:本文书供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机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时使用)调查终结报告被调查人姓名(男):出生年月:单位:职业:现住址:被调查人姓名(女):出生年月:单位:职业:现住址:经调查核实:被调查人和,于年月日生育(收养)一孩,系男(女),属计划外生育,有询问笔录(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证据)等证实。
调查结论:计划外生育孩。
调查人:(签名)年月日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案由编号调查(询问)笔录时间地点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户籍地住址身份证号码单位询问人记录人告知:一事,了解情况,请你如实回答。
答:被询问人:(签名、指印)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阳曲县计生征告知[]第号、:你们违法生育一案,本机关已经调查终结,现告知以下内容: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据的事实: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和依据:你们的行为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条第款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规定,将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机关提出。
阳曲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年月日送达回证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阳计生征决[]第号被征收人:姓名(男)出生年月单位职业住址姓名(女)出生年月单位职业住址经调查核实,你(们)有如下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条第款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规定,决定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万仟元,请于年月日前到缴纳。
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口计生委申请复议或在90天内向阳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征收决定的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现代社会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空巢老人、孤儿等群体,这些人在生活上存在较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困难,我国实施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社会抚养费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统一征收的一种费用,用于支持将来有需要的当地人民的生活、照顾和保障生计。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其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
一、征管范围社会抚养费的征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单亲家庭和空巢老人。
2、家庭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失职、犯罪受刑等情况下的孤儿。
3、有关部门认证的特殊建档立卡人群。
以上情况下的人员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向国家申请社会抚养费,而国家也会对申请人进行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
二、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既要考虑到缴纳能力,还要考虑到基本生活需求。
因此,征收标准需要结合当地的人均收入、生活水平、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考虑。
目前,我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普遍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一般而言,一线城市的标准较高,二线城市和县市区将较低。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征收标准都有所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征收方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是按照税前收入实行比例征收,二是按照家庭住房面积征收。
其中,按税前收入比例征收的方式较为常见。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由政府实施的,而不是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管理。
由此可见,了解本地区的政策和法规是必要的。
四、征收流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流程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1、算出缴纳人的应缴金额。
2、收到社会抚养费通知书后,缴纳缴纳据应缴金额支付社会抚养费。
3、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实支付情况并记录。
4、年底结算,核对未交税款情况并要求未交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
整个征收流程需要政府部门严格执行并把握好缴纳和收支情况,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保障申请者的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定和谐。
五、征收后的问题虽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一些群体中有缺乏完善的社会抚养机制,如农村人口基数大、散居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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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实施意见》等有关计生法律法规,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工作,坚持“统征、统管、统支”的原则。
以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站负责组织实施,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征收。
一年来,全县共违法生育1480人,共办理征收案卷3300件,其中办理遗留案卷190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2026万元,征收到位率达52%;完成大案要案3件,征收社会抚养费26万元;强制执行40件,司法拘留7人,查封财产2户,通过强制执行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50余万元;查处社会抚养费坐支截留7起,涉案金额达20万元;已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全额上解县财政。
一、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与使用。
为了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经管工作,提高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效应和社会效应,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规范”:
1、机构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实施意见》等计生法律法规,严格征收主体,由计生局征收站统一征收。
2、征收规范。
我们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条例》的要求来操作。
一是做到程序规范。
从立案→调查取证→制作并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主持听证程序→制作并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按照这样的程序,统一了征收规范和法律文书。
二是做到执行规范。
针对我县人口多、地域广、县情复杂的现状,我们在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为县计生局的基础上,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依法执行征收。
县计生局还专门就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出台了六项具体规定,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计生办。
文件明确提出各乡镇计生办主任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第一责任人,要求在计生法执行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文明征收。
三是票据规范。
我局作出规定并在电视上进行公布,凡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不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款收据,违法生育对象可以拒缴社会抚养费,较好地杜绝了“乱征收”、“打白条征收”等现象。
四是做到个案规范。
我们建立健全了违法生育个案信息经管制,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每个人都形成了一套规范齐全的案卷,实行个案化经管。
五是做到公开规范。
全县688个村,都按照我们“六项公开”的要求,把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张贴在人流较多的地方,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增强了征收工作的透明度。
六是处理到位。
我局为严肃财政纪律,不袒护、不心慈、不手软。
对截留、贪污、挪用社会抚养费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3、经管规范。
一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经管规定,对
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全额进入县财政专户,受委托乡镇代征的社会抚养费都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上解县财政专户。
二是县人口计生局建立健全了征收票据领取、使用登记、缴销保管等制度。
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部使用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杜绝了白条征收的现象。
三是县人口计生局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社会抚养费专项调查。
自2008年来,先后有12个乡镇受到了扣分,2名计生办主任、9名相关人员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4、使用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资金的使用,落实计生相关政策,县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二十六次和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全县计划生育经费安排使用实施办法(试行)》(溆人口领发[2010]9号)。
一是调配方案更倾斜于乡镇。
08和09年,我县按照县、乡“4:6”的调剂方式安排社会抚养费。
通过县政府的专题调研和反复论证决定,2010年,县级只调剂25%用于保障征收成本、计生利益导向和工作奖励,增调15个百分点用于支持乡镇计生工作开展,乡镇可支配使用部分达到75%。
二是使用范围更趋向于规范。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县、乡两级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5%,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实行专户专账经管。
同时,明确要求乡镇在计生利益导向方面的资金使用比例不得少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的30%。
三是计生资金更普惠于群众。
①奖励直接面对群众。
2010年,考虑到县财政困难,本应县财政承担配套资金20.47万元,
由县人口计生局落实农村部分家庭“两扶”对象2738人奖励;县人口计生局安排110.3万元,对自愿落实各类节育手术的育龄群众实施免费手术;对两女户自愿落实节育手术的育龄群众给予200元/人的奖励;预算安排10万元对落实结扎绝育手术的育龄群众免费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预算安排15万元落实对计生贫困家庭的帮扶。
②资金发放按时到位。
设立奖扶资金发放绿色通道,确保计生奖扶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对于落实计生节育手术群众,由乡镇计生办直接把奖励金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对于帮扶资金由乡镇上报,县人口计生局直接上户送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
绝大部分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不到50%,甚至有个别乡镇基本上征收不上来,致使计生工作陷入困境。
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低。
《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办法》和《条例》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要以生育者双方实际收入征收,低于当地城镇居上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收入的按当地收入规范征收。
但部分乡镇没有按此规范要求执行,有的乡镇执行政策不严格,自行降低规范,而且规范不统一,甚至有的乡镇只征收四五千元,没有起到遏制政策外生育的作用。
三是有些生育者实际收入确实比较低,家中也没有可执行财产,但政策外生育孩子的决心大,形成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的怪
圈。
对这些人,要想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就更难。
四是有些乡村干部对政策外生育隐瞒不报,自已收取社会抚养费不上解,收取的社会抚养费规范又相当低,从而导致征收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征收到位。
五是征收体制仍难理顺。
有的乡镇社会抚养费仍存在村干部代收,在上交时就难免从中索取,有的乡村干部干脆就将其做为一项生财之道,默许或纵容群众政策外生育;或在对象怀孕期间收取一定数量的保护费,造成放水养鱼和社会抚养费流失。
六是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事实认定难。
由于大量违法生育对象属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后长期在外地居住以逃避处罚,计生部门由于见不到当事人很难及时下达征收决定和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面小和征收不到位。
七是计划生育征收力量薄弱、征收手段软弱、征收力度不大,对违法生育人群尚未形成震慑作用。
八是全国第六次人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面启动,对违法生育上户限制的取消,绝大多数违法生育者以为只要通过关系给小孩上了户,就可以免受处罚,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造成极大的难度。
一年过去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看到问题的存在。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中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加强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工作,同时加大征收和执行力度,为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
溆浦县计生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经管站
2010年11月12日。